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青 杨莹:网络反腐研究:主要问题与拓展方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12 次 更新时间:2013-03-1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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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青   杨莹  

【摘 要】 随着我国网络反腐的出现、升温及其日益常态化,以及网络反腐巨大成效和震慑力的日益显现,我国学术界开始关注网络反腐这一新兴社会现象。 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网络反腐问题的研究中,从而使网络反腐问题成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当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网络反腐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络反腐的内涵、网络反腐兴起的背景、网络反腐的利弊以及网络反腐的对策等几个问题上。这几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同时,网络反腐问题研究整体质量还不高,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掘出今后研究拓展的方向。

【关键词】 互联网;网络反腐;网络反腐研究

引言

近年,互联网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一件利器,网络空间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战场,网络反腐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相继被广大网民拉下马。 网络反腐完成了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反腐任务”。 随着网络反腐的出现、升温及其日益常态化,网络反腐的巨大成效和震慑力日益显现,我国学术界开始关注网络反腐这一新兴社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者投入到网络反腐问题的研究中,从而使网络反腐问题成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当前我国学术界关于网络反腐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网络反腐的内涵、网络反腐兴起的背景、网络反腐的利弊以及网络反腐的对策等几个问题上。这几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同时,网络反腐整体研究质量还不高,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发掘出今后研究拓展的方向。

一、关于网络反腐内涵的界定

研究网络反腐问题首先要理清网络反腐的内涵。许多学者在研究中都对网络反腐的内涵进行了界定。 归纳起来说,学术界对网络反腐内涵的理解主要有三种倾向。

第一种观点倾向于将官方和民间通过互联网实施的一切直接间接与反腐败相关的活动均涵盖在网络反腐的范畴之内。谭世贵认为网络反腐是广大网民和国家专门机关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1]彭晓薇认为网络反腐,是指我国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党和政府的防腐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反腐倡廉的新形式,即在党和政府主导下,在相关法律和政策规范下,党和政府的防腐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以网络技术为手段,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举报腐败官员的腐败行为,以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反腐方式。[2]袁锋认为我国网络反腐的形态包括官方利用互联网技术展示由计算机处理的文字、图画、照片、游戏、视频等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个案的宣传;公民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通过网络传递的方式向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网上举报中心进行举报;公民通过参加网络民意调查表达对廉政状况的切身感受;公民自发地将涉腐信息发布在网络虚拟空间。[3]

第二种观点侧重从官方的角度来界定网络反腐的内涵。李永洪认为网络反腐是指国家反腐专门机关利用网络这一现代通讯和传媒工具听取网民对反腐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举报及投诉,进而查处腐败案件的一种反腐新模式和新机制。[4]周育平认为,网络反腐不仅是指利用网络平台,听取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它还包括接受、处理和反馈网民的信访举报及有关投诉,这是一个受理和处理互动的过程。 同时,还应包括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建设和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的网上监督系统的推广和应用。[5]

第三种观点侧重于从民间力量的角度界定网络反腐的内涵。 《中共党建辞典》将网络反腐定义为: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新形式,借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携方便快捷、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更容易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张维平和魏伟认为网络反腐即网民通过网络技术对官员的腐败行为进行举报,利用社会舆论效应引起相关部门对该行为的监察和惩处,从而形成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目的的一种新的反腐败方式。[6]鲍泓和徐媛君认为网络反腐实质是一种舆论监督,是社会民众根据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借助舆论工具,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的言行予以审视、监督甚至是对腐败问题的批评指责。[7]李斌和张轶炳认为网络反腐即历经“披露反腐信息—网络热议—媒体追踪—事件放大—反腐机关介入—信息甄别—实施调查—腐败行为追究及惩处—信息反馈”的一系列过程。[8]

本文认为,从网络反腐兴起的背景、发挥作用的机理以及众多有影响的成功案例等方面来看,将网络反腐主要视为一种官方行为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大量的网络反腐行为显然并不是出于官方的有意部署。将官方和民间力量作为网络反腐的同等主体看待,将他们的行为笼统地混在一起,也难以发掘出网络反腐的本质和内在机理。

本文认为, 虽然网络反腐的最终成功离不开官方的介入,但网络反腐主要是一种民间行为。网络反腐是个人或组织以实名或匿名的身份在网络空间曝光其所掌握的涉腐信息,通过网民在网络空间的参与、互动、传播,以及网站的推介,使涉腐信息(不断得到补充和完善)传播范围和影响不断扩大,进而形成强大的网络和社会舆论,为官方提供涉腐线索和证据并促使官方介入调查,同时进一步对官方的调查过程和处理结果持续进行网络舆论监督的过程。

网络反腐的内在机理不仅仅在于网络技术在反腐败中的应用,更本质的方面在于这种反腐形式通过互联网先将涉腐信息公之于众,对官方形成舆论压力,从而使官方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始终处于舆论的监督之下。这就一定程度避免了传统的公民参与反腐形式(比如举报)的许多弊端(比如石沉大海、被摆平、打击报复等),也使一些通常很难进入体制内反腐视野的腐败行为(比如官员戴与收入明显不符的名表)得到查处。相应地,本文不认为民众通过官方网络举报平台进行的举报行为属于本文意义上网络反腐,原因是这种网络举报形式仍然是点对点地将涉腐信息直接交到官方手里,官方对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仍然不受任何外界监督。 书信举报、电话举报等传统方式存在的弊端和风险,网络举报也都存在。 因此,从内在机理来看,这种方式虽然利用了互联网,但仍属于传统反腐方式的范畴。

二、关于中国网络反腐兴起背景的研究

对于网络反腐在中国兴起和盛行的背景及条件的分析,是网络反腐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据邹庆国考证,中国网络反腐最早是在 2003 年进入公众视野,当年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并因在 2004 年首发“下跪副市长丑行录”一文而闻名,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9]张维平和魏伟将中国网络反腐发展历程分为萌芽阶段 (2003-2005)、发展阶段(2005-2008)和趋于成熟阶段(2008-)。[6]总的来说,学术界对于网络反腐在中国兴起和盛行背景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广泛存在且屡禁不止的腐败现象是网络反腐兴起和盛行的现实基础。徐秀勇和杨嘉认为中国转型期腐败的猖獗远远超出了其他国家“转型腐败”的严重程度,已经严重威胁到我们党政权的巩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福祉。 指出屡禁不止的腐败现象是我国网络反腐兴起的现实基础。[10]郑又贤认为网络反腐是由腐败滋生的新特点决定的。当前腐败主体已经从个体发展为群体,并逐步形成范围和程度不同的腐败网络。 他们相互配合,甚至遥相呼应,在越来越多的领域、越来越广的范围频频作案。 同时,腐败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多地借助于现代网络技术,甚至直接利用网络实施作案乃至犯罪。[11]

其次,民众公民意识的觉醒、民主观念的增强是网络反腐兴起的主观因素。 汪金川和袁满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民众的权利意识、民主观念极大增强,网民参政议政意识空前提高。 他认为我国民众的政治参与热情高涨是网络反腐缘起因素之一。[12]徐秀勇和杨嘉不仅认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是网络反腐兴起的物质基础;也认为民众民主意识觉醒、参政议政意识加强和公平正义观念是网络监督最大的社会原动力。[10]

第三,体制性民众监督和表达渠道不畅或失灵促使民意表达涌向网络。 刘力锐在分析网络反腐兴起的原因时指出,当现行的制度结构出现失效的制度安排或者某种制度选择中出现了潜在的更有效的制度端倪时,利益的驱使会推动政治行动者进行各种冒险或试错。[13]邹庆国认为,我国在结束依靠群众运动开展反腐败的方式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并未能建立起一种制度化、 规范化的社会力量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揭发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络反腐是社会监督制度化困境倒逼下的“产物”。[9]徐秀勇和杨嘉具体指出当前我国传统民意表达的渠道不畅是人民热衷网络监督的重要原因。 信访、举报、上访、媒体曝光等传统民意表达方式和反腐方式存在危险大、成本高的弊端且部分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和时有发生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10]汪金川和袁满也认为网络反腐这条渠道出现前,民众通常采用信访、举报、上访等反腐形式进行利益表达,然而这些措施往往经济成本较高。[12]

第四,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为网络反腐创造了客观条件。 江勇认为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手段的发展,特别是被称为“第四种权力”的大众媒体如网络等的兴起和广泛应用,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监督、舆论监督从无到有、应运而生。[14]周育平提出随着人们对于反腐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加上腐败现象一些新特征的不断呈现,传统的面对面方式似乎已经不再能满足反腐的需要。 关键时刻,得益于信息化的不断提高使得网络作为一种电子媒介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利用网络载体预防和反对腐败也开始成为人们的一种新的尝试。[5]

除此之外,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越来越宽松的舆论环境、中央高层彻底反腐败的决心及其对网络反腐的日益重视,也是促使网络反腐兴起的重要原因。 技术方面,除了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便携式拍照、录音、摄像设备的普及,尤其是集拍照、录音、摄像、上网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手机的普及,为人们及时捕捉稍纵即逝的客观证据性信息、相对永久存储并直观生动发布相关信息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个网络反腐成功的案例也激发了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

三、关于网络反腐利弊的研究

关于网络反腐的优势,或者说“利”的方面,许多学者结合互联网的特点,在总体上或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视角进行了总结。 邹庆国指出,网络反腐的核心价值在于提高社会监督的整体效能;扩大社会监督的范围;提供社会监督的技术支持;优化社会监督环境。[9]王世谊认为网络参与接近无门槛的事实,决定了网络中参与反腐败行动的群体组成日益多元;网络反腐信息传播周期短,速度快;网络反腐事后跟踪、关注持续性强。[15]

邹庆国还主要从技术的角度分析了网络反腐的优势:一是信息传播及时便捷、受众率高。 二是抗干扰性强。 三是低成本、高效率。 四是立体直观、生动形象。[9]张二芳和王瑞娟从政治学角度指出,网络反腐打破由传统大众传媒所构建的民意形成机制, 极大地激发网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有效地打击了各级腐败官员,推动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16]杜创国和刘静静从传播学角度提出,网络反腐实现话语权的回归,打破媒体言论“一支独大”局面;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催化舆论聚合互动;[17]江勇从社会学角度指出,网络反腐较传统反腐更具舒缓社会矛盾的优势。当人们没有比网络更好的发泄工具时, 网络却出乎意料地成为国人解气和舒缓社会矛盾的有效通道,在很多事件上,网络发泄实际上功不可没。[14]郑又贤认为网络反腐可以最大范围地产生反腐的震慑和警示效应, 其震慑和警示的范围最广且震慑和警示的受众最多。[11]周育平从经济学角度指出,网络的即时性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 通过网络这个途径,腐败线索的提供不再是传统的“直线式”的,而是“点对点”式的,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因而降低了反腐败的成本。[5]

总之,网络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低成本性、低门槛性、匿名性、互动性、迅捷性、即时性、全时性、多元性、自媒体性、多媒体性、海量性、几何增量性、难控性等特点,使网络反腐易参与、成本低、风险小、影响大。 许多很难进入体制内反腐体系视野,或者在体制内反腐体系中很容易被摆平的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由于网络反腐的介入得到了迅速解决。民众难以通过传统媒体发出的声音、 表达的言论可以很容易通过网络媒体表达出来。

网络反腐使腐败分子陷入了“人民战争”。网络反腐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一种新型反腐形式既有其优势,也有其弊端。关于网络反腐的弊端,许多学者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李斌和张轶炳认为网络反腐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分辨,分散了反腐查处的资源和能量;网络信息浩如烟海,一些反腐信息未能“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媒体、反腐机关的及时关注和足够重视,而是淹没于浩瀚的网络信息海洋之中。[8]尚建宝指出,网民的分散性使其只能是“乌合之众”,而且网络人群啸聚的特点也注定了它总是乐于关注一些看来更具新闻性的个体事例。[18]杜创国和刘静静认为网络反腐是一种“选择性”反腐,具有偶然性和戏剧性。在网站论坛、博客的举报线索中,少数比较离奇、具有新闻性质的事件才会引起网民普遍关注;容易核实的事件才能形成网络舆论。[17]

张二芳和王瑞娟认为网络舆论话语权可能掌握在上网时间长、发帖数量多的信息富有者手中;现实中不少网络媒体把追求赢利作为唯一目的,置社会责任于不顾。[16]邹庆国也认为网络的匿名性容易被一些不法份子利用,造成对他人的恶意诽谤和造谣;也给少数人操纵网络提供便利和可能,从而产生虚假民意。[9]张亚明等也认为网民可能因其“自由性”而滥用民主权利,出现网络造谣、诽谤、低毁等现象。[19]汪金川和袁满还提到, 近几年还出现了一些打着网络反腐旗号的非法民间网站,它们通过威胁报道负面新闻和制造谣言向地方政府或企业索要“封口费”,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害怕事态扩大,便给钱、给物了事,造成了很坏的影响。[12]

张维平和魏伟认为网民提供反腐线索, 形成舆论压力,真正发挥作用还需纪检监察部门介入。但很多网络反腐案件是在形成强大舆论压力时反腐部门才开始介入,导致错过反腐的最有利时机。 被举报人知道举报信息后,会提前准备,甚至出逃,这会导致很多案件无法查实, 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举报人诽谤。[6]徐秀勇和杨嘉认为网络监督表现出的“民意”可能干扰司法独立,甚至形成“舆论审判”左右司法的现象。[10]

总之,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性决定了海量网络信息中许多有价值的涉腐信息可能被淹没,也可能出现人为操控网络舆论的情况。同时,在网络反腐过程中鱼龙混杂,有时可能会出现“误伤”现象,也可能出现侵犯隐私和借机造谣诽谤的现象。 在特定的情况下,网络反腐也可能会泄露反腐信息或对司法造成影响。不过,这些可能的弊端在很大程度上是网络反腐和现实制度都不够成熟的表现,有的已经超出了网络反腐的范畴,涉嫌违法犯罪。

四、学界对网络反腐的不同态度倾向

在网络反腐的研究中,“对策”研究是最为普遍的。 许多学者都提出了多方面的对策建议,这些对策大同小异,综合起来看,体现出对网络反腐三种不同的态度倾向。

第一种是鼓励和倡导的态度。刘力锐是这种态度的典型代表。他认为民间草根渠道因其自由灵活、易产生轰动效应、弱约束性诸多优势更能吸引广大网民,成为体制外一支重要的反腐力量。 对于草根渠道的先发效应,政府应当以宽容的心态予以接纳,并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反腐线索和证据。[13]他还特意为网络反腐出谋划策,提出曝光涉腐信息必须别出心裁才能在浩如烟海的网络信息中脱颖而出,引起网民和媒体的共鸣。 比如用小说揭露腐败,不仅影射腐败事实,而且适应媒体政治的娱乐化传播逻辑,是一种反腐新策略。同时,鉴于网络反腐屡遭打击报复的现实,他强调要突出以保护举报人权利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尽快构建完备的公民举报权保护体系;鉴于网络反腐可能面临的侮辱诽谤、隐私侵权等指控,应坚守表达自由的第一性价值原则,建立完善网络侵权的免责与减责抗辩事由体系,并设计合理的侮辱诽谤诉讼程序。[20]袁雪娣和秦英华也提出当公众为反腐做出了贡献并支付了成本后,政府应及时给予认定、补偿和奖励。 要增强社会的民主氛围,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行政务公开,为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创造良好的条件。[21]

第二种是规范和引导的态度。 张亚明等认为,公民使用网络时要提高网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用文明用语,提高鉴别信息真伪能力;通过多渠道提高自己与政府、第三部门的合作意识并主动学习如何在政府公布的合法网站揭露腐败行为和提供线索等反腐技能;还应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正义感,主动引导网络舆论朝健康方向发展,有责任主动避免舆论演变成网络暴力,进而引发社会突发事件。[19]彭晓薇认为要注重培养网络管理、系统管理、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人才;注重培养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把握网络宣传规律的网络宣传人才;注重利用其他部门、媒体和民间的有关人才,以建立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强的网络反腐队伍。要把握网络规律、整合宣教资源、打造反腐文化精品、创新宣传形式、贴近网民思想,占领网络宣传主阵地,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正气,形成综合的、健康向上的网络宣传舆论氛围。 要引导网民加强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道德和法制观念,理性反腐。[2]

第三种是集中和替代的态度,也就是用统一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来替代各种分散的民间网络反腐形式。杜治州认为政府应大力宣传官方网站举报的优势,引导网民更多地选择官方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同时也要有专门的机构和负责人决定哪些信息可以进入调查阶段、由哪个部门来负责调查以及调查的方式等。[22]宋为和佘廉也认为必须加强网络反腐物理平台的构建,打造一个整合度高、安全性好、科学高效的综合性网络反腐物理平台。这一平台可以探讨由政府机关以及“第三部门”乃至网民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的方式,其运行经费由国家财政专门负担。 该平台可以下设专门性的检举平台、综合性的公共交流平台(即论坛)、公共的信息甄别与筛选平台、腐败案件跟踪处理平台、反腐败知识与培训平台等 5 个二级平台。[23]王世谊认为要加强廉政网站建设,创新举报方式,把廉政网站打造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廉政文化教育警示平台。[15]

本文认为,鉴于网络反腐的巨大威力及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 从党和政府的角度对之进行适当的规范和引导是必要的,但要通过集中和替代的办法来解决网络反腐问题,显然是不可取的。首先是不现实。不同范围、不同层级的涉腐行为怎么可能都举报到同一个官方网络举报平台?一个乡干部的腐败行为究竟应该举报到官方的哪个网络平台上去? 其次,这种网络举报方式将涉腐信息直接交到官方手里,没有舆论监督,其风险和弊端(石沉大海、被摆平、打击报复等)如何避免? 此外,一些并不完全的涉腐信息,如果不在网上曝光,没有网民的参与,如何才能得到补充和完善? 这样的涉腐信息可能进入官方的视野吗? 一些司空见惯的腐败现象(比如公车私用),也只有被曝光,才可能受到处理。 至于官方网络举报平台,可以采取奖励的办法吸引那些掌握腐败关键证据的人去举报。 总的来说,本文认为,如果我国党和政府有彻底反腐败的决心,对网络反腐就应该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创造各种条件充分调动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积极性,使网络反腐与官方网络平台举报以及体制内反腐措施有机结合、无缝对接,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五、网络反腐研究的拓展方向

我国学术界对于网络反腐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但总体研究质量还不高,高质量的论文很少,高质量的论著还没有出现。 无论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还是在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拓展。

首先,在研究方法上,要强化案例研究。网络反腐虽然近年刚刚兴起,但反腐案例层出不穷,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案例出现。网络反腐研究要想做到扎实深入,必须对已经发生的案例进行全面的搜集和系统的整理,对新发生的案例进行持续跟踪。 通过对大量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比较和归类,总结其共性和差异,在整体上把握网络反腐的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 通过对若干单个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完整准确把握一个网络反腐事件从发起,到发酵,直至最终解决的完整过程,准确把握其发展脉搏。 案例研究是网络反腐研究的基础。

其次,要深入研究网络反腐的内在机理。 网络反腐的参与主体包括掌握和曝光涉腐信息的网民、参与讨论和传播涉腐信息的网民及其中的意见领袖、对涉腐网络信息具有推介或删除权限的网站及其网管、网络反腐对象本人、网络反腐对象所在部门、从中央到地方掌握处置权和各种技术手段的各级公共权力机构。任何一个网络反腐事件,都是这些参与主体相互博弈、相互作用的结果。网络反腐研究要深入研究各方的意图及其相互作用的机理。

第三,要深入研究涉腐网络信息曝光者的心理和动机。 网络涉腐信息曝光者动机各不相同,有的是出于自身维权或者申冤,有的是出于报复,有的仅仅出于义愤,有的出于打击对手,有的是出于某种使命感等等,不一而足。 深入研究这些不同的动机,对于有针对性地调动网络反腐的积极性有重要意义。

第四,要深入研究网络反腐所涉腐败的内容和性质。 网络反腐主要指向的腐败类型包括三公消费、人事任用、官员生活作风、佩戴与合法收入明显不符的奢侈品、拥有与收入明显不符的房产或其他财产,以及其他一些司空见惯的腐败现象。 这些显性腐败行为的背后,则是深层次的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权力腐败问题。不同身份的曝光者所曝光的涉腐内容也会呈现出某种规律性。 这些都值得深入研究。

第五, 要深入研究体制内反腐体系与网络反腐的对接机制。这是网络反腐中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一个方面。首先,要确定一个基本原则,明确不同层级公共权力部门在搜集和处理涉腐网络信息方面的责任。 其次,要严格规定涉腐网络信息的处理和回应程序。 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研究。

第六,要深入研究网络反腐的深层次影响。 网络反腐作为舆论监督的一种形式,对于传统媒体、对于言论自由权、对于政治稳定和政治民主化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深层次影响,需要深入研究。

第七,要加强对国外网络反腐的研究。 我们对国外网络反腐和网络舆论监督的情况还了解比较少,加强这个方面的研究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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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理论与改革》2013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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