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监督,即努力实现对于权力的有效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中一项最重要的、可以纲举目张的工作。艾克顿的名言众所周知,“权力易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正是我国腐败问题不断严重化的总根源。因此,如果真能破解权力有效监督的难题,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那战胜腐败的终极目标的实现就不再遥不可及。
十六大以来党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部署
我们先来梳理一下十六大以来党的代表大会与权力制约和监督相关的主要精神。
十六大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的相关主要精神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政治体制改革(应)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十七大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有关表述是:“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十八大关于权力制约与监督的表述如下:“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十八大对权力制约监督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通过历史地比较,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在权力制约监督问题认识上的深化和拓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通过权力系统的结构化改革,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的认识越来越清晰。要有效监督权力,必须实现权力的结构化改革,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这是一个不大可能绕过去的方案选择。十六大虽然也涉及到权力“结构”议题,但重点还是放在“权力运行机制”上;至于如何实现权力的结构化改革,认识还比较模糊,对策还比较抽象。十七大在权力结构化改革的认识和所提出的对策上都大大地前进了一步,即提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样一个“三权”结构框架。十八大也继续坚持了这个精神,并提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关键的不同就在“确保”二字。到底如何才能确保?首先就是要先建立和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样一个三权结构。
通过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民主,实现让人民能够监督权力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十六大和十七大的焦点主要放在基层民主上,事实上,我国的基层民主,特别是村级民主,自1988年就开始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从1988年开始,在我国的农村基层,就开始了“村民自治”,开始实行“竞争性直接选举”的试验。十八大在发展民主上有两个方面的重大突破。一是要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民主。“广泛”就突破了仅仅局限在基层的框框限制。在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十八大把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到更重要的位置,而且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等一系列具体的对策。二是高度重视民主制度建设。十八大提出要“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类迄今为止发明的主要民主制度的类型有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西方民主主要强调民主选举制度,特别是要建立竞争性直接民主选举制度。其实,其他的民主制度也很重要。这次的十八大也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即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
切实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决心更大,思路更加清晰。十八大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上的新精神体现出两点突出的变化。一是改革的决心不同。尽管十六大、十七大都谈到了“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但也设定了改革的框框。例如,更多地强调“中国国情”、“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求“政治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在十八大报告中,把政治体制改革由原来的只出现在正文部分提升到标题位置,并加上“推进”二字予以强调;虽然也强调“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但相比于十六大,在“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前加上了“积极”二字,凸显了态度上的变化。二是改革思路的清晰程度不同。十八大继十六大之后,再度提出要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而且作为首个“更加注重”。在笔者看来,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我国政治体制总体改革的“牛鼻子”或枢纽。不进行这样的根本改革,不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体制,权力结构化改革、民主、法治几乎寸步难行。政治体制改革从执政党开始,而且聚焦于“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凸显了政治体制改革思路的清晰化。
实现权力有效监督依赖两大对策、一条路径
概括起来,十八大关于如何实现权力有效监督的主要精神集中在上述三个方面,即两大对策,一条路径。两大对策就是:实行权力结构化改革;发展和实现民主。一条路径就是:推动全面深入的政治体制改革。回顾人类数千年来和腐败所作的斗争,能否战胜腐败的一个关键前提就是是否实现了对于权力的有效监督,而能否有效监督权力则依赖于这两大对策。很多人把这两大对策概括为:权力监督和权利监督。权利监督也叫作民主监督。在这两大监督中,民主监督是基础,权力监督是保障。实现这两大对策的必由之路则都是改革政治体制。
老实说,政治体制改革的阻力、困难程度、风险程度和复杂性都比经济体制改革要大。这些阻力不仅来自传统的观念、保守的思维,还有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
有鉴于此,十八大精神能否切实得到贯彻执行,政治体制改革大门能否真的打开,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前面一定会有很多的风险和挑战。能否成功推动改革,不仅需要政治勇气,还十分需要政治智慧。政治勇气和决心恐怕主要来自于解放思想以及对于改革的紧迫性和危机感的感受。政治智慧则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能否从过去30年的改革中汲取营养,找到克服阻力、化解风险的路径或路线图。我个人认为,坚持渐进模式,认真总结和借鉴30年改革的成功经验,尽量少地设置这样那样的框框,勇于试验,就有希望找到一个既符合我国实际国情又满足现代民主政治普遍要求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