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武:转型时期我国社会分层结构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45 次 更新时间:2012-04-1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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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面临两个重大地转变,一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变,二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二者同时并进,互相推动,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因此,结合我国具体情况,深入考察现阶段我国社会分层结构的现状和特点,协调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社会分层结构状况

社会分层理论认为,所有的社会都如同地质结构一样,存在着高低有序的等级层次,每个社会成员依据一定的标准,分居于不同的社会等级地位。社会分层实质上是社会不平等的体现。分析社会阶层划分的理论主要有两派,即卡尔·马克思的理论和马克斯·韦伯的理论。马克思根据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及由此而具备的剥削他人劳动的能力,将社会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阵营。改革之前的新中国大体是遵照马克思的理论划分人群的,即所谓的“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一个阶层(知识分子阶层)”。韦伯的社会分层观点不局限于生产领域,而是从更广泛的视野审视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他提出的衡量阶层地位的三个要素是权力、财富和社会声望。由于马克思的阶级分类理论被认为更适合于资本主义社会,也由于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逐步分化,新的阶层(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和群体(如农民工群体)不断涌现,如今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阶层划分理论沿袭了韦伯学派的观点,马克思的阶级分类法被大多数社会学家所放弃。

目前,社会学界从分层角度提出的理论主要有四种。

第一种是“十阶层”理论。中国社会科学院陆学艺教授领衔的课题组根据职业的分化和三种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对我国的社会分层进行系统地描述和研究,将整个社会分为十大社会阶层和五大社会等级。十大社会阶层由高到低分别是: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2、经理人员阶层;3、私营企业主阶层;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5、办事人员阶层;6、个体工商户阶层;7、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8、产业工人阶层;9、农业劳动者阶层;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五大社会等级分别是社会上层、社会中上层、社会中中层、社会中下层、社会底层。并且在十大社会阶层和五大社会等级之间建立了交叉对应关系。

第二种是“社会断裂”理论,由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提出。与“十阶层理论”基于职业划分的做法不同,孙立平是从经济财富及各类资源的拥有上来考察阶层结构的变化。在孙立平看来,“断裂社会”是指整个社会分裂为相互隔绝、差异鲜明的两个部分——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经济财富及各类资源越来越多地集聚于上层社会或少数精英分子手中,而弱势群体所能分享到的利益越来越少,他们与社会上层精英分子的社会经济差距越拉越大,从而形成与上层社会相隔绝的底层社会。造成社会断裂的原因是社会的急剧转型,由于转型太快,很多社会阶层都被淘汰或抛弃了,比如企业的失业下岗阶层等弱势群体。该理论强调断裂是全方位的,包括:国企改制中的断裂、城乡结构的断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断裂、文化的断裂等。

第三种理论是清华大学教授李强提出的“倒丁字形的社会结构”。该理论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长表”的职业数据,认为目前中国的总体社会结构,既不是“橄榄型”的,也不是“金字塔型”的,而是一个倒过来的“丁字型”的社会结构。一个巨大的处在很低的社会经济地位上的群体,在形状上类似于倒过来的汉字“丁”字型的一横,而丁字型的一竖代表一个很长的直柱型群体,该直柱型群体是由一系列的处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上的阶层构成的。“倒丁字型”的社会结构,问题比“金字塔型”结构还要严峻,由于底层更大,社会就更不稳定,更容易产生社会冲突。

第四种理论是李强教授与沈原博士、孙立平教授合作提出的“四个利益集团”的观点。该理论是根据改革以来人们利益获得和利益受损的状况,将中国人分为四个利益群体或利益集团,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社会底层群体。该理论认为改革本身就是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而利益结构的调整显然会使得一些集团或群体获得利益,同时会使得另一些集团损失利益。为使得我国的改革能够顺利推进,我们应做到使改革措施尽量能够对于更多的人有利。

以上四种理论按照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对当前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现状作了描述和分析,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当前社会分化的现实。“十阶层理论”基本纳入了改革开放以来新出现的阶层,具有比较全面的视野,但其五种社会地位的划分,尤其是把大部分人群划为社会中间阶层,显然缺乏现实说服力;“社会断裂”理论揭示了当前贫富差距过大的现实,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阶层间的巨大鸿沟,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倒丁字形的社会结构”理论以数据分析为基础,指出了庞大的底层群体的存在,推翻了习见的“金字塔型”结构说,可能更接近当下中国的现实;“四个利益集团”的观点更强调利益分配在阶层划分中的巨大作用,从“一个侧面为改革就是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作了最好的注脚,同时它也提醒人们注意每项改革措施的出台背后都有利益群体的博弈。综合地看,笔者更倾向于陆学艺教授的“十大阶层”说,尽管其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大体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分布状况。该理论是以职业分层为基础的,而在现代社会,人们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政治地位都可以通过人们的职业地位很好地反映出来,因而职业地位及其流动是探讨社会阶层化的最佳途径。这种分层法也使得研究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因为职业是人们群体身份的客观的,也是最易观察的标识。同时以职业作为阶层划分的标准,虽然它揭示了人们多层次的社会差别的存在,但能够使人与人的关系不具有冲突色彩,即人们地位的不同,是因为分工的不同,因而具备不同专业知识、不同技术水平的人去从事不同的工作,处在不同的职业位置上就是合理的。这种分层更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协调阶层关系,也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获得了普遍的认同。

二、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结构的特点

与剧烈的社会转型相对应,中国的社会分层结构,目前也正处于一种复杂的结构化过程中。一方面,中国正处于快速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转变时期,伴随着劳动分工的细致化和现代化,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阶层,大量的农民转化为工人和其他社会阶层;另一方面,中国也正处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各种经济成分比重变动很大,新的社会分层秩序尚未完全建立,很多社会阶层都出现过渡性特征,阶层意识的变化也很大;此外,中国发展的地域之间差异和城乡之间差异非常突出,后工业化社会的分层特征、工业化社会的分层特征和农业社会的分层特征同时并存,这些特点,决定了中国目前社会分层结构的特殊性。

一是上层阶级化和下层碎片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不同社会阶层的阶层化速度和程度是有明显区别的,而这种区别对整个社会生活有着极其重要地影响。正是因为不同社会阶层发育程度的不同,才会导致社会利益结构的严重失衡。上层社会逐渐成为“实体”,权力、财富、知识精英结盟的现象有增无减,经济上成功的人很容易进入政治领域获取政治权力,不少大权在握者也试图攫取物质财富,知识精英也不甘寂寞,不惜为经济精英摇旗呐喊。他们的利益已经纠集在一起,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精英集团已经形成。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都在向上集中,仅以物质财富为例,据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新华网文章《中国百万富翁达41.5万,人均拥有510万美元资产》披露,2007年中国41.5万富人拥有的财富共计2116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82万亿元。而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二○○七年国内生产总值(GDP)246619亿元(24.66万亿元),财政收入为5.12万亿元。由此可见,这些占人口极少数的富人的财富相当于全国GDP的60.1%,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的将近三倍(2.895倍)。当然,精英集团的形成也未必全是坏事,他们的壮大对中国经济的腾飞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也已形成。在农村,截至二○○七年,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有1479万,低收入贫困人口2841万;在城市,低保人员、流入城市的无业人员以及一部分非法(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落入社会底层。这个底层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处于底层,他们只占有少量的社会资源,最下层的20%的人口所占据的财富只有3%。与上层社会实体化不同,底层社会正在碎片化。由于底层群体人数众多,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且官方以外的组织是严格禁止的,因而他们不会形成统一的行动。碎片化的底层社会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的聚众闹事,这也使得上层阶级实体化的同时,整个社会仍能保持稳定状态。

二是中间阶层的初步形成。中间阶层指一个社会中介于上层与下层之间的群体,是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间的缓冲区。目前国内主要按照职业、收入和教育标准来界定中间阶层。一般而言,当前我国中间阶层主要由以下四部分人构成的:第一,传统的干部和知识分子阶层。这是我国中间阶层中最为稳定的力量,如果将所有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干部)都算在内的话,占就业人口的1.67%。第二,所谓“新中产阶层”。他们一般年龄比较轻,具有较高的学历,大多就职于三资企业、新兴行业,如金融、证券、信息、高新技术等领域,收入上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在消费行为上有着很强的高消费倾向,生活方式上也开始形成所谓新的“格调”。该部分人数不多,没有确切统计,估计占就业人口的1-2%。第三,效益比较好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经营比较好的企业、公司、单位的职工层,大约占就业人口的3-4%。第四,个体、私营经营者。近来,中间阶层的这个组成部分成为增长速度最快的部分,目前大约占就业人口的5-6%。以上四部分人,估计总数不超过中国就业人口的15%。由此可见,中间阶层虽有所发展,但总体上仍然比例较小。

三是阶层结构开始定型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处于开始分化的过程当中,正在形成中的阶层不仅很不成形,而且是非常不稳定的。但在进入九十年代之后,特别在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时候起,定型化的过程开始了,各阶层之间的界限开始清晰,具体表现为:第一,各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减少。职业等级之间的流动性减小,代际继承性增强,社会开放度降低,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性障碍仍然阻碍着各阶层之间的流动。第二,产权、资格证书等的排它性增加。白领职业一般只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有资格从事,以公务员为主体的社会管理者阶层进入的门槛不断增高。第三,住宅地和子女入学的区隔制开始出现。各阶层之间居住分化,高档社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已形成区隔,富人社区、中间阶级社区和贫民窟开始成片集中出现。学区和居所紧密相连,因而形成子女入学的区隔,学校的不同意味着对教育资源的占有各异,教育培育并扩大阶层差异。第四,各阶层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模式形成。“小资情调”、“布波一族(BoBo)”等词语经常被用来形容中间阶级的生活方式,消费分层日益明显。第五,各阶层内的联系网络形成。精英联盟内“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中间阶层和底层社会基本上都只和本阶层内的人交往。

上述层级结构所呈现的趋势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中间阶层开始成型,忧的是社会的纵向分层无可回避。其实,社会的纵向分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纵向分层变成了唯一的分层,各层之间缺乏流动的可能,所有的分层日趋两极化,这样的结构将会给社会和谐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一般而言,从平面来看,如果社会结构是“龟板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整个社会被分成若干相互联系、利益相通的集团,这是最稳定的,整个社会不会出现大的动乱;但如果是“对折的硬纸板型”,社会结构就比较容易断裂。从立体来看,如果社会结构呈“橄榄型”,中间阶层数量庞大,成为社会的缓冲区,这样的社会比较稳定;但如果呈“哑铃型”,社会结构也比较容易断裂。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社会分层在城乡关系上呈平面的“龟板型”,在收入差距上呈立体的“橄榄型”,将是最理想的和谐状态。

三、加强阶层间的融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分层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使社会能够和谐的发展。合理的社会分层有利于社会各阶层成员之间利益占有与分配关系的和谐,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适当的分层和差距使社会中下层有了向上攀升的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但如果差距过大,又会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就会影响竞争的公平和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公正、合理、开放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

1、建立合理的阶层间流动机制

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某一种社会地位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是一套相互对应的机制,前者保证了社会的有效运转,后者又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由此带来的不平等。它可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员处于不断地更新变换之中,由此缓和社会地位差别造成的冲突,释放由社会不公平的能量形成的社会张力。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向更高的社会地位爬升,是个人的梦想;而对于国家来说,无数人梦想的集合,则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随着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一方面,职业地位正在取代政治地位,教育、业绩或能力这样的后致性因素对个人地位的获得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表现出中国正在形成一种现代社会流动模式。另一方面,制度和政策安排在社会流动中的作用,仍然相当显著,有的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社会流动中的一些制度性障碍,如户籍制度、人事制度和劳动就业制度等,至今仍在起到阻隔作用,使社会流动不能畅通运行,也使得处于社会较低阶层的人们,很难上升到较高的阶层。由于种种原因,“士之子常为士,农之子常为农,工之子常为工,商之子常为商”,在当代中国仍然存在。后代常常由于前辈的身份、职业、权力、户籍以及由此带来的财富、生活环境等因素,获得更多的机会,这不能说是公平的。因此消除户籍、就业、人事等方面的制度障碍,调整和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而合理的配置,建立合理的阶层间流动机制,已成当务之急。

2、积极培育社会中间阶层

中间阶层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在任何社会中,中间阶层都是维系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表现为中间阶层是介于高层和底层的缓冲层,当它成为社会主体时,高层与底层之间的冲突就会受到阻止,社会矛盾就会大大缓解;其次,中间层代表温和、保守的社会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的思想和冲突观念就很难有发展的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思想原因;第三,这个阶层是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的社会群体,当这个群体在人数上成为社会的多数时,其生活、消费方式就保证了社会有庞大、可持续增长的消费市场,从而拉动经济增长,这是经济增长稳定、持续的有力保障。所以,一个稳定、优良的社会阶层分布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即中间阶层人数较多,大资本家阶层和社会底层占较小的比例。如此,社会才能保持政治、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中间阶层的力量还是比较弱小的,从人数比例上看,构成中产阶层的四大群体,不管是哪一个,与全国就业者、劳动者、工人、农民比较,都显得人数很小,全部加起来不足15%。所以,中国社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形成力量雄厚的中间阶层。中间阶层的长期短缺,使得社会“结构紧张”在一段时期内还难以消除。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形成中间阶层的社会条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使社会结构从“金字塔”型转变为中间阶层占主体的“菱形结构”或“橄榄型结构”。

3、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因为社会各阶层利益不一致,占有权力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多寡就决定了社会各阶层必然会有强势与弱势之分。相对弱势的社会阶层的利益较容易受到损害,而且他们自己无力保护,所以就必须由国家来进行干预。现实中存在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劳资纠纷急剧上升、不同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日益失衡乃至局部范围的社会对抗等现象,均与缺乏社会保障制度的调节或者调节力度不够直接相关。尤其是在城乡之间,发展失衡的格局其实与社会保障与公共福利资源配置的长期失衡直接相关,导致了庞大的底层社会的形成。事实上,收入的差距是在所难免的,是社会经济增长的表现,问题是如何在提高收入水平的同时促进收入平等。在一个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初始收入分配的差距都是很大的,但是国家通过各种财政税收和福利保障政策,可以大大缩小初始收入分配的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例如英国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五年,最上层20%家庭的平均初始年收入是40330英镑/年,与最下层20%家庭年收入2024英镑/年相比,二者收入差距是19.9倍;在考虑货币福利、实物福利和税收后,最终收入分别变为28640英镑/年和7720英镑/年,二者相比为3.7倍。通过税收和社会福利政策,大大缩小了收入的两极分化,缓解了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制度是所有工业化国家实践证明了的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制度安排。其中:社会救助因保障了低收入群体或者困难群体的生活而直接缩小了贫富差距,并缓和着社会阶层矛盾;社会保险因保障了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而调节了劳资利益格局,并极大地化解了劳资冲突;包括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教育福利、住房福利等各项福利事业的发展,则保证了各个社会群体直接参与合理分享国家发展成果。因此,只有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通过制度化的保障机制达到逐渐缩小差距、缓解矛盾与冲突的目标,最终促进整个社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学艺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2]孙立平 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3]李强 怎样看待我国社会分层的新变化20070906中国网

[4]李强 倒“丁”字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3期

[5]李春玲 断裂与碎片: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实证分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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