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区民主是指社区居民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结合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实行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自治,确保居民的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居民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居民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居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社区民主是我国民主发展的增量元素,它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合格的民主主体、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日益成熟的社会直接参与机制,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社区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完善社区民主建设思路,大力推进社区民主建设。
健全运行机制
强化各主体间的配合与联动
作为领导层,社区党组织应抓好三个关键环节:首先,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素养建设。其次,加强社区党组织内部民主建设。以开展党内民主生活为契机,促进社区党组织内部管理和决策的民主化,有助于凝聚社区党员力量,在社区民主建设中发挥整体优势,推动社区民主建设。再次,加强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作为社区决策层,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在社区民主自治运行中担负着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的职责。应明确规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运行程序、时间、活动频度和功能,使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运行制度化。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成员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的状况,鼓励和吸收中青年知识分子进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改善其成员构成。
作为社区议事层,社区协商议事会是社区自治组织“议行分设”改革的产物,行使民主协商议事和民主监督的职能。社区协商议事会应积极听取和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吸收更多辖区单位和社区精英加入,提高协商议事的质量,有效地整合社区资源,推进社区民主建设。
作为社区执行层,由于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召集和主持以及社区日常事务的处理,是社区民主的基本运作载体,实际上也是权责统一的管理实体。应突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民主自治中的中心地位,合理地界定其执行的“委办事务”和“自治事务”,将其主要精力放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管理上以及社区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上。要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使居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要改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构成,鼓励和推广以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提高管理和办事能力。
完善实践形式
促进“四民主”协调发展
在社区“四民主”中,民主选举处于基础地位,推进社区民主建设首先要把好民主选举关。目前,城市社区选举实际上多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往往采用选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的方法产生候选人,且投票场所秩序控制存在欠缺。完善社区民主选举,就要扩大直接选举范围,体现大多数乃至全部符合法定资格的选民的意愿,改革选举的提名制度,以居民群众提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为主,以选举委员会提名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为辅;严格维护投票现场的秩序,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民主决策是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直接体现,应充分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实行走访居民制度、临时扩大会议制度及居民报名列席旁听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广开吸纳民意、积聚民智的渠道,使更多的居民参与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是社区居民民主自治的重要内容。应依靠社区居民,在管理机制上将行政调控机制和居民自治机制结合起来。要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的固定渠道,使社区居民能够与社区民主管理的主要机构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实现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其自我管理能力,促进社区管理的民主化。
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是保证社区民主自治良性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应加大居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的力度,将居务公开的内容扩充到社区政策执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财务收支状况、流动人口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目标及工资待遇等,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开设民主评议栏,加强居民的随时评议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上的专门评议,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议事协商会尤其是社区居民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发展都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参与,而社区居民的制度化参与是社区“四民主”协调共进、向纵深发展的关键。因此,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有序地、理性地、周期性地参与,提高其参与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的制度化,从而推动社区“四民主”运行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