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向东:当代中国官本位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85 次 更新时间:2012-03-2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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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向东  

人们习以为常、司空见惯的、为官员们津津乐道的官本位,是一种封建、落后的观念和体制。在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的同时,官本位却渗透到各个领域,像病毒一样迅速蔓延。官本位严重妨碍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进步。因此,充分认识官本位的危害,下大力气遏制和消除官本位,已成为我们党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我们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调查研究、广泛搜集和占有资料的基础上,梳理了官本位在各方面的表现,分析了官本位的危害,剖析了产生官本位的根源,提出了消除官本位的途径与措施。

一、官本位的涵义与特征

虽然官本位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但是,“官本位”这个名词却是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的。在绵延数千年的漫长岁月里,明明是官僚们主宰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统治者却口口声声地说成是“以民为本”、“为民做主”。这一点再次证明了儒家文化的虚伪之处--“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关于官本位的涵义,有的学者认为,官本位是指以官为中心,以官为价值标准(吴灿新2009)。有的学者认为,官本位实质上就是权本位,有权就有一切(薛安泰2001)。有的学者认为,官本位是封建主义的意识形态,是为封建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戴清亮2005)。有的学者认为,官本位是一种封建主义文化(刘永佶2000)。……真是见仁见智。

我们认为,官本位是集政治体制、经济利益、价值观念、思想文化于一体的社会状态。官本位是官员利益至上,以官员的利益和意志为出发点和归宿。在政治上,官员就是权力的化身,公共权力高度集中在少数官员手里,官员的行为不受民众的监督和制约;在经济上,官员掌握着国家和集体的各种物质资源,当官是油水最大的职业;在价值观上,把当官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和理想追求,把是否当官、官位高低作为判断一个人价值大小、地位高低的最终标准;在思想文化方面,官贵民贱、官尊民卑,不管这个官位是怎么来的,不论是清官还是贪官,都光宗耀祖;“英雄”--帝王将相(官员)创造历史。

官本位的特征及与民本位的区别。“民本位”是与官本位相对应的理念和社会形态,两者对比能够更清楚地认识官本位的特征。第一、民本位主张人人平等,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人格上,人们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平等保护,任何人不得有法外特权;官本位则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主张官贵民贱、官尊民卑,保护官员特权。第二、民本位实行法治,法律约束权力,法律约束官员,法律至上,法大于权,法大于官;官本位实行人治,“刑不上大夫”,权大于法、官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法律成为官员的奴婢。第三、民本位是由公众的意志和利益决定公共事务;官本位则是长官意志决定一切,即官员的意志和利益是一切公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四、民本位是对民负责,为民服务;官本位则是对官负责、对上司负责,为官服务。第五、民本位是由“主人”--人民大众决定“公仆”--国家工作人员的命运,你勤政为民大家就推举你,你不好好干就随时撤换你;官本位则是官员主宰民众的命运,无论官员如何为非作歹,老百姓对他们都无可奈何。

二、官本位的主要表现

官本位本来是与我们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东西,然而,在建党88年、建国执政60周年的今天,在党内、干部队伍内乃至社会上各个领域却普遍地存在着日益严重的官本位。(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官本位的表现进行了大概的分类,但有些东西很难归类)。

(一)官本位在文化上的表现

媒体宣传报道以官为中心。我国的新闻报道,不是以公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为中心,而是以官员活动为中心。新闻报道的重点和先后顺序不是根据新闻价值来安排,而是根据领导职务的高低编排。一项活动(会议、展览、奠基、落成等等)能上哪级新闻,完全由参与活动的官员级别决定。正因为这个规律,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搞活动,都千方百计、绞尽脑汁聘请大官光临,一方面可以说明该活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通过更高等级的媒体报道,等于给自己做广告宣传。一个地方的党政主要官员肯定是当地的新闻明星--报纸上有名、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河南有位县委书记每次下乡视察工作都要求县电视台中断所有节目,现场直播他的活动,老百姓抱怨说:“打开电视不用看,里边全是杜二蛋”[1]。本来用人民血汗支撑的大众传媒却成了为少数官员歌功颂德的御用工具。

一切行政化、官僚化。企向官靠,文向官靠,卫向官靠,全社会都向官靠。国有企业有省部级、司局级、县处级,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歌舞剧团、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等,都有行政级别,有些学会、协会也成了官僚机构,甚至和尚、道士都分处级、科级。大学本应是学术研究、培养人才、远离官场、风清气正的学术殿堂,可如今从学校等级、编制、机构设置、干部配置任免、管理运行等完全行政化、官僚化、衙门化。人们形象的描述高校庞大的官僚队伍:“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高素质人才出的不多,大师没出几个,官员却出了一大帮。难怪人们热衷于学校升格,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本科升重点,不管教学水平是否提高,反正领导干部可以升官,房子、车子、票子都跟着升。何乐而不为?!

经久不衰的帝王戏、宫廷戏。在近20多年里,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帝王戏、宫廷戏充斥着我国的各类文艺舞台和媒体;打开电视,“明君圣主”满天飞,山呼万岁、“皇恩浩荡”,使人感觉好像置身于“天堂”般的皇天后土。帝王戏、宫廷戏从形式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所谓“正剧”,如《雍正王朝》;一类是喜剧演绎,如《戏说乾隆》。正剧是以“正史”的面目出现的,然而,随意篡改历史的现象却比比皆是。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极力美化、颂扬封建皇帝,搞帝王崇拜。似乎每个帝王都体恤民情、爱民如子、夙夜忧叹、日理万机……电视剧《汉武大帝》甚至赞美汉武帝“燃烧了自己,温暖了大地”。好像封建皇帝比共产党人都胸怀宽广、品德高尚,比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领袖都功勋卓著。从内容上看,又以反映清朝的影视剧最多,乾隆、康熙、慈禧3人成了主角,其中塑造乾隆的影视剧就不少于20部(截至2002年)。中国的腐败和衰落就是在清代,一个思想空前禁锢、阻挡历史潮流的时代怎能叫“盛世”?一个落后挨打、割地赔款、任人宰割的朝廷有什么值得歌颂?难怪一个小孩子看了几部清朝帝王戏后,就问他爷爷:“清朝那么好,干嘛孙中山还要闹革命呢?”[2]

纪念设施多为官员而建。在美国,近1/3的中小学生不知道总统是谁,但对当地古往今来的科学家、艺术家却如数家珍。我国一位记者问10名初中生:屈原是谁?只有一位学生回答是解放前的人。记者问: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是谁?10名学生都答对了[3]。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历史遗迹中,从皇帝到大将军绝大多数是大官的,反映科学家、艺术家的寥若晨星。改革开放前,各地只有刘胡兰、董存瑞等少数革命烈士的纪念设施。近年来,各地大兴土木,修建了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含元帅、大将、上将)的雕像、纪念碑、纪念馆、故居等,尤其在贫困的革命老区,富丽堂皇的纪念设施与百姓的生活水平形成强烈反差。

编史修志以官为核心。不论是编写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还是党史、军史、地方志,都以官员为核心。不论是编村史、乡史,还是写县志,科学家、艺术家或其他对社会进步有贡献的人可以遗漏,各朝各代的大小官员绝对不能遗漏;不管是封建官吏,还是反动军阀,甚至汉奸卖国贼,都会留下浓重一笔,而平民百姓--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却没有一席之地。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编纂《中国大百科全书》(军事卷)和《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确定军事家词条时,是以大将为界限的,换句话说,中国的军事家是以官位高低为标准来确定的。36位军事家包括5位国家领导人、10位元帅、10位大将、11位解放前牺牲的高级将领。世人皆知,军事家包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战略家,有军事著述的军事理论家,能征善战、战功赫赫的战术家;可是,有的人什么家也不是,就因为当过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或副主席)就被内定为军事家,难免令人质疑,难以经受历史检验。

图书出版为官服务。什么级别的官员有资格出版政治理论著作,有不成文的潜规则。文章或专著作者的官位越高越容易发表,其权威越大,发行量就越大。不少报刊还专设“领导论坛”,有“省部领导论坛”、“市县领导论坛”。笔者在“百度”网站上搜索“领导干部读本全书大全”,一下子出来31800条信息,什么“干部理论学习读本”、“领导干部口才全书”、“领导干部健康大全”,等等等等,真是应有尽有,玲琅满目。历来被视为淫书、禁书的《金瓶梅》,人民文学出版社曾出过洁本,但明确规定,省军级以上高干才有资格购买[4]。诸如此类的“中国特色”不胜枚举。

(二)官本位在思想观念方面的表现

官贵民贱,官尊民卑。例如称呼,在国外,无论总统、总理还是乞丐,都可以称“先生”、“女士”,都是尊称。但在中国就完全不同,民对官必须称官职官衔,表示尊重;官对民就直呼其名,表示轻蔑。东部某市在全年2000多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无一位行政首长出庭[5]。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作了刑事被告后认为,北京市中级法院无权审判自己,最高人民法院才有资格审理此案。有的贪官在被告席上仍然放不下官架子,“我同意,”“研究研究”等官话脱口而出。贪官们入狱后觉得对自己“身心”打击最大的有两点:一是每次进出监舍都要向狱警喊报告,二是与盗窃犯、诈骗犯(草民、刁民)同关一室[6]。2000年,四川隆昌县一位77岁的老人去县城的路上被汽车撞伤、奄奄一息,好心的路人报警后,老人被送进县医院。然而,老人两次被送进医院,两次又被医院扔到荒天野地,医院院长的理由是“医院不是难民收容所”。当院长得知这位老人是环保局局长的爹时,又急忙偷偷地将老人请回医院,安置在最好的病房,用最好的方案、最好的药物治疗,而费用全部由医院承担[7]。有多少“小王红”因交不起押金被医院拒之门外,不幸夭折;有多少穷人看不起病、住不起院,在家等死,有的甚至死在医院门口。而大官们看病,卫生局(厅、部)长陪同,医院院长跑前跑后,比伺候亲爹还尽心,住豪华病房,请一流专家,用最好设备,吃进口药物。如果说“儿童在雨中表演、领导打伞观看、造成多名儿童感冒”,“领导在有遮荫的台上一个接一个地讲话、孩子们在烈日下暴晒当场晕倒”之类的事屡见不鲜、已不再是什么新闻的话,那么,克拉玛依特大火灾则是天下奇闻,是对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最好诠释。1994年12月8日,在克拉玛依剧场突然起火的关键时刻,校长高喊:“孩子们,让领导先走”!结果,年仅七八岁、十多岁的中小学生325人被烧惨死、132人受伤,包括副市长在内的一二十位“领导”则因为“年富力强”和危急关头的“当仁不让”,得以“全部生还”!

是否做官、官位高低成了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最高标准。为了深刻感知我国的官本位,不妨看看外国。1952年11月,以色列第一任总统逝世后,以色列政府诚邀爱因斯坦出任第二任总统,遭到断然拒绝。爱因斯坦说:“我当不了总统,对于自然科学,我还了解一些;对于社会,我几乎一无所知,怎么能当好总统呢。” 法国人就曾举行过一次规模盛大的民族英雄选举,结果科学家巴斯德名列第一,名震遐迩的拿破仑大帝只夺得亚军。英国人也十分崇拜科学家,牛顿去世时,为他抬棺材的是两位公爵、三位伯爵及大法官。德国前总理科尔更是自豪地说过一番耐人寻味的话:“我们德国人对大学教授的尊重远远胜过商业巨子、银行家和内阁部长,这就是我们的希望所在”[8]。而在中国,本科生对村官职位趋之若鹜,硕士对乡镇长职位趋之若鹜,博士、博士后对县处长、司局长职位趋之若鹜,更不用说总统(国家元首)职位了,哪有不想当的道理?根据我们对青少年的一项调查,知晓率最高、最受青少年崇拜的都是大官,而知晓率最低的是科学家。

两院院士学术水平再高、贡献再大,你是平头百姓,你只有做奉献的份儿,没有任何特权;乡长、镇长级别虽低,那是官员,实惠多多、地位显贵、不可一世。农村老人凑在一起,提起谁家的儿子当了官,都挑大拇指,夸其有出息。同学、战友、老乡聚在一起,中心话题离不开“谁升官了,谁发财了”。混上一官半职的人,就喜欢搞老同学、老战友、老乡聚会;没有混上一官半职的人,就尽量回避这种场合。大学、中学搞校庆,邀请的重点对象是相关领导和校友中的大官,其他没当官的校友都可以忽略不计。有人把出了多少大官作为体现学校办学水平的一大标志而大肆渲染,有的机构还搞出了出大官最多的高校排行榜[9]。

日益火爆的考公务员热。2006年,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人数近百万,比上年增长1倍,平均录取率50:1,最热门的职位竞争比例2014:1。2009年,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人数为104万,比上年增长20万,平均录取率78:1,最热门的职位竞争比例远远超过往年。2010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有135万人通过资格审查,最热门的职位4080:1[10]。2008年,广州大学一个毕业班38人,有25人报考公务员。有的人同时参加中央、省、市3级公务员考试,考了一年又一年,大有范进考举人的劲头。缘何千军万马拥挤独木桥?除了就业难的原因外,人们普遍认为,公务员收入高、待遇好、有保障、有前途,考上了公务员就等于端上了金饭碗。更重要的是考上了公务员就是当了官,就有了不同于平民百姓的高贵身份和社会地位。

“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这是指某些官员的官经,即宁可当级别低点儿的“一把手”,也不当级别高点儿的“副手”。这里又有几种情况:一是宁可当有实权的乡镇党委书记或公安局长,不愿当无实权的县人大副主任、政协副主席。“一把手”一言九鼎,集人、财、物权于一身,不论级别高低都爽不可言。二是宁可当有实权的县级干部(如交通局长、组织部长),也不愿当副厅级巡视员。调研员、巡视员之类的虚职,虽然级别上去了,因无实权,就不好捞钱了。三是宁可当贫困县的县委书记,不愿当富裕县的县长。虽然书记、县长同属于正县,但是,县长得看书记的脸色,因为书记代表党的领导,当然书记说了算。批发官帽最多的也是书记。

入仕升官成了人们最高的理想追求。中小学生争当班干部[11],大学生争着入党(为日后当官做铺垫),大学毕业生在自荐信中假冒学生干部,众人拥挤独木桥--大学毕业生考公务员热[12],各地竞聘科、处、厅级领导干部时的火爆场面,西北某高校多位教授、3位博导竞聘一个副处长岗位[13],《成长》杂志和网站在对2500多名中小学生的理想调查中69%希望当官“有权”[14],199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城市居民择业调查显示:做官为首选[15],跑官、要官、买官、骗官,……这一切都证明:入仕、升官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最高理想追求。

水平高低、真理多少与官位高低成正比。在中国已经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势--官越大水平越高、真理越多。民对官、下级对上级必须言听计从、俯首帖耳,不得有丝毫怠慢,否则就是对领导的不敬,就会遭殃。前些年,当评委的还是真正的专家学者;近年来有高级职称的人多了,当评委也得有官衔,什么局长、司长、处长、校长、院长、所长、系主任,没有官衔的人水平再高也沾不上边。各类研究课题申请书、奖励评审表、专家评审表均设“行政职务”一栏,同等情况下官员优先。国家社科规划课题基金相关文件规定:重点课题只能由省级以上机关、科研机构承担,并且须由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牵头。同样水平的书法作品,出自平民百姓就不值钱,如果出自党政官员就立刻身价百倍。原江西副省长胡长清的“墨宝”一个字少则一万,多则八万,仅此一项两年半内就收入200万元[16]。

(三)官本位在经济方面的表现

生活待遇(衣、食、住、行、娱、医、葬)按官位高低而定。官员的衣、食、住、行、医、葬等等都有标准,确定标准的依据就是官位高低。例如,服装费、招待费、就餐费、差旅费标准,什么级别的官员分配多大面积的住房,哪一级官员可以住几星级宾馆,哪一级官员配备什么规格、品牌的轿车(甚至车牌号码),哪级官员可以乘飞机、坐软卧、坐头等舱,都有规定;哪一级官员可以配厨师、警卫、秘书,哪一级官员出行可以警车开道、交通管制,都有讲究,因为那是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例如,《青春之歌》的作者杨沫逝世后尽管骨灰也放在了八宝山,却不能和丈夫的骨灰放在一起,据说其丈夫是高官,杨的“级别”不够。又如,美学大师宗白华,生前不爱写书,只能评为“三级教授”,晚年生病,因为级别不够不能住高干病房。北大校方迫于形势紧急,连夜开会讨论,并火速将他提升为二级教授,这才将享誉中外的大师搬到了高干病房。可惜为时已晚,宗先生最终死于“三级教授”的级别上[17]。

政绩工程,瞎折腾。上级对下级考核的内容“德、能、勤、绩”,只有“绩”看得见、摸得着。俗话说:“粉往脸上擦,金往脸上贴”。假如投资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得到若干年后才能见成效,远水不解近渴。为早出政绩、多出政绩就要搞大广场、宽马路、上大项目、做大GDP,于是,“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官赏工程”、“首长工程”应运而生。据报道,某海滨城市拟搞跨海交通,专家论证海底隧道比海上大桥成本更低更安全,但是,市委书记却拍板建跨海大桥,这是典型的“显绩”思维。搞政绩工程没有钱怎么办?向银行贷款,向企业摊派,强迫公职人员集资,完全不考虑投资风险和还贷、还债负担。例如,河南灵宝县豫灵镇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为了创造“政绩”和“形象工程”,大举借债办企业、搞开发,致使这个仅有6万人口的小镇负债竟高达1亿多元,以目前的还债速度,这笔“政绩债”要还100多年[18]。目前,恐怕一个县负债几个亿、一个市负债十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并不少见。老百姓给某些当官的出了一幅对联很能说明一些问题,上联是:“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马到成功”;下联是:“下级骗上级,层层掺水,水到渠成”;横批:“官出数字”。

一个地方如何发展,本来都有五年规划、年度计划,都是经过人代会(或党代会)表决通过的,但是,只要中途一换新书记,立马会换成自己的一套思路,以表示新的领导有魄力、有创新、大手笔。这种现象被老百姓称为“瞎折腾”。

官员的灰色收入。从工资单上看,党政官员的工资水平远远低于大型国企老总、“三资企业”高管,但党政官员的工资含金量高。上世纪90年代初,南方某省有这样一句形容官员的民谣:“饭基本不在家吃,日用品基本不用买,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在被揭露出来的腐败分子中,几乎每人都有一笔查不到贪污、受贿证据的钱财,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被称为灰色收入。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仅“人情往来、红白喜事收入就100多万元,每年送给孩子的压岁钱也有几万元,岳父病故就收入几十万元。”因此,原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长河才敢跟审判人员叫板:“我想现在的领导干部谁也不敢保证说自己没有经济问题”[19]。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案发后,在其悔过书中对现实中“钱对权的渗透手段”概括为十二个“一下”:逢年过节看望一下,住院治病慰问一下,家人生日祝贺一下,出国考察支持一下,家有丧事凭吊一下,乔迁新居意思一下,孩子结婚(升学)表示一下,已提拔者感谢一下,想提拔者争取一下,关系好的加深一下,关系一般的亲近一下,暂无求者铺垫一下[20]。

优先保障官员的经济收入和生活待遇。工人下岗只能拿几百元的低保生活费,官员提前离岗或退休工资福利一分钱不少,有的地方还给连增几级工资。有的地方规定,官员想“下海”的可以带薪,实在不行的还可以再“上岸”。有的地方贫困群众生活都没有保障,可是,官员照样买高级轿车[21]。有的农村受灾歉收,农民生活困难,但照样得保证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等各项收入。有的国企亏损、停产,厂长、经理们照样公款吃喝玩乐。

有的人利用公共财产管理权谋私。不论是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还是其他公共财产,都掌握在少数党政官员手里。一个工程项目,不论造价多少,官员想让谁做就给谁。国有资产及其股份的出售、转让,不良资产的核销,国有企业的拍卖、破产等等,均由官员说了算。因此,党政官员靠一句话、一张纸条、一个电话、一个批示、一个公章就可以上万、上十万、上百万地捞钱。

一些地方和部门公职人员给自己乱发补贴、津贴,如饭补、房补、防暑费、取暖费、书报费、洗理费等等五花八门,有的超过法定工资数额,而且不缴个人所得税[22]。一些地方在年终考核后,还给领导干部发奖金,如2008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对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奖励1万元[23]。有网友披露,在发达地区(如苏南)一位局长的年终奖达到一二十万元。企业改制,大批国有、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党政官员的亲属摇身一变,成了私企老板;国有股减持,几十万、上百万地无偿向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们配送,千千万万的公共财产变魔术般地落入少数人的囊中。

有的人以对自然资源的管理权获利。土地、矿产、水面等各种自然资源都控制在官员手里。集体的土地,村官、乡官愿意让谁承包就给谁[24]。煤矿、铁矿,党政官员愿意让谁开采就给谁;给谁开采谁就发财,不给我好处谁给你,好处给少了谁给你?或者一手拿钱、一手拿证,或者“权力入股”,有的党政官员给违法、违规、违章的黑心矿主提供保护伞。山西灵石县公安局副局长史双生为煤老板提供保护伞,他从煤老板那里拿“干股”、“分红”3300多万元[25]。有的安监局让煤老板给自己买轿车,有的土地局让开发商给自己盖办公楼,当然都是少给钱或不给钱的。

有的人将部门管理权变为谋私手段。有些官员将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权力变成为本部门或少数人的谋私手段[26]。如滥用审批权、处罚权。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有的部门把会议、培训当“唐僧肉”,有的甚至在立法中争部门利益。一些政府部门、执法机关,把收费当管理,把罚款当执法。英语四、六级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考试、各种资格考证考级,都要收费。一个省的教育、人事、劳动等部门,一年考试、考证、考级的收入就有数百万上千万,但是,这些钱是上交了财政还是进入了小金库,老百姓无从知道。难怪有的地方预算外收入超过预算内收入。武汉有一位市民到江岸区房管局查询自己的购房评估报告,复印其中几份文件共8页纸,竟被收取咨询服务费119元[27]。

总之,虽然我国《宪法》规定按劳分配为主体,但现实生活中却处处体现按权分配(或按资分配)。一是掌权者制定利己的分配规则,二是按权力大小分配劳动成果,三是权力进入市场[28]。此其一。其二,除现金交易外,有些官员把权力当资本“长线投资”,搞“权力期权”:你商家不是要盖公章、拿批文么,好,我这厢为你开绿灯,但你的公司得给我留一个副总位子,以便我弃官从商时来坐。一位私企老板请求政府官员帮忙贷款50万,官员却慷慨答应100万,但附有一个条件,就是自己将来到这家私企任职[29]。其三,更有甚者,权力剥削。一部分官员凭借手中的权力,无偿地占有或挥霍老百姓创造的财富。在一定的时期内,人们所创造的社会财富是一个常量。一部分人少劳多获、不劳而获,必然使另一部分人多劳少获、甚至劳而不获[30]。

(四)官本位在政治方面的表现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胡锦涛同志在一次讲话中将现实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概括为十个方面:一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固步自封、庸碌无为。二是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三是好大喜功、急功近利,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四是随心所欲、自搞一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损害国家利益,侵犯群众利益。五是心态浮躁、追名逐利,习惯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搞“形象工程,”劳民伤财。六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七是明哲保身、患得患失,不开展批评,不让人批评,甚至压制批评。八是贪图享受、奢侈浪费,追求低级趣味。九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优先考虑小团体、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甚至中饱私囊。十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甚至肆意欺压群众[31]。

官民不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各种权力(权利)向官员倾斜、集中,各种义务(责任)向平民倾斜、集中,权力(权利)与职责(义务)不对等、不平衡、不协调、不统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基本上被少数官员垄断,各级人大代表多是大大小小的官员,平民代表凤毛麟角。知情权、发言权、管理权、决策权、监督权都与官员级别高低、权力大小成正比。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及法律解释权都掌握在官员手里。在立法上,对平民处罚重(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对官员处罚轻(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限制公民权利的法几个月就能制定出来,如《集会游行示威法》,限制官员权力的法十几二十年也出不来,如《反腐败法》、《新闻法》、《财产申报法》、《政务公开法》等。在执法、司法中,对平民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重从快,对官员则层层保护、大事化小、宽大无边。现行《刑法》已取消类推,但是想对百姓治罪仍然搞类推,如许霆案;而对官员的性贿赂,从来不类推。平民百姓抢劫3块5毛钱被判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年[32];黑龙江马德案涉及官员260多人,新市委“抓大放小”,对贪污、受贿、行贿5万元以下的不再追究[33]。平民百姓达到法定犯罪数额(如盗窃金融机构10万元)肯定判死刑,但是,官员贪污受贿超过法定数额几十倍、几百倍、上千倍却能保住性命。美容院老板杜益敏因非法集资7亿元,被浙江丽水市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挪用社保基金158.56亿元、受贿160万元,数罪并罚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34]。农民工为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需要开膛破肚,而官员们开封证明信就能证明自己是“科级干部”、“离休干部”,进而享受相关待遇。

干部选拔任用上的长官意志,官中选官。干部竞聘、面向社会招聘是一个进步,但在操作中存在官本位。如竞聘厅局级职位必须已任副厅局级职务若干年、竞聘县处级职位必须已任副县处级职务若干年(依此类推),这就把包括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平民百姓排除在外。党中央一再强调,选拔干部要上级组织信任与群众认可相结合。然而,有的领导干部根本不顾群众意见,完全依照个人好恶任用干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不服不行”。于是,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一把手以干部年轻化为由,安置亲信,排斥异己。无怪乎人们将“升官秘诀”概括为“年龄是个宝,文凭不可少,能力作参考,关系最重要”。由此产生官场怪相--“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不出事就是本事”。

夫贵妻荣,福荫子孙。原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戚火贵当农场场长时,将其妻子符荣英从普通护士提拔为专职妇女委员;戚任乐东县委书记,符被提升为该县国土局副局长;戚任东方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符当上中国银行东方市支行行长[35]。“亲家局、夫妻科,外甥打水舅舅喝,侄子开车叔叔坐”--这是百姓对官场近亲繁殖的一种描述。实际上,在中央出台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之前,夫妻部(国防科工委)、亲家厅、兄妹局都不新鲜,有些国有企事业单位成了家天下。一些党政官员(包括老革命)一心向往的是“五子登科”(位子、票子、房子、车子、孩子),有的甚至公开伸手向组织要。哪些老革命的后代可以当部长、将军,哪些大官的子女可以当司局长、国企老总,虽无明文规定,却似有潜规则。上行下效,中下级官员也争相把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设法弄进官场,或将子女进官场、提职提级作为自己提前离岗或退休的交换条件。党政官员的子女在自己的地盘内,可以上最好的托儿所、幼儿园和学校,可以选择最好的单位就业,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任何事情[36]。

官管一切,官至上。“任何一项社会活动,都要经官同意,才能去做;民众的品质和才能要由官来鉴定;民众做出了什么发现或发明,都要经官肯定,才能推广;民间好人好事,也要经官表扬,才会被认可”[37]。商品质量、信誉、品牌等,得由官方评价,许多民商事行为(活动)得经官方许可;对现实和历史问题、事件、人物的评价,都以官方为准;谁的水平高低、谁可以当专家、谁可以享受政府津贴,科研课题让谁搞、成果如何、能否获奖,由官方说了算;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官管一切的直接后果是机构重叠臃肿、官员队伍膨胀,公共权力泛滥、民众的权利自由被挤压,形成大政府、小社会。官至上必然伴生特权,官员我行我素,不受媒体和公众监督,成为特权阶层。

有的一把手专断,卖官鬻爵。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都是民主集中制,可是,一些党政一把手却独断专行、刚愎自用。一旦当上一把手,就把人、财、物权抓在手里,不是想多为人民做好事,而是为了以权谋私。一是重大决策一人说了算。重大决策本应经过常委会、党委会、党代会或者政府(及部门)全会、人代会集体讨论议决,可是在一些地方、部门却由一把手定夺。即使找专家论证,也是看着长官的脸色论证,论证长官意见的正确性。二是事无巨细一人说了算。原天津市检察长李宝金就是典型的家长作风,一言九鼎,使若干名副检察长形同虚设。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连翻修街道马路的小工程都直接插手,一方面可以给自己增添政绩,另一方面可以直接拿回扣、索贿、受贿。三是干部使用一人说了算。“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成了官场潜规则。往哪跑?给谁送?当然是对干部使用说了算的一把手。于是,如何取悦于长官,如何给长官送钱、送礼成为中国官场“学问最大”的官经。每到年节,给长官送礼的车队排起长龙,颇为壮观。一些县委书记、市委书记成了官帽批发商,马德就把绥化市委大院变成了官帽批发部,仅卖官一项就获利600多万元。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帽明码标价,科级官位多少万,处级官位多少万,因地区贫富程度不同、职位油水大小而各异。

对官负责,为官服务。虽然《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都要求各级党政官员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但因体制弊端,他们只能对上级负责、对长官负责,小官向中官负责,中官向大官负责。如此一来,必然导致官员利益高于人民利益,长官意志高于人民意志。官员们干工作、做事情,首先考虑的是否符合上级或长官的意愿,而不管群众是否高兴、满意、拥护。对长官的事,下属们已经钻到长官的潜意识中,长官还没有想到的,下属们已经想到了,甚至弄好了;对老百姓的事,官员们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对长官的事,“公仆”们闻风而动、雷厉风行、全心全意、两肋插刀、肝脑涂地、在所不辞;对群众的事,敷衍塞责、推三阻四、能躲则躲、能拖则拖,一起并不复杂的冤假错案可以折腾当事人十年八载。对长官的衣食住行精心照料、百般呵护,唯恐有半点不周;对黎民百姓的死活却冷若冰霜。为了保官升官,官员们不仅用人民血汗搞自己的“政绩工程”,而且用公款在各种媒体上大搞“政绩”广告宣传,用公款向上级行贿,每到年节都形成“公贿”奇观。官员需要文凭,国家给办班或送到国外培训,学费公家报销。有的官员想要硕士、博士证书,高校网开一面,提供一切便利。有的官员喜欢明星,就用公款追星、捧星[38]。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质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绝非偶然,令人深思!

官大于法,以权代法。在法治国家里,立宪、修宪是非常严肃的事,对重要问题不仅得国会多数通过,还要全民公决。不论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还是政党领袖,所有的官员都要服从宪法和法律,违宪、违法就换人。在我国,大官一句话就可以修宪、改法、立新法,可以因人设事、因人设法。此其一。其二,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本来属于自己的职权范围的事,官员们仍要请示上级,上级指示优于法律。以至于搬倒一个下层官员(如“三盲院长”姚晓红),非得中央领导作出批示。其三,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官员可以决定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以“红头文件”限制、违反、对抗法律法规的事例屡见报端。其四,有的党政官员对《居委会组织法》、《村委会组织法》的态度是:“什么自治不自治,我怎么讲,他就该怎么治”[39]。其五,有的官员对举报自己的人打击报复、以权压法、出入人罪,将无罪的人投进监狱或劳教所(如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迫害郭光允,原河南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迫害吕净一)。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资料,70%的举报者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有的惨遭杀害[40]。其六,法律规定和领导人讲话都是“有贪必肃”“一查到底”,然而实际操作却大有文章--虽有举报或线索,查不查,由长官决定;查谁不查谁,查到什么程度,由长官说了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还是追究刑事责任,由长官定夺。

法外特权,不受民意制约。依法治国已经写入我国《宪法》,按照法治原则,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法不是由自己定,而必须由民意机关来定。我国规范官员行为的立法很少,很多事情都是以内部红头文件的形式自己给自己定的。一方面,很多内部规定就是违法违宪的;另一方面,在执行中往往超过内部规定标准。例如,县处级干部的住房标准也就是百八十平米,可是媒体曝光的都在200平米以上(如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商城县官别墅、长沙“特派员别墅”、江西景德镇市民政局别墅、河南信阳市国土局别墅等等),不仅面积超标、装修豪华,而且只花1/10的钱,甚至不花钱。据悉,文件规定正部级干部才有资格配备专车和专职秘书,可是实际上科级(县政府局长)以上官员都配了专车,县长(县委书记)以上官员都配了秘书。再说公款吃喝、公费出国旅游,又是中国特色。在外国,除了外交国务活动,根本没有这笔开支,谁想吃、谁想游,自己掏钱。在我国,从村长、村支书往上,层层吃、天天吃,“官家吃,吃官家,官想吃”。公费出国旅游成了一种官员享受的待遇,哪一级官员一年可以出国几次、去哪些国家、逗留多长时间,都有明确规定。上行下效,现在有的乡镇干部都公费出国旅游了。中考、高考加分也成了官员们的特权,2008年深圳市中考加分政策之一:“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41]。2009年浙江绍兴一中73名高考加分的考生家长中,有30名为政府官员和事业单位领导[42]。腐败分子是怎样被“带病提拔”的?人大选举前,书记或组织部长亲自给党员代表做工作,要求大家与党委保持一致。如果在人大选举中落选,则通过党委直接任命。例如,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就曾经在两次人大选举中落选,但通过党委任命他照样当上了正厅和副省级干部。

官威八面,影响久远。山西临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之子被打,他要求打人的7名青年,给他儿子磕3个响头[43]。云南孟连县一中15岁的女生小艳(化名),被该县主管教育的副县长之女、该校学生肖思(化名)带领7名同学拖进厕所,打耳光、高跟鞋砸头、拳打脚踢,其间小艳的嘴被强塞入从厕所里捡起的脏卫生巾,外衣被脱下丢进粪坑,整个过程长达10分钟。施暴者还用手机拍下照片和视频[44]。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在一次喝酒时,一位下属因不认识他对他失敬,他一怒之下掀翻了酒桌。李真的专车经常闯红灯,老交警不敢得罪他,睁只眼闭只眼。一位新上岗的交警不认识李真的专车,将其拦住,被其大骂一顿,还被吐一脸唾沫。重庆市有位副厅级官员在给自己修的活人墓墓碑上刻着“官爵至五品”[45]。有的官员为庆祝自己升官、为抖威风,竟然模仿国家元首,劳民伤财搞“大阅兵”[46]。

封官是最高奖赏。在中国,不论做出什么成就,不论获得什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都不如被授予官职荣耀,因为这才是最大的褒奖、真正的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如有的世锦赛、奥运会冠军荣任体委副主任、副局长、体育中心主任。有的省以“副省级待遇”为条件吸引两院院士。原国家人事部为了吸引海外留学人才,破格规定:“海归”人员可以担任司局级领导干部[47]。有的地方明文规定,来本地投资若干万元的、每年纳税若干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得副县长、副乡镇长、副局长的官位,结果,一些私营企业主获得了县法院副院长、县政府副局长、副乡镇长的头衔[48]。

官本位的极致--官位(权力)拜物教。多数年轻人把进党政机关当官作为最理想的目标,人们把入仕、升官视为人生最大的成就,有的父母不惜花几万、十几万甚至更多的钱在党政机关给子女谋个职位,有位大学毕业生因为没有实现当国务院总理的梦想而自杀,官场上为了保官升官更是使出浑身解数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甚至雇凶杀人[49]--古今中外、空前绝后。当今中国已经形成了官位(权力)拜物教。官位(权力)能给人带来名利、地位、待遇、享受、无边的好处,光宗耀祖,但官位的获得与升迁却具有极大的或然性,因此给人们造成神秘感,那些想入仕升官的人不是脚踏实地为人民服务,而是一边绞尽脑汁溜须拍马、取悦于长官,一边求仙拜佛、抽签算卦,祈求神灵保佑自己官位永固,祈求神灵助自己一臂之力飞黄腾达。

三、官本位的主要危害

官本位对我们党和国家具有极大的腐蚀作用,在思想文化、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均有极大的危害性,特别是严重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一)官本位在思想文化方面的危害

官本位思想文化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人类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民主法治、平等正义、公平竞争、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思想观念,鄙视劳动、鄙视工农的贵族意识,官至上、权力至上、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帝王将相充斥舞台、英雄创造历史的官本位文化,所有这一切都是封建糟粕,不但不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而且与现代世界文明格格不入。官本位思想文化妨碍人们科学、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观念的培育,最终阻碍社会的文明进步和正常发展。

官本位妨碍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国力的提高。首先,由于庞大的官僚队伍消耗了大部分财政资金,致使我国的教育、科技投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使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日益拉大。其次,由于收入分配、生活待遇、物质享受、名利地位均向官员倾斜,使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优秀人才都往官场挤,而无心搞科研、搞发明创造,使一些本来可以成为科学大师的人才夭折[50]。再次,官本位把党政官员当作最重要的人才,科技、管理等其他方面的人才是无足轻重的配角。这种体制不利于优秀人才施展才华,不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官本位妨碍人的全面发展,把青少年引向歧途。官本位思想文化强化人们的崇官心理,妨碍人的全面、健康发展,毒害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灵魂。根据我们对青少年理想、价值观的调查,多数人想当官,多数人不愿意搞科研,多数人不想当工人、农民。社会需要各方面的人才,青少年需要全面、健康发展,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搞管理,如果大家从小就一心想当官,谁还去钻研现代科技?工人、农民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大家都不愿意当工、农,谁来种粮、织布,养活十几亿人口?公务员只占社会成员的一小部分,大家都想去当官(而且不是想做公仆,而是想出人头地、升官发财、做官当老爷),只能使官场生态更加恶化。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他们贪恋权位,国家前景堪忧!

官本位导致我国大量人才外流。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观念和体制,必然使科技人才受冷落、造成人才浪费,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进而导致大量人才流失。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流向“三资”企业、民营企业,本来就稀缺的国内人才流向国外。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数量最大、损失最多的人才流失国。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高科技专业毕业生分别有80%和76%去了美国。2004年《中国统计年鉴》称,中国移居美国的博士约62500人;截至2006年,中国公立研究机构博士总数才不过18493人。中国逐渐成为美国最大的高科技人才供应国,人才流失是以削弱自己的方式增强了对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留学生累计总数达到150万人,归国的只有39万,滞留海外的留学生超过百万,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都是世界罕见[51]。

官本位导致封建迷信盛行。由于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吏治腐败,使干部的任用、晋升、去留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不确定性,使官场上相信宿命和封建迷信的人日益增多。有的机关、国企看风水、设神坛[52]。有些省部级、厅局级官员也在烧香拜佛、抽签、算命、打卦,算自己的官运如何[53]。不少地方带封建迷信色彩的人造景点,多是按官员的旨意搞的。

(二)官本位在经济社会方面的危害

官本位使政府职能错位,破坏市场规则。首先,官本位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有的企业要上项目或到境外投资,得盖100多个公章,一年多时间办不完手续[54]。其次,官本位使政府职能错位。官本位导致以官领商,官商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府该管的事没有管好,不该管的事又乱插手。再次,官本位不利于资本的原始积累。商而优则仕。商人宁肯把钱投向仕途买官做,也不肯扩大生产规模。大多数商人抱着见好就收的心态,一旦有机会就跳出商界而转向政界[55]。此外,贪官污吏肆意挥霍不义之财,也阻碍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浪费,造成公有财产大量流失。官本位体制下是党政一把手说了算,随意决策屡见不鲜,决策造成的浪费石破惊天。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每年至少在1000亿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公共资产大量流失,从国家、集体流向掌权者和私营企业,从国内流向国外。有学者分析,在80年代,国有资产每年流失500亿,90年代以来,每年至少流失800--1000亿,每年偷漏税损失1100亿以上,国有企业的呆死账及银行不良资产至少在12000亿以上[56]。

按权分配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一般认为,“橄榄形”(中产阶级占多数)的社会最理想、最稳定,“马鞍形”社会则不公平、不稳定。2000年我国占总户数20%的最富有户收入占全部收入的51%以上,20%的低收入户只占全部收入的4%左右;另据李实等人研究,目前我国高收入阶层人数占总人口15%左右,中间阶层仅占10%左右,而低收入阶层超过70% [57]。2002年20%的存款大户占人民币存款的64﹒8%和外币存款的89﹒1%,然而富人的纳税却不到10%[58]。中国的基尼系数接近0·5,超过美国,接近于拉丁美洲和非洲。富人是有权有势者和与掌权者权钱交易的暴发户,穷人都是黎民百姓。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等单位联合调查,截至2006年3月底,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5000万元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后者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占超亿元富豪人数的91%[59]。一个国家一定时间内的社会财富是一个常量,一部分人的暴富必然导致另一部分人的赤贫。当今中国,在造就了一批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同时,却有千千万万平民百姓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此外,在入学、就业、担任公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各方面的官民不平等,必然产生官民矛盾和对立情绪,必然引发群体性事件,潜伏着严重的社会危机。

官德失范,败坏社会公德和社会风气。官员是国家栋梁、社会精英,官员队伍是社会主流,官员的行为对平民百姓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近三十年来,我国世风日下、道德滑坡,根源在于党政官员的消极作用和负面影响。一是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不管还有多少贫困群众,尊贵的“公仆”们也要吃山珍海味、喝最好的酒、穿世界名牌、坐高级轿车、住豪华官邸。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既出尽风头又大把捞钱[60]。二是带头赌博。业余时间赌,上班时间赌,甚至在党校学习期间也赌;在家赌,去澳门赌,去美国赌;用公款赌,用外汇赌,甚至用老百姓的养命钱去赌[61]。三是色迷心窍。包二奶(二公)、养小蜜,成为官场时尚[62]。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3市查处的102宗腐败案件,100%的官员有包二奶(二公)行为[63],有的甚至妻妾成群。如果哪个官员没有情人,他(她)就没有魅力,属于另类。有的官员坦然接受性贿赂,频繁涉足色情场所,影响极坏[64]。四是不讲信用。有的官员长期借用公款不还[65];有的官员吃饭不给钱,吃垮私人饭店[66];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低价从农民手里征地,高价卖给开发商;有的地方政府或部门盖办公楼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有的县、乡镇政府指令农民种这个养那个,承诺政府负责销路,结果不兑现,给农民造成惨重损失。五是嫌贫爱富,见困不助、见义不为、见死不救[67]。有的官员交通肇事后逃逸,找人顶罪[68]。有的官员仗势欺人,开枪打人,横行霸道[69]。有的官员一面傍大款,给富人当“马仔”,另一面却像躲瘟疫似地躲避贫困群众、上访群众。

官本位造成官民比例失调,财政不堪重负。我国的官民比例已由解放初期的1:297猛增至目前的1:18。由财政供养的官员和准官员超过7000万人。由于严重超编,相当比例的县、乡政府债台高筑,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不达标或被拖欠。有资料显示,地方政府的债务至少在万亿以上,其中乡镇政府负债总额2200亿元左右,每个乡镇平均负债400万元[70]。全国平均每年“官车”消耗3000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出国培训考察费2500亿元[71],另据中纪委、公安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公车使用情况的统计:截至2007年11月30日,全国公务车5221755辆,平均每辆一年费用约为20万元,全国公务车费用逾万亿,中国人均每年要承担公车费用为798·7元[72]。有限的财政收入被官员消耗,拿不出更多的钱投向教育、科技、社保和其他公益事业,同时,极大地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

(三)官本位在政治方面的危害

官本位导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中央编委规定,县级机构人员最多不超过750人。但据北京大学社会学所1995-1996年的实地调查,北方县级机构的实际人数约为1000人;在广东,有的县仅政府“部、局、委、办”正副职领导干部就有508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300人[73]。宁夏同心县是贫困县,仅33万人口,吃“皇粮”者竟高达1·1万人,超编2800人。马勇任同心县委书记期间,将其4个子女“招工”、“转干”,没上过一天班,却总共领到工资2·35万元!在该县,5岁女童当“干部”,9岁男孩“吃皇粮”,“20个官太太看着3个死人”(县民政局所属的烈士陵园只有3座墓碑,因为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夫人、儿媳都聚集在这里)。群众说:“这哪里是烈士陵园,简直是官太太们的疗养所”[74]。科升处、处升局、局升部,盲目升格;一个局裂变两三个局,不断扩张;一个市(县)设十几个副市(县)长,一个市(县)政府配二十几个副秘书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一些公务员上班无事可干,上网聊天、炒股、做生意。由于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有名、有利、露脸的事各部门都争着抢,出人、出钱、出力、担责的事各部门都往后缩。一天能办妥的事,可以拖你一周;一个月能办完的事,可以拖你半年。没有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危害党的执政基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缺乏广大人民群众和不同利益集团有效监督与制约的情况下进行的,在官本位体制下,这种改革必然最大限度地体现官僚阶层的利益、意志和价值取向,改革成果必然更多地惠及官僚阶层,这就促使我国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团[75]。由于利益上的矛盾冲突,过去那种类似鱼水关系、血肉关系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现在变得日益紧张,甚至经常对立,各地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就是明证。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务不公开,不讲真话,不讲诚信,愚弄百姓,使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严重地削弱和危害党的执政基础。

加剧政治腐败,加大变质危险。在未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前提下搞市场经济,官本位体制必然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权力滥用、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达到疯狂程度。有学者估计,在90年代后半期,仅4种主要类型的腐败所造成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在13﹒2%--16﹒8%之间[76]。此外,有约4000名腐败官员逃往国外,带走了人民血汗500多亿美元[77]。500亿美元是个什么概念呢?如果用于扶贫,它可以使全国的一亿多贫困人口全部解决温饱;它等于清王朝给列强赔款总和的6倍[78]。古人云:“用一君子,则君子皆至;用一小人,则小人竞进。”由于吏治腐败、卖官鬻爵,催生了官场的逆淘汰现象即劣胜优汰:一些被老百姓痛恨的官员一边贪污受贿、违法犯罪,一边被提拔重用--越腐败越优秀;而一些受群众拥护的、清正廉洁、坚持原则、心系群众、不跟贪官同流合污的人却在官场上站不住脚,被淘汰出局[79]。政治腐败催生黑社会组织,腐败官员又是黑社会的保护伞,有的黑社会组织钱、枪、权都有,杀人越货、巧取豪夺、无恶不作[80]。自2006年2月在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打掉黑恶势力1285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7万多名,缴获枪支2500多支,其力度不可谓不大。然而,黑恶势力却似乎逆势发展,难以遏制,主要原因就是有官员当保护伞。重庆市自今年6月打黑以来,已有64名黑恶团伙首犯及骨干被捕,1544名涉黑犯罪嫌疑人被抓,469名逃犯被追捕,收缴枪支48支、子弹877发,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5·3亿元。查获向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党政官员数十人,其中包括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区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等。被捕的黑老大中,多人戴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红帽子”[81]。

由于腐败,整个社会尤其在青年中产生了严重的信仰危机和信任危机,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极大地削弱了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吸引力、号召力。由于腐败,使我国的国际形象受到严重影响,使我国在国际斗争中处于被动地位。前苏联也是官本位:官就是利、官就是特权、官就是价值、官就是正确[82]。前苏联社科院民意调查显示:认为苏共代表工人的占4%,认为苏共代表苏共党员的占11%,而认为苏共代表官僚的占85%[83]。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苏共垮台时广大人民群众不但不感到惋惜,反而兴高采烈了。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四、官本位的成因

(一)历史根源

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从秦朝开始形成的、后来不断完善的都是官本位体制--中央集权的官僚地主阶级政体。秦始皇灭六国后,刻石自颂“六和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致,无不臣者。”秦始皇废分封而集权于中央,罢领主食邑而设郡县,派官吏行政,土地国有,由国家统一均配。皇帝是最大的官和最大的地主。官为邦本,民为官役。小农经济是官本位的经济基础。儒家道统是官本位的理论根据。官本位曾经是领先于世的灿烂的农业文明,但由于它过于完备竟然垂而不死,扼杀了资本主义萌芽,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阻碍了中国近代科学技术的产生。虽然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但是几千年沉积的官本位文化和思想观念却深深扎根于中华大地和人们的头脑中,挥之不去,一遇适宜的温度、土壤和环境,它就会死灰复燃。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都是短缺经济,有限的生活资料只能优先保障少数人--皇室、王公大臣、大小官吏。因此,古代中国各种职业由贵到贱、由高到低依次为仕、农、工、商,入仕为官成为人们的最佳职业选择。从历史脉络来考察,官本位萌生于先秦“学而优则仕”。孔子的门生子夏曰:“学而优则仕”。之所以“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是因为当官可以发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因为有权就有了一切--“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官本位成熟于西汉的独尊儒术。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充斥官本位的儒家学说成为整个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官本位意识也就成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意识。于是,读书做官也就成为人们最高的理想追求。“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成为千古流传的教子警句。官本位发展于隋唐科举制度。隋朝开始建立科举制度,到唐朝趋于完善,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共存续1300年。在这漫长的1300年科举考试中,产生了700多名状元、近11万名进士、数百万名举人;形成长盛不衰、规模宏大、蔚为壮观的赶考(考官)热潮。

(二)思想根源

官本位的思想理论根源是儒家道统(孔孟之道)。儒家道统的本体论是天命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孔子认为,天是主宰一切的,人对天是不能违反的,否则“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所以,孔子提出“畏天命、”“知命”。而君主帝王就是天的代表,是“奉天承运”来统治黎民百姓的。儒家道统的认识论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孔子认为,“生而知之者,上也。”(《论语﹒季氏》)“惟上智与下愚不移。”(《论语﹒阳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论语﹒泰伯》)他认为,君臣父子的名分(即等级特权)是先验的、永恒不变的,黎民百姓是先天愚蠢的,所以要实行愚民政策。儒家道统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天才论。孟子主张“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孟子﹒滕文公上》)孟子认为,君主帝王是“天降之才,”是上天赋予的,并称“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孔子的政治观是“克己复礼”。他所要复的“礼”就是《周礼》(亦称《周官》),是西周初年的典章制度,基本内容是官的级别、职能、待遇即贵族官僚特权。儒家道统的人性观是性善论。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告子》) 儒家道统的核心--三纲五常是维护封建官僚的等级特权。

人性观是政治体制设计的理论根据。在我国,自孟子始一直是性善论居主导地位。按儒家观念“人人皆可为尧舜”,统治者更是品德高尚,因此在政体设计上就靠人治,不靠法治;依靠官员的“德行”,不要权力制衡;靠“自律”,不要“他律”,由此形成了两千多年的官僚专制政体。在西方,从基督教教义到古希腊政治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始终是性恶论居主导地位。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性中充满自利、欺诈、贪心、嫉妒等恶习,它“导源于人的罪恶本性”,“人人都爱自己,而自爱是出于天赋”[84]。霍布斯认为,人性中有许多无休止的欲望,如权势欲、财富欲、安逸欲、肉欲、喜好赞誉欲、虚荣心、利己心等[85]。资产阶级学者认为,权力有巨大的腐蚀作用,“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86]。 因为“如果没有约束,人的情感就不会听从理智和正义的指挥”[87]。所以,孟德斯鸠在政体设计上提出:“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88]。基于性恶论产生的分权制衡理论,创造出了西方的民主法治政体。

(三)经济原因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政权属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可见,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权力也统治着财产’。……无产者同政治统治当然毫无共同之点,因为政治统治直接属于财产”[89]。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有、集体、股份制)是我国经济基础的主体。本应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集体资产实际上是由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等少数人支配的,本应由民意机关--人大管理(或委托政府代管)的国有资产实际上是由少数党政官员支配的,人大和公民的监督权又缺乏保障,由此出现了“产权虚置”问题--少数党政官员控制着公共财产,他们只享受公共财产带来的好处,却无人对其损失、流失、浪费、破产负责。如果人民群众对管理者不能有效制约,那么,公有制就会变为官僚所有制。

当官成为发财、暴富的捷径。早在2200多年前,吕不韦父子就悟出了一个道理:投资“官市”比种田、经商都强,“其利千万倍”。今天的官员们更是深谙此道,使他们的老祖宗黯然失色、自叹弗如。原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局长周贻胜给原广西自治区主席成克杰送去3000美元,不久周就当上北海市公安局长;原柳州市委书记刘知炳给成克杰送去2万元,刘很快就荣升为自治区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原福建省政和县委书记丁仰宁坦言:“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了没本钱”[90]。20年前,私营企业主们看不起政府官员,现在他们却宁可出十几万、几十万为子女在政府谋个职位。为什么?他们说,干了20年才发现,在政府里挣钱比搞企业容易、轻松得多[91]。

(四)体制原因

在以武装斗争为主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党是处于秘密或半公开状态的在野党。敌强我弱的悬殊力量对比,血雨腥风、险象环生的斗争环境,以及军事斗争的特点,都要求我党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的领导、指挥模式。新中国建立初期,又需要集中人、财、物力,医治战争创伤,巩固新生政权;然后又照搬苏联计划经济模式,使我党在战争时期形成的高度集权的领导体制得以进一步强化,终于造就成今天这种金字塔形的中央集权领导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干部管理体制。客观地说,毛泽东同志是主张民本位,反对官本位的。他反复强调:“我们共产党人不是要做官,而是要革命,我们人人要有彻底的革命精神,我们不要有一时一刻脱离群众。只要我们不脱离群众,我们就一定会胜利”[92]。他多次带头减薪,他主动放弃大元帅军衔,他要求将军下连当兵,他号召干部参加集体劳动,他临终前确立的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构是最精干的。令人惋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官本位却日益强化。

这种体制的主要特征:一是党和政府垄断一切公共权力资源。党和政府领导一切、管理一切,其他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活动空间相对较小。在改革开放前,甚至连外出、结婚、离婚、生育等这些纯粹属于个人的私事,也得经过官员批准。二是公共权力集中于党政一把手。书记就是党委、就是党组织、就是党--党的领导变成了书记的领导。乡长、县长、市长、省长就是政府--行政首长的意志变成了政府的意志、人民的意志。党政一把手的意志,其他人是不得违背的。换句话说,公共权力主要是通过党政一把手来行使的。一把手说了算必然导致家长制、一言堂。三是缺乏权力制衡机制。我国虽有立法、行政、司法权力的划分,但缺乏相互制衡,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和作恶。四是上级官员决定下级官员的命运。正如汉密尔顿所说:“就人类天性之一般情况而言,对某人的生活有控制权,等于对其意志有控制权”[93]。这种体制造成上下级官员之间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使官员们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人民负责,由此导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引发权钱交易、卖官鬻爵、贿赂风行。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卖官鬻爵,涉案265名官员,所属的县处级官员几乎都给他送过钱。马德说:“谁给我送钱我记不清了,但谁没有送钱我全记着!”[94]。五是用人根据长官意志。任人唯亲、任人唯钱成了实实在在的用人规则;长官好恶、长官意志成了实实在在的用人标准。于是下属、下级官员绞尽脑汁揣摩长官的好恶,不择手段,投其所好。原沈阳市长慕绥新曾两次在人大会上落选,但却以党委任命的形式被提拔重用[95]。六是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同属于一个利益集团[96]。在官本位体制下,只能是官监督民、上级监督下级,民无权监督官、下级无权监督上级。由此出现监督盲区(空白)--越是需要监督的人却无人监督。由于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属于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使这种监督往往形同虚设。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政党是阶级利益的代表。笔者认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是无产阶级政党兴衰成败的根本规律。谁真心实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谁就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就能打破任何艰难险阻,没有军队可以创建军队,没有政权可以夺取政权--我国抗日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的胜利以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是最好的例证;谁脱离群众、搞特权、做官当老爷甚至欺压群众,谁只代表少数官僚集团的利益,谁就一事无成,必然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千百万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政权也会毁于一旦--苏共及东欧各国共产党的垮台就是惨痛的教训。等价交换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但因权力的过多干预,等价交换原则在我国经济领域并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可怕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却过早地进入政治领域和党内生活。正是由于入仕、升官成为发家致富、名利双收的最佳途径,才会吸引那末多人削尖脑袋往官场里钻;正是由于当官可以日进斗金,才会有人用230万元贿选级别最低的村官[97];正是由于当官捞钱太容易、腐败的风险太小,才会出现杀鸡给猴猴不看的前腐后继奇观--海关关长现象、银行行长现象、交通厅(局)长现象、秘书长现象以及一把手窝案串案。本该为人民服务的公共权力一旦变成谋私的手段,那么,政党、政权的性质就在蜕变,就有异化为人民对立面的危险。

五、消除官本位的途径与措施

(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以民本位取代官本位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留下许多精辟的论述。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理应属于政府权力的职能,应当不是由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机构,而是由社会本身的勤务员来执行”[98]。为了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恩格斯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巴黎公社采取的“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99]。马、恩认为,批评和监督无产阶级党组织和领导机关的错误是党报的权力。他们既强调党报在组织上必须接受党组织的监督,也强调党报对党的领导的监督,批评他们的缺点和错误[100]。列宁指出:“广泛的民主原则要包含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完全的公开性;第二,一切职务经过选举。没有公开性而来谈民主是很可笑的”[101]。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必须正确面对。我们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宜早不宜迟,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发展进步;越拖越被动、越拖积弊越深、矛盾越多越尖锐、政治风险越大。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全面总结吸取国际共运和我国政权建设的经验教训,大胆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全部成果,有计划有步骤地、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稳妥起见,可像当年试办经济特区那样,搞一些政改试验区。

1、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各级党代会代表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对选区党员负责并报告工作,选区党员可以随时撤换不称职的党代表。党代会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会,听取党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重大问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殊情况外),都应由全体党员或党代会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由党员或代表联名提出,差额选举,平等竞争。各级人大、一府两院中共党员候选人,由同级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民主协商,选举公推。为了加强对同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建议恢复列宁时期苏共模式--实行同级党委与纪委平级、互不隶属,都只对党代会和上级机关负责。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的党报主编由同级党代会选举产生,对党代会负责,可以监督同级和下级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为保障党内民主的实施,必须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党内选举实施细则》,各级党组织应当设立面向全体党员的内部通讯、网站、报刊等,以保证每位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

打破领导干部终身制。为了打破领导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只能进不能出、事实上的终身制,防止庸官、昏官混迹官场,我国应借鉴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修改《公务员法》,将公务员区分为政务员和业务员,政务员由人大或选民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或落选则立即退出官场,成为平民百姓。

2、修订和完善宪法,实行宪政

规范政党权力。《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实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主要特征,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实行宪政必须首先规范政党权力和行为,防止和减少执政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越俎代庖,保证“一府两院”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保障公民权利。建议在《宪法》中增设迁徙自由和罢工自由,这是各个宪政国家的通例,同时也是两项重要的人权。我国应尽快出台《权利保障法》,将公民的各项宪法权利落到实处。我国应制订《平等法》,真正实现官民平等、工农同权、同命同价、革除一切法外特权。

减少行政层次,收缩立法权限。将目前五级政府(中央、省、地级市、县、乡)减少为三级政府(中央、省、县),省直接管县,乡镇政府改为办事处。为了便于省直接管县,必须减少县的数量,扩大县的规模。同时,将过去的五级财政体制改为三级财政。建议取消自治县、较大的市和省会城市(首府)的立法权,将现行的多级立法改为两级(中央、省)立法,以便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减少立法冲突,降低立法成本,减少地方或部门立法对公民权利的侵害。取消国务委员设置。早日撤销铁道部之类的机构。减少各部委副职编制。

设立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院,以便及时审理(审议)立法违宪、国家领导人违宪以及其他涉宪问题。

3、完善人大制度,使人大真正成为民意机关、权力机关

完善、细化《选举法》,使人大代表选举充分反映民意。实行工农选举权平等,采取各种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保障公民对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权、知情权,实行合理的差额选举,调动广大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

逐步实行各级人大代表直选。在巩固县级人大代表直选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地级市、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直选,以利于选举的权威性、广泛性、民意性,以便于选民对代表的有效监督与及时撤换。

取消常委会,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化。为了充分发挥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作用,改变目前常委会成为领导干部“安置所”的状况,必须取消人大常委会,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化。专职化有利于代表全身心地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提高代表的整体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人大代表专职化,前提是大幅度减少各级人大代表数量。例如,全国人大代表不应超过600人,省级人大代表不应超过300人,地级市人大代表不应超过150人,县级人大代表不应超过80人。

竞争性选举“一府两院”负责人和人大负责人。中共、民主党派、若干代表联名均可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情况应向代表和公众公开,有较充足的时间酝酿,接受代表询问,候选人之间辩论,实行真正的差额选举。

减少人大负责人指数。由于人大是集体议事机构,应大幅度减少人大负责人副职数量,实行人大主任一正一副(或一正两副)。根据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需要和各位代表的特长,设立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如“财政委员会”、“民生福利委员会”、“环境资源委员会”、“人权保护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等。使人大对“一府两院”各种形式的监督(询问、质询等)常态化、经常化。

制定人大工作细则,使人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人大也应政务公开,允许公民旁听,允许媒体报道,允许公众评议,接受人民监督。

4、规范政府权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应当由市场调节的交给市场去调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将政府的更多精力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

完善行政法制。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规范各种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决策等行为,为构建法制型政府提供程序保障。修改、完善《财政预算法》,实行明细、具体的预算编制,时间充分、程序严格的审批制度。早日出台《政务公开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包括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经营、公务消费、社会保障、就业失业等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政务都必须公开,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尽早制定《财产申报法》,使公职人员的家庭财产和收入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减少和防止贪污腐败。早日出台《新闻法》,确立公共利益至上原则、监督无禁区原则、限制公众人物相关权利原则。保障新闻批评自由,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舆论监督。

规范职务消费。借鉴法治国家的成功经验,立法规范公职人员的职务消费。第一、取消内宾招待费。除外交国务活动外,内宾招待费一律取消。领导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食宿自理。谁请客招待,谁自己掏腰包。第二、除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取消一切专车。大幅度减少公务车,减轻人民负担。第三、取消一切公职人员公款出国(境)培训、考察,外交活动、自费者例外。第四、或者在《刑法》中增设“铺张浪费罪”,或者由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对违反“三公”禁令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各种媒体对官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车用车随时曝光。

5、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保障司法公正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法院本应是最讲理的地方,然而,目前我国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却比较突出,信访中涉法案件比例较高。究其原因,一是司法地方化。地方法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掣肘,对于行政案件、本地与外地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公正裁判。二是诉讼制度不完善,难以保证司法公正。三是基层法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四是现行体制制约基层法官数量的补充和素质提高。五是基层法官待遇低(尤其是贫困落后地区),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一方面,千千万万的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有的已获得司法资格)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特别是中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基层法院急需大批高素质的审判人才,却因体制、待遇等原因引不进来。

我们建议:第一、法院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人、财、物权集中于中央,以保障司法独立。第二、实行法官精英化,从高校优秀法学教师中、从优秀检察官、律师中选拔法官,全国法官统一调配、统一任免。使法官工资待遇高于各地一般公务员水平。第三、各级法院院长必须从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官中选任,没有司法资格的人、不懂法的人绝对不能担任法院院长(当然也不能担任各级检察长、公安局、厅、部长)。第四、将目前的两审终审制改为三审终审制,若一审法院为基层法院时,三审法院可由当事人选择高级法院或最高法院。第五、为便于人们诉讼,最高法院应在东北、西北、西南、华东、华南等地区设立分院。撤销设在铁路、林区、矿区、开发区等企业和部门的法院、检察院.。第六、按照有利于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原则,修订和完善各种诉讼程序制度,如证据制度、证人保护制度、庭审辩论质证制度等等。第七、政法委的职责应当限定在党务范围内,否则,应当取消。因为它缺乏宪法和法律依据。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缩小、消除官民收入差距

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居于整个社会的中等偏下;在我国,公务员的收入却居于整个社会中上水平(在“老少边穷”地区居于上等水平),换句话说,我国公务员的收入远远高于绝大多数民众的收入水平。

1、改革产权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劳动者所有制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劳动者只有在经济上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才能在政治上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我们认为,在目前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下,比较适宜生产资料劳动者所有制。建议向每位公民分配国有股份,将农村集体土地分配给农民。这也是我国早日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大幅度降低农民比例的前提条件。

2、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防止、抑制两极分化

强调“保证公平”,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放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借鉴国外个人所得税征收经验,使其真正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增设遗产税、赠与税、奢侈品消费税,鼓励富人多搞生产性投资,多搞公益捐赠和慈善活动。

大幅度提高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抑制公职人员的工资外收入。各级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速度、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国际工资水平等各种客观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彻底改变目前普通劳动者工资太低、与管理者、公务员差距太大的状况。与此同时,清理、控制公务员滥发补贴等问题。

3、构建官民平等、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的“稳定器”和“安全阀”,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公平性折射一个国家的公平正义程度。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明显存在官优民劣、城优乡劣、不平衡、不公平、结构多元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拖了我国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后腿,而且助长了人们的官本位意识,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制定政策的人,必须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从国家战略高度、以长远的眼光、广阔的胸怀来对待全民社保问题。首先,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摒弃官本位的思维模式,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真正站在全体人民的立场上来考虑民生问题,谋划全民社保体系。其次,要把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用于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和公益事业,少搞、杜绝那些为了长官个人政绩、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再次,在社会保险(保障)立法中,不应再搞公务员特殊待遇,应当遵循宪法,官民平等、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搞法外特权。第四,通过加大各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重点扶持弱势群体和广大农民,尽快构建起官民平等、城乡等值、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加快社会建设,培育公民社会

1、弘扬公民精神,构建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指以个人能够充分自治为基础,可以自主地参与依法成立的各种非政府组织,自觉自愿地追求公共利益的社会生活领域。公民社会具有丰富的、值得称道的公民精神,例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境界,扶危济困、帮助弱者的慈悲胸怀,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意识,自强自立的自治精神,协调民间关系的宽容精神,化解矛盾冲突的妥协精神,等等。以社会团体为载体的公民社会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公益、扶贫济困、维护正义、保护环境、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团体多寡及其作用发挥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民社会发育程度和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千人拥有社团数量只有法国的1/90。因此,我国应当重视和推进社会建设,大力培育公民社会。首先,要根据宪法精神,制定、修订、完善社团方面的制度,依法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其次,摒弃传统的对社团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变目前的直接领导为政策指导和引导。再次,还各类协会、学会、群众组织、自治组织以本来面目,让他们从“二政府”、“党委或政府附属机构”的影子下解脱出来,真正成为依法成立、自愿参加、自治自律、维护群众利益的社会团体。

2、创造机会均等、行行出状元的社会环境

每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而平等、公平的社会环境又是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必要条件。而目前我国的社会环境存在许多不公平、不平等的因素,使平民百姓的子女从入托、入幼、入学、就业等阶段就输在起跑线上。以教育为例,首先是城乡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其次是地区之间教育资源分布不合理,再次是高考分数面前不平等。官员的子女可以上最好的托儿所、幼儿园,上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而平民百姓的子女若上好幼儿园、好学校却得花不菲的择校费、赞助费。正是现实生活中的官本位现象,才使人们产生崇官敬官的社会心理和入仕当官的价值取向,才使人们形成官尊民卑的评价标准。因此,若要消除官本位,实行民本位,首先,必须调整相关政策,合理分配各种社会资源,减少官本位现象。其次,减少各级党委政府对各类人才的评价,将评判权还给公众、还给实践、还给社会。再次,多宣传勤劳致富、白手起家、自主创业、勇于创新、自学成才、发明创造、立足本职、行行出状元的先进典型。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全体公民创造人人平等、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

(四)开展一场以破除官本位为目标的反封建的思想文化革命

1、破除官本位意识,树立民本位观念

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论、宣传、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应当通力合作、协调联动,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手段,以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宣传生产、工作、战斗一线的工农兵、知识分子中先进人物的英雄模范事迹,用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占领一切思想文化阵地。坚决抵制、批判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学者对我国的传统文化进行梳理分类,区分精华与糟粕,不能把糟粕当精华向世人推广。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教育,要在全体人民特别是党员干部中,破除“英雄(帝王将相)创造历史”的唯心史观,树立“奴隶(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破除官贵民贱、官尊民卑的特权思想,树立人人平等、人人平权的平等观念;破除“父母官”、当官做老爷的意识,树立作“人民公仆”、人民勤务员的观念;破除官至上、唯官是从的意识,树立人民至上、对民负责的观念;破除“家长制”、长官意志等专制意识,树立“人民主权”、人民当家作主的观念;破除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人治意识,树立法大于权、依法治国的法治观念;破除权力崇拜、崇官畏官心理,树立崇尚真理、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观念。

2、必须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批判帝王崇拜思想

以帝王崇拜为主旨的帝王戏、宫廷戏,属于典型的封建糟粕,它宣扬的是唯心史观,它是催化官本位的精神病毒,它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只有负面影响,对当今社会特别是党员干部、青少年有严重的误导和腐蚀作用,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不移地对其进行抵制和批判。首先,党和国家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学者、观众对现有的帝王戏、宫廷戏进行分析、评价,凡存在帝王崇拜、篡改历史及其他问题的,禁止播映,以免继续贻害观众。其次,从规划、资金、剧本、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不得投拍新的有帝王崇拜问题的帝王戏、宫廷戏(含电影、电视剧、舞台戏剧、曲艺等)。对违规者,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再次,禁止出版毫无学术价值、史料价值、为帝王将相歌功颂德的各类图书。同时,对现有的此类图书进行清理、下架、销毁。

3、弘扬科学精神,破除封建迷信

第一,完善我国的科普制度。将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列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保证各级财政对教育、科普事业的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对科普的支持。多在基层设置图书馆、科技馆等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多设一些公益性的科普网站,创作一些吸引青少年的科普作品(包括游戏)。在青少年中,多搞一些科普知识竞赛、小发明、小创造活动,培养他们勤于动手、善于动脑的习惯,激发、培育他们的创造性思维。大力宣传钱学森、邓稼先、袁隆平等科学家的先进事迹,让广大青少年学习他们的榜样。要通过舆论导向和分配政策调整,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第二,加强文化方面的立法。规范、控制公祭之类的大型文化活动,规范旅游景区人造景观建设,规范城乡人造景观建设。公共场所的宗教塑像亦应控制,不能放任自流。依法清理公共场所那些毫无人文价值、充满封建迷信色彩的人造景观设施。第三,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党和国家领导人纪念设施建设,清理现有的相关违规设施建设。第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移风易俗,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大操大办红白喜事。违者一律由媒体曝光,并依纪处理。

注释:

[1]杨振东《河南卢氏原县委书记受贿案开庭 零口供审杜保乾》载“中华新闻网”2002年9月25日。

  [2]周家望《荧屏笼罩帝王阴影 王蒙魏明伦猛批宫廷古装戏泛滥》载“青岛新闻网”2005年3月13日。

  [3]熊飞骏《官本位文化的十大怪状》载“我网”2003年12月15日。

  [4]《〈金瓶梅〉洁本面世:省军级高干才能买?》载《新京报》2008年11月7日。

  [5]农夫《民告官被告总缺席 平等何在?》载“中华”网新闻2002年4月16日。

  [6]蹇庐氏《渗入骨髓的“官本位”》载《法制日报》2002年6月2日第2版。

  [7]《无钱孤老?快扔出去!局长他爹?快迎进来!》载《南方周末》2001年8月7日。

  [8]杨振辉《官本位意识的畸果》载《时代潮》2002年第7期。

  [9]《培养高层干部最多的10所高校》载《华商时报》2000年10月28日。

  [10]《公务员考试135万人通过资格审查 最热职位4080:1》载“中国网”2009年10月25日。

  [11]郭振亚《八岁小儿要送礼》载《法制日报》1998年11月4日第6版。

  [12]史文通、王丽平《人才“挤挤”为那般--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热透视》载《河北日报》2005年2月23日第5版。

  [13]苗伟《西安理工大学三博导竞聘副处长》载《中国教育报》1999年12月22日。

  [14]曹丽娟、韩志军《孩子为什么想当官?》载《河北日报》2004年7月8日第9版。

  [15]赵廷鹏《做官即不许发财》载《中国青年报》2000年1月31日。

[16]黄茂军《胡副省长栽在谁手里》载《中华工商时报》2000年1月12日。

  [17]王行《官本位这个怪物》载《同舟共进》2006年第2期。

  [18]袁卫东《谁还百年“政绩债”》载《领导工作研究》2002年第5期。

  [19]郭庆晨《论贪官叫板》载《法制日报》2000年10月23日第5版。

  [20]郭建华《十二个“一下”的警醒》载《安阳日报》2008年12月3日。

  [21] CCTV焦点访谈《云南呈贡县违规购买豪华车 群众敢怒不敢言》载“新华网”2004年6月21日。

  [22]李松《公务员隐性收入名目繁多 分配不公影响社会和谐》载《瞭望》2008年12月22日。

  [23]许斌《不能将公共财政变成私家金库》载《羊城晚报》2009年6月6日。

  [24]张小余《广东5名村干挪用4千万征地款 2千村民生活无着落》载《南方都市报》2005年6月17日。

  [25]崔浩天《“小官巨贪”凸显基层反腐的迫切》载“新华网”2009年6月18日。

  [26]李俊义《河北8县交警滥发证照11万个 非法所得建豪华别墅》载《新京报》2005年7月8日。

  [27]王石川《房管局复印8页纸收119元 天价收费是谁批准的?》载“新华网”2009年8月16日。

  [28]宋圭武《对中国改革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若干思考》载“开放时代”网2004年3月29日。

  [29]朽木《警惕以权谋私官场腐败新变种》载“新华网”2004年1月14日。

  [30]明民《腐败的本质:权力剥削》载“反腐败明鉴网”2004年6月29日。

  [31]胡锦涛《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04年1月13日第1版。

  [32]《河北工人报》1996年7月23日。

  [33]《绥化五万元以下腐败分子不查处 违背中央反腐精神》载“东方新闻”2004年8月30日。

  [34]张田勘《平民集资7亿官员挪用158亿 前者死刑后者有期》载“新华网”2008年3月25日。

  [35]陆胜平《贪官夫人怎样交出1300万?》载《法制与新闻》1999年第5期。

  [36]李斌、张晨《家庭背景决定子女就业 背景越好起薪越高》载“雅虎新闻”2005年8月1日转自《中国青年》。

  [37]刘永佶《中国官文化批判》第241-242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38]杨得志《四川万源市财政赤字逾亿元 仍花巨款请明星演出》载“新浪网”2004年9月1日。

  [39]《城市居委会调查》载新华社《内参选编》1990年第16期。

  [40]冰宾《为举报人撑开保护伞》载《工人日报》1996年12月25日第5版。

  [41]《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19日。

  [42]《浙江绍兴一中49名官员富商子女获高考加分》载《中国青年报》2009年7月30日。

  [43]《山西一县公安局副局长替子泄愤逼人下跪被撤职》载《京华时报》2009年8月19日。

  [44]结庐人境《“女衙内”何以如此大胆》载“新华社区”2009年5月26日。

  [45]刘忠海《修建“活人墓”刻写“官爵至五品”》载《光明日报》2003年4月11日C3版。

 [46]马祥平、宋平《为庆升官大“阅兵”原亳州市委书记被立案审查》载“中国新闻网”2003年9月23日。

  [47]袁斌《海外学子归国可当司局长》载《中国经济时报》2000年11月22日。

  [48]和平《莫把官职当奖品》载《法制日报》2002年1月26日第6版。

  [49]叶燕《警惕官变黑》载《工人日报》2000年7月26日第6版。

  [50]乔新生《中国官本位扼杀世界级科学家》载《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23期。

  [51]李颖《中国成人才流失最大国 百万精英滞留国外》载“新浪网”2009年7月21日。

  [52]张墨《山西平顺县检察院立“神碑”搞迷信 检察长被撤职》载“中国新闻网”2005年5月29日。

  [53]罗义《官员与迷信“结缘”浅析》载“红网”2004年12月3日。

  [54]黎昌政《建市场要盖百枚公章 西部地区办事效率亟待提高》载“新浪网新闻”2000年10月31日。

  [55]莒子《官本位下的中国经济能持续发展吗?》载《联合早报》2000年7月28日。

  [56]陈剑《流失的中国--国有资产流失现象透视》开篇的话第1页,中国城市出版社1998年版。

  [57]李谱春《高收入者经济活动要申报》载《中国剪报》2003年3月14日第1版;王羚《李实:中国低收入阶层超过70% 收入分配不公加剧贫困》载《第一财经日报》2009年11月16日。

  [58]曾昭宁、姚轩鸽《从胡润的百富榜看我国收入分配的悬殊化问题》载“燕南”网2004年12月30日。

  [59]《内地91%的亿元富豪为高干子女揭示出了啥》载“新华网论坛”2009年6月28日。

 [60]袁泉《副局长之子升学大摆宴席 连摆数天礼单长达五页》载《新文化报》2005年8月13日。

  [61]刘非小、周青梅《湖南郴州巨贪李树彪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被判死刑》载“新华网”2005年8月24日。

  [62]古风《有感于张书记包“二奶”》载“人民网观点”2001年2月2日。

  [63]《如何捉奸如何定罪费思量》载《唐山晚报》2001年1月27日第5版。

  [64]路明《两万元找处女 四川宣汉医保局惊现“开处局长”》载“四川在线”2004年7月8日。

  [65]雪原《海南省何以近三千名公职人员欠债不还成“赖皮”》载“雅虎新闻”2004年12月28日。

  [66]郭长秀《方庄镇政府“脸皮厚”“胃口大”300餐不付1分钱吃垮一饭店》载《大河报》2000年8月15日。

  [67]陈嘉兴《谁该对女孩落水负责》载“人民网”人民时评2001年11月29日。

  [68]梦之馨《找人顶罪“太不像话”》载“新华网”2005年5月14日。

  [69]刘武俊《不让警察乱开枪》载《南方周末》2000年7月16日第5版。

  [70]《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万亿以上 负债运营已成常态》载“四川在线”2008年11月1日。

  [71]马浩亮《专家呼吁立法严控官员膨胀》载《法制日报》2005年6月13日第6版。

  [72]卞保武《昂贵的“官轿子”--我国人均年承担公车费用798·7元》载《改革内参》2008年第20期第27--29页。

  [73]袁飞等《财政集中过程中的转移支付和财政供养人口规模膨胀》载《经济研究》2008年第5期70-80页。

  [74]《一个贫困县能养多少“干部”》载《每周文摘》2000年1月28日。

  [75]刘彦昌《聚焦中国既得利益集团》,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年版。

  [76]胡鞍钢《中国:挑战腐败》第60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77]郑飞《商务部披露资金外逃内幕 四千贪官卷走五百亿美元》载“新浪”网2004年8月16日转自《法制晚报》。

  [78]金子《中国外逃贪官席卷资金6倍于清廷历年赔款总和》载“雅虎财经”2005年8月8日。

  [79]周光林《审计局长的遭遇是谁之痛?》载《法制日报》2004年4月6日第8版。

  [80]周文水《江西上绕两任书记一自杀一被判 折现官场潜规则》载《时代潮》2004年第23期。

  [81]王晓磊等《重庆打黑:多名涉嫌充当保护伞人员被调查》载《半月谈》2009年8月26日。

  [82]刘永佶《中国官文化批判》第40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83]陈方明《官僚体制摧毁了经济--从前苏联的崩溃看“官本位”的危害》载“人民网”“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3年第2期。

  [84][希]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55页,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85][英]霍布斯《利维坦》第73-75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86][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第342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87][美]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75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88][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154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8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0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0]丁爱萍《话说“官市”投资》载《法制日报》2002年2月10日。

  [91]沈峰《对“上岸做官”热的反思》载《法制日报》2002年5月12日第2版。

  [92]转引自《做彻底的无产阶级革命派》载《人民日报》1967年7月4日。

  [93][美]汉密尔顿《联邦党人文集》第396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94]徐宜军《黑龙江反思高官落马现象:官场潜规则侵蚀执政能力》载《瞭望周刊》2004年第50期。

  [95]郭惠芳、玄洪云《从“政绩市长”到巨蠹》载《中国监察》2001年第24期。

  [96]史宝银《河南一名纪检干部向千万巨贪索贿13万 被判处11年》载“中国新闻网”2005年8月19日。

  [97]刘建华《230万巨款“买”村官》载《人民日报》2003年8月21日第5版。

  [98]《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第186页,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9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00] 参见靖鸣《马克思恩格斯论党报对党的领导的监督》载《炎黄春秋》2009年第6期。

  [101]《列宁全集》第5卷第448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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