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作为一场全新的技术革命,对社会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用。互联网迅速地改变和重塑着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使其经历着一场解构与重构的革命,形成和凸显着一种全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运行模式。由此,中国社会在交往互动、舆论表达、利益诉求、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的新特性。互联网的影响既带来显著的社会进步,也给管理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本文认为“互联网社会建设”也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因而提出互联网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旨在提高互联网的管理水平,规范社会秩序,实现互联网社会的良性互动,最终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 互联网; 社会结构; 社会互动; 舆论表达; 互联网社会建设
从全球的视野来看,互联网自诞生之际就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结构、社会互动模式,改变着社会变迁的进程。随着我国公民上网普及率的提高,其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和判断。目前,互联网已逐步融入到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成为很多人每天工作、生活的重要内容。卡斯特在描述美国的互联网发展速度中曾说:“互联网展现了有史以来最快速的沟通媒介穿透率: 在美国,收音机广播花了30 年才涵盖6000 万人; 电视在15 年内达到了这种传散水准;全球信息网发展之后,互联网只花了3 年就达到了。”[1]( P437)近些年在国内,一些事件经由网络传播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这在极大程度上提升了个人参与公共领域活动的意识。究竟应当怎样看待互联网对社会领域的影响呢?本文试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互联网改变社会结构的形态
从基础层面上讲,互联网首先改变了社会结构的形态。互联网作为一场全新的技术革命,给社会结构的变迁注入了一股新生力量,不仅迅速地改变和重塑着传统社会结构,使其经历着一场解构与重构的革命,还突显出一种全新的组织类型及个人与组织关系模式。它们具有一系列不同于传统社会结构的新特征。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互联网促进了社会利益结构多元化的发展,导致社会群体的关系更加复杂化。当然,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利益关系多元化的社会后果也是多元的。[2]
由于互联网的特点,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地位和权力差异会发生很大的改变,社会个体在网络社会的地位和权力从形式上、载体上、类型上都有所不同,也产生了与传统社会结构不同的分层状况,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传统的社会结构形态。近些年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网站、微博等实时通讯工具和分享网站的迅速兴起,不仅记录了信息的脉动,而且这些信息背后的人是可以接触到的,因此产生了不同于传统社会结构等级的沟通模式。
传统社会结构中各社会要素上下、垂直的结构形态发生了变化,网络社会结构不再以传统意义上的社会结构形态进行分层,而是重新依据兴趣、爱好等方式进行重组。传统意义上不同阶层沟通的模式也发生了根本变化,特别是通过微博等工具,通过“关注”等方式,可以便捷地实现传统意义上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沟通。例如国家领导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与全国网民进行在线实时交流,由此体验民情,倾听民意。通过这样的沟通方式,各个阶层的人都可以方便地了解社会中其他人的日常生活、关注问题以及便捷地表达自身的想法。正是因为信息自由发布和获得的非等级化,使得传统意义上的金字塔社会结构变为扁平化社会结构,从某种意义上也实现了人与人的“平等”。
但是,有一点不能忽略,即互联网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现实社会的阶级、阶层在互联网社会中也会有所反映。也就是说传统社会中的社会地位和权力差异会在网络中体现。所以,互联网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分化的特征与趋势,并且互联网社会是对现实社会的“再造”过程。与此同时,互联网社会也能够反作用于现实的社会分层结构。在研究网络社会分层结构的过程中,更多值得关注的是在互联网影响下或在信息社会中,现实社会分层结构的变化情况。
二、互联网拓展社会互动的界限
社会交往是社会存在的一个基础,没有交往、互动便没有社会。交往也是人的社会本性,正是通过交往人们才能互换和共享资源与知识。然而,传统中国的社会交往更多地体现出人情和等级化特征,如熟人之间的交往、纵向的交往———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等。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全面地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限制,将世界各地的信息和个人联系在一起,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强大的交往沟通工具,具有全球性、普遍性、无限性、匿名性等特征。通过一系列的交往形式创新,互联网改变了中国人的交往与互动的模式。
沈毅认为中国社会文化中“人缘取向”性质的“差序格局”偏重于工具性资源( “人情”交换) 与象征性资源( “面子”互惠),其长期性的交往“关系”缺乏以个体主义为基础的陌生人互动,与个体主义式私人交往的情感性关系相去甚远,缺少志同道合的俱乐部式的私人组织的生长土壤。[3]这是因为,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活动内容和基本生存手段的社会,是伦理本位社会,是“关系社会”,人们在社会各领域的活动无不受到各种“关系”的影响。中国社会素有看重“人情面子”的传统,“人情面子”渗透到了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此外,在“人缘取向”下的“差序格局”社会中,民间组织力量较弱,而公益性社群组织的运行则更为艰难。
互联网空间则产生了一种新的自我呈现与人际互动的方式。互联网社会内部的互动更多地呈现出一种匿名特征,这使人际互动中完全的身体缺席成为可能,而其匿名性则导致了社会身份的虚无。将社会学家戈夫曼的前后台表演的戏剧理论引入网络互动的讨论,可以把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表演———如个人主页、博客等———视为前台,而人们的身体则在后台。互联网上的各大论坛和版块、即时通讯工具提供了将陌生但是有着共同旨趣的人连结在一起的功能。互联网已成为亿万群众新的沟通方式。相对于以往的空间限制所造成的熟人关系或者熟人社会,空间分离的个体主义情感关系在中国社会逐渐蔓延。大量匿名的陌生人把互联网论坛等虚拟平台作为一种沟通方式,使得每一个成员都有权利按照自身的喜恶来选择任意一个对象进行交往,个体主义在某种程度上也因此而被放大。
由此可见,互联网催生了一种全新的互动模式,微博、博客、即时通讯工具都大大缩短了人们之间的空间距离。人与人交往的形态也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和方式。互联网不仅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使那些在传统技术下无法开展的潜在交流需求得以释放,成为人们热衷的沟通方式,同时也由于网络扁平化的结构和实时处理海量信息的能力,将网民这一巨大的群体集结在虚拟的互联网世界,激发大家讨论,促使平等、民主和自由观念的形成。
互联网在扩大社会互动内涵、扩展社会关系网络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然同时对社会交往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如导致社会动荡、权力的重新分配、人群分裂和人际关系冷漠等。特别是对沉迷于网络的青少年来说,互联网给他们带来一个新奇世界的同时,也使他们的社会化产生前所未有的危机。为此,应积极寻求最大限度地消除或降低互联网对现代社会交往不利影响的方法,平衡技术和人性两方面内容;在网络交往主体、网络交往环境以及网络社会管理等层面进行设计,以实现网络社会交往的合理化。
三、互联网创造新的利益表达方式
舆论和利益表达是社会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人心向背,并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对于社会风气的塑造和变迁具有重要影响。在古代中国的民间社会,舆论的风气十分盛行。但是,由于大一统中央集权的政治构架,利益表达的有效机制十分缺乏,舆论和利益表达的需求长期被压制。近现代以来,中国社会在舆论和利益表达的机制建设方面有了很大发展,但是以电视、报刊和广播为主的传统媒体注重有目的的引导,来自群众的声音仍然相对不足。从近期一些舆论表达和网络群体性事件所引起的巨大风波和社会震荡中可以看出,互联网也改变了中国人利益表达和政治诉求的方式。
中国是超过13亿人口的大国,怎样实现如此巨大人口的社会参与、利益表达,以往没有顺畅的技术手段。互联网第一次使得亿万中国人在一个平台上有平等的交往。网民地位实现了相对平等和平权,改变了自古以来的单一的层级管理方式。网络言论背后反映了人们的思想和意识。与此同时,网络言论也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意识,并进一步塑造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从而推进社会文化的更新和发展。
在政治社会结构理论中有两个比较重要的概念,一个是精英主义,一个是民粹主义。所谓精英主义,是指由少数占据社会结构顶层的精英主导社会的发展。[4]所谓民粹主义,则反对精英对平民的压制,强调平民群众在政治活动中的重要性。[5]中国古代社会从整体上看是精英主义的社会。自秦汉以来,中国采取的一直是大一统的国家管理体制,尽管期间也有短暂的分裂期,但都是走向下一个大一统的过渡。在大一统的中央集权下,统治阶级对民众的管理和控制是很强的。这其中不免有愚民的成分,但在精英主义的模式下,中国社会确实出现了像汉代的“文景之治”和唐代的“贞观之治”那样的治世。因此,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精英主义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社会管理模式。但同时也应看到,中国社会也是民粹主义思想比较深厚的社会。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发生动乱,整个社会陷入一种失控的状态,甚至走向了“暴民社会”。由此可见,精英主义和民粹主义这两种思想在中国社会都有很深的历史根源。
那么,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中国社会的舆论和利益表达将会呈现什么样的态势?从目前的发展情况看,应该说互联网对精英和大众这两个群体都给予了更加顺畅的意见表达渠道。一方面,更多的精英通过网络涌现出来,成为“意见领袖”;另一方面,大众的利益诉求也通过网络得以更加充分的释放。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在大众与精英之间搭建了一个沟通互动的平台,并且已经成为“大众孕育精英”的一种有效的发生机制。可以预见,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必将对中国社会的平稳运行、对社会舆论和利益表达的民主化进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此可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带来了舆论和利益表达的新时代。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从单向走向互动、从实名走向匿名、受众更加平民化、舆论发展更加不可控等特点。互联网对于促进公众参与、引导社会舆论和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网络是现实的投射。中国的互联网在构建“公共领域”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网民并不能代表全体公民,网民个体的表达有时并不理性,互联网并非是完全公平、公正的场所。
网络群体运动是网民进行利益表达的重要方式,也是互联网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和难点所在。网络社会群体运动的兴起是民众基于互联网平台对社会热点事件的关注。我国当前网络群体性事件高发,几乎任何事件、任何微小的触发点都可以引发网络群体事件。互联网社会以其虚拟性、自控性、社群性和自由性,表现出与现实社会的差异,其双重作用尤其明显。正面来看,网络群体事件有广泛的社会参与,反应问题及时,在一些案例中完成了社会救助。因此,网络群体事件在很多方面体现了社会的进步。网络群体事件能激发公民社会活力、监督官员政府行为,引导网民有序参政议政、释放不满情绪、促进公民全面自由发展。当然,网络群体事件并不是只有优势方面,它作为新生事物同样存在着各种问题和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隐患。如因为网络的匿名性与瞬时性而出现了违法犯罪、网络道德失范、网络暴力、网络信息污染、网络绑架民意等现象。
四、互联网重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
人创造了文化,文化也在重塑人。互联网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产物,是大众化、平民化的,它在提供大众交往平台的同时,也重塑着民众的观念意识。网络是另一个现实社会,网络上一切与观念意识相关的文化活动,都会直接投射到社会文化和民众的心灵深处,影响和重塑着社会的价值观。[6]随着时代的发展,互联网对人类生活无所不在的渗透,对人类的道德和伦理的塑造,产生着越来越直接的影响。
互联网作为一个交往和资源流动的平台,已经形成了它固有的文化属性。比如互联网的虚拟性、匿名性、快捷性、开放性,都对网络伦理文化特征的形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互联网的信息十分庞杂,素有信息爆炸的说法,同时它的波及面也比一般的新闻媒体广泛。一系列的案例表明,网络的力量在信息传播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互联网不仅仅监督事件的全过程,甚至也起到了改变事件方向的作用。但是,民意的滥用,价值观的错乱,也在网络搅拌下发生着畸变。互联网上的个体表达和自我宣泄,构成了文化重塑的一道景致,也带来了低俗文化泛滥的隐忧。这提醒我们,需要注意互联网信息导向的问题。
从技术角度上讲,互联网无疑提供了人类生活方式的一个新工具。实践证明,互联网是由各种各样的主体为了资源交易与关系强化的目的建立起来的一种资源共享和整合平台。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互联网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诸多事务,如购物、教育培训、信息查询等。从深层角度上看,互联网提供的资源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也在空间上重塑了人们的活动场所。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传播能力使之成为广大人民表达利益诉求、行使公民权利的平台。
首先,对于生活中的大部分必备品,人们在网络上都可以找到相关的价格、质量、款式等信息。这些信息为消费者购买合适的物品提供了选择。消费者也可以决定是否在网络上购买该种物品。在获取教育资源上,网络除了可以提供参考信息之外,还能够直接提供网络教学,网络学堂已经越来越普及。在水平较高的大学里,则是结合了线上、远距离的教学以及在校的教育,这意味着未来的高等教育系统不会是仅仅在线上,而是由信息节点、教室位置,以及学生的个人区位组成的网络结合。此外,在网络经济条件下,随着不同行业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发生变化,分配结构也会随之变化,具有高新技术知识技能的劳动者将获得较高的劳动报酬。
其次,互联网对日常生活之空间向度的实际冲击随处可见。一方面,社区或单位形式的配置在相当程度上被转化了,这种转化模式会随着不同的历史、地域和制度脉络而有相当程度的变异。另一方面,对全球互动性的强调打碎了行为的空间模式,成为流动的交换网络,促进了新型空间即流动空间的兴起。
最后,对于广大民众来说,互联网增加了政治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为监督政府官员、建立廉洁的政府提供了手段,同时将充分体现多元化政治行为和公众参与的特征。而民众的政治观点也不断受到网络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网民认识到,在互联网社会中,谁能及时、准确地掌握互联网话语高地,谁就能在政治上获得更多的主动权和发言权。这是因为在互联网社会中,一方面,政治活动离不开网络以及网络资源,网络及其资源作为一种生产力推动着政治的发展并对政治的发展方向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政治的发展又为这种生产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所以,政治活动在未来的社会将直接表现为对互联网的争夺、控制和利用,政治将围绕互联网展开,互联网因此成为自我告知的“中枢神经”。
总之,互联网社会的兴起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社会的价值理念、政府的执政方式等,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改变。高度自由、开放的互联网迫切需要寻求一种“互联网社会”的理性活动模式。原有的社会块状结构和层级结构模式将发生重大改变,整个社会将维系于信息网络,使社会变得更加多变,不确定性增大,社会呈现出一种多元网状结构。这一切必将形成新的社会结构。我们需要探索一种新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模式来应对这个局面。
五、互联网社会建设政策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笔者认为,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社会建设”就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互联网社会”作为一种新的公共平台,突破了传统社会控制、管理手段以及传统治理所能管控的范围。互联网在给社会各方面创造行动机会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者带来巨大的压力。构建一个多元化、公开化的互联网环境,其理想目标就是建设一个健康、理性、和谐的互联网社会。只有通过全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加之政府部门的引导、宣传和支持,才是互联网信息健康传播的长效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长远角度来看,一个具有民族传承和与时俱进的互联网环境,才是一个先进的互联网社会建设模式,也是所有互联网使用主体应该共同努力、不懈追求的目标。因此,构建科学理性的互联网社会模式,对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 引导健康的“互联网社会”价值观
社会学的研究证明,人在实名环境下的行为与在匿名下的行为有巨大差别。互联网在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环境。这种环境固然使人有更大的自由度,但是也有社会规范难以维持的特征。互联网的宽松环境绝不意味着人们可以违反社会规范。健康向上的价值观可以促使人们自觉地遵守各种约束,形成自我规范;还可以促使人们自觉抵制互联网的低俗之风,自觉传播先进文化。因此健康积极的价值观对营造广为认同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水平和文化层次,使社会民众逐步树立正确的互联网文化观。社会学的研究指出,教育确实对人们的许多社会价值有重大影响。因此通过互联网加强国民教育,引导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就构建互联网价值观的途径而言,全体社会民众的参与是重要的保障。对互联网社会建设参与的过程,就是了解外部世界、认识社会事实、比较多元文化、思考生存价值和改变自身观念的过程。让网民有机会更多地了解世界、感知更多不同的民族文化,这是促使公民社会更快趋向成熟和稳定的必经之路。网络传播将从根本上对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民族文化的弘扬起到深远的作用。
2. 共建开放的“互联网社会”舆论环境
( 1)继续推进城乡互联网建设,拓展公共领域。互联网在构建公共领域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近年来,网民数量持续增长,但同时也应看到,网民的增速明显减缓。要推进依托网络的虚拟社会领域的建构,让更多的人使用网络,让更多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声音被人们听到。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技术的推广普及,尤其是加强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网络建设和普及工作。农村地区同时也是当前社会问题最突出的区域。让网络技术走进农村,建立通畅的信息发布和沟通渠道,有利于社会转型时期更多问题的提出、讨论和解决。
( 2)培育理性网民,规范互联网社会秩序。在海量的、未经过滤的信息面前,如果没有专业和权威的机构及时发布消息,网民可能会对事实做出误判,或是表现出情绪化、不理智的状况,进而影响到最终形成的态度和行动。要让网络舆论健康发展,既要提高网民个体的素质,同时也要改善网络信息的环境。
首先,要提高网民素质,使之学会理性运用网络进行舆论和利益表达。应当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让网民用好网络,积极反映社会问题、参与社会和表达个人诉求。具有良好素质的网民在使用网络进行交流讨论的过程中,完全有能力认识到理性而有价值的言论与没有意义、甚至是不负责任的言论之间的差异。因此,应当发挥网民的主人翁意识,加强互相监督,进行自我管理。
其次,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传播机制。目前,我国互联网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的建设十分不足。网络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中的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因此,相关部门要以身作则,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公布管理部门掌控的真实信息和事实资料。对于扰乱网络秩序、污染网络环境的言论进行严格监管和过滤,规范网络秩序,为舆论和利益表达提供积极健康的环境。只有通过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合作,才能使网络舆论的发展机制形成良性循环,使网络舆论更好地引导社会发展。
( 3)建立常规机制,保障利益表达。由于互联网本身的不确定性、变动性等因素的影响,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常规的途径,将互联网形成的意见纳入到决策形成的过程。将互联网的舆论和利益表达纳入到制度化的表达渠道中来,尚需多方面努力,特别是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首先,需要完善网络的公众参与功能。政府应当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政府近年来在法规修改、意见颁布等政策制定过程中利用互联网征求意见的成功探索,为利用互联网开展公众参与的制度化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平台,通过互联网渠道获得更全面、更客观的意见;另一方面,需要从制度上逐步将互联网纳入正规的公众参与渠道。
其次,需要积极引导互联网舆论,推进民主化进程。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互联网媒体更多地被视为民间的代言,而传统媒体被视为官方的代言。其实,舆论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社会发展。因此,只要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言论和意见,决策者都应该主动接受,让互联网舆论的及时、互动和多元与传统媒体的专业和深入相得益彰。
3. 创新“互联网社会”自组织建设
网络事件显露出来的能量是惊人的。如同治水要疏导一样,政府和管理部门应当顺应潮流,充分疏导这种网络力量,将互联网社会的力量引导和塑造成社会的建设力量。“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国学术界当前探索的重大战略课题,而“互联网社会”建设则是其中亟待重视的子课题。“互联网社会”自组织建设就是要将网络公民社会自发、自建、自管的力量和优势整合进中国社会管理和建设的机制中,以顺应中国社会改革的历史潮流。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的“互联网社会”自组织建设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 1)网民代表制度。网络公民即网民已经成为监督政府、参与政府、评议政府的重要力量,网络群体运动形成的“震慑力”已经使得网络成为独立而强大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重视网络和网民的意见,一味拒斥网络将会带来政府行政的全面被动和落后。此外,网民代表制度应该在改进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逐渐在全国推广。
( 2)网民调查委员会。在重大公共利益关切的事件中,应充分重视网络民意,邀请网民中的活跃分子和意见领袖组建网民调查委员会,这是重要的参政议政方式。而经由网民联合调查推出的“网民委员会调查报告”将是直接引导网络舆论的方向标。因为互联网内部以及网民认可的权威不一定是行政的权威,而往往是由有责任心、公益心的网民组建的调查委员会。
( 3)网络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单位。实体的基层组织包括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而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网络上也可以形成类似的组织。因此,管理者应该紧跟网络发展的步伐,在全国的网络系统建立“网络基层组织”,将基层组织和自治组织直接建设到各大论坛与门户网站及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带动力、引导力和示范力; 以先进性的言论、文化来引导广大网民,以进取开放的价值观念正向激励网民,以积极的心态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
( 4)网络管理员培训。网络管理员是门户网站和主流论坛社区的重要管理者,是“互联网社会的行政管理者”。在互联网世界和虚拟社区,他们是最基层的管理者,对网民的呼声和政策的传达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网络管理员是创新互联网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更是重要的推动者和执行者。网络管理员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互联网社会建设的成效。因此,应当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全国网络管理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思想教育、通信技术、沟通技巧、管理技术等方面,可采取和高校合作的方式进行多学科的学习。
( 5)微博政务与网络发言人制度。政务微博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亮点和抓手。当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开设了政务微博,这是积极、进步的方面。此外,政府应设立网络发言人制度,及时对网络上群众反映热烈、反响强烈的各种问题进行信息披露和有效的解答,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综上所述,网络虚拟社会不是洪水猛兽,而是现实世界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因此,网络上出现的各种现象不过是现实社会问题在网络中的反映或折射。我们应以积极的心态将其纳入现有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管理中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应遵循这样的理念,这也应该是创新互联网社会管理的核心原则。
注释:
[1 ][美] M·卡斯特著,夏铸九等译. 网络社会的崛起[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 ]李强. 社会分层与社会发展[J].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 ( 1) .
[3 ]沈毅. 网络空间的社会文化意涵———从比较社会学的视角看社会文化的冲撞[J]. 浙江学刊,2010( 2) .
[4 ]李建设. 精英主义评析[J]. 国外理论动态,2008( 7) .
[5 ]林红. 论民粹主义产生的社会根源[J]. 学术界,2006 ( 6) .
[6 ]黄桂清. 论网络在社会文化重塑中的作用[J].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1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