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酋午:实践新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52 次 更新时间:2012-04-0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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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酋午  

1·实践的内涵

实践是意识系统与内外环境的竞争和协同。通俗地说,实践就是人正在参与的活动。这句话包含的意思是:(一)实践是正在进行的各种活动,这种活动既指精神活动,比如,人的理论创新等,精神实践会给人带来文化成果,也指生活活动,比如,家庭的郊游和人们的交往等,生活实践会给人带来快乐,也指人的生产活动,比如,在工厂里进行管理和劳动等,生产实践会给人带来物质产品,这三类活动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主要类型;(二)实践是人参与在其中的活动,因为人是意识系统,具有主观性结构,具有目的性,这种活动就自然有目的性。实践是人所特有的目的性活动,人通过实践把人的目的、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所以,实践具有主体性和目的性等特点,这是实践活动区别于动物本能活动的特殊性质。实践是现实的活动,实践的要素、过程和结果都是现实实在的,人们虽然通过实践来改造自身、自然和社会条件,但实践首先要受着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它是社会性的活动。

2· 实践主体、对象和中介

实践活动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实践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实践主体的能力结构包括:第一,人本身的自然力,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的物质基础;第二,人实际掌握、运用的知识经验,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的智力因素;第三,人的情感和意志,是实践主体能力结构的精神动力因素(非智力因素)。实践主体的社会结构,可分为个人系统、组织系统和全社会系统三个层次。

实践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进入主体活动领域并同主体发生功能性关系的客观系统和环境。实践客体的基本类型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实践中介,是指由实践主体掌握和控制的联结主、客体的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及运用、操纵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等。

3·主体和客体总是在竞争和协同

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主体和客体总是在竞争协同,主体一方面受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不断地打破客体的限定和制约,从而不断超越现实客体。这种限定和超越的关系,就是实践的主体和客体竞争与协同的实质。从实践主体和客体竞争与协同的内容和结果来看,这种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和客体非对象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所谓主体对象化,是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即主体客体化;所谓客体非对象化,是指客体从客观对象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即客体主体化。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内容。实践是人的活动所特有的性质和特殊的运动形式,它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更不同于纯粹自然物质形态的运动形式,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或生存方式。这是由于实践在人类生活中所具有的基础和根本的地位决定的。

4· 实践过程的四个基本环节

实践活动实质上是一个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相统一的能动创造的动态过程。实践过程有四个基本环节: (1) 决策,实践决策必须坚持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所谓合目的性即决策必须反映实践主体的需要、意愿,有利于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谓合规律性是指决策必须尽可能正确全面地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特征及多种属性,对于大规模的重大实践活动,决策必须兼顾实践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对自然界可能造成的后果,坚持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统一;(2)制定目标,决策时就要开始制定目标,实践目标是对经过改造以后将要出现的东西的提前反映,它以对现存事物的认识为基础,制定有关将要出现事物的具体目标,即制定实践的“观念蓝图”,实践目标的制定也体现为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3)组织管理,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要有科学的组织管理,其中包括人员安排、物资的分配,协调、控制等等一系列的措施。;(4)检验结果,完成、检验和评价实践活动的结果,并根据实践结果修正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从而对实践活动本身进行反馈调节,某一实践过程结束,形成的实践结果,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需要进行事实与价值两方面的检验,并作出评价和验收结论,一般地说,成功与否要看实践结果是否同预想的目标一致。这四个环节构成了人的实践活动的运行机制,实现了人对实践活动把握。实践使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是实践;人类世界是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是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二位一体”的世界;实践是人类世界得于形成、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实践活动构成了现实世界的基础。

5·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到马克思他们对实践的理解

实践成为一个哲学范畴古已有之。在古希腊,实践主要是一种与人的“技艺”活动相对立的自由人的社会交往活动,实践的核心理念是“善”,对于善来说,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善贯彻行动的全过程,行动者始终意识到自己的目的,善不是出于行动前的设定,而是出于习惯、信仰和教养。实践活动是“主体间性”的,作为实践活动的自由人的交往。实践哲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是互动、质疑和理性直观。互动是指通过语言交往既影响他人,又影响自己,最终达到自我与社会的统一;质疑就是对理论前提和人的生活的合理性进行的反思批判;理性直观不是对现实和理论问题进行抽象分析和概括,而是在排斥经验认识的情况下,对人的行为和现实存在的根据、意义进行沉思和体悟。古希腊先哲们虽然也研究生产活动和科学活动,不过他们所讲的实践,都只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活动,即把实践理解为伦理活动。同时,又把理论活动看作是优于实践以至脱离实践的优秀活动。亚里士多德曾为此作过论证,他认为,从知识的层次来看,理论知识属于智慧的最高层次,因为它掌握了原理和普遍原因,其他学科和技术则低于它;从知识的目 的来看,理论知识不以实用为目的,不为生活所必需,也不以人世快乐为目的,它出于惊异,为求知而研究。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亚里士多德有关实践思想的两点论述:一是离开了行动,真理与谬误和善与恶,就是同类的东西了,这包含有在实践中才能明辨什么是真理和谬误的问题;二是在实践方面,不但人们理性认识起作用,而且非理性的东西,例如激情,也在起作用,只有热情与理性发生关系,并服从理性,使理性与非理性统一起来,这样的行为才是美德。他的关于实践的思想,尽管也闪烁着智慧的火花,然而这不过是他在对政治、伦理等问题的探讨中附带提及的。因此,尽管亚里士多德的实践范畴比他以前的哲学家丰富得多,正确得多,但从本质上看,实践在他那里还不是严格意义下的哲学认识论的范畴。

在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如英国的培根和法国的狄德罗都极力强调哲学的实践方面,但仍受传统哲学的思想束缚。“我思”的认识论仍是一种静观,在此情况下,人的主体能动性,知识就是力量的理念被机械论所吞没。人的认识只是被动地观看自然,人的实践作为伦理活动不是对神的理智的爱就是走向以情欲为基础的功利主义。康德哲学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修正了传统哲学的理论高于实践以至脱离实践的教条,提出了实践高于理论的主张。康德指出,人类关于本质的理性要求只有在实践领域中才能得到满足。理论理性是现象界法则的源泉,实践理性是本体界法则的根据。因此实践对于理论便有优先的地位。实践对理论的优先性还在于自由是纯粹理性体系的拱心石。由于实践理性保证了本体界的客观实在性,理论理性 的现象知识才有可靠的基础。自由作为先验的理念尽管对知识没有构成性作用,却有调整性作用。实践理性为理论指明其目的和意义。然而,康德对实践的高扬却以认识与实践的分离为代价。康德自己宣称,自由之所以成立,关键在于把认识与实践分开。这种把理论与实践的分离,引起了其理论上的种种矛盾。

费希特努力消除康德关于认识和实践的矛盾,他发挥了康德的“自由是整个理性体系的拱心石”这一原则,以实践理性为基础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这样,他就不仅把理论认识作为自我的行动,而且把实践第一次赋予认识论的意义,即第一次把实践引入认识论。他的知识学的第一原理是自我设定自我,它作为本原行动,表达了自我决定的自由意志,又表达了认识的根本条件,即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第一原理一开始就表述了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突出了实践高于理论的优先性思想。但是,费希特没有能根据这种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来解决自我与非我的对立。这是因为他的实践概念只是主观的道德努力和冲动,这种冲动不能对客体有因果性,仅停留在观念活动上。因此自我只能在观念上而不能在现实上创造 非我。他没有找到一种对客体起因果性作用的目的性活动。因而也就无法克服绝对自我的主观性。

谢林也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企图消除认识和实践的矛盾并把这一问题作为他的先验哲学的最高任务。他从其“同一哲学”出发,认为从现实世界向表象世界的转化,表明表象不过是客观事物的侍女,而从表象世界向现实世界的转化则表现了思想对感性世界的统治。这样一来,“我们要有理论的确定性,就得失去实践的确定性;要有实践的确定性,就得丧失理论的确定性”。这就陷入了矛盾。谢林就是在思辨的范围内区分了认识和实践,并提出了高于两者的理智直观活动。在这里,他试图用第三种东西来解决两者的矛盾,这也是徒劳的。

黑格尔关于实践问题的著述内容最为丰富、最为深刻,可以说,黑格尔的实践观在认识论史上是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从实践的内容上看,黑格尔与康德、费希特等人不同,他不是仅仅停留在主观上,而是把实践活动看作是对客体的改造,则具有创造性、客观性;他把目的性引人实践观,这在认识论中是一项历史性突破;他把实践活动作为中介活动揭示出来,把实践当作认识的必然环节,并且通过劳动、通过实践考察人的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可以说,这是他对认识史的一个贡献。在实践理论观点的深度和广度上,黑格尔是超越前人的。黑格尔以前的哲学家的实践观,或缺乏理论性,或缺乏普遍性。而黑格尔的实践观不仅源于先哲,而且高于先哲,尽管其实践观就其性质而言是思辨的,但其理论注入了辩证法的因素。他将 原有的实践观点进一步充实和深化,使其范畴具有认识论意义;尤其要注意的是黑格尔找到了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即劳动,并对劳动概念进行了哲学的锤炼,铸成了焕然一新的实践概念,造成了哲学史上的重大突破。黑格尔的实践观提出了劳动是实践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的思想,指出了实践具有目的性、中介性和直接现实性的特征,并把理论同实践统一起来阐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观点,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养料。但他的实践观带有浓重的神秘主义的色彩。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以“绝对理念”为基础构建了其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在此体系中他提出了有关辩证法,对实践也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深入细致地分析黑格尔的实践观,对于全面、准确地把握和理 解实践观具有重要意义。

黑格尔实践观的基本思想,主要散见于《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历史哲学》和《法哲学原理》等著作中。 概括起来,黑格尔是从以下几方面来论述实践的: 第一,黑格尔揭示了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并分析了实践要素的内容,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流露出许多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劳动的思想,他认为,实践是一个由目的—手段或“目的的实现”—他物或被“创造出来的现实”三个环节组成的过程,在《逻辑学》中,黑格尔以纯思辨的逻辑方式把这一过程表述为“行动的推论”,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推论”,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实践活动本身是观念实现自己的活动,客观不过是精神的异化,概念发展同时具有合目的性,实践过程实际上是实现目的即自由的过程,人类的一切实践,都是为了实现作为人的本质的自由,实践要素包括实践主体、实践手段和实践客体,实践因素包括实践目的、实践手段和实践结果,这就是黑格尔对实践概念的基本分析; 第二,黑格尔论述了实践的特性包括目的性、中介性和直接现实性,实践具有目的性,黑格尔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理性和思想,而动物则没有, 动物虽然也有出自本能活动的“实践”,但这种所谓“实践”与人所独有的实践根本不同, 动物所进行的活动不论多么精巧,均无目的性,都是不自觉的,是在本能的驱使下消极地适应自然界;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觉的能动性,是在意识、愿望支配下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表现了特有的目的性,黑格尔说,人类自身具有目的,就是因为他自身中具有神圣的东西----那便是从开始就称作理性的东西,又从它的活动和自决的力量,称作自由,即是说,人的能动性不仅表现在人的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而且表现在按照事物本质的认识进行活动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正如他所说的作为实践的善趋向于决定当前的世界,使之符合于自己的目的,黑格尔认为,实践是由主体的目的达到客观现实, 他说,行为的必然性在于目的本来就是与现实联系着的,而且目的与现实的这个统一性就是行动的概念,行为之所以发生,乃是因为行动自在自为地即是客观现实的本质,实践具有中介性,黑格尔提及的目的性实现所需要的手段, 就体现了实践的中介性, 他说,目的通过手段与客观性相结合,并且在客观性中与自身相结合,手段是推论的中项。 目的的实现离不开手段,黑格尔批判了抛开手段的主观性和空想,他指出,当有限概念的主观性轻蔑地抛掉手段时,它在它的目的中便不会达到更好的东西,即是说抛弃手段,目的就是只能停滞在主观性中,显然黑格尔关于实践手段的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在他关于人类实践活动的研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黑格尔论述认识和实践关系的时候,表述了实践高于理论的思想,提示了实践的现实性品格,黑格尔指出,理智的工作仅在于认识这世界是如此,反之,意志的努力即在于使得这世界成为如此,理论与实践相比,这种观念比上述认识的观念更高级,因为这种观念不仅具有普适东西的品格,而且具有单纯现实东西的品格,这是因为,理论认识虽然是从客观世界为自己取得规定的内容,揭示出对 象的本质和规律,具有一般性的特点,但对于这种活动本身,客观对象仍然外在于表现理论的概念,概念尚未将自身规定为对象的本质,仅限于主观性方面,它所包含的实践的意向和因素,只是一种潜在的设想,还不是现实的东西,而实践这一具有普适性的活动,则是扬弃客观世界的片面性的现实力量,它能改造客观对象,以符合概念的本质要求,使概念获得客观的现实性,从理论和实践的比较中,黑格尔指出了实践的特征,实践不仅具有普遍性的资格,而且具有直接现实性的资格;第三,黑格尔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把实践看成是认识的必然环节,并把理论和实践统一起来,在黑格尔看来,理念自身的辩证过程即认识, 他说,理念作为过程,它自身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理念的第一个形式为生命,理念的第二个形式就是作为认识的理念,这种认识又表现为理论的理念与实践的理念这双重形态,认识的过程以恢复那经过区别而丰富了的唯一为其结果,由此得出理念的第三个形式,即绝对理念,并且他认为,在认识过程的单一活动里,主客观还未实现真正的完全的统一,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应包括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前者的特点是从客体到主体,接受客观世界的内容于主体之内,以消除主体的片面性、抽象性,认知这世界是如何,实践活动的特点是从主体到客体,把客观世界当作不符合“应当”的一堆偶然的事实、虚幻的形态的聚集,当作有待改造的东西,凭借主体的内在本性改造客体,把世界做成“应如何”, 黑格尔所说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整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客观的活动,他所指的客观世界是由概念建立起来的,而由概念建立起来的客观世界,最初并不与概念相符合,实践活动则以主观必然性来整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使之与概念相符合,从而扬弃了客观世界的客观性的片面性,黑格尔强调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在他看来,不论是理论活动,还是实践活动,就其自身来说,都还是片面的, 理智停留在“是如此”上,意志停留在世界“应如此”上,他认为理念必然不会停留在主观性里面,而是要扬弃它的主观性并表现自身为客观的东西,那么,理念就必须通过一个中介使客观世界同自己相符合,这个中介就是实践,黑格尔认为,事实上,世界为“绝对理念”所主宰,“它的是如此与它的应如此是相符合的”,因此,他主张把认识和实践结合起来,真理乃是“理论和实践的理念的统一”,黑格尔把实践引入认识论,看到了人类认识世界、获得真理的实际过程,看到了把实践和认识结合起来的必要性,把二者都看成是认识过程的必然环节,克服了康德哲学的缺陷,并且突出了认识主体的能动方面,提出了主体不仅要认识客体,而且应当凭借主体能动地规定并改造这个世界,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 消极直观的缺陷;第四,黑格尔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他在关于实践的目的性的论述中,指出实践的目的就是要达到自由,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这就暗示了真理标准的问题,也就是说,关于主体与客体统一的过程,就包含了主观的东西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理论与实践是否统一的问题,从黑格尔对逻辑范畴发展的安排上,也可以看出他接近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观点, 黑格尔在“客观性”向“观念”的推演过程中,提出了目的性这一范畴作为中间环节,他认为,合目的性的活动即是实践活动,要实现目的,就要通过手段,他把人的有目的活动看作是一种推理,在目的、手段、对象三项中,工具作为中项,从属于目的而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他把这种有目的地利用工具的活动叫做“理性的技巧”,他说,“理性的技巧一般讲来,具体表现在一种利用工具的活动里,这种理性的活动一方面让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的本性,彼此相互影响、相互削弱,而它自己并不直接干预其过程,但同时却正好实现了它自己的目的。 ”他认为,目的通过手段即实践与客观性相结合,得以实现后,就达到了主客观的统一,也就是达到了绝对理念,即真理,在黑格尔看来,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把实践和认识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主客观的绝对同一,达到客观的绝对的真理,而达到客观的绝对的真理,也就是以实践检验了认识的真理性,他认为,“行动的结果是对主观认识的检验和真实存在着的客观性的标准”, 黑格尔认为,理论的认识活动不能达到对事物全面的内在联系的认识,而要认识事物的本质,须进一步认识构成客观外部世界的概念自身,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达到对客观事物内部概念自身的认识,达到对整个理念体系的认识,他认为,客观世界符合概念才是真理,由概念建立起来的客观外部世界最初并不与概念相符合,只有通过实践活动作用于客观世界,使其发生变化,从而扬弃了其中的不与概念相符合的特性方面,深入到客观外部世界的本质,使它成为与概念相符合的现实,达到了主客观的绝对统一,即绝对真理。

黑格尔实践观中虽然有不少天才的合理的思辨,但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缺陷: 第一,黑格尔把实践活动归结为绝对理念的精神性活动,把人的实践看成是概念的外化,认识实践的过程,也就是思维自身运动的过程,实现主客观统一的过程,达到绝对理念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实践观是片面的;第二,他看到了实践的基本构成,却错误地规定了各要素的含义,在其实践要素中,也包括主体、客体和中介,但其主体却是“绝对理念”的自我认识,客体虽指的是客观世界,内容虽然也是客观的,但却不是指客观的物质世界,而是指作为客观物质世界本质的客观概念和思想;第三,他的实践仅是在道德修养方面,如“意志或理念的实践活动”,其目标是“实现善”,而没意识到实践还具有世界观意义、价值观意义和认识论意义;第四,虽然黑格尔把实践引入到认识论,但他的认识过程却是认识一 实践—认识,他所说的认识和实践都是建立在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基础上的,他仅把实践看成是认识的一个必然环节,没看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源泉,没看到人们是通过实践认识世界从而获得逻辑范畴的,他认为,是逻辑范畴通过实践自我认识,从而使客观与概念相符合,因此,他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思想的实践检验指的是客观世界是否和概念相符合,即检验客观是否符合主观,所以归根结底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因此,黑格尔的实践观在其形式上带有浓重的神秘的色彩,这是他的根本缺陷。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把目的性看作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那么康德则揭示了实践的另一个基本环节,即实践是一种自主性的活动。他认为,所谓实践理性,是指和意志发生关系的那种理性,人的意志问题属于行动问题,实践理性就是理性通过意志在人们活动中的应用。费希特一方面把实践的涵义扩充到整个理性,另一方面认为实践即理性的创造性活动。黑格尔把实践明确地规定为人的主观目的的对象化,是主观通过实践手段改造客观的活动,并在主观和客观的相互作用中探讨了实践与认识的对立统一关系。费尔巴哈把人理解为具有精神的感性存在,把实践看作人的感性活动。这些伟大哲人特别是黑格尔关于实践的基本观点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形成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哲学更注重实践问题,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从上述马克思的三段论述中可以读出马克思关于实践的一部分观点:1、马克思认为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不是一致的,就不是实践;2、马克思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不是全部社会生活都是实践,说明社会生活在非本质方面就不是实践;3、马克思提出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的问题,对于实践来说,有解释世界的实践与改变世界的实践的区别。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里提出了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的命题,在随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把《提纲》中的实践概念具体化为物质生产。从物质生产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讨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实践关系,并从这一关系出发来揭示意识、政治等社会上层建筑的发生过程。找到了物质生产这一问题,马克思才真正克服了费尔巴哈的缺陷,马克思后来明确指出,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人的物质生活过程表现为以生产活动为基础的各种物质活动,人的物质生活条件表现为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发现生活条件主要是作为人的活动形式的社会关系,并通过对实践的分析,揭示出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核心。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一词不仅仅是一个功能性概念,而且还是标志这种新哲学理论基础和根本原则方法论(思维方式)概念。马克思本人已对这种全新思维方式作出了明确阐述。在《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对先前一切旧哲学总体性批判,就是从思维方式上着眼。他指出,从前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唯物主义)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形式去理解”;与之相反,唯心主义则从“抽象发展”“能动方面”(即抽象思维)去理解。与它们都不同,马克思明确提出,新哲学“是把它们当作感性人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3页。)这里所谓“当作实践去理解”,就是把实践观点上升为一种思维方式,用它去解决以往哲学中抽象探讨和争论问题。因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神秘东西,都能在人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理解中得到合理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5页。)所以马克思不是从思维和存在抽象对立意义上总结自己新世界观与旧哲学对立,而是从实践观点来总结这种对立:“它(指马克思新世界观—引者按)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基础上(现实历史基础即实践—引者按),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7页。)。马克思这一纲领性思想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在哲学史上所实现变革实质具有全局性意义,所以它为恩格斯一再重申和坚持。恩格斯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与实践观点联系起来,认为对哲学上一切怪论“最令人信服驳斥是实践”,并把实践看作“推动哲学家前进真正动力”。在论述世界物质统一性时,他强调“这种物质性不是由魔术师三两句话所证明,而是由哲学和自然科学长期和持续发展所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页。),即归根到底是由实践来证明。在论述人思维现实基础时,他指出:“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人活动对人思想影响;它们在一方面知道自然界,在另一方面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思维最本质和最切近基础,正是人所引起自然界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智力就在怎样程度上发展起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9页。)这同马克思所说“对对象、现实、感性”,应该把它们“当作实践去理解”是完全一致,都是强调实践观点作为思维方式对于创立新世界观和理解马克思哲学所具有全局性重。由此可见,马克思虽然没有离开哲学基本问题,但他开创了解决哲学基本问题一种全新独特方式。在这里,思维和存在关系失去了在旧哲学中僵硬对立抽象性和思辨性,而转换成通过实践而发生人意识与其对象世界(包括人)关系这样一个可以现实地探讨和解决具体问题。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行为不只是人的一种特殊的活动方式和生存方式,而且构成了人存在的基本内容,由此可见,实践哲学的优先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明确的,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也奠定了西方实践哲学的基础。但是,由于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实践”问题一度遗忘,德国古典哲学重新确立实践哲学的优先性。当代哲学家着眼于人的命运,全面反思人的实践行为,前所未有地扩展了实践哲学的问题域与理论包容量,从而实现了实践哲学的复兴。实践哲学的复兴,亚里士多德和德国古典哲学家自然得到了重视。就德国古典哲学家而言,黑格尔的重要性最是无疑的。黑格尔通过对康德实践哲学的批判,极大地推进了实践哲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去理解实践,这又为人们理解实践提供新 的角度。

6·当代西方哲学家对实践的理解

在对近代以来的西方传统哲学的认识和态度上,一些现代和当代西方哲学家把它称之为理性哲学,即都是以抽象的人的精神、理性为基础,而不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现代和当代西方思想家也自觉不自觉地强调以实践哲学来批判和改造传统理性哲学。如分析哲学中的语用学派进一步认为,语言的意义不仅仅来自对语言内部结构的逻辑分析,更重要的是来自语言的实践,即语言与语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语言内部的逻辑结构也是在语言的长期实践过程中对人的意识内化的结果。这就把语言的意义(理论)看作是在语言的使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美国新实用主义认为,语言、真理等都不是实体性的东西,而是人的生活经验建构的东西。所以,理论来源于生活的需要,并从属 于人的生活、生产活动。同样,理论的真理性不是来源于客观现实,而是来源于人的实践活动,理论真理性的最终标准不是客观现实,而是理论的实用性。胡塞尔最早提出“生活世界理论”。他强调,科学和理性的基础是由非理性、经验、传统习惯、主体间的交往行为构成的生活世界。海德格尔认为,现代实践哲学的目标,不是通过人的理性来获得关于作为“是者”整体的世界观的理论,而是关于“去是”即人的生存活动的学说。存在主义认为,哲学的主题是强调对人的生存意义和生存活动合理性的无限追问。哲学中的存在主要是指人的存在,而且是人的个体生存活动。在人的生存活动中,不是人的非理性从属于人的理性,而是人的理性从属于人的非理性。人的本质就是生命意志的对象化。所以,在存在主义那里,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人的非理性化的生存活动,而且是个体化的人的生存活动。在现代解释学领域,伽达默尔强调恢复和重建古希腊实践哲学。他的解释学的方法主要是对作者、读者和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共同创造文本意义的历史过程的分析。在思维方式方面,当代西方思想家强调要用历史主义的方法论来批判传统哲学的理论和实践、主体和客体等方面的二元对立,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这种历史主义有 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是哲学以社会历史实践活动为基础,二是把事物看作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当代西方思想家大多具有这种历史主义的思维倾向,如海德格尔关于存在的时间性的分析,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的历史性,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的历史视域,福柯的“知识考古学”和“道德谱系学”,德里达关于文本的“延异”,等等。

实践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古希腊主要是指一种城邦的政治生活,一种通过语言交往而达到一种共识或默契、从而解决城邦生活和个人在认识和行为方面的问题的政治活动,而不是后来所说的对象化活动。理解既是认识活动,也是实践活动,即通过社会语言交往,达到城邦中自由人的相互理解和人的行为的改变。古希腊实践哲学所关心的是人类正确生活的方式和目的,而不是对生产劳动等活动的结构和功能的客观性的分析。古希腊的理性,指合乎客观的善的原则,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相对于感性的对行为结果的纯粹理智分析。因此,这种理性基本上是反思理性,而不是工具理性。所以,亚里斯多德认为语言交往就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人通过与别人交往,特别是语言交往,既达到与别人思想和意愿的交流,达到在思想 、行动上的一致和社会的和谐,进而影响别人、改变社会,又达到丰富自己、净化自己的心灵、完善自己的行为并获得幸福生活的目的。这种思想是对实践理解的一个角度。

西方思想史特别是近代以来的现代化过程,就是人成为主体的历史。近代实践哲学是工具理性,而不是反思理性。近代社会是一个价值理性逐渐衰弱、工具理性日益强盛并最终支配整个社会的历史过程。胡塞尔认为,欧洲科学和社会的危机,就是科学精神和力量统治整个社会包括人文思想领域的危机。海德格尔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技术统治的社会,技术的理念和力量作为一种“座架”决定着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哈贝马斯更是把科学技术和经济生产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看作是工具理性膨胀的结果。在他们看来,工具理性的膨胀是与实践理念的主体化、理性化分不开的。以生产劳动为模式的实践理念强调,实践就是人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行为,是人的自我意识、目的的对象化。实践本身也成为人的生活的手段。 西方近代理性哲学分为以17—18世纪英国经验论和英法唯理论为代表的“绝对理性主义”、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为代表的“相对理性主义”或“实践理性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三个时期。通常认为,笛卡尔开启了近代哲学的先河。在他那里,世界被明确地划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实体:物质和精神。而且“绝对理性主义”具有一种极端的科学主义实践观,它以英国经验论哲学家培根为代表:“第一,他坚持对实践作唯物主义的客观性解释,但只是从客体的或自然的角度去理解,在《新工具》一书中,培根将实践视为自然探索奥秘的科学实验、事功和工匠的方术,将实践看作与主体无关的客观事件,与自然并列为‘归纳法’逻辑的客观事实基础;第二,强调实践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但由此走向极端,忽视甚至反对实践的社会交往性质,撇开主体—主体的关系。德国古典哲学包括黑格尔哲学是相对于“绝对理性主义”的解构和建构,它的实践理念的特点可归纳如下:(1)它以“实践理性”或“历史理性”为基础,实践理性不只存在于人的认识领域,而且也存在于人的社会历史领域,特别强调对人的行为、对社会历史合理性的反思批判性;(2)它力求在实践理性的基础上实现感性和理性、主体和客体、理论和实践的对立统一。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以生产劳动这种工具理性活动为基本模式和理念的实践观。

西方现代和当代哲学的实践观强调实践是个人的实践、非理性的实践、生存实践和游戏活动。海德格尔从近代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角度,把近代以来的社会称之为“技术社会”,技术的“座架”造就了社会的物化、规定了人的主客体对立的思维方式。在实践观方面,存在主义坚持的是个体主义的实践观,这种实践观不是建立在人的改造世界的感性活动上,而是建立在人的生存活动上,甚至建立在人的非理性活动的基础上,所以明显地存在着唯意志论的倾向。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实践仅仅局限于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文本意义的创造过程,对于形成文本意义的更广泛和重要的因素,如作者、读者、社会环境与人的整个实践活动的关系,则缺乏进一步的分析。新实用主义只是从认识论、价值论的角度把真理等同于真实和合理性,把社会实践对真理的建构性排除在外。它所谓的实践,只限于人的生存活动,而对更广泛的社会历史性的实践活动则缺乏深入的分析。至于语言分析哲学关于理论和实践统一性的思想,且不说其 逻辑分析学派把语言的意义归结为语言内部结构的逻辑分析,表现出客观主义和理性主义倾向,它把语言的意义仅仅归结为语言的使用,而对于更加广泛的实践活动缺乏更深入的分析。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缺点或不足,他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统一。当代西方思想家还人为地造成生产劳动与社会交往的二元对立。总的来说,当代西方思想家由于受到西方传统哲学的深刻影响,认为生产劳动与社会交往、特别是人的语言交往是对立的:前者是人的非自由活动,而后者是人的自由活动,因为前者是人的社会交往活动,而后者是人的工具理性活动。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其“交往”就是一种不同于生产劳动的抽象化、理想化的实践形式,特别是语言交往形式,而不是处在一定社会历史环境中的现实的个人的具体的交往本身。当代西方思想家往往以游戏、特别是语言游戏为基础建构现代实践哲学。他们普遍认为,游戏之所以可以解构传统主客二元对立的理性哲学,是因为它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它不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游戏的真正主体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2)游戏规则不是本质主义的、固定不变的,而是人约定的,是可以根据游戏者的集体意志而变化的;(3)游戏本身是人的一种自由活动,是非功利性的、非工具理性的,具有反思理性或价值理性的意义,游戏者在游戏中具有独特的不可取代的价值和地位,他始终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和目的,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意志和能力,达到一种忘我的人我统一的状态,所以,游戏是人的一种自由活动;(4)游戏是一种集体性或社会性活动,要把他人看作是一个主体,而不是游戏的工具和客体;(5)游戏本身是一种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活动,游戏规则就存在于游戏之中,并随着游戏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游戏观最早发端于维特根斯坦,它不但在现代语言哲学中,而且在历史哲学等领域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海德格尔就把艺术活动看作是一种人的自由的游戏活动,他认为,艺术与游戏具有相同的自由性质:艺术不同于劳动、科学实验,它是一种反思的价值理性活动;艺术不存在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而是人的主观意识和精神的自由发挥,它能够达到物我融合的精神境界。

7·任何一种实践形式都是社会交往实践

实践哲学十分强调人的实践活动,任何一种实践形式都是社会交往实践,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对立不取决于实践形式,而取决于实践的社会历史条件:(1)从纵向上来说,无论是经济交往、政治交往还是精神交往和生活交往,都是一种社会历史性的活动,一定社会的财富、资金、技术、社会制度、家庭制度和意识形态,是历史继承下来的既定的东西,构成了人的活动的社会历史基础,从横向上来说,生产劳动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基础上的,它们既是经济交往的前提,又是它的产物,所以,生产劳动本身就是一种社会交往活动;(2)即使在生产劳动中,也不存在目的和手段、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对立,二者是统一的。人的活动不同于动物活动的根本特点之一,就是动物的活动出于其生存本能,而人的活动则具有高度的目的性,实践的结果不但存在于实践活动之前,而且存在于整个实践过程中,人不但能够利用周围环境,而且能够按照人的目的改造环境,所以,在生产劳动中,目的和手段是统一的,在包括生产劳动在内的各种实践活动中,人首先必须认识和掌握客观事实及其规律,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人不但对自己的实践结果有一定的认识,而且以此来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所以,抽象地说,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3)劳动不但创造社会的财富,而且人还按照任何物种的需要、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生产,人的实践活动的自由性质不在于它是什么样式,而在于它处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条件。实践哲学不但强调对社会现实及其规律的认识,而且始终以探讨人类的最终自由为目的,所以,实践观决不仅仅是一种工具理性活动,不可以简单地还原为生产劳动,而是一种真正的社会历史性的交往活动。由此可见,事实上,历史上的所有实践哲学都对发展实践观作出了他们相应的贡献。

8·实践之于认识具有包容的关系

实践与认识不是对立的,使人与事物或他人相联系的,正是人的能动的实践。人通过实践所实现的正是对需要认识的事物意义的理解、追求和创造。认识与意义就是这样与实践联系在一起。意义并不是空洞、虚玄的东西,之所以会以意义为空洞、虚玄,是因为它或许难以在认识领域获得一个确定的表述。但是,承认知识的局限,并不一定就是消极或悲观,它也可以走向新的进取。意识到认识的界限,同时也在开启新的领域——实践领域。认识领域里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以在实践领域探索。它们之所以在认识领域里未能得到揭示,或许正是因为它原本就是实践领域的问题。实践领域并不是认识领域的对立物,它们也不是对等的、并列的关系。实践之于认识,具有包容的关系。实践孕育着认识,所以认识主要源于实践。实践比认识丰富,所以实践领域还有着不同于知识王国的法度。实践不是一种仅仅在认识结论支配下的机械操作,而是人以全部信念、情感、认识、智慧和力量投入的具有丰富创造性的行动,认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把实践领域的问题仅仅作为一个认识问题去解决,往往会因为认识结论的抽象而失去其原始的丰富,因为认识结论的固定而失去其新鲜和生动。

9·实践也不是理论的对立物

实践和理论的含义在起初并没有泾渭分明地分立着。“理论”—词的最初意义是真正地参与一个事件,真正地出席现场,这原本就带有行动、生活的性质。从古希腊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实践’这一语词和概念置身其中的概念系列,其自身规定根本不是从与理论的对立中获得的。正如约西姆·利特尔(Joachim Ritter)在其书中已经指导出的那样,构成实践的,不是行为模式,而是最广泛意义上的生活。把理论与实践对立起来,把实践仅仅作为一种理论的应用和技术的操作,只是嗣后的西方认识论传统的产物,只不过是人类思想的一个阶段中的一种传统而已。胡塞尔以“回到事情本身”的态度和方式所开启的现象学运动,改变着这种思想传统。回到事情本身,意味着关于事情本身的理解不再仅仅寄托于一个抽象的概念而需要在一个总是在丰富的整体的联系中发生着的“生活世界”中才能获得。当这样一种方式被运用于追问存在本身,海德格尔揭露了“存在的遗忘”强调存在不是名词性的being,而是动词性的to be。名词性的being总是指向一个存在者,而动词性的to be却是一个使存在者敞开显现的过程或状态。伽达默尔发扬了海德格尔以理解作为存在状态的本体论取向,并最终走向实践哲学。现象学所带来的西方哲学的转折从回到事情本身到追问存在本身到实践哲学,现象学运动的发展有着一个与其学理的逻辑相一致的过程。实践哲学是实践的理论形态,它是理论的,但它是一种关于实践的理论,是以实践为取向的理论,它不仅仅关心人们认识到什么,更加关注人们实现着什么,而这个为我们所实现的“什么”,正是我们所说的“意义”。实践也可以有自己的理论形态,以实践为取向的理论与认识取向的理论突出的区别,就在于它需要保有实践的充盈、丰富和生动,而绝不仅仅去寻找一个被”压瘪了的存在”。我们所希望探索的正是这样一种以实践为取向的理论,它在实践领域建 构,保有实践本身的充盈、丰富和生动。同时我们希望尝试,以意义而不是以概念作为这种理论建构的单元。正像实践比认识丰富,意义也比概念丰富。意义,恰恰以它的开放、关系和生成的性质为实践理论提供着这种充盈、丰富和生动。

10·实践理念

实践理念是从认识到实践这一飞跃中的首要环节和逻辑起点。相对于理论理念来说,实践理念更具体,具有显著的可操作性。构建实践理念并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的能动过程。“实事求是”这个成语虽是南宋时期朱熹的发明,但也适合于现代运用。实践理念是从认识到实践的中介,但它的中介作用必须以实事求是作为根本支撑。构建实践理念必须充分体现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而这个统一的基础也只能是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不仅有物质观、发展观、认识论的寓意,而且内涵价值观、方法论的基本要求,这就是它之所以成为构建实践理念的基石的根本道理。离开实事求是,不仅根本不可能形成正确的理论理念,而且也根本不可能构建正确的实践理念。深入研究构建实践理念的机理,揭示实事求是 对于构建实践理念的决定性意义,既有利于深化认识论的理论研究,也有利于以正确的理论指导具体的实践。

实践理念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之前建立起来的关于实践的观念模型或理想图景,而实践结果则是这种实践理念的对象化。在行动之前就构建某种实践理念,这是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也是人的主体能动性的生动体现。构建实践理念的过程,一般需要通过解决三个基本问题:一是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亦即从认识到实践这一飞跃所依据的理论本身必须是正确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的理论,这是构建实践理念的前提条件;二是要对实践对象进行周密分析,弄清实践对象的具体特点,并深入研究实践主体的目的、需求、利益等等,这是构建实践理念的客观基础;三是要由理论的一般进到实践的特殊,建立符合理论原则(一般)和实践对象(特殊)的实在化模型,这是构建实践理念的根本方法。从解决 上述三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中不难看到,建构实践理念绝不只是单纯的逻辑推演过程,而是一个十分复杂和高度自觉的主体能动过程,即把科学原理与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的过程,或者说是实现理论与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过程。从认识到实践,贯穿着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竞争协同,但这种竞争协同并不是直接的,需要有个“中介”,不仅指人们用以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的各种物质工具,而且指运用和操作这些物质工具的精神工具。精神工具作为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成果,包括以观念形态存在着的思维框架,如概念、范畴和思维方式,也包括同一定实践活动直接联系的目的、计划、方案,如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是理论对象化、理论指导实践的过程。然而,在操 作层面上,抽象的理论并不能直接地用来指导具体的实践。建构实践理念的目的就是要铺设由此及彼的桥梁,使主体改造客体的能力或理论指导实践的活动具有介质。构建实践理念的旨趣在于回答或解决从认识到实践这一飞跃的基本问题,诸如实践活动的目标、实践活动的阶段或步骤,以及为实现目标所选择的手段、途径、方法等等。实践理念既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之前首先在思想中改造客体,并由此建构作为实践结果的理想客体的过程,又是为实现一定的实践目的而进行的实践活动的观念预演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兼有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普遍性知识,以及关于实践主体的需要、利益等的具体认识。正因如此,实践理念超越了只具有普遍性品格的理论理念,凸显其具体性的特征,使一般理论更贴近现实生活和实践。 人们改造世界的能动活动的重要标志是在实践活动之前就已经制定了某种行动方案或计划。这种行动方案或计划也就是 “观念存在着的”实践结果。相对于理论理念而言,行动方案或计划是具体的,是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必经阶段;相对于实践活动而言,行动方案或计划虽然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而不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感性的活动,但毕竟是根据理论的本质以及实践所面临的现实世界而形成的关于实践结果的具体图式。显然,作为实践理念的行动方案和计划居于理论的一般和实践的具体之间,起着将前者转化为后者的中介作用。既以普遍理论为指导,又以具体实践为基础,从而成为从理论到实践的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实践,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是构建实践理念的两个内在尺度,二者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而这种统一的现实基础只能实事求是。在“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体中,“物的尺度”是首要的。“物的尺度”要求人们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符合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主体只能无条件地承认和尽可能全面地把握对象的客观真实性,而不能按照主体自身的需要和愿望去构想世界。在“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统一体中,“人的尺度”是根本的。实践理念与“人的尺度”特别是人的目的、需要密切相关,因为主体的活动带有强烈的目的性,人们的认识活动不 可能是为认识而认识,人们的实践活动也不可能满足于“求真”的取向。因为人们对世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其目的就是使世界服从于人的合理、科学的需要。需要是人的一种生存状态,目的则是需要的反映,人的需要必然外化为活动的目的,形成人的活动的价值取向。对此,亚里斯多德和费尔巴哈都有过精彩的论述,亚里士多德认为目的是人的活动所追求的那个东西,是一件事所以被做的缘由,费尔巴哈认为,人本是一个依照目的而活动的东西,他没有一个目的,他做什么事都做不出来。当我们用“人的尺度”衡量主体的活动时,合目的与合需要是贯穿始终并有机统一的。人的内在尺度要求人们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需要和利益,尽可能地使世界服务于主体。构建实践理念,也就是要把关于事 物的认识与关于主体的需要结合起来,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具体统一。问题在于这种统一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基础。实事求是的认识论意义和价值论意义,决定了它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有机结合的实际承担者。

11·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是当代哲学的重要内容

人的实践可以改变天然自然的外部形态、内部结构乃至其规律起作用的方式,但不可能消除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相反,天然自然的客观实在性通过实践延伸到人化自然、人类社会之中,并构成了人类世界客观实在性的自然基础。实践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分化与统一的基础。人通过实践活动在自然界的基础上建造了属人世界,从而使世界二重化为自在世界和人类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具有内在联系:一方面,自然界构成了人类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人类社会反过来制约天然自然,不断地改变自然界的界限;另一方面,天然自然通过人的实践活动转化为人化自然,人化自然又不可避免地要参与到整个大自然的运行中,这会出现自然界的运动以其强大的力量强行铲除人化自然的痕迹,使人的活动成果趋于淡化和消失,人化自然改变了自然规律起作用的范围和结果等两种情况。这第二种情况有可能引发生态失衡问题,生态失衡,表面上是自然系统内平衡关系的破坏,实际上是人与世界关系的失衡,因为这种危机是由于人的实践活动进入自然系统而导致的,它是以“天灾”形式表现出来的“人祸”。因此,如何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是当代哲学的重要内容。

12·应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

众所周知,实践活动有成败和合理与否的问题,对任何具体的实践主体来说,目的的实现便是实践的成功,反之则是失败或部分的失败,在这里,实践强调的是主观目的与客观结果的一致。由于个体的实践活动及其结果也同时构成了与他人、社会的价值关系,从而要求成功的实践还必须遵守“合理性”的标准,即至少是对他人的无害性,这里强调的就是主体目的与他人目的一致性问题、实践结果对实践主体与对他人的一致性。实践成败问题回答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个人价值的实现问题;实践合理与否回答的是主体间的关系问题,是他人价值、社会价值的实现问题。这就需要对实践进行评估,对实践活动及其结果进行价值评估的客观依据是什么?

实践的评价标准则是对人的活动的进一步思考,它回答的不是人的活动本质上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人的活动在其终极意义上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的问题。因而,我们可以说,实践的评价标准问题,从本质上讲是人的问题,是人的价值能否在实践活动中得到实现的问题。实践形式具有丰富性,因而价值实现的途径就有多种形式,检验实践成败和合理与否的标准也具有多种形式,不同的形式组成了一个多层次、多方面的评价标准系统。社会进步是从历史客体的角度所确立的一个评价标准,人是从历史主体的角度所确立的一个评价标准。社会进步是人类发展的必要的前提,但它只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向现实的转化还需要一系列条件、中介、努力才能实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个人、人的全 面发展是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它在整个评价标准系统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是实践的最终归宿。

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这不只是由全部历史的发展与现实所证明了的,而且还有其深刻的理论根据,这就是实践的属人性与人的实践性。

所谓实践的属人性,即实践是人的实践,人是实践活动的现实发动者、承担者,因而实践离不开人是为人而产生的感性活动。实践活动作为能动地改造对象世界的活动,总是在遵循合规律性的条件中追求着合目的性,追求着人的内在尺度的实现、需求的满足、价值的创造。实践活动必须同时遵从两个尺度,即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人的实践活动的展开,并不是这两个尺度的机械相加,而是两者的有机结合。外在尺度、客体的规律之网是通过无数偶然性才得以实现的,因而它总是体现为各种趋势、各种发展可能性的集合,即可能性空间,从而为实践提供了客体的依据、可能;在实践活动中,人们根据对各种可能性的分析、认识,把内在尺度、主体的需要运用到客体上去对各种可能性作出价值评价,并创造条件,让那些 有利于主体的、价值量大的可能性变成合目的性的现实性,从而实现了主体的目的,使人得到了发展;在两个尺度的无限矛盾中,人的发展逐渐由低级到高级,由片面到全面,这个过程也就是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最高标准的过程。由此可见,在实践的内部规定中,人的尺度、内在尺度与物的尺度、客体尺度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其中,内在尺度是实践的原动力、最终目的,而外在尺度则是实践所必需遵循的条件,是达到目的的必经之路。因而,在这内外尺度的竞争协同中,内在尺度是主要方面,而外在尺度是次要方面,所以,竞争协同的终极力量是指向人的,即实践是人的实践,为人的实践,而人在本质上是不断发展的人,所以,人的全面发展是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在实践过程中,人在主体客体化之中不断地实现 客体主体化、客体向人的回归,并通过这种不断地回归实现了价值创造向价值实现的过渡。主体客体化是指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物化,而客体主体化则是指客体转化成人的智力、体力及延长了的器官。这两个过程同时存在,但在实践活动中的地位、功能是很不相同的。主体客体化是实现客体主体化的根本途径,而客体主体化则是主体客体化的内在要求、最终目的。在双向对象化中,主体创造了客体,从而也创造了自身,使自身呈现出从低级向高级、从片面到全面的不断发展。而作为主体客体化了的客体,并非能立即、全部地实现主体化,那些非主体化的客体便是异态化的存在,呈现出实践负效应;并且,客体一经产生,便成为独立的客观的存在,从而可能对他人呈现出负价值,这就排除了把客体作为检验实践的最高标 准的可能。把人的发展作为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这不仅因为在主体客体化过程中主体的能力得到了发展,使其由原先的主体变成新的更高级的主体,而且因为在客体主体化的流动中,人满足了自己的需要,并生成了新的需要,从而在实践的双向对象化中发展了人,使实践成为人的实践。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还在于人是实践的人,在于人离不开实践。实践是人的本质的充分体现,是人的生命活动的独特方式。任何种的特性、本质都只能在其特定的生命活动中得到证明,人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存在、社会的存在,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人与动物不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只是被动地去适应自然,从而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而人则能主动地认识自然,能动地 改造自然,并进而认识和改造社会、自己,使人越来越遵循社会规律、获得行动的自由。所以,人在本质上是对象性的存在,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并因而才是社会的人、历史的人、能动的人、现实的人。人的存在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从根本上得到确证,人的发展也只有从实践活动的发展中才能得以实现,离开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人的发展便成为无源之水。也正是因为人离不开实践,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成为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

实践有四种基本形式,生活实践、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和精神实践,但后三种是最根本的。在改造自然的生产实践中,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就是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体现在人与自然的竞争协同的状态及其进化中;在改造社会的实践中,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就是人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的社会性与个性的统一,就体现在人与社会的竞争协同的互相竞争、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上;在改造“自我”的精神实践中,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各方面都得到协调一致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是在真善美的统一中使人不断获得自由。这三种最根本的基本实践的过程,就是实践的成功与实验的合理不断得以统一的过程。而在每一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上,这种成功与合理的统一便 达到了一个高峰,在这里,自然的进化与社会的进步便以扬弃了的形被包含于人的全面发展之中,成为它的内容,而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便是社会进步,自然进化的实现,并因而是实践的展开。所以,人的全面发展是检验实践的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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