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深圳冠丰华集团董事长、全国扶贫状元陈毅锋被警方抓捕。据报道,深圳警方初步认定“冠丰华”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涉嫌十多次暴力抗法,打伤群众300多人,其中打伤打残警察就在5人以上,敛财10多亿元人民币……
曾几何时,从盗跖,到上海滩的黄金荣、杜月笙,再到意大利的黑手党,要么是古老的传说,要么是电视里的海外传奇。在过去的思想灌输里,黑社会就和贫民窟一样,都被当成是异国他乡的特产。
黑社会似乎离我们的生活遥远而又陌生。
尽管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一次又一次的“严打”,媒体上也慢慢开始出现“车匪路霸”之类的字眼,可“黑社会”依然是一个讳莫如深的话题。我翻开手头那部1989年版的《新华词典》,连“黑社会”这个词都没有。
直到1997年,《刑法》第294条才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大陆存在黑社会性质的犯罪。
仅2001年4月至12月,全国各级法院就处理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300多件,判处罪犯12000多名。如今,愈演愈烈的黑社会犯罪,已经成为大陆的毒瘤和心病。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近年来黑社会犯罪中的黑白合流现象。在关注权贵资本主义的同时,中国已经有必要警惕黑社会资本主义的滋生和繁衍。
在黑白合流的现象里,一种是黑恶势力腐蚀渗透政界,导致公共权力不是为民所用,而是为黑社会所用。比如,陕西省潼关县在调整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时,原县委书记李纪计按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李文军等人的要求,将赵某任命为县矿管局局长。尤其严重的是,一些本该护法的警察与黑社会沆瀣一气,为他们保驾护航。在辽宁盘锦的刘晓军涉黑团伙案中,22名警察充当了黑社会保护伞,而且该团伙骨干分子里就有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辽宁葫芦岛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原副支队长张绍忠充当该市“黑老大”刘中东的保护伞;广西百色市原两任公安局长农家益和李红专、原副局长林树春、黄政贤、原政委马斯克长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赌场和色情场所提供庇护;永州市东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夏再生,为以蒋齐心为首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甚至把交警专用车都给了蒋齐心用。
二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或操纵黑社会组织。比如,原湖南省邵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必能与该县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龙朝阳,就各自扶持一股黑恶势力,明争暗斗。有的政府官员甚至雇佣黑恶势力来铲除自己的政治对手。比如,1994年,原江西省安义县县长陈锦云,为了当上县委书记,重金雇用当地黑恶势力,用汽车将县委书记胡次乾撞伤,胡次乾调离安义后,陈锦云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县委书记。
在有些情形下,甚至是党政干部黑白集于一身,直接导致了权力黑恶化。比如,辽宁辽阳的黑社会头目曹杰,原本只是一个农民,通过关系和贿赂,当上了辽阳市佟二堡经济特区管委会副主任、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这个独霸一方的黑老大,不但是“优秀青年民营企业家”,而且还集镇、县、市、省四级人大代表于一身,平时穿着警服别着手枪,生意上的对手见了他能不紧张?在短短几年里,曹杰靠血腥和垄断狂敛了两亿元资产。吉林省长春市的黑社会头目梁旭东,不仅1995年调入了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还当上了刑警队侦查员。他自己就扬言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这些听起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不幸却都是事实。
三是黑恶势力通过种种手段直接变“白”,给自己谋取政治资本,罩上政治光环。被称为沈阳“黑道霸主”刘涌,在他所有的头衔里,他最看重的是人大代表。1997年,经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局长推荐,他就当上了和平区政协委员,年底局领导推荐,他又成了市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区人大会议上又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他自己就说:“我想当人大代表,是为了有政治生命,提高政治地位;我给领导送礼,是因为领导手中有权,遇到麻烦事好找他们帮忙,生意才能赚钱。”
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陈毅锋也很典型。陈毅锋不仅是广东省政协委员,而且还有全国扶贫状元、中国扶贫基金会理事、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理事等光环,而且荣誉也不少:1996年被深圳市政府授予“尊师重教先进个人”;1997年5月被中残联评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个人;1998年被贵州织金县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等。用过去的公开报道的话来说,“由于陈毅锋对社会各项事业所做出的贡献,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和表彰”而且这个如今涉嫌是黑老大的人还曾得到许多政要的“亲切接见”。
在媒体的渲染和包装下,黑恶势力的光环在公众眼里,就可能显得更加耀眼和威严。
1999年6月,在联合国社会经济开发署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召开的一次会上,陈毅锋发表过演讲。2002年11月,北京的一家报纸这样写到:“从深圳到联合国,从一位普通的山民走上联合国讲坛,陈毅锋先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们为这位龙乡骄子感到骄傲,被他‘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精神和行为所感动。”甚至这篇文章的结尾还说:“陈毅锋目前正认真学习江总书记今年2月在广东视察时关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论述,思考如何充实自己的人生,搞好经营管理,带领公司全体员工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思进!求进!奋进!”
2003年,深圳一家报纸还把陈毅锋的事迹作为反驳深圳人为富不仁的证明:“在政府拨出巨额资金的同时,来自深圳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也从来没有停止过。举一个例子,深圳的全国扶贫状元陈毅锋自己平时生活很简朴,日常打扮是低档的牛仔服装,但在短短的几年内却拿出7000多万元扶贫济困……说深圳人为富不仁,这样的黑锅是不是太重?!”
媒体帮陈毅锋塑造了一个慈善家的形象。除了深圳那些受害者和知情者外,读了这样的文章人,难道不会因此对陈毅锋肃然起敬吗?
黑白合流的现象,预示着某种可怕的前景。它实际上是中国治理危机的一个标志和缩影,也意味着中国向自由市场和宪政共和的转型将漫长而痛苦。因为黑社会问题不仅仅是治安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治本之策不在于继续实行缺乏程序公正并且自身就显得可疑的严打,也不在于通过运动式的方式进行专项扫荡,而在于清洁中国的政治土壤。如果不能解决权力制衡、责任政府、表达自由等政改问题并建立自由的市场经济制度,那么打击和遏制黑白合流的前景一点也不乐观,偏离公共利益的权力和市场漏洞将为黑社会资本主义的滋生和繁衍提供沃土。
道理并不复杂。如果没有尽职尽责的行政和司法队伍,靠百姓的见义勇为,是遏制和对付不了黑恶势力的发展和蔓延。而要保持公共权力真正能够为民所用,最关键的是要有制度约束和社会监督。恰恰在这一点上,在可见的未来并不乐观。尽管中国奉行市场化改革,但权力主导的模式并没有根本改观,而这意味着权力难以制约,甚至是无法制约,公共权力在维护公共利益方面就可能缺乏作为,而且由于权力缺乏宪政民主的制约,黑白合流,狼狈为奸,就更加容易,权力的霸道和黑社会的凶恶贪婪可以“相得益彰”,为黑社会牟取巨额财富和扩张势力,提供了制度性空隙。沈阳刘涌案就是教训。
而对于海内外的黑恶势力来说,凡是有利可图之处,都可能用形形色色的方式去渗透,合法手段和非法手段双管齐下。不仅合法的经济领域牟取暴利的空间依然巨大,毋庸讳言,在中国,卖淫、贩卖毒品、开赌场、走私等黑色活动所产生的巨额利润,也在繁荣着中国的地下经济,反过来,巨大的利益又滋养着黑社会的发展和膨胀。这样一来就可能出现黑道人物以非法所得注册公司、投资办厂,成为经济精英,不但控制巨额的财富,而且还可能发展到控制某些地区或者行业经济命脉的地步。出于生存需要,富起来了的黑道人物就会寻求保护伞营造关系网,以壮大自己的实力,拓展政治活动的舞台。比如,邵阳市黑社会头目姚志宏,在邵阳市反贪局原副局长李勇、邵阳市经委原副主任谭亚雄帮助下,承包到了金海桑拿中心,并以金海桑拿中心为据点,组织卖淫嫖娼等活动。有了经济基础,也就有了不择手段攫取政治资本的本钱。1997年12月,这个黑老大当上了邵阳市大祥区政协常委。套用西方政治,这个黑老大可就是地方上的政治家或者政客了。2002年6月6日,姚志宏的儿子过周岁生日,仅赴宴政法干警就29人。其势力可见一斑。
这些年来,披露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犯罪,所涉金额足以使一些黑老大称得上是黑色资本家,有的黑色资本家甚至头上还顶着红帽子。如浙江温岭的黑老大张畏,曾经有八个头衔:湖北省宜都市政协副主席、台州市青联委员、浙江法制报社名誉社长、台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浙江东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上海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温岭恒基实业有限法定人兼总经理、台州新世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在温岭的别墅围墙上甚至还有块写着“温岭市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前温岭市公安局局长杨卫中和温岭市前市长周建国,都是他的保护伞。在案发前,这个昔日身无分文的小木工,已经号称有几亿资产。而沈阳黑老大刘涌,在案发前短短几年,资产就过了七个亿。
这些所涉金额巨大的黑社会犯罪也反应了问题的严重性。中国处于转型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黑社会势力的膨胀的话,将对中国社会产生难以估量的消极影响,可能会扭曲和障碍中国向宪政共和制度的转型。仅就选举制度和文官制度改革而言,如今大陆的买官现象已经是路人皆知,小到派出所所长都可能价格不菲。正是由于宪政民主和基本自由的缺失,使得像刘涌这样作恶多端的黑社会头目,当选人大代表,就如囊中探物一样容易。这就涉及到一个向来被回避的问题:在民主政治还没有起步的中国,就已经存在黑金政治的苗头。政治渗透是黑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内在需要。黑社会组织和权力联姻,往往能够逢凶化吉,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宽松的环境。况且权力本身也是人的欲望之一,在经济上先富起来之后,如果富贵能够兼得,自然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在黑暗角落里耀武扬威,毕竟名不正言不顺,而且还提心吊胆。因此,介入政治领域即使不能真的壮大声势,起码也可以虚张声势。如果现在黑社会不能有效遏制,民间有组织的健康政治力量又不能培育和发展起来的话,有朝一仓促推行民主化改革就会为黑社会操纵选举和任命所玷污,它积累起来的巨额财富就会直接影响中国的政治变革,甚至控制某些政治职位,或者某些地区某些部门的公共权力,而且黑社会也会利用自己的势力障碍一个平等、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
由于健康的社会自主力量缺失,公共权力易于偏离服务公共利益的轨道,黑社会就可能在这个空隙里壮大起来,形成巨大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势力。那些黑道人物靠亡命起家,在为非作歹方面具有常人所没有的胆量,敢于作奸犯科,缺乏正常的道德观念,为了谋求利益,没有什么事情是干不出来的。无论黑恶势力进入哪个领域,这种特性偶会使得它具有超乎寻常的影响力,只要有机会,就会以“黑”护商,以商养“黑”,以“白”保“黑”,“黑”“白”并重,以求长黑不衰!在暴力、金钱、权力、美色等的驱动下,官员、记者、律师、警察、法官……都可能成为黑社会的工具甚至一分子。应该说,这样的黑社会比那些街头那些打打杀杀的泼皮无赖要危害性大,而且一旦黑社会势力坐大,形成了气候,要铲除起来更加艰难。因此,在中国目前的情境里,断言中国不会出现黑手党性质的黑社会,即使不能说是轻率武断,起码也是掉以轻心了。
我们应该看到并正视中国面临陷入黑社会资本主义的危险。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简单说相比三十年前,现在的中国就是在退化,甚至把黑社会说成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民主法治无法遏制黑社会。其实,黑社会并非新生的黑暗,没有哪个国家曾经根除过黑恶势力。即使是墨索里尼时期,猖獗的黑手党得到了遏制,但并没有彻底销声匿迹。说黑社会跟市场经济与身俱来,那是别有用心。说黑社会跟中国特色的改革没有关系,那是无视事实。只要看看刘涌案就一目了然:由于宪政民主的缺失黑恶势力是如何易于跟权力进行交易勾搭。但遏制黑社会犯罪的出路,不在于向墨索里尼学习,不要法治,不要宪政民主,不要自由市场经济,甚至倒退回计划经济时代。要知道,虽然那些年月似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那是一个公民犯罪少,国家犯错或者犯罪多的时代。无论是墨索里尼的意大利,还是希特勒的德国,莫不如此。遏制黑社会的根本出路在于政改。当然,在转型时期,对政府治理的能力和公正性不能寄予过高的期望,但不能因此就寄望于偏离宪政民主的非常手段和制度将黑社会根除,提防权力的危害和警惕黑社会的危险一样重要,而且应该把两种警惕有机结合起来,谋求权力制衡和保障公民权利,使得公民起码能够通过表达自由来合法寻求民意支持和影响政治,从而通过约束和监督政府逐步使权力得到净化,以保证公共权力对黑社会进行遏制而不是与其合流。即使这样,一个干净社会的出现,也需要假以时日。
(200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