北京的通勤大军每天在拥堵的车流中付出难以估算的时间和金钱,但是没有上升到“以生命为代价”的高度,因而也没有受到特别的重视,直到2012年12月8日。这一天,北京120急救中心的王医生在微博上发布:7日晚上6时许,他到田村北路抢救一位年过五旬的伤者。时值晚高峰,急救者被困在车流中,周围车辆鲜有给急救车让路。“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足足走了40分钟,”耽误了抢救良机,无辜生命不幸逝去。
这次“以生命为代价”的拥堵引起了网友和媒体关注,央视循环报道了多次,又跟踪报道了其他城市的类似事件。某报记者也特意搭乘广州120急救车,在晚高峰时段的越秀老城区体验“生命通道”上的塞车之苦。记者发现,任凭急救车如何鸣笛,前面的车就是不让路;护士长说,广州九成车辆不会主动让路。
另一段视频在微博上广为流传:一辆消防车在德国快速通过拥堵的公路,其他车辆纷纷挪向两侧避让,有了这两个鲜明的对比,一个城市交通拥堵案例上升到道德层面,舆论追问的焦点变成“中国司机为什么不给救护车让路?”
可是,考察了广州120急救的那位记者也不得不承认,“解放路太塞了,救护车刚好堵在中间,别人想让也让不了,根本动不了。”交警部门也回应说:“出行高峰期间,就算出动交警调度,有时效果也不明显。”这个发现多少能够还芸芸司机们一些清白。
司机们少有清白。我们的收音机里有交通台,电视机里有交通频道、他们的职责原本就是播报路况,但是他们也积极主动地充当交通宣传员,挑起了教化司机和车土的责任。有时候播报员还身着警服。耳濡目染多了,我发现他们的教化可以总结为三句话:第一,道路经常很堵;第二,警察叔叔好辛苦;第三,出错的总是司机和车主。
我对这三句话的反感始于几年前我亲自“出演”的一段视频,那是一个夏天的清晨,早高峰开始之前。我沿着宽阔的长安街自西向东行驶,车速很快。到了北京站路口,我右转向南。那是我第一次开车路过这个路口,不知道这个路口的“特色”所在。按照常识,我提前并线到最右侧车道,顺利地右转,但是,就在转弯之后的一二十米处,候在那里的警察拦下我,告诉我主路不可以右转,右转必须提前上辅路。
有五六个车道的主路路口,竟然不设右转车道;右转的车辆必须走辅路;而从主路并入辅路的最后一个出口距离路口三五百米之远。也就是说,早在我穿过上一个路口之后,就应该并线离开主路,为右转做准备了,我怎么知道应该这么走?警察叔叔说,你应该看到半空中有蓝底白字的路牌。可是,就在应该看到路牌的方向,清晨的太阳刺得司机眼睛不可能直视。
无论我讲什么道理,规则就是规则。警察叔叔罚我没商量,我也只能接受。和警察叔叔同时走过来的还有扛着摄像机的宣传队员,问我能否对着他们的镜头回答几个问题。我用我认为职业的口吻,尽可能公允地表达了我的看法,“如果我一个人在这里违规,那是我的错;如果有很多司机在这里违规,你们应该找找规则的错。”记者陪着警察在这里守株待兔,在这里被罚的司机不可能不多。
可是,交通频道并没有播放我期望播出的话。对他们来说,我是什么不重要、他们并不需要听我讲什么道理。他们需要一个反面案例,用来教化道路上的芸芸司机。一位同事碰巧看到了这期节目,说我被妖魔化为一名桀骜不驯的司机。几年过去,他仍然不忘我的这次非典型出镜、我从此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人要“防火防盗防记者”,尽管我现在和多位记者保持着良性互动。
如今,警察叔叔已经纠正了这个路口的“特色”交规,机动车在主路上的五六个车道中的最右侧车道上可以右转弯。再也不会有人像我一样被罚。但是,我时不时地想起,电视台的记者和制片人是否还记得你们在这个路口上制作的节目?
担当着教化职责的人们,首先需要搞明白应该教化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