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导致石油需求增加,而中国国内石油生产能力相对有限,年增产24.4%远低于需求增幅。中国经济发展对海外石油的需求越来越大。1990年,中国原油进口量只有292万吨,2010年已经上升到2.393吨,2011年又继续升至2.538亿吨。2011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6.7%。预计,2020年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7%,2030年还可能升至70%。中国的经济安全日益面临来自石油供应安全方面的挑战,长期、稳定、安全的石油供应已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保证。
我国能源安全面临的困境。2011年,中国从中东地区进口原油为1.3亿吨,占中国原油进口总额的51.2%。虽然,中国重视原油进口市场的多元化,但其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难以取代中东作为中国主要国际石油供应来源的地位。因此,中国依赖中东石油的进口,这种依赖的趋势继续发展,难以逆转。维护中东石油进口安全已成为中国能源安全的一个主要关注点。
维护中东能源安全的困境。中东剧变严重危及石油供应安全。中东阿拉伯世界普遍发生政治动乱,内战埃及、政权更迭严重的波及到石油供应安全。2011年初内战爆发前,利比亚每日原油产量达160万桶,占全球供应市场2%左右的份额。由于战争爆发,我国来自利比亚的原油进口量由2010年的737万吨锐减至2011年的259万吨,降幅达到64.8%。中东地区政治还不稳定面临持续出现的安全问题,动乱有蔓延至中东核心产油国的可能,一旦动乱扩展到中东主要产油国,则可能会对全球石油供应格局产生冲击。中东地区的局势变化也严重影响世界油气的供应安全。除了海湾地区,伊朗、伊拉克、苏丹、利比亚和叙利亚等国对地区安全局势产生的影响也值得关注。伊朗是世界主要油气资源国、生产和出口国之一。伊朗的稳定会对世界供应会对世界石油供应产生重要影响。海湾地区是石油天然气的富集地区,其与周边国家的战争与和平都会影响到国际石油供应的安全。
海上石油通道安全的风险。伊朗扼守世界石油运输主要通道霍尔木兹海峡,这个海峡的石油运输量占中东地区石油运输量的80%、全世界运输量的1/3,是国际石油供应的关键水道。苏伊士运河作为国际供应的重要通道,控制控制着大西洋和印度洋水道安全,我国进口原油和出口产品也依赖海上通道安全。
陆陆石油管道的安全风险。苏丹是非洲地区的重要产油国,中国中石油集团是苏丹石油的主要开发商。2011年苏丹正式分裂两国关系恶化,并发生军事冲突,石油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南苏丹在2012年1月至8日停止向苏丹输油管道供油的恶果。目前非洲出口原油占世界7%,我国进口非洲石油占非洲出口量的10%,是我国石油进口多元的重要方向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中缅石油管是我打破马六甲困境的重要举措,美国插手缅甸后挑起了反对派与政府间的矛盾,直接波及到中缅合作的所有领域,输油管道建设也遭到一些地方势力的质疑,认为没给地方带来什么好处,反而对环境和安全造成了影响,这势必会对今后输油管道的安全运行会带来影响。
加强能源通道防护措施。我国已经取得了亚丁湾护航的经验,但中国海军还不可担负全部能源通道的护航任务。贸易、油轮通过的海域十分辽阔,世界航道分布遍及全球,企图遏制中国复兴的势力必然要设置种种障碍,因此我们必须加海上机动防御能力和支持能力建设。要加强航母编队建设为维护世界和平、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人道主义求援、打击海盗、反恐怖等方面提供支撑。要加强海外补给基地建设。我们虽然不在海外驻军,但加强海外补给基地建设已经迫在眉睫,需进一步拓展。“中国威胁论”是一个伪命题,是企图遏制中国发展的舆论工具,只要中国坚持和平发展的道路、不干涉别国内政自然不攻自破,无需顾及。
深化地区合作保障海上通道安全。要加强与东盟国家间的合作、保障马六甲海峡的安全。参加海事执法行动、打击海盗和海上联合军事演习活动。推动建立“东北亚能源共同体”、共同维护海上能源通道安全。
要积极参与中东地区和平与安全维护工作。要在联合国框架内主动协调中东地区存在的矛盾,避免武装冲突扩大化。我国历来主张多种文明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坚持文明的多样性。要在维护各国主权的情况下推动地区矛盾的解决,反对强权与干涉行动,特别是打着民主幌子所进行的干涉活动。各国内部的矛盾应由各国政府自行解决,外部势力的介入只能使矛盾扩大化。必须尊重各国人民的自主选择,维护正义才能推进友谊与合作。推行干涉主义取得的成果是暂时的,不可得到要求民主与自治的各国人民的真正拥护。干涉主义已被历史已经证明,代理人政权很难得到本民族的认可,只能带来新一轮的政治动乱。我们反对核扩散,坚决执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也要维护各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力,不能打着防止核散的幌子破坏各国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力。
打造新的能源安全通道。我国面临的能源安全形势确实极为严峻。在南海,菲律宾等国不断挑起事端,加之美国的推波助澜,南海局势难以稳定;在印度洋,印度对中国的警惕性愈发提高,这些都使得中国的海上能源通道安全性下降。因此,必须加强新的能源安全通道建设。瓜达尔港的管理使用权为我拓展西部能源通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可直接建设中巴输油管道和铁路输送渠道。这里需要重点考虑巴基斯坦政府和地方政权的利益区分、环境保护、居民就业等一系列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带动巴基斯坦经济,达到双赢,促进中巴全方位战略全作。构建中的中老泰高速铁路正在破解克拉地峡建设周期长、投入大的困境,而中缅泰在湄公河上的联合执法的经验也为高铁输送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法。
构建能源通道安全法律体系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国家能源安全法律制度的建设,应以国内能源基本法律、政策和相关反恐怖法案为基础,依托海上护航编队和统一的海上执法力量,构建以自我保障为主,多方开展双边(多边)合作为辅的安全保障体系。同时,还应积极致力于建立地区性的能源通道安全保障机制,通过联合地区反海盗机制、打击海上恐怖主义活动来确保能源通道安全。
随着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海外能源的依赖程度愈来愈大,必须迅速建立自己的海上、陆陆安全保障体系。要排除所谓“中国威胁论”的干扰,加强海上防御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法规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2013-02-27(观点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