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炎午:司法公正:消弭内乱之抓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58 次 更新时间:2012-10-04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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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炎午  

在中国外交方略上,中美关系向来是重中之重。当前中国崛起未竟,中美关系却陷入“老大”、“老二”关系的怪圈。依据世界现代史的惯例,美、中两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随之产生。以往美国对华战略的制定仅受制于美、中两国不同的战略目标所形成的利益冲突性的矛盾以及近年日趋式微的意识形态的差异而已;今后则还要受到美、中两国孰居龙头老大的考量的牵制,而这层考量是基于结构性的矛盾,相当难于调和。

美国对中国未来国家地位的战略定位,亦即认为中国综合国力正在迅速增强,对美国全球龙头老大的地位构成了威胁的判断,可能已经介入其对中国总体方略的决策过程中。一言以蔽之,美国已经并将继续以准超级大国对待中国了。

国际情势形格势禁

世界进入新世纪以来,中美关系迭经风波,一路趔趄走来,至今仍然维持在“斗而不破”的状态。在双方对峙的过程中,中国处于较弱的一方,腾挪移身有方,能始终保持这种局面,实属不易。

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中美关系仍然处于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双边关系存在着结构性的矛盾,难免会不时遇到麻烦,因应得法,则仍然属于可控性质。双方能否突破国际关系史上的阴影,发展一种新型的“老大”、“老二”之间的双边关系,显然需要确立战略互信,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尊重对方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样就突显了顶层设计即战略规划及谋略运用的重要性。

今后中、美两国尽可“斗智”,折冲樽俎,却无须进入“角力”的阶段;至于“斗气”属于未入流的手段,则大可不必了。何况,“大位不以智取,半由天意半由人”,只宜顺守,岂可逆取?假如北京战略规划得宜且及时,则这是中国处于“老二”的劣势地位力所能及的良好愿景。这在国际政治上是理性的抉择。可是,一部世界现代史充斥着不理性的战略决策,不胜枚举,最终事态发展往往并不以单方面的诚意和理性为归依。

所幸世界早已处于核时代。至今核武器仍然作为制约美、中两国高层莽动的有效手段。核武器对人类的大规模杀伤能力,今后仍然制约着两国在军事层面上“见真章”的可能性。尤其是在巧妙地运用谋略的情况下,依然存在双方均处于形格势禁地步以致彼此无须或不能跨入“角力”阶段的可能性。

然而,热核武器仅能制约两个核大国之间在“硬实力”层面的迎头相撞,却不能禁绝双方以代理人战争的军事方式过招,更不会禁绝双方以“软实力”作高强度、频密的政治和文化层面的较量乃至碰撞。实际上,双方以“软实力”过招的事例天天在发生:一方居高临下,频频发功,有时是点到为止,有时则是“一剑封喉”;另一方则见招拆招,穷于应付,疲于奔命。溯自冷战时代,这种事例就屡见不鲜。前苏联这个庞然大物不就是一朝解体了吗?

如今华盛顿视中国为准超级大国,则中国未来的处境尤其被动。假如华盛顿尚未把中国视为准超级大国,则没有整合国际力量及中国周边国家对付中国的必要性,中国也不至于有可能沦为众矢之的;倘若华盛顿已经把中国视为超级大国,则两个超级大国在地球村需要和平相处,美国在对华决策上自然有所忌惮,不至于在必要时无所不用其极。过去美、苏两个超级大国相处了近半个世纪,彼此打交道时确实有一定之规,核心利益被视为禁脔,对方不会越雷池一步,此即一例。关于中国被视为准超级大国招致的风险,一如上述。其理至明,无须哓哓多言。

鉴此,中国被美国定位为准超级大国,处境岌岌可危。有朝一日,今后两国互动关系或许会趋于更加复杂和尖锐,其源盖出于此。当前美国战略东移,借力使力,正在中国周边下子布局,高手过招,点到为止,却已经令中国感到罡风阵阵,团团杀气逼面而来。

可以预期,未来数年中,中国遭遇的国际挑战将日趋严峻。况且,美、中关系陷入“老大”、“老二”的怪圈以后,两国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呈现“树欲静而风不止”之势。全面加强外交、国防、外经、外宣诸项工作的重要性,固不待言,能否巧妙应对国际挑战,却尚在未定之天。

唯恐天下不乱之徒剧增

与此同时,内政隐忧油然而生。中国国内群体性抗争事件彼伏此起,社会乱象日益加剧,从而撼动了政治稳定的基石。对于国家安全而言,社会乱象构成的危害远过于境外的威胁。

历史上,一个强国在崛起过程中,举国民众在内政、外交政策上业已达成共识,亦即“上下同欲”。这是一个强国能平地崛起的基本条件。只要中国政府和民众上下同欲,不要说今日中国综合国力上了几个台阶,就是半个世纪之前,世界上也没有哪一个大国足以撼动北京对整个中国的统治。

近年中国民众“仇官、仇富”的心态在迅速蔓延。当前大陆群体性抗争浪潮层出不穷,动辄大批民众参与其中,尽管多数人只是抱着幸灾乐祸的立场,静观其变而已。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国内矛盾可能会聚焦,是群体性抗争事件的高发期。政治暗潮正在地表之下激荡涌动,内乱处于酝酿阶段,恰如火山爆发前,地底下岩浆四处涌动,只待喷薄而出。对此,当局亟待重视前因后果。

中央政法委在一份报告中指出,绝大多数参与群体性抗争事件者与该事件的诱因没有直接、间接的关联。参与者与某宗事件的起因风马牛不相及,却采取暴烈的手段,竞相投入该事件,这一现象本身就值得深思。质言之,这一现象无非说明今日唯恐天下不乱之徒的数量在急剧增加,成为动乱之源。

在可以预期的将来,就紧迫性和危害性而言,内乱超过了外患,发展趋向亦即或者内忧招致外患,或者外患催化内忧,甚至两者交替影响,互为因果。如此,则大局糜烂,前景堪忧。

尽管中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中国政府对于来自国内和境外的威胁却日益敏感。中国国势蒸蒸日上之际,中国政府不安全感却与日俱增。这已经成为当代国际政治的一个悖论。

国内外矛盾聚焦之下,若非北京采取有力的因应措施,中国成为各方矛盾的焦点以致自身发展进程被中断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值此情况下,北京决策层理应加强危机意识,将这一可能性纳入考量之中,预作因应之计,“宜未雨绸缪,毋临渴掘井”。

底层杰出人士仕途渺茫

一个社会出现少数人垄断各项资源,借此牟取暴利的现象,则是社会大动乱的先兆。在中国古代,历朝历代末期都出现豪强兼并,以致“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遂发生社会大动乱,无一例外。当前社会财富之分配,自然未臻这一地步,然而,在弱势群体的观感中,却也相差不多了。实际上,突发事件爆发的诱因同统计数字等理性因素并无关联,而直接关乎非理性因素如民众心目中的印象等。说到底,突发事件爆发本身就是非理性的。

另外,中国社会阶层划分日趋固化。如今交际应酬时,人们动辄以交结者祖上大富大贵为荣,被称誉者也沾沾自喜,沾上了魏晋九品中正制的遗风,向“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用人格局和社会风尚靠拢。这种皇权宗法遗风往往是一种末世心态。下层民众无法凭借自身努力以改变低下的社会经济地位。近年中国名牌大学招收农村学子的比例急剧下降,就是一个例子。

下层民众中的佼佼者无缘通过个人努力改变自身地位,则其中企图心强烈者必然把现政权当作对头乃至仇雠,把现政权当作泄愤甚至斗争的对象。在他们个人说来,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他们读书不多,却精通厚黑之道,又不受伦理道德的束缚,做事心狠手辣,不择手段,敢于冒险,视人生如赌博。身处动乱时代,即成弄潮好手。

这批企图心强烈者为数不多,能量却极大,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一旦有了风吹草动,彼辈登高一呼,四处响应,不久社会即可能陷入大动乱的怪圈矣。在他们身上,往往应验了“时势造英雄”这句古话。

顺便说一下,几年前,数位印度高阶军官先后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时同笔者有过多次深谈。问起他们印度穷人多,生存环境又恶劣,为何群体性抗争事件却不多呢?他们说,印度人习性安贫乐道,又普遍信仰印度教,加上气候、环境也适合低水平的生活状况,所以印度人一般没有“红眼病”。印度人尽管穷,也不想赚“快钱”,以求一朝发达。这也是印度极少有假货和伪劣产品的缘由。

他们还说,印度在法律上废止了种姓制度,民间却依然存在这种习俗。不过,印度民间还有另一种习俗,即假如低种姓人士有了杰出的成就,民众就自动把他们列为最高种姓行列,他们也以此自居。譬如,前印度总统和前国防部长原来就是来自低种姓,却不妨碍他们一跃而为最高领导人,当然民间也把他们列为最高种姓了。换言之,绝大多数低阶层人们终生碌碌庸庸,而低阶层中的不少杰出人士也可能跃为明星级人物。

据此观之,阶层划分在印度社会根深蒂固,近年对低阶层中的杰出人士却不固化,这是印度维持政治稳定的因素之一。否则,秦末陈胜起事时大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种情况也可能在任何国家以另一种方式出现。

现代国家内政形势演变似乎存在一条规律:每当民众普遍认为社会不公正,而且自认再也无望予以纠正时,往往会出现民众缺乏信仰,政府缺乏公信力,社会对未来缺乏信心的情况。在此情势下,弱势群体的情绪即趋于激化。

于是,以市民和知识阶层为基础的中产阶级,尤其是其中的“公共知识分子”,对待政府的立场由强烈不满转至根本失望。他们终究会提出有关改革及国家发展方向的激烈的观点,并在弱势群体奋起抗争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值此社会激烈动荡之际,如果国家缺乏强势领导人,最终社会上层不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导致社会上层乃至国家决策层的严重分歧。于是现政权不免面对空前严重的执政危机。

强制力维稳难以持久

当前中国社会普遍存在公权力腐败、分配不公、机会不均、司法不公等现象。电邮、手机和微博等手段又给资讯传播提供了快速并且安全的渠道。群体性抗争事件彼伏此起,层出不穷,动辄成为万众瞩目的重大事件。政府公信力日益受到质疑和挑战,政府权威一泻百里。民众与政府的对立情绪和能量快速累积,频频往临界点冲刺。

在信息时代,政府疏导民众情绪并予以管制的手段,充其量只是数量级增长而已,而民众反制政府管制的手段却是处在几何级增长的状态。一旦出现重大的突发事件,各种消息、谣言快速传播,网警予以管制、删除,力不胜任。由于当前中国社会日益滑向越来越不稳定的危险时段,局势越来越难以控制,各种非强制力手段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维稳需要,于是当政者在处置突发事件时,不由自主地倾向于过度依靠强制力维稳的模式,尽管这样做离良性的政经改革越来越远。

目前群体性维权事件多因利益冲突引发,缺乏明确的政治诉求,宗旨并不是推翻现政权而建立新政权,仅停留在社会泄愤事件的层面。各地爆发事件矛头指向地方政府的大趋向是明确的,针对的具体问题却因地而异,缺乏鲜明的共性,所以还不至于威胁到现政权的有效统治。然而,一旦中央政府的权威急剧下降,加上容易引起弱势群体感情上共鸣的突发事件的爆发,一方发难,四处呼应,则会对现政权的有效统治构成严重的威胁。这个过渡期间不会很长,留给北京领导人的时间不多了。

“稳定压倒一切”只是应急之策,给现政权争取到了维持稳定所需的时间,千万不能成为常态。过度依靠国家强制力维稳,是苏联模式政治体制演变的趋势。病根就是权力过分集中,制约权力集中的因素日趋式微,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腐败,久而久之,成为体制性腐败,一发不可收拾矣。

主要依靠维稳手段控制局面,毕竟是不可持续的。一言以蔽之,强制力固然有效,毕竟有限,更不可久恃。过度依靠国家强制力维稳,而迟迟不肯深化改革,自以为得计,在短期内是舍本求末,从长远着眼,则不啻饮鸩止渴。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切实解决问题,才能实现长治久安。

当前中国社会的结构和各阶层的诉求日益多元化,非但缺乏共性,而且缺乏协调性,因此社会稳定呈现刚性,一旦维系社会稳定的“韧带”断裂,很可能导致大动荡。况且,中国知识分子向来依附于统治阶级,缺乏独立性和号召力,国家又长期与政党政治绝缘,没有在野党,在执政党面临严重危机时,没有一个组织具有登高一呼以收拾残局的威信和力量。基此,从大动荡到大战乱,“城头变幻大王旗”,仅一步之遥而已。

过多使用强制力维稳,不仅表现为地方政府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过于使用强制力,甚至在对待维权律师、公益性组织、上访民众、媒体和网络批评意见、维护失衡的国企垄断等方面也过多地实施强力控制。它不仅意味着执政合法性的流失,而且更会深化官民之间的对立,步入强制力使用逐步升级的恶性循环。

何况,维稳毕竟要花大钱,如今维稳费用已经到达难以置信的数字,牵扯了民生支出的增加。强制维稳之后实行的局部仁政,势必刺激其他地区民众有样学样,通过泄愤式群体性事件改善自己的境遇。在恶性循环的怪圈中,民众不满情绪高涨,社会益趋动乱。假如财政不堪重负,就有失控的危险。届时大厦将倾,独木岂能支撑?

逆向思考一下。维稳正是为了应付民变,而煞住社会严重不公的现象,民生适度改善了,则民心自然稳定,又何须倾注巨大资源拼老命去维稳呢?可以设想,如果当政者想民众所想,逐步祛除秕政,在此前提下,又何须如此全力维稳呢?连维稳开支都可以大幅降低。

当前维稳仅是当局动用全民资源以保障社会上层的既得利益,因此社会根本缺乏内在的稳定性。说到底,人心向背决定现政权的命运。如果现政权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就是固如磐石;反之,如果它为多数人所持续反对,那就离政权更迭不远了。这是亘古不易的铁则。当政者瞻前顾后,亟待改弦易辙了。

近年不少地区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中,累积的社会矛盾无从及时缓解,以致民怨太深,于是以集会、示威、罢工和打砸抢体现的群体性事件逐年剧增。《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称,从1993年到2006年,每年群体性事件已由8709宗增加到90000宗,80%以上事件的诱因是工人、农民的切身利益受到粗暴的侵害。其后,论数量、规模和激烈程度,群体性事件更远非往年可比。上海交通大学的《2010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指出,这一年爆发了72宗影响面广泛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平均每五天就发生一宗。

倘若有人认为,“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依靠国家强制力就能达到这个目标,如此想法不免太不现实了。即使从统治学的角度着眼,也没有与时俱进。以此为标准,短时间有效,长期内则失效。如今全国范围内,每年发生一二十万起群体性抗争事件。假如国家权力部门果真能做到“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怎么会出现群体性抗争事件与日俱增的状况呢?

何况,形势比人强,人心向背就是大局所在。军队不是真空,亦非铁板一块。民心最终也要影响军心。在“苏东波”浪潮冲击下,强大如苏联也顷刻解体,东欧许多政权更是一朝崩溃,结局惨烈。假若人心思变,则大势去矣。

至于中国国情,受到历史、现实诸层面原因的制约,更加复杂。风云变色之际,各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迅即趋于空前活跃。即使在军队内部,少壮派倡言改革,乘势崛起,野心家则觊觎大权,也在蠢蠢欲动。届时鱼龙混杂,泥沙俱下。

即使在中国近代史上,在大一统的政体下,“枪杆子”在维护政权上也没有起到根本的作用,仅在大一统的政体崩溃以后,军阀武装割据之时,“枪杆子”才起到其他因素无法取代的作用。此情此景,早已时移境迁了。而在当代世界,一旦政权由于内乱而告更迭,则“枪杆子”根本不足凭恃。环顾宇内,史实昭然,无须赘述。

该到来的终究会到来

不久前李光耀在回答美国在中国影响力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究竟应该如何看待中国的问题时指出,既然美国无法阻挡中国的发展,那就得学习去接受一个实力更强大的中国。同时,他直截了当地指出:“你不能阻挡中国的崛起,只有中国人自己能这么做。除非你想要向他们宣战或者是在经济方面抑制他们的发展。然而,这么做将适得其反。假设中国自身没有出问题,你们只得接受它会变得更加强大的事实。”

细细回味李光耀的说法,不由体会到,实际上,他指出了一种可能性,即中国爆发的内乱很可能导致中国崛起的进程在中途被“横刀夺爱”,亦即孔子在权衡内乱和外患之间的关系时说过的那样,“吾恐季氏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这句话放在今日,也是颇有启发意义的。

若干外国政治家和学者强调指出中国发生内乱的可能性,若非映射出少数人的一厢情愿,则属于哲人的先知先觉了。谚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现阶段,北京决策层把治国的努力聚焦于内政题上,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前中国社会乱象迭现,怪事百出,其源盖出于弱势群体民众气不顺。在这批数以千万计的民众中,可能有多数人是红眼病作祟,其中不少人在“气顺”之日所作所为,可能比今日既得利益集团有过之而无不及。尽管如此,长此以往,则无数弱势民众亟待变天,至于变天之日,洪水滔天,其处境可能更趋恶化,均在所不计,姑置勿论。这一层评估应该是不争之论,而不是危言耸听。

尤有甚者,不少唯恐天下不乱之徒更有末世心态,动辄诉诸极端手段。《书o汤誓》记载,“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乃指夏朝末代国君桀荒淫无道,百姓愤懑不平,把桀比喻为暴日,呼喊:“是日何时丧,我与汝俱亡!”宁愿杀身也竞相要致桀于死命。读者在阅读新闻报道时,不妨查一下门户网站的评论栏目,即可发现怀有这种情绪的读者的数量近年急剧增加。人们动辄把矛头指向执政党和政府,而这种怪诞不经的现象在两年前是少之又少的。

翻阅一下史书,在历朝末代时,弥漫民间的反常心态之一即盲信谣言,但凡有怪异的说法如谶语、流言,如秦末“亡秦者胡也”,东汉末“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元末“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明末“遇顺而止”,清末“黄花满地发”,等等,民众即盲信流传。

当前中国民众易于盲信流言、谣言,属于一种末世心态。2011年3月11日,日本大海啸冲垮了一座核电站,可能发生的核泄漏在日本尚未引起社会震动,却在遥远的中国引发了一场社会骚乱。16日晚,各地民众到处抢购食盐,甚至有人强行撬开农贸市场仓库,瞬间即抢光食盐。原因是民众盲信碘盐可以预防核辐射,或者担忧核泄漏将污染海水制成的食盐。

又如重庆高层人事变动以后,谣诼四起。2012年3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拘留了6名人士,因为他们在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中南海发生爆炸、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次日,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严辞批评了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两家谣言传播集中的网站,并关闭了16家造谣、传谣的网站。同时,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则发出公告称,将关闭微博的评论功能三天。可见在政治敏感时刻,造谣、传谣的危害性。

一则谣言即可颠倒事实,让中国社会动荡至此地步。这几场闹剧之所以发生,归根结蒂,无非印证了人心浮动,民众缺乏安全感,政府公信力也跌至一个新低谷。须知,谣言本身并不足以改变历史,却可能成为促使历史巨变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有一种末世心态,即不少民众习惯于鲁莽灭裂,在处理身边矛盾时,动辄丧失理性,诉诸极端手段。实际上,这种暴力倾向在近年之所以越来越频发,正是体现了人们累年积蓄起来的怨气和戾气几乎达到了临界点。民众怨气和戾气的普遍性,设若日后风云陡起,在狼烟四起时,将化为遍地骚动和暴力的源泉。下笔至此,纵使笔者遥居美国,也不禁感到不寒而栗。

尽管现代科学昌明,通讯手段快捷便利,可是在中国不少工人、农民中仍然开始充斥着这种末世心态,今日端倪尽显。他们甚至认为,自身被排斥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之外,是同改革开放的成果绝缘的,概言之,改革开放越是深入,他们越是被边缘化。

当前维稳首先要引导民众维持平稳的心态,民心平稳则政局安定,这是势所必然的。民心浮动,犹如在火山地表之下,岩浆四处涌动,亟待喷薄而出。可是,一个棘手的情况隐然浮现,即与许多洁身自好的官员背道而驰,另有相当一部分官员纸醉金迷,抱持“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的心态。他们连消极的危机感都付诸阙如,遑论积极的危机意识?大祸降临之日,仰仗彼辈以消弭和震慑双管齐下的手段,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则无异于缘木求鱼。

不少官员出于扭曲的心理,锋芒指向上级。他们巴不得领导出事或死亡,倒不完全着眼于消除本人晋升的障碍,因为领导出事或死亡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能获得晋升的机会。可是,他们还是怀有这种想法,这就是阴暗心理在作祟了。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官场伦理制约了官员的行为,这种阴暗心理是没有立足之地的。

此外,一批官员平日信誓旦旦,对党、对政府无比忠诚,却在实际上反其道而行之。他们早已赚得盆满钵满,不待内乱爆发,已经阖家遁身发达国家,作晚年欢娱之计了。

国民党在大陆丧失政权之日,在党政军特机构中,尽管不少人明了国民党政权犹如顷刻将倒的大树,却依然负隅顽抗,亦即共和国建国初所谓的“死硬的顽固分子”,在镇反、肃反中被镇压处决者达数百万人之多。今日欲求数百万公务员在内乱风暴骤起时,拼死维稳,誓死与现政权共存亡,不啻画饼充饥,其谁信之?

盛世之毁指顾间事

针对一些违纪违法官员携款外逃的问题,中国政府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2007年,建立起了防止违纪违法官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2007年、2009年先后召开了防逃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和第二次联席会议。2011年9月,在黑龙江、上海等十省(市)启动了省级追逃防逃协调机制试点工作。2012年5月23日,防止违纪违法官员外逃工作协调机制第三次联席会议又在北京召开。

虽然中国政府法网越收越紧,可是从政府公布的数据看来,自2000年至2011年,抓获的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人数及缴获的赃款赃物金额仍然呈现增长之势,最多一天就有51个贪官外逃未遂。

此例即可说明官员腐败已经成为沉疴痼疾。诚然,劣迹昭著的贪官毕竟是少数人(翻阅史册,即使在清朝末年,像《官场现形记》描述的官场腐败现象也仅是少数人所为),可是官场也不是真空,腐败之风对整体官员的腐蚀作用不能低估。官场体制性腐败必然影响政府消弭化解灾祸的效率及明快处置突发事件的效能,这是毋庸置疑的。由此可见,一旦内乱风暴骤起,在各地引起连锁效应,北京主要在体制上依靠公务员群体以资因应,岂可得乎?

至于“红二代”,颇不乏朝气蓬勃的杰出人才。然而,多数人生于富贵之家,缺乏磨砺,近年又在没有监督、牵制的环境中“拓展”个人事业,对民众所思所欲及社会乱象的感受,仿佛隔靴搔痒。质言之,就整体而言,民众与他们是格格不入的。如今他们徒怀巩固“红色江山”的意愿,在直面新一轮的乱治轮回时,是缺乏真正的感召力及行动力的。

据《左传·庄公十年》记载,春秋时鲁国乡民曹刿说过“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诚哉斯言!此语穿越两千多年的时空,仍然可作写照,体会一下“红二代”、“红三代”在性命攸关的关键时刻能否为维持现政权出死力及其出力能否奏效。

且不说北非、中亚爆发颜色革命之日,旋踵即天地变色,尊卑颠倒。即使回顾中国历史,盛世之毁,亦诚指顾间事耳。世局丕变之前,哲人针砭时弊,众人认为不足凭信;直至猝对变局,上智下愚徒呼荷荷,仅供后人空悲切而已。试举数例,收暮鼓晨钟之效,希冀能对醉生梦死者警醒一二。

《晋书·索靖传》:“靖有先识远量,知天下将乱,指洛阳宫门铜驼,叹曰:‘会见汝在荆棘中耳!’”史称西晋建立不久灭了吴国,统一了全国,却旋即出现官僚争相炫富、政治腐败等怪象。索靖看问题细致入微,目光长远。他预见到天下行将大乱,自己又无力改变这一局面,郁闷不已。一日,他指着洛阳宫门外设置的铜驼,叹息道:“我终究会看到你们卧伏在荆棘中!”不久,他的预言应验。西晋发生了“八王之乱”,各方争战不休。诸王拥兵作乱,在拉锯战中,不久都城洛阳成为一片废墟,宫廷内外杂草丛生,宫门外的铜驼果然置身在杂草丛中。诸王争战长达16年之久,直至西晋灭亡。

明末,李自成率众造反,迭次被明军痛剿,仅率残部17人躲到陕西东南商洛山中蛰伏。后听说张献忠、罗汝才复叛,赶去会合,又被明军击败,在四川巴西鱼复诸山中困身藏匿,仅剩数十人而已。崇祯十三年,中原大饥荒。李自成赴河南登高一呼,远近饥民应之者如流水,终于因缘际会,酿成燎原之势。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率军攻破北京,崇祯帝在煤山自尽,大明皇朝就此倾覆。仅四年,李自成就从东躲西藏的流寇首领身份跻身为大顺朝皇帝,令人在观感上瞠乎其后。

当代史亦然。姑且以1989年事件为例。4月15日,胡耀邦病逝,北京学生开始集会,不足一月,即已发展成一场“政治风波”,蔓延各地,令当局感到进退维谷,异常棘手了。

现代资讯传播迅速,生活节奏快捷,事态变化更加快。在信息时代,尤其是在政治动荡的当口,资讯传播甚至可以说是瞬息万变。这就给当局控制事态持续恶化增加了难度。

中国政府对民众开放微博,于是传播信息面之广、速度之快,如同国外Twitter,导致官方控制力大幅度下降。尽管有众多网警专司审查、删除,一旦发生爆炸性事件,则信息传播不胫而走,犹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何况,近年中国政府的公信力急剧下降。中国新闻媒体许多从业人员中又是自由派,加上媒体囿于市场经济的体制,为增加销路而争取读者。这种事态的后果之一,就官方立场而言,新闻媒体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失控了。

可以预期,未来爆炸性事件发生之后,民众以微博为传播新闻和谣诼的手段,加上新闻媒体或者推波助澜,或者随波逐流,当局要控制新闻媒体,限制负面新闻的传播,难免力不从心。倘若不采取有效的因应措施,有朝一日,政治风波乃至动乱的爆发,以致撼动政治稳定的基石,这种局面的终将出现是不待智者而决的。

政治改革欲速不达

假若北京决策层真欲维持政治稳定,也确实需要与时俱进,推行体制改革,以适应时代的变化。纵使仅从提高中国政府消弭化解灾祸的效率及明快处置突发事件的效能的角度着眼,改革也是势所必然。推行改革,是大势所趋。

不管成败利钝及利弊得失,民主毕竟是大时代的潮流,莫之能御。中国必定要顺着这个时代潮流去做,晚做不如早做,自上而下主动去做,要比自下而上被迫去做,效果更为理想。当然,什么时候实现政治体制改革,是分阶段到位,还是一步到位,如果是分阶段到位,先做到哪一步,以什么方式去做,在在需要从长计议。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

当社会矛盾尖锐时,如果不进行自上而下的改革,那么自下而上的革命随时会扑过来,悔之晚矣。睽诸理论和实践,似乎存在一条悖论:在现阶段,即政治体制存在严重弊端之际,试图进行大规模的改革,对当局而言,却是最危险的时刻。犹如一人患病久矣,欲施药石救治,温补宜为先,药峻则慎服,否则,反而促病人早日归西。

这方面,参考史料很多。众所周知,明朝末年天灾频仍,天灾造成流寇,流寇纵横中原,继而北窜,终于推翻了大明皇朝,明朝可谓亡于天灾。然而,辛亥革命前的两三年,中国风调雨顺,不存在大的天灾。问题出在当时知识青年痛切地感到,对外而言,清廷割地赔款,丧权辱国,不能再对之抱有幻想了,对内说来,自己同仕途绝缘,再也没有出头的日子了。

1905年,清廷宣布废除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在全国士子心目中,这是最为震动的大事。清廷废除了科举制度,兴办洋学堂,知识青年失去了当官的盼头,于是纷纷投笔从戎,去新军当兵,不少企图心强烈者日后都成了革命急先锋。全国各地举办新军,以武汉新军办得最出色。

辛亥革命前夕,清廷迫于列强压力,采纳盛宣怀诸人的意见,把民间集资修筑的铁路路权收归国有。同时,清廷鉴于洪、杨变乱以后,湖南省权贵众多,在朝野各处四布,广东省华侨人数多,同海外有着广泛的联系,不由投鼠忌器,于是在颁布的路权收归国有的决定中单拿四川开铡,四川民众不服,人心浮动,掀起了保路运动,蔓延到全省各地,应验了“天下未乱蜀先乱”这句古话。

清廷委派新近被重新启用的大臣端方率领湖北新军中立场比较稳健的官兵前去镇压,结果造成武昌空虚。湖北新军中立场激进的派别如“文学社”、“共进会”等趁势鼓动革命。革命党人因缘时会,辛亥革命先在武汉爆发,终成燎原之势,一发不可收拾矣。

民国初年,有学者评论,谓清朝亡于白丁,即指废除了科举制度以后,知识青年的地位沦为白丁,众多学子为之愤懑不平,另谋出路,投身革命。鉴此,辛亥革命以后,国民党元老胡汉民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称,清代一朝覆灭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亡于清末厉行新政,亦即政治改革,包括一举废除了科举制度。

有人认为,清朝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晚改革了20年。这话有道理,可是改革是一项大系统工程,仍须辩证看待。如果西太后在盛年时期厉行改革,或许能仿效明治维新,凤凰浴火再生。光绪皇帝力挺改革,维新诸人却轻率、躐等、躁进,甚至策划把西太后软禁起来,西太后闻讯后率守旧派反扑过来,于是维新戛然而止。

另外,清末各省成立咨议局,类似于后来的省议会,把地方实力派拉进去了。地方实力派既有经济地位,又有政治发言权。辛亥革命发生后,各省咨议局并没有起到稳定大局的作用,却竞相和革命党人结合在一起,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欧洲也发生过类似的状况。1905年,沙皇俄国境内发生一连串社会动乱事件,如恐怖攻击、罢工、农民抗争、暴动等,专以反政府为目的。俄国首相斯托雷平(1906~1911年在位)也曾尝试实行比较彻底的改革,以缓解国内矛盾。1906年,沙皇政府颁布法令允许农民把村社份地确认为私有财产,自然经济受到商品经济冲击,农业生产水平有了提高,于是村社这一宗法制共同体开始瓦解。接着沙皇政府又开始实行政治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地方管理和自治机关来弱化阶层和等级色彩,这一思路符合现代化进步的需要,涉及的广度和深度在欧洲名列前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俄国大学、银行、工厂、矿山、铁路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经济发展的局面相当傲人,大大缩小了同英、法、德等欧洲列强的差距。沙皇俄国就此崛起,成为一个近代强国。

然而,沙皇俄国在急剧的政治改革中,利益分配不均匀,各阶层地位变动落差甚大,造成了严重的思想混乱。一次大战接踵而来,战争挫败,财政困难,政府对社会的控制逐渐松弛,布尔什维克趁势崛起,终于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沙皇政府在一次大战前厉行的政治改革,届时却无助于沙俄皇室在动乱激荡中保持政权不坠。

国家兴衰决定于战略规划妥否

由此可见,北京领导层要认真进行政治改革,须视之为一项社会大系统工程,不能忽视以至罔顾各阶层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以何处作为抓手,先做什么,再做什么,处处令人煞费踌躇。这方面,施政应该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较大的社会动荡,更不能奢望一蹴而就。

顶层设计,亦即战略规划。如果学者潜心研究,也足以对战略顶层设计作出正确的判断。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出台时,提出要实行农地流转。当天笔者在斯坦福大学办公室里阅读新闻报道,觉得金融海啸扑面而来之时,这样做的后果堪忧,立即着手写了几篇文章,包括在《信报月刊》上发表的一篇长文章,分析并指出当前推行农地流转的巨大弊端。几个月以后,农地流转戛然而止。由此可见,不少学者持有与我相同的观点,学者未必就不可能洞烛症结。总之,战略顶层设计不能不慎之又慎。

战略规划是否正确,关乎国家兴衰。战略判断正确,犹如高屋建瓴,事半功倍,纵使政治体制不动大手术,也可以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即使条条框框贯彻正确的战略不够有力,区别仅在于成绩的大小而已。

如果战略规划乖误,顶层设计出现弊端,则适得其反矣,恰似逆水行舟,事倍功半。假若此时再在政治体制上动大手术,势必土崩鱼烂矣。

比如大跃进年代或文革动乱时期,极左思潮在全国泛滥成灾。对于毛泽东的指示,谁执行得越彻底,则恶果越严重。有的地方执行时打了折扣,则本地民众日子会稍微好过一些,后遗症也不怎么严重。

凡事仅归咎于政治体制,却规避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此风不妥。开国上将张爱萍在与他儿子张胜两代军人的对话中,直言道破把问题全归诸于体制的说法之谬误。他指出:“什么体制?是人!是用人上出了问题!不要一出了问题就全往体制上推,把自己开脱得干干净净!”张将军毕竟是高层领导人,熟悉体制弊端与用人失当之间的关联,可谓真知灼见。他的评断画龙点睛地点出了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

举凡政治体制、社会结构之契合本国民心,决策模式之科学合理,产业、科技、金融、教育之根深叶茂,军事力量之犀利无比,则以美国为最,举世无出其右。克林顿卸任前,美国拥有雄厚的外交、军事、经济资源可以调动,在小布什执政的八年期间,国力虚耗,呈现阶段性的走下坡路的颓势。

小布什执政时,在美国,举凡政治体制、决策机制以及财经、科技、外交、军事、教育、工农业各项支撑基础,客观要素并无变化,却形成了时移境迁的巨大变动。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了大变动?这无非归咎于当年华盛顿在发动伊拉克战争时在战略评估上的严重缺失。这说明战略规划是否得当,对于一个国家哪怕是超级大国兴衰的重要性不亚于这个国家的体制、机制及各项支撑基础。此即一例。

至于对国家治理产生的作用,体制优劣与当政者有否作为之间的关系,要说得完整、清楚,是非常复杂的。当然,就人类社会发展而言,普世价值自然是存在的,也是必须予以正视的,不能因为某个体制暂时还不适用于某国,就否定普世价值的积极意义。

概言之,假如某个体制在某个历史阶段对于某国是适用的,则相对说来,体制优劣对于某国综合国力的发展和民众福祉的确立所起的作用是绝对的、长期的,而当政者有否作为起到的作用是相对的、短期的。然而,尤其是在东方社会,某个体制在某国得以建立并持续运转,又同当政者的决断和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须从多层面、多层次着眼,才能对两者在一定的历史时段所起的作用之大小进行初步的评估。

评估体制孰优孰劣,要视乎国情、民族性和时代的要求而定,对此要作出判断,不是片言只语能够讲清楚的,不能拘泥不化,需要由历史作出鉴定。诚然,当历史作出某个体制弊大于利的鉴定时,对于实行该体制的某国民众来说,可能已经为时过迟了。

总之,要评估体制优劣与当政者施政得失之间的关系,需要全面地看待这个问题,万事归咎于体制,舍弃当政者的主观能动性,为古哲所不齿。例如,唐代文学家柳宗元指出,“周之失,在于制;秦之失,在于政,不在于制”。就点到了这一节点。柳宗元是唐顺宗在位期间“二王八司马”倡导政治变革阵营中的中坚分子,他以过来人的身份得出的评断,自然是有道理的。

如今许多学者食洋不化,将国家兴旺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主要归诸于国家政治体制改革,认为要突破瓶颈之制约,归根结蒂,在于政治体制之改革。诚然,这是至理名言。可是,置身于大时代,禀性大开大合的战略家面对变化莫测的世局,不能仅着眼于常数,还要顾及变数尤其是关键性的变数,以及大时代对这些变数的要求和这些变数对于大时代产生的推动作用。

当前世人纵论天下事,竞相赶时髦,纷纷归咎于体制,如此即可推诿本人或群体的责任。彼辈对外不满,动辄骂外邦“白眼狼”;对内不满,则每每指出:“这是体制问题。”于是乎,外部矛盾一概归咎于外邦;内部问题则推诿为“体制问题”,本人则作壁上观,落得个逍遥自在。究其实质,无非拒不追究本身低能或失责罢了,一味卸责而已。

美国评估中国战略规划能力

再回过头来,阐述一下若干美国顶级中国问题专家对中国战略规划能力的评估。总体说来,他们认为,中国战略规划能力属于上乘,否则,中国也不可能在短短三十年中取得持续高速发展的成果,而这项成果是第三世界国家梦寐以求却举世罕有的。

美国战略家对于中国战略规划能力的正面评估,大体上分为两层:

其一,就政经一体化而言,多年以来,中国决策层巧妙地利用了国内外客观上存在的正面因素,对于负面因素则或者回避或者搁置,均进行了无害化的处理,终于在维持现行的一党专政的政治体制的前提下,取得了持续高速发展的成果。这说明北京制定并推行国家发展战略是成功的。

其二,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层面,尽管中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比较险峻,不论如何,中国在长达六十多年的期间,却成功地一再阻遏了一场大战降临在中国本土的险情。追溯中国近代史,这一情况是绝无仅有的。这说明北京制定并推行国家安全战略也是成功的。

涉及中国包括军事战略及军力运用的背景,以1962年中、印边境战争以及1979年中、越边境战争为例,中国军队得手后即迅告撤退,从而既达到了教训敌手、稳定边界安全的战略目的,又避免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综合国力的持续增长不致于为之长期牵制。美国战略家在检讨过去十年以来美国陷于两场反恐战争的利害得失时,对于中国高层的上述决策,尤其给予正面评价。

接下来,谈谈美国战略家对中国决策机制的评价。几位学有专长的美国学者指出,中国决策机制的长处是在重大事件突然爆发以后,北京可以利用一党长期执政的有利条件,调动全国各种资源,快捷、有力地应付危机,这是中国决策机制的长处。

相比之下,美国战略家认为中国决策机制的短处则是不足以预警、预报危机可能在何时并且以什么形式爆发;至于预防危机爆发的能力,更是中国决策机制的一块短板。换言之,亦即中国决策层对危机爆发进行预警、预报的能力比较差,遑论预防能力了。

至于为何北京能够制定并执行正确的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并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功,却始终未能改变在预防、预警、预报危机方面存在短板的现象,美国战略家的结论主要有两条:

其一,中国举国上下沉浸于和平的环境久矣。战略学界乃至北京领导层均缺乏忧患意识或危机感,无从体会“敌存灭祸,敌去召过”的至理名言。这方面,他们积习已深。惯性的力量毕竟是不容忽视的。

其二,北京决策层清一色由学自然科学的专家或工程师组成。他们擅长于微观分析及定量,从事经济建设均是大才,在宏观分析及定性方面却略有不足,因而对大战略的确立及政略应变性的适时调整欠缺悟性。

什邡抗争事件之启示

2012年6月29日,四川省什邡市举行了宏达钼铜项目开工典礼。7月1日晚,什邡市民、学生分别聚集在中共什邡市委大楼门口和宏达广场示威游行,要求停建钼铜项目。2日,示威者冲破警戒强行进入市委机关,拆卸市委招牌,砸毁大厅玻璃、宣传展板等,还推翻多辆警车。特警与示威民众发生了冲突,使用催泪瓦斯和震爆弹驱散人群。

中共十八大行将召开,值此敏感时刻,岂容出现动荡局面?3日,中共什邡市委书记李成金表示,鉴于民众对钼铜项目的反感十分强烈,决定停止该项目建设。4日,什邡市局面趋于稳定。

什邡全市干部大会5日召开。会上宣布德阳市副市长左正兼任什邡市委第一书记。中共省市委取消(第一书记)的称呼,已近三十年了。这次什邡市委增设第一书记,别开生面,想来当是非常措施,以加强控制局势的能力。

下面谈谈在什邡事件中暴露的中共地方危机应对模式的缺失:

钼铜项目位于什邡市郊洛水镇,投资总额67.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7亿元。全部投产后,将年产4万吨钼、40万吨阴极铜,钼产量将达全球第一(去年全球钼产量24万吨)。项目年销额超过500亿元,利税金额数十亿元,可解决3千人直接就业、1.5万人间接就业。

什邡本是四川地震重灾区,百废待举。当局为了振兴地方经济,全力以赴,方才把这个四川省“十二五”重大产业项目争取到手。

当局在决策过程中,未充分估计到民众对钼铜项目伴生的环境污染的反感。前期宣传工作既不充分,对周围地区民众的补偿措施也未到位,势必激起民众对该项目的反对。

洛水镇及周围乡村与钼铜项目近在肘腋,居民没有奋起抗争,而遥距钼铜设施11公里的什邡市民却竞相投身于抗争,岂非咄咄怪事?设若认为市民判断事物的能力要比乡镇居民高明,则低估了乡镇居民的判断力;假如说市民健康要比乡镇居民更为金贵,显然违背了普世价值。估计当是钼铜项目为乡镇居民带来就业、商机等益处,而市民则未蒙其利,仅受其害之故。

宏达钼铜公司投产后每年利税达数十亿元。如果公司预估到事态发展,每年给付周围每户居民若干补偿费,市民就不致于求诸于抗争了。讲到底,市民认为该项目利益分配不公,导致该事件爆发。

这是指当局预防、预估危机爆发的能力欠缺。再说,在什邡市民、学生集会示威的酝酿阶段,必然四处奔走、八方串联。对此,当局再次估计不足,既未进行细致的解释,也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据此,当局预警、预报的能力也严重不足。

综上所述,印证了地方当局严重欠缺预防、预警、预报的能力,在危机处理环节中是一块短板。这些缺失造成的后果在承平时期还属于可控范畴,若在动乱年代或者战争时期,就会产生不可挽回的恶果了。

不久前,维权人士陈光诚躲过阵阵监控,离开山东老家,远赴北京美国大使馆。地方当局为了监控陈光诚,每年花费了上千万元维稳经费。美国学者觉得,近百人分三班监控一个盲人,居然给他安然离开,简直匪夷所思。曾几何时,什邡事件又接踵爆发。他们认为,这暴露了中国政府管控危机的能力远逊于过去。

尽管什邡市府和宏达钼铜公司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民众一闹事,最终钟摆又返回原点,以致已经耗费的资源和到位的巨额资金成为呆账,浪费可谓大矣。何况,什邡事件也为其他地区民众树立了“只要闹大了,政府就低头”的一个新样板。诚所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如今什邡钼铜项目固然停止了,民众对工业产品的需求又无法遏制,于是势必要从日本、欧洲和美国进口更多的废金属。废金属又称“城市矿山”,是中国获得金属资源的一个重要来源。大量废金属涌入镇海等地金属园区以后,加工以后产生的金属垃圾也会严重污染当地的环境。当地民众情何以堪?

社会不公正成为动乱之源

涉及战略规划的层面,一言以蔽之,无论古今中外,就决策层而言,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无与伦比,讲得通俗一点,亦即“做对的事”远比“把事情作对”更重要。质言之,高层的使命是“做对的事”,基层的职责则是“把事情做对”。

制定战略规划,恰如医生对待体弱多病者,有多条途径:保守疗法是食疗,改善营养,增强病人体质,三个月以后,可见疗效;稍快一些的是药疗,对症下药,一个月内,病人即可恢复健康;更快一些的是肌肉注射药水,一个疗程下来,一周以后,病人可以做到体健疾行;最快的则是静脉点滴,一两天内可见药力功效。

在某种程度上,治国犹如医病。治国方略的基点是高收效、低成本,对策性的建言必须兼顾紧迫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缺一不可。

由此可见,领导层素质之高低以及由决策层制定并为精英群体普遍接受的国家大战略正确与否,确实是决定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政治团体兴衰的基本的也是最具有活力的要素。尤其在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在评估国际格局走势及周边情势走向时,这条规律仍然甚至更为适用。

时至今日,对于决策层,政治体制改革固然重要,可是对战略规划也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在当局因应内外严峻挑战之际,更加应该着重于战略规划。

细察当今中国社会,民众对政府最不满意之处,并不是“民主体制”付诸阙如,甚至也不是“民生”不充裕。深究一层,症结所在恰恰是社会不公正。

在上访民众及弱势群体民众中,绝少人对民主政治或者政党政治提出强烈的政治诉求,因为他们认为,这同他们的切身利益并无关联。至于精英群体提出民主诉求,也未必明白在现阶段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据笔者广泛接触所得体会,即使在知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中,究竟有多少人透彻明白在中国实施自由民主之正负面的后果,存疑。

在古代,缺乏基本生存条件如饥荒,迫使农民揭竿而起,或者强势人物仕途受到梗阻乃铤而走险,这属于古代皇朝轮替的惯例。此情此景,放在今日,早已时过境迁,此情不再了。如今人们又在何时、何地看到,弱势群体民众是出于企盼吃饱饭或者民主政治早日实行因而参与暴力型群体性抗争事件呢?两者均非也。

中国社会分配不公越来越严重。基尼系数从1991年的0.282上升到2000年的0.458。随着社会财富的都市化,5%的富裕县与5%的贫困县人均GDP相差16.4倍。人们可以判断,正是社会严重不公,才迫使社会经济地位低的人群感到有冤苦无处申诉,因此逢到导火线就拍案而起,奋起联袂参与抗争。即使芸芸众生,内心感到愤懑不平,也会勇气陡增,做出匪夷所思的举动,何况唯恐天下不乱之徒?

凡是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经验的官员,想来都认同群体效应的威力。群体效应亦即“从众心理”,一旦人群聚集,每个人都觉得法不责众,胆魄比平时大了许多,只要胆大者登高一呼,众人即不假思索地一拥而上。此时此刻,他们对于个人闹事可能招致的危险或者不闹事所带来的益处,统统弃之不顾。届时群体性抗争事件产生的效应,就应验了《老子》第七十四章所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句话。

不妨断言,正是许多民众对社会不公正的切身体会,促使他们声应气求,竞相投入群体性抗争事件,矛头自然是指向各级政府的。民众切身体会到,长期以来,社会不公正的现象不但没有获得缓解,甚至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更严重的是,冰冷的社会现实摆明了,他们的冤苦是无处诉说的。他们认为,在这方面,政府听任基尼系数逐年趋高,迄今没有采取果断措施予以纠正,甚至连这样去做的意愿都付诸阙如,此即关于政府在致力于稍煞社会不公正现象方面不作为的强有力的证据。

尤有甚者,这些民众感到,中国经济越是迅猛发展,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越是被边缘化,而且许多向既得利益集团倾斜的政策都是在“深化改革”的名义下高调出台的,于是他们的不满情绪向改革开放的大计方针发泄了。何况,“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源远流长,对此,古有明训。假如中国政府听之任之,有朝一日,民众终究会得出一个结论:“是可忍,孰不可忍?!”

如今群体性抗争事件彼伏此起,渐成蔓延之势。倘若当局要着力缓解针对政府的群体性冲突,首先亟待解决的是社会不公正的问题。

在这个世界上,凡事总是先有社会现象,后有民众结论。当局要消弭民众怨恨和对立的情绪,首先需要确立危机意识,否则,稽延时日,日后醒悟则可能为时晚矣。此刻必须从根本处着手解决,仅仅归咎于极左思潮的遗毒,恐怕难以服众,无济于事。

美国鲜有群体性冲突

对比一下美、中两国在维持国内政治稳定作出的主观努力和收获的客观效果,颇有意义。对此,读者冷静思考,并予以回味,或许会获得若干启发。

平心而论,美国社会矛盾未必不比中国尖锐。美国贫富悬殊,在发达国家中位居首位,却很少爆发群体性冲突。

譬如在韩国、日本,资本高度垄断,论大公司的资产额,韩国、日本往往超过美国。日本、韩国大公司CEO工资本来就不高,累进个人所得税率甚至高达90%,结算下来,日本、韩国大公司CEO年收入一般不超过百万美元,比美国公司CEO要低许多,而尽管不少美国大公司亏本经营,有的CEO却有数亿美元的年收入。

再说,美国五方杂处,种族壁垒分明。贫富悬殊又在发达国家中居于首位。各族群、各阶层矛盾不可谓不尖锐。一如上述,美国贫富悬殊略见一斑。否则,“占领华尔街运动”又怎么可能在短期内蔓延到美国一千多个城市呢?

何况,美国有三亿人口,民间拥有四亿多枪支、两亿多汽车。枪支多则杀伤力大,车辆多则爆发力强。可是,美国却鲜有大规模暴力型群体性抗争事件。从整体上说,美国社会是相当和谐的。这个现象非常值得中国政界、学界认真研究。

美国国内政治长期维持稳定,这方面存在多种原因。说到底,最重要的一条,首先应当归功于美国司法体系公正执法,因而哪怕是弱势群体民众也对司法系统公正执法具有充分的信心。在美国,司法系统发生营私舞弊的现象不能说绝无仅有,却少之又少。且不说美国现行法律是否尽善尽美,一旦成为法律,“恶法亦法”,就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积年弊端,当年制定法律的环境已经时过境迁,如有必要,则经过法定途径,即可予以修正。

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陪审制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美国属于英美法系,陪审员只参与案件的事实审(即是否有罪),而不参与案件的法律审(即不涉及量刑)。换言之,陪审员仅决定嫌犯是否有罪。陪审员决定无罪,即当庭释放;陪审员决定有罪,则由法官根据专业知识量刑。至于陪审员的选择,则是在各处、各族群随机选择的,一般情况下,法庭并不能决定陪审员的人选,以确保司法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陪审制的确立,不但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性,而且促使民众认可法院判决每一单案件的正当性。概言之,如果确有司法不公正现象的存在,亦经由陪审制促使民众也为司法不公正现象分担社会责任。法院或政府不会沦为民众或舆论的众矢之的。

另外,在美国司法制度中,强势的律师制度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在法院、陪审团和律师三者之中,律师以赢得案件为宗旨,发扬职业精神,在法院、陪审团审理案情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倘若弱势群体成员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无钱聘请律师,则须循例为其聘请知名度低的律师,或者指定大学法学院高年级学生,免费为其服务。

由于美国司法制度具有公信力,美国民众对周遭事物产生不满情绪,首先想到的是诉诸法庭,而不会动辄越级上访或者聚众闹事。如此,民间戾气多渠道发泄,不致于郁积久矣而一朝爆发。

美国民众一致认为司法制度公正,这是国内政治长期维持稳定的平衡点。尤其在现阶段,这一条对中国具有启发性。中国为维稳持续增拨经费,纵使绞尽脑汁,办法层出不穷,也仅属于扬汤止沸,而致力于让民众觉得司法尚称公正,则是釜底抽薪之计。当局者不妨反思一下,两者作一比较,高下立判。

美国社会何以比较和谐

美国之所以能长期维持社会和谐,除了前述司法公正之外,另外至少还有下述九条原因:

其一,美国人不论族裔,均口讲、书写英文,没有方言。基督教、天主教二宗归一,少数族裔主要也是信奉这两个宗教。美国流行“速食”文化,雅俗共赏,便于为各族裔接受。各族裔年轻人连时尚爱好等习俗也相同,喜怒哀乐趋同。美国不存在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的政策导向,例如来自中东、西亚的移民,其文化核心即伊斯兰教,由于弘扬民族文化的主客观条件不存在,伊斯兰教徒弘扬民族文化的呼声旋即被淹没在主体族群的价值观之中了。“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在美国是付诸实施了,这对形成民族凝聚力作用之大不可低估。

其二,美国移民政策远比欧洲国家成熟,因而移民并不像欧洲那样成为隐患。美国多民族杂居,却散居各州,少数族裔不在任何一州占压倒多数,不形成诉求目标一致的凝聚力。这就决定了美国不可能爆发某个族群独行其是,同主体族群背道而驰的事件。像加拿大魁北克地区出现要求独立的政治呼声,在美国形成今日的疆域范围以后就从来没有发生过。况且,美国移民政策灵活多变,视需要随时引进移民,调整少数族裔占人口总数的比例。早先美国放宽来自亚洲的移民入境,以稀释黑人群体的比例,后期又放宽俄国和东欧移民蜂拥入境(第二代迅即成为美国白人),以资平衡。

其三,美国人门第观念淡薄,注重个人素质和发展潜力,大体上不存在与生俱来的利益集团。个人有所创造,迅即被社会承认。美国人均素质不比德国人、日本人高,却崇尚求实,吸引了各国知识精英。这批科技英才移民进入美国,得其所哉,不像在欧洲、日本那样,发展个人生涯动辄遇到“玻璃屋顶”。这些因素导致美国人创新思维厚积薄发,得以推动科技、产业持续向前发展。下一波产业革命估计仍然由美国引领。过去在引领产业革命中获取的巨大利益,也有助于当局用以消弭社会发展过程中累计的各种矛盾。

其四,美国地大物博,人口密度却不高,又与加拿大连为一体,资源共享。举凡石油、天然气、重要矿藏等战略资源,甚至包括淡水及农产品,人均拥有量甚至绝对拥有量均居世界前列,因而在战略资源上从不俯仰由人。由此带来的巨大利益有利于社会矛盾的稀释。

其五,在美国,新闻监督至少对社会和谐产生三大有益的作用:第一,新闻记者嗅觉灵敏,专以揭发知名人士的丑闻为能事,四处采访,无孔不入。权贵、富豪无不对之戒惧三分。这就有助于在体制上遏制官场腐败。第二,新闻记者的职业本能令权贵、富豪既不敢招摇过市,也不敢公然炫富。贾谊《过秦论》一文称“重足而立,侧目而视”,这句话形容美国权贵、富豪家族在大众媒体面前的表现,颇有神似之处。权贵、富豪既不敢公然炫富,也不敢招摇过市,甚至弱势群体根本无从知悉权贵、富豪阶层的实际生活,自然有助于遏制“仇官、仇富”思潮的蔓延,令严重的社会对立情绪没有立足之地。第三,新闻监督能催促政府早日纠正错误,亦即加强政府和社会的自动纠错能力。概言之,新闻自由有助于维持美国社会的和谐。

其六,美国兵役制是征兵制、募兵制的混合体。越南战争结束以后,基本上没有实行过征兵。其后,美国兵源均来自于募兵,中部、南部贫困家庭子弟志愿当兵。毁脸或断腿的伤残退伍士兵从伊拉克、阿富汗回到家乡,拜访学校、社区时,造成很大的震动。然而,这样的震动仅停留于穷乡僻壤或贫民区。甭说权贵家族,连西部、东部社会精英人士的子弟亦无须当兵。所以,今日募兵制确实有利于遏制厌战情绪在美国社会上蔓延。尽管阿富汗战争已逾十年,伊拉克战争也延续了8年之久,权贵家族、精英阶层却没有卷入厌战情绪,美国政府持续打仗的决心也没有受到权贵家族、精英阶层的干扰。这种情况在越战期间简直是不能想象的。笔者在美国生活久矣,对募兵制的推行有助于美国维持国内社会和谐的作用是深有体会的。

其七,美国政坛、商界不断爆出丑闻。权重一时者,在登峰造极时,也难免大难临头。富如证监会主席、贵若总统,有时行差踏错,即有锒铛下狱或遭弹劾之虞。民众一边讨论这些爆炸性的新闻,一边庆幸自己小民生涯安然无恙。当年克林顿被性丑闻长时间纠缠,不久即满头白发。民众互相调侃,“你还在喝小酒,克林顿哪有你这样潇洒?”高层丑闻频频爆出,令民众满足于现状,自得其乐,遑论以激进手段追逐变革?在美国住久了,对此耳熟能详。

其八,二战以后,美国海、空军控制了世界主要的海运通道,美元又是国际商业结算的通用货币,即使在战时,美国也可以综合运用全球资源。在资源占有上,美国拥有巨大的“势能”,而在国际危机处理过程中,这种“势能”又能迅速转变为巨大的“动能”,甚至独占全球资源。美国拥有强大的全球整合能力,巧妙运用,在世界政治格局中操纵了国际话语权。至于美国利用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地位,在财政捉襟见肘之日,可以加速印制美钞,作为纾困应急之计,人所共知,此处不赘。

上述美国在军事、资源、财政金融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地位,是美国跃居超级大国以来逐年形成的局面,非一朝一夕之功。这些方面的优势尽管主要体现在全球事务中,到头来,毕竟有助于促进美国政府在内政方面的执行力。古今中外,国内乱局爆发,无非外患促成内乱,或内乱招致外患,或两者兼而有之。而来自境外的军事、政治压力的消释,自然有助于美国国内政治稳定局面的维持。

其九,就国家兴衰而言,战略谋划是否得当,其重要性不亚于该国体制及各项支撑基础。美国一贯重视近远期战略研究,官方、民间智库林立,决策过程中兼蓄并纳,及时纠错。近年美国颓象毕现。奥巴马强调“巧实力”,借力使力,终于在亚洲事务中又扭转逆势,取得主动,此即一例。

美国内政措施灵活多变,中央、地方互相牵制,随时调整,减缓民怨。对内控制外宽内紧,媒体逐渐加强“自律”,弱势群体闹事,知识阶层并不遥相呼应。知识阶层与弱势群体形成“两张皮”的现象。当局尤其着重对立群体头面人物的“统战”工作,拉不过来,就下重手整肃。对比第三世界国家民众遭受的苦难,弱势群体也引以为戒,感到自慰。

久而久之,美国执政者终于以变应变,拥有多层面、多渠道的资源和手段,借以稳定国内的政治局面。当然,美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框架也有许多弊端,“占领华尔街”运动得以蔓延,就说明改革也是迟早的事。不过,当前美国大幅度的改革缺乏紧迫性,社会矛盾尚不十分尖锐,估计在可以预期的未来,还是维持常态。

维稳宜以司法公正为抓手

回到中国现状。如前所述,当前中国弱势群体民众最为纠结不解的事项,焦点不在于“民主”、“民生”等政治、社会问题,而是社会严重不公。恰恰是这一节点酿成了弱势民众“仇官”、“仇富”的共识,加上唯恐天下不乱之徒趁势鼓动,推动他们竞相投身于群体性突发事件。鉴此,社会不公正恰是下一波社会大动乱之源。

法国大革命爆发前,一位法国国王说过:“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史传这句话是路易十四或路易十五说的,又有人考证说这句话是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对他说的。总之,这反映出当时法国统治者的心态。当年法国波旁王朝统治者的不作为,却为他们的继承人留下了杀身之祸。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处死时,农民们激愤地喊道:“他早就应该被处死了!穷人缴税,而丰衣足食、成天花天酒地的贵族却免税,这是什么道理?”这是来自下层民众的呼声。

诚然,除了乌托邦,人类社会没有绝对的公平。然而,相对的社会公正还是应该而且可以勉力做到的。中国民众对于社会不公正的体会又聚焦于司法不公正。民众去各级政府上访,不绝于途,正是中国社会郁积怨气、戾气之重的写照。

基此,自然应该以司法公正作为症结,以解开社会不公正的死结,尤其是在当前。这对执政党长期执政的能力也是一个考验。

况且,如今要遏制民间“仇官”、“仇富”情绪的恶性蔓延,勉强维持社会和谐的状态,可谓时不我待。如何在低代价、高收效的前提下,促进整个中国社会往和谐的方向前进一步?似乎有一个简捷可行的办法以资遵循,现行体制既不至于伤筋动骨,又足以在较短期间内收到明显的效果,亦即改变民众对社会不公正、不公平的观感。

当政者不欲祛除大动乱之源则已,如真欲祛除大动乱之源,则借箸代谋,宜以司法公正为抓手,促进社会和谐。中国政府应该认真做好这件事,从而在维持国内政治稳定方面,收到高效率、低代价的效果。

司法系统之于社会大系统,就相当于一栋建筑物的排污系统。社会不公正,在民众心目中,首先体现在司法系统不公正。恰如下水道畅通无阻,就不会污水四溢,波及整栋房屋甚至小区。

访民中,难免存在少数“上访专业户”亦即“刁民”,不能否认的事实却是,大多数访民还是明事理的。访民要逐级上访到北京,意味着或许会倾家荡产,希望仍很渺茫。如果访民不是怨大苦深,不会走到这一步。访民与日俱增,是社会不公正的结果,也是司法不公正在社会层面的直接体现。司法不公正的现象改观了,自然民间少了很多怨气、戾气,访民之数自然锐减,直接促进了社会和谐。

当政者真欲着手去做,难免触犯若干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则当为大局计,不复瞻前顾后了。北宋范仲淹为相,锐意改革吏治,取诸路监司名册,将不称职者姓名一笔勾去。大臣富弼在其侧云:“焉知一家哭矣!”范仲淹回答说:“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此即一例。

关于司法公正对于长治久安的重要性,中国历史上有两个故事,读后能发人深省。下面逐一说来:

据《左传》,鲁庄公十年春天,齐国军队攻打鲁国。曹刿自告奋勇,上朝拜见鲁庄公。曹刿问:“您凭什么应战呢?”庄公说:“衣服、食品这些养生的东西,我不敢独自专有,一定拿它来分给一些臣子。”曹刿回答说:“小恩小惠没有遍及于老百姓,老百姓是不会听从的。”庄公说:“用来祭祀的牛、羊、猪、玉器和丝织品,我不敢虚报,一定凭着一片至诚,告诉神。”曹刿回答说:“这点儿小诚意,不能被神信任,神不会赐福的。”庄公说:“轻重不同的案件,我既使不善于明察详审,一定依据实情处理(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回答说:“这是尽了本职了。凭借这个条件,就可以打一仗。”最后他陪庄公迎战齐军,凯旋归来。“肉食者鄙”、“一鼓作气”、“再衰三竭”、“辙乱旗靡”等成语,就是出自《曹刿论战》这一篇文章。

西汉末年,王莽篡政以后,开创新朝。王莽急剧变法,政纲紊乱,民心思乱。各地起兵称雄,以赤眉、绿林最为著名。昆阳之战中,刘秀立下大功,王莽军队一蹶不振。更始帝派遣刘秀前往河北地区镇抚州郡。冯异进言:“今公专命方面,施行恩德。夫有桀、纣之乱,乃见汤、武之功;人久饥渴,是为充饱。宜急分遣官属,徇行郡县,理冤结,布惠泽。”刘秀采纳他的建言,着手审理冤案,延揽人才,民众迅即归顺,为政治中兴和经济恢复提供了保障,终于成就光武帝业。

以上两则历史典故足以说明司法公正对于维持政局安定的重要性,成为智者判断当局是否具有危机应对能力的基础。即使在今天,这两则历史典故所启发的思绪仍然有现实意义。

社会和谐须治标、治本双管齐下

假如当政者真欲消除民众怨气,促进社会和谐,有治标、治本两条渠道可以遵循。除非当政者不作为,究其底蕴,这两条渠道是不难做到畅通的。

作为治标,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富人、官人以及“富二代”、“官二代”、“星二代”仗势欺人的个案,应该给予明快的处理。这些人多数还是循规蹈矩的。少数害群之马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却特别巨大,仇怨丛集于政府的政策导向,最终导致整个既得利益阶层受害不浅。

另外,在弱势群体的心目中,炫耀性消费激化了贫富矛盾,经过媒体拨弄,涟漪波及,恶性后果甚至是爆炸性的。炫耀性消费对穷人格外刺激,加深了患有“红眼病”的民众同政府的隔阂,甚至激化了这批民众对政府不作为的仇恨。炫耀性消费隐患之大,事关公共安全,不可低估。政府应该制定规则,限制新闻媒体报道炫耀性消费,此外也应该给予炫耀性消费者以适度的经济惩罚。

一旦既得利益阶层慑于社会氛围,以低姿态出现在社会上,不敢再在社会上仗势欺人或者竞相炫耀性消费,民众怨恨、暴戾的情绪就受到了抑制。这种状态持续一段时期,就会给社会增添祥和的气氛。

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征用农地需要谨慎从事。这也是治标的措施之一。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各项配套政策跟不上,自然累积了负面因素。当前农地征用过程中,民怨丛集,最终聚焦于政府。近年大多数暴力型群体性抗争事件的导火线都是地方政府征用农地引起的。

须知城市化政策导向固然不可或缺,主要还是须待水到渠成,揠苗助长,则欲速不达还是比较乐观的结果,而在多数情况下,更会加剧暴力型群体性抗争事件,从点扩散至面。一旦民变蔓延,触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直接冲击了政治稳定的局面,危及当前的执政格局,则恶果远甚于地方财政问题未获解决。

由此可见,各地政府针对农村暴力型群体性抗争事件,采取的各项强制力因应措施,无非“扬汤止沸”而已,而从严审批农地征用,并且加强司法监督,则为“釜底抽薪”之计。何况,征用农地的“积极”作用,说穿了,也仅是巧取豪夺,为既得利益阶层的财富添砖加瓦而已,却可能触发愈演愈烈的暴力型群体性抗争事件,北京决策层又何苦来哉?!

按照中国国情,即使当政者仅采取治标的措施,也会触动既得利益阶层的禁脔,以致形格势禁,政令难以贯彻。这方面,在国共内战中,有一个典型的事例可以说明不作为的利弊得失。

在国共内战中,国统区日益缩小,财政左支右绌,恶性通货膨胀随之爆发,民怨沸腾。1948年8月19日晚,蒋介石以总统名义发布财政经济紧急令,并公布《金圆券发行法》,自即日起冻结物价。商人为了继续赚钱,索性诉诸囤积居奇。《中央日报》刊文惊呼“赶快收拾人心”,认为“必须牺牲极少数人的利益来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

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决定下重手,挽狂澜于既倒,于是由蒋经国赴上海担任监督金圆券发行的副经济督导员,控制这个全国金融中枢的币制改革。蒋经国年轻气盛,率部在上海厉行“打老虎”。“打虎队”均由年轻人担任,上下四方搜觅、查处囤积居奇的不法奸商。终于上海头号闻人杜月笙之子杜维屏也因囤积居奇的罪行被拘捕。

杜月笙救子心切,就给蒋经国出了一道难题。杜月笙在蒋经国召开全面查处不法奸商的动员会议时,把搜集到的证据当众面交蒋经国,证明孔祥熙之子孔令侃经营的扬子公司也在大肆囤积居奇,逼迫蒋经国一视同仁,也予以查处。蒋经国遂即刻派遣部下前往查封扬子公司,并下令拘留孔令侃。一时国统区人心大振,民众对新发行的金圆券开始有了信心。

这件事终于惊动了宋美龄。在她出面斡旋下,蒋经国仍然铁面无私,不买她的账。接着,宋美龄数次给正在北平督战的蒋介石打电话,催促他紧急返回江南,迫令蒋经国罢手。在宋美龄的压力下,蒋经国迫于父命,只得半途撒手。稍后,蒋经国 本人亦因此事而辞职求去。于是“打老虎”运动戛然而止,国统区物价管制归于失败,11月1日全面撤销。自此金圆券价值江河日下,一泻千里。即使在国统区上层社会,蒋政权也几乎人心丧尽。

蒋介石不顾军国大事,为扬子公司的私事离北平南下,致使币制改革无疾而终,甚至动摇了军心、将心。当时华北剿总司令傅作义听闻此事,即摇头叹息,认为此后国事不堪闻问。这位国民政府华北最高军事指挥官对蒋政权丧失了最后一点信心。傅作义的观点也反映了当时仍然对蒋政权抱有最后希望的中间派的政治立场。

以上就是当政者因为顾全既得利益阶层的禁脔而失去挽救政权败亡的最后机会的一个典型事例。

改革陪审制 彰显中国人权

上面讲的是如何遵循治标的渠道,以消除弥漫民间的怨气和戾气,促进社会和谐。毋庸讳言,当前中国各级政府缺乏公信力,民间仇官、仇富心态弥漫四方,唯恐天下不乱之徒的人数急剧增加。此辈正在等待的只是一个合适的时机而已。自然当政者内心警怵,亟欲消弭社会动乱之源。然则,除了前述治标的渠道以外,同时需要遵循治本的渠道,以消除民众藏于意识深处的怨气和戾气。

论及治本的渠道,则宜以司法公正作为抓手。法庭高悬国徽,法官头顶国徽,既有一锤定音的权力,法相也十分庄严。民众对司法系统的印象,足以左右民众对执政党、对中国政府的观感。

中国弱势群体对“青天老爷”的情结源远流长,在心目中挥之不去,这就可以成为当局着手“四两拨千斤”,有所创新施为的突破口。欲达成司法公正,本身也是一项复杂而持久的系统工程,作为第一步,中国政府应该先从改革陪审制切入,并着手适度整顿司法系统,双管齐下。此事不宜再拖。先说改革陪审制之事。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是世界两大法系。大陆法系以德国、法国、中国为代表;英美法系主要有英国和美国。在陪审制上,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在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员只参与案件的事实审(即是否有罪),而不参与案件的法律审(即不涉及量刑)。而在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却不但参与案件的事实审,而且也参与案件的法律审。制度差异主要是不同的民族习俗、思维逻辑和历史文化传统等造成的。

近代中国陪审制始自清朝末年。中国现行陪审制则借鉴了前苏联和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5月1日施行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从字面上看,人民陪审员是随机选择的,其权利足以抑制法官的滥用权力,诸如“如果基层、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等等。

实际上,当前人民陪审员并非随机选择,而是主要由法院指定,任期为五年。所谓“随机抽取确定”,也只是在法院指定的名单中选择而已。在制约法官滥用权力及抑制司法系统腐败这一点上,人民陪审员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况且,由于下述司法界的实际情况,即令这一名不副实的陪审制也正在日益走向萎缩:对是否有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判,中国法律仅采用非强制性规定;一般陪审员都有工作,参审的收入不足以弥补损失,又认为自己参审,仅走过场,形同虚设,因此不太愿意参审;某些陪审员存在腐败现象,法院以此为藉口,不愿邀请陪审员参审;法院认为,陪审员参审降低了法院审判的效率。上述四个原因导致当前中国大多数法院基本上不请陪审员参审。

笔者接触数位来自中国的学者,都是博士后高学历,居然不知道中国还有陪审制。由此可见,尽管陪审员被冠以“人民”两字,实际上在中国民众心目中,却丝毫不具有代表性。

再说,上述《决定》规定,陪审员学历须在大学以上。鉴于当前各种罪案性质涉及群体的范畴,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譬如美国陪审员不受学历的限制),学历这一条可能也须调整,否则,会引起新的问题。

改革陪审制,从政治层面看待,可能产生三层积极的作用:其一是监督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其二可以促使民众认可法院判决的正当性,足以让民众也为司法不公正现象分担社会责任,增加各级政府的公信力;其三,民众可以体会到,在法律面前,中国公民是真正平等的,并在世界范围内彰显人权在中国是有确实保障的。如果在技术上考虑周全,加大改革陪审制的力度,未来甚至足以正确地引导民意。

当前各级政府缺乏公信力,民间仇官、仇富心态弥漫四方,单纯依靠强制力维持稳定,固然收效一时,毕竟是有限的。过去这么做法,自然有必要性,可是长此以往,无法扭转中国政情、社情的恶性发展趋势。如今应该改弦更张了。

值此转捩点情势出现之前,当政者应该操刀必割,改弦易辙了。凡是心智正常而又忧心国是者,对改革陪审制的利弊得失作一番审视,当不难省悟到,这一举措不失为中国政府缓解民间怨气、戾气进而正确引导民意的一个利器,确实有助于维持国内政治稳定并促进社会和谐。

民众监督司法以提高政府公信力

如何改革陪审制,确保民众能监督司法公正,让民众也为司法不公正现象分担社会责任,以提高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技术细节自有司法界人士集思广益,从而周详促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提出修正案。笔者谨提供若干情况,聊备参考:

其一,修正案应该作出强制性规定,在民事、经济及一般刑事案中,如果原被告中至少有一方坚持主张须有陪审员参审,法院在收取供法院邀请陪审员参审以及管理、培训陪审员参审事务的合理数额的费用(以下简称陪审及管理费)以后,即须邀请陪审员参审。过去法院已经作出二审判决的积年旧案,不受这条规定的约束。

其二,在民事、经济及一般刑事案中,凡是涉及民众之间的诉讼,如果原被告均无意邀请陪审员参审,则须尊重双方的意愿,仍由法官依法审判;如果原被告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主张须有陪审员参审,则不论判决胜诉或败诉,这一方或者双方均须向法院交付陪审及管理费。

基此,民众之间小金额诉讼,考虑到诉讼成本,则可能均无意愿邀请陪审员参审,仍由法官依法审判,可以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今日民间调解功能降低,诉讼量激增。在原有民事诉讼模式难以为继的情况下,这样做法,非但司法成本不致于滥增,也有助于法院在原被告中间进行调解工作,制止滥讼之风。

其三,在民事、经济及一般刑事案中,凡是涉及民众与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事业之间的诉讼,原被告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主张须有陪审员参审,则不论判决胜诉或败诉,这一方或者双方均须按照一定比例(比如民一官九),向法院交付陪审及管理费。

这样做法,陪审员可以监督司法公正,也有利于政府纾解弱势群体对官方或者强势群体的怨气、戾气。同时,向坚持主张须有陪审员参审的民众收取合理的陪审及管理费,稍增诉讼成本,也有助于遏制民间凭借陪审制的改革而滥讼成风的现象。

其四,凡是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可能激起社会动荡的重大刑事案,则由法院决定是否邀请陪审员参审。至于是否“涉及国家安全”,概由各级政府及上级法院给予定义。

其五,对于杀人、纵火、下毒、毁容等恶性刑事罪案,事关弘扬正义,兼具对民众的教育意义,须由法院邀请陪审员参审。对于若干引起社会严重关注的刑事案件,也须由法院邀请陪审员参审。例如,在引起重大争议的邓玉娇案和药家鑫案中,如果有陪审员参审,政府、法院面对的舆情压力都可大大减轻。

对此类案件,由法院承担邀请陪审员参审的费用。改革陪审制以后,法院承担的开支会有所增加,可以从法院收取的陪审及管理费中支付。

其六,陪审员需要有代表性,不能设定任期,而应该每次由公证机构主持,从当地学历在高中毕业以上、年逾30岁而又在当地纳税三年以上的人群中随机选定。这对于原被告均系本地居民的案件尤其适用。

在广为公众关切的案件审判中,可以公开随机选定陪审员,有如随机选定中奖者的号码一样。在审理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时,选定陪审员以后,迅即集合,讲授必要的法律知识,然后参审,不给原被告走托人情的机会。

鉴于近年涉及外来群体的案件逐渐增加(比如广邀同乡参与闹事、群殴的案件),况且对于那些办理了居住证件并符合前述陪审员条件者,也不能忽视他们愿意参审的权利,对于涉及外来群体的案件,由法院决定,在涉案者群体中也按照适当比例随机挑选若干陪审员参审。

其七,法院邀请陪审员参审,除陪审员单位给付陪审员在陪审期间的工资以外,由法院承担交通、饮食等项费用。如果被选中的陪审员是无业,则由法院按照当地中等收入的水平按日支付费用。

其八,在外国,对于一些民众普遍关切的案子,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媒体往往要对陪审员进行采访,请他们站在陪审员的立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他们的决定作出解释,并在平面、立体媒体上作出报道。陪审员以民众一员的身份,在媒体上现身说法,给民众以理性和感性的启发,具有说服力。这样做法,不但直接有利于维护司法系统的公正性,而且也间接地增加了政府的公信力。

中国对陪审制实行改革以后,不妨以此类推,在法院对民众普遍关切的若干案子作出判决以后,由媒体采访陪审员,并予以报道。这样做,有助于对民意给予正确的引导,增加政府的公信力;退一百步说,至少也足以让民众为司法不公正现象分担社会责任。

对陪审制实行改革,国家财政对司法系统的支出增加了,却在司法工作中注入了一股清风,起到正本清源的良性作用。况且,司法腐败的局面改观以后,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此后,不但各级政府接待上访民众疲于奔命、穷于应付的尴尬局面得以改变,而且庞大的维稳开支随之可以剧降。权衡利弊得失,显然得大于失。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5月公布施行《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来,至今已逾7年。上述种种,仅是研讨如何落实这项决定的途径而已。实际上,别说省委书记,即使是地级市委书记,也完全拥有依法加大落实这项决定的力度的权力。如有一位地方官员认真想为地方做一点事,只须捷足先登,放手做去,不出一年,即可收到政声斐然的效果。这是可以拭目以待的。

大金额民事、经济案变通办法

综上所述,改革陪审制,确有紧迫性,以解燃眉之急。此外,从司法系统远景着眼,还有两层益处:

中国是人情社会,一旦涉及诉讼,人们不免想到找关系、托门路,不管是否有理,都不得不诉诸行贿。于是出现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情况。陪审制改革以后,则真正蒙受经济损失的,仅是“司法掮客”罢了。此其一。

原来“司法掮客”上下其手,仅需要疏通主审法官及法官等人而已,搅得司法界周天寒彻。此辈获取的不正当收入甚至大于法官。改革陪审制以后,司法杂费化暗为明,一泓清水注入司法系统,正本清源矣。此辈再欲如法炮制,既要疏通法官,又要打通众多陪审员,操作的难度大大增加,形格势禁,视为畏途,只能罢手了。

这一点,也适用于平日热衷于同法官拉关系的部分律师,律师界局面当可获得改观。陪审员的作用凸显以后,这些律师只能认真在法律条文上狠下工夫,而毋须勤于走歪门邪道了。久之,精学法理并学有所成的律师群终于得以崭露头角,受到民众的欢迎,而勤于走歪门邪道并以此自诩的律师则门可罗雀。这成为日后中国步入真正的法治社会的先声。此其二。

对于金额较大的经济和民事赔偿案,毕竟只有极少数中国民众涉及这类诉讼。由全民为富翁分摊诉讼成本,似乎不妥。为了减少国家财政支出和降低司法成本,有一个变通办法:

如果原被告均无意邀请陪审员参审,则须尊重双方的意愿,仍由法官依法审判。假若原被告中有一方或者双方坚持主张须有陪审员参审,则先由法院根据案情涉及金钱数额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标的额(诉讼/保全/执行标的),收取陪审及管理费。如果原被告都倾向于邀请陪审员参审,由双方分摊或者酌定陪审及管理费的支付比例;如果仅有一方坚持主张邀请陪审员参审,则不论判决胜诉或败诉,概由其承担陪审及管理费。

这样,原被告中,如有一方自忖判决结果必定有利于或不利于己方,则不致于坚持主张邀请陪审员参审;而坚持主张邀请陪审员参审的一方,一定是自认法律和证据都有利于己方,却担心司法不公正导致己方败诉。如此,不论原被告两造是否主张邀请陪审员参审,均各得其所,既有利于监督司法公正,又可节约社会成本。

坚持主张邀请陪审员参审的一方,承担了这笔“额外的”费用,却是有限的,而且是透明的,不像过去付钱给“司法掮客”那样,过程不透明,钱花得不明不白。再说,在司法腐败的状况下,败诉方不甘心,于是诉诸不断上访,乃至元气大伤,家道中落。比较一下,估计坚持主张邀请陪审员参审的一方,是愿意承担陪审及管理费的。

经院式学者无疑会以各种理由质疑这种做法。须知,制度改革事关重大,涉及各阶层的利益再分配。历代改革卓有成效者少,主要原因即在于当政者流于“书生论政”的思维模式,没有周详考虑到改革措施的可操作性。在改革陪审制时,司法系统在审理大金额经济、民事案时,为何非要动用国家财政开支,为这类案件获利方承担陪审及管理费呢?

这样做,在既不大幅增加国家财政用于司法的开支而实际上并不大幅增加原被告诉讼成本的前提下,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在改革陪审制的初期,可适当提高法院在审理大金额民事、经济案时收取的陪审及管理费的数额,减少各级法院对新政策的抵触情绪。随着制度的逐步落实,今后可以制定新办法以取代这一暂定做法。

整顿司法必须奖惩兼施

法官头顶国徽,能否公正执法,涉及民众观瞻和感受。如果说其他行业违法违纪污染了河流,则司法系统违法违纪就是污染了水源。不同于其他行业,司法系统的违法违纪行为性质更为严重。

至于整顿司法系统,在今日状况下,也不是无所作为的。下述规则应该是可行而且有效的。当然,这些规则仅适用于非常时期,今后视情况变化可予以调整:

其一,由于当前国内政局稳定关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因而执政党的利益也确实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利益。否则,一旦中国内乱爆发,根据中国国情,早先俄罗斯、东欧国家民众的生活状况,就是明天中国民众生活状况的写照,甚至还远远不如。然则,在法治层面上,在现阶段,执政党的重大决定显然是大于法条。反其道而行之,则与国家发展战略和安全战略背道而驰。如有人放言高论,不但欲速不达,而且徒托空言。

当然,在强化新闻监督和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的前提下,执政党也应该加强法治意识和法治建设,双管齐下,努力依法办事。在不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政治风波的前提下,在一般刑事和民事、经济等案件的审理上,应该做到司法独立,公检法司严格依法办案,违法必究。

其二,司法系统宜与各级纪委同等看待,采取垂直管理。各地司法官员的任免、晋升、罢黜以及住房、医疗、福利等,由垂直管理系统决定,不受地方牵制。

其三,正像其他系统一样,司法系统的腐败是有历史、社会层面的原因的,不足苛责。何况,法不责众,不能不教而诛。凡在之前本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例的情况并不是非常严重者,一概既往不咎。

应该制定法官惩处条例。如有再犯上述情事,则依据法官惩处条例从严究办,新账老账一起算。对于违纪、违法实行“零容忍”。这是因为各级法官头顶国徽,维稳责任重大,而且在民众心目中在一个重要的层面,法官所作所为也是衡量执政党合法性的标杆。

其四,既然各级法官所作所为,维稳责任重大,违纪、违法将依据法官惩处条例从严究办,则作为补偿,其收入待遇尤其是退休以后的收入待遇,必须明显提高。其实际收入待遇提高之幅度应与其违纪、违法责任追究之力度成正比例。

一旦法官被举报查实,在法官惩处条例制定以后仍然严重违纪或违法,则参照境外司法界的经验,该法官不但或者遭到纪律处分或者追究刑责,而且原先累积的优厚的退休以后收入待遇也一律取消。这样,宽严结合,奖惩分明,以资遵循。

其五,地级市以上的各级法院正副院长及民事庭、刑事庭、经济庭的一把手,必须回避成长地,易省任职;县级、镇级法院正副院长及民事庭、刑事庭、经济庭的一把手,必须回避成长地,在省内南北东西对调,易地任职。

另外,为了加强内部监督,子女、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一线法官须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至少法官任职地点应该回避子女、配偶或关系紧密的亲友所在地;子女、配偶是律师的法官,即使易地任职,也不能被提拔担任各级法院正副院长及民事庭、刑事庭、经济庭的一把手。

其六,作为司法系统的一条纪律,各级法官凡是赴宴请或其他不宜涉足的场所,必须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在西方国家,凡是从事敏感工作的官员也面对这一条纪律的约束。

在整顿司法系统的过渡时期,对各级法院正副院长及民事庭、刑事庭、经济庭的一把手,尤其要加强教育和监察。在这方面,要强化信息员的监督作用。说到底,这也是警醒法官避免犯错误的保护性措施。

其七,如果上诉案明显偏多,则证明主审法官的工作方法存在问题,所以在法官的年度工作评估中,上诉案比例高低以及所在地区原被告的意见反映,也须作为参照依据。日后各级法官调动工作,要结合法官惩处条例颁布以后其历任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估,不得“带病”晋升。

其八,须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造成错判、误判的案件或严重瑕疵案件的法官须进行问责。涉及的司法系统人员如不及时纠错,必须追究责任,作出检查,以免再犯。对于严重渎职违法者,还要追问当年该法官晋升推荐者的责任。

其九,上访案件千头万绪,成为积年弊政。追源祸始,源头往往是在基层。由此可见,以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的抓手也恰在于此。因此,上级部门要格外重视镇、县两级法院的工作。

其十,一般说来,年轻人比较勇于任职,对金钱的追求也不那么执着。一朝被委以重任,年轻人也比较重视手中这份权力的价值,因而敢于得罪人。各级司法系统应该提拔一批年轻人,让他们披荆斩棘,犯难蹈险。年长者则把握政策,居中调度。

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确实体会到一种情况,即有朝一日,在国内外诸项动态因素作用之下,三十年改革开放成果毁于一旦的可能性不能予以绝对排除。《左传o襄公三十一年》:“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

在中国崛起未竟的关键时刻,仅仅局部改革陪审制,并适度整顿司法系统,即可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增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假如当政者连局部改革陪审制并适度整顿司法系统这一或可挽狂澜于既倒的改良措施,尚且患得患失,不肯有所作为,则无非证明了从整体国情着眼,现行体制确实不适合于今日之中国了。

然则,利弊相较,一目了然。应该说,前述建议兼具紧迫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只有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再考虑如何在适当的时机入手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这样才在政治层面上趋利避害,具有可操作性。谚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关键就在于北京决策层及时下决心了。

(相关简介:张炎午,旅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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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共识网-《领导者》总第47期(2012年8月),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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