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年我写了本讨论政治哲学的书,叫《坏世界研究》,试图现实地讨论关于世界的想象。之所以选择“坏世界”这个名词,是想找到一个最简练最朴实的词汇来表达迄今为止的真实世界,而且对可预见的未来世界也多半合适。我们所谈论的坏世界不等于坏生活。坏生活总是属于具体人的生活,某些人生活过得差不等于世界是坏的,同样某些人过得好也不意味着好世界。坏生活或与艰难时世有关,但更与个人命运有关,就是说,坏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个人生活的失败,并不能完全同构于社会。坏世界则是人类整体的命运,没有人能够独自摆脱坏世界,因为每个人都是坏世界的共谋。尽管坏世界中的某些既得利益者有能力免于坏生活,但仍然无法逃离坏世界。区分清楚坏世界与坏生活,也许有助于理解这个人人有份的现实世界,而避免从主观感受尤其是从个人的坏生活角度去批判或控诉现实。
不少人问我坏世界的定义,这是个难题。既然坏世界就是迄今为止的现实世界,人人都亲身经历亲眼目睹,而且都是坏世界的共谋,人人都知道坏世界,就像知道成败荣辱,因此,坏世界并不必须一个定义,也很难有个完美的定义,就像很难完美地定义什么叫成败荣辱。不过我很愿意给出一个虽不完美但可能有助于说明问题的定义:坏世界就是人人明知故犯所造就的世界。苏格拉底有个论断:无人自愿犯错误。他论证说,人犯错误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是有益的事情,如果人们知道了什么是有益的事情,当然不会傻到去选择错误。这是理性主义的最重要假设,在理论上几乎无懈可击。奇怪的是,现实情况往往与之相反,人们明知欺骗、压迫、冲突和战争并不能心想事成,往往事与愿违,损人也自损,其实无望实现排他利益最大化,而良好合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它能够改善共同幸福或同时改善各自的幸福,但欺骗、压迫、冲突和战争却无时不在地加深着这个坏世界的“坏”。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人们明知故犯?这个问题并不是否定苏格拉底的论断,而是一个更深入的质疑,就是说,一定有什么深刻的原因诱导人们明知故犯。
“非理性”原因曾经被作为一种解释,诸如人的欲望冲动、妄想和情绪等等心理因素压倒或干扰了人们的理性思维。非理性因素肯定存在,但这种心理学解释显然并不成功,因为有更多的研究表明,明知故犯的理由往往正是理性的理由,而与非理性因素无关。那些众所周知的人类行为困境,例如“囚徒困境”、“搭便车”、“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等等,都是经由缜密的理性思考所造成的悲剧。这些悲剧包含两个通则:(1)个人理性行为无法保证合成集体理性行为。这一点注定了人们各私其私、斤斤计较、推卸责任,于是,需要协助的好事都变得做不成或做不好;(2)眼下利益的理性计算总是压倒长期利益的理性计算。这一点决定了鼠目寸光、见利忘义、背信弃义乃至自取其祸。
霍布斯和荀子早就分析过人类社会的困境。霍布斯发现,人人为了生计而与人人为敌,犹如丛林之兽;荀子的洞见更进一步即使人们为了利益而合作,也一定因为分赃不均而冲突。很不幸,霍布斯和荀子各自描述的这两个冲突模式基本上覆盖了人类社会这个坏世界的情形。坏世界的原因其实显而易见,它就是人性的局限。我非常同意宾默尔的一个说法:人类文明改善了各种事物,但惟独人性至今没有什么真正的改善。人类一直努力着,试图通过教化去改善人性,史上最著名的教化计划有孔子的礼教、基督教的自省、现代的启蒙运动等等。这些努力并非没有效果,但与它设定的目标不一定相符。当年韩非子对孔子的批评可能有些偏激,但其见识并非无理。韩非子不信任教化,他认为,自己提高觉悟是可能的,但要提高众人的觉悟却几乎无望,教化之所以敌不过众人的自私、嫉妒和投机本性,是因为教化并不能提供有力的利益诱惑,因此只能通过制度去控制人们的行为。
制度虽然难以改变人性,但能够塑造行为模式而改变社会。人类自古已经试验过了多种制度去实现彻底的“解放”,但至今仍然没有产生好世界。对此我有一个带有悲观主义色彩的看法:制度的成功需要人们的行为配合,可是人们由于人性而不愿意配合,因此在革命和解放之后就迅速堕落。更直白地说,人们表面上要求公正,实际上真正想要的是利益重新分配,人们想要的就是个坏世界,想要成为坏世界中的既得利益者,这也许就是人性的逻辑,更准确地说,是生存的逻辑。
如果说这个世界注定是个坏世界,那么我对柏林的消极自由倍加珍重。消极自由虽然只是免于强制的自由,它不能造就好世界,但至少它能够捍卫每个人、每种生活方式、每种观点的一线生机,能够给一切“物种”生存机会。也因此柏林对积极自由的批判更让我深怀同情。积极自由往往以“人民公意”、“解放”之名干涉个人自由,从专制到民主、从市场到网络,都可以看到各种硬强制和软强制。所以,我愿意说,民主并非如传说那样是最不坏的制度,消极自由才是最不坏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