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我在《中华读书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怎么看尊王、忠君和三纲——读刘泽华、张分田‘国学’论文有感”的文章,引起了一些争议,让我相当意外。事实上,那篇文章纯粹是针对刘、张二先生对帝制的看法而发,主旨不在当代,更无影射当代之意;文章批评脱离具体的社会文化处境、从某种抽象的价值原理来理解民主,但并没有批评或反对民主本身;如果说那篇文章对君主制有所辩护,那也是针对古代社会现实而言的,目的是说明儒家“忠君”、“尊王”及“三纲”思想在古代历史条件下的相对合理性。通篇文章只是就事论事,并无任何现实目的,所以只附带提了一句贤能政治。没想到多数批评者都认为我最后提贤能政治与我前面为君主制辩护目的一致,即为专制制度唱赞歌,这确实是很大的误会。贤能政治与君主制有本质不同,君主制也不能笼统地称为专制制度,三者不能混淆。所以虽然我主张贤能政治,但是决不赞同任何形式的专制;我既未反对民主,更认为贤能政治与民主政治可相辅相成,共同遏制专制。我怎么可能美化君主制、乃至鼓吹专制呢?《中华读书报》分别于3月3日、3月10日、3月24日发表了周思源、王也扬、张绪山三先生的批评文章,限于篇幅,本文不打算对批评观点逐一反驳或回应,只重点阐述我在若干问题上的看法。
1、为什么反对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
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对于“民主”的梦想,很大程度上源自从抽象的价值原理出发来理解民主,严重忽视了民主赖以实行的社会现实条件。尽管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均已为民主付出惨重的代价,包括国家分裂、长期内战、外族入侵等在内,却并没有敲醒一些人的民主梦。正因为长期并未实际生活在民主体制下,人们容易把本国政治的主要问题归咎于不民主,天真地巴望着“民主”这个神奇的药方,而对民主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因为对民主期望过高,所以将民主这个本只是一套“制度”的事物误当成了“价值”,将民主定义为与专制相对立的价值,有了我所谓“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几位批评者正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典型代表。
任何制度都有价值属性,但是将制度的价值夸大到极端,使制度本身被定义为价值,这种情况目前还只发生在“民主”身上。比如封建制、郡县制、贵族制都有一定的价值,但是有谁将它们直接视作价值?诚然,民主制度有独特的价值,包括人民主权、平等、自由等等,但不等于这些价值,历史早已证明这些价值与民主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绝对的。民主不能保证人民主权、平等或自由,而人民主权、平等及自由也不是只有民主一条途径可走。生活在民主体制下的人都容易认识到,把民主定义为人民主权、平等、自由等价值,是自欺欺人。故此亨廷顿认为民主的最好定义是将它界定为一套确定决策者的程序,至于这套程序能否带来预期的价值,则非这一概念的必然含义。
从“民主有价值”推不出“民主是价值”,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逻辑常识(玫瑰有使人赏心悦目的价值,玫瑰可否定义为“赏心悦目”?);将民主直接等同于民主可能具有的进步价值,是现代民主神话的一部分,也是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产生的根源。正因为“民主”是制度而非价值,“专制”是价值而非制度,“民主”与“专制”构不成逻辑上对立的两极,“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在逻辑上不能成立。一旦人为罩在“民主”之上的价值光环消失,人类政治世界就从非黑即白的模式,变成了五彩缤纷的模式。借用周思源的说法,我的观点可这样表达:如果硬用黑、白二色分别代表君主制和民主制,人类政治制度不是只有黑、白这两种颜色,而是五颜六色、多种多样(我曾举柏拉图《理想国》中的五种政治制度为例)。尽管君主制今天已过时,但现代社会合适的政治制度也决非只有自由民主制一种,福山自由民主制代表人类政治制度最后归宿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从整体上看,人类政治制度应当是多元而非一元的,其间好坏优劣不能笼统地用进化等级的观念来评判。当然这不是说,各种政治制度之间全无可比性,而是说要从具体的社会历史处境出发来评判它们。比如,单从制度原理上看,民主制比君主制进步得多,但若脱离具体的历史处境来评判它们就不恰当。如果在古代条件下推行民主制,可能后果更糟。即使在今天也不能不顾国情地推行民主。君主制确有许多弊端,尤其是专制和腐败,但这不等于在当时可以废除。几位批评者对君主专制深恶痛绝,却认识不到君主制在古代社会条件下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和相对合理性;结果他们对君主制只能停留于道义谴责上,不能对理性地探讨为何民主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并不可行,而对民主赖以有效运作的社会文化条件则想得过于简单。
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从民主、专制两极对立的思维定式出发,必然得出一切非民主制度皆为专制、君主制即专制制度的结论,但这一判断是不符合史实的。古代中国固然并不是什么民主自由国家,但也不一定排斥民主、自由和人权。中国自古有反专制的强大传统,王也扬先生所提到的黄宗羲、梁启超等人,曾被狄百瑞作为儒家宪政主义典型。这间接证明了提倡“三纲”的儒家,尽管维护君主制,但绝不可能支持专制。因此一方面,中国社会几千年来主要不是靠自由、人权、民主等价值观而前进的;另一方面,古代中国人多数时间内也并不是生活在专制之中,毫无自由可言(看看唐诗宋词就可明白,有过文革记忆的中国人不会不理解,如果古时没有自由,就不会有那么辉煌的文化艺术成就)。
民主-专制二分式思维预设了民主为超越历史时空、超越现实国情的价值标准,导致脱离具体的社会文化处境来评判一切政治制度,并用现代人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和要求古人,这对历史是极不负责任的。几位批评者正是从这种思维定式出发,把古代宗法社会定性为压制个性自由、摧残人格尊严的等级森严社会,把儒学当成维护专制的工具,于是乎中国三千多年的历史成了漆黑一团,宛如阴暗的地狱!这合乎事实吗?古时天空与今天一样地蔚蓝,古代阳光与今天一样地明媚;古人与今人一样有天高地阔的梦想,有浩气如虹的长歌;古时与今天一样,有血性男儿为正义事业前赴后继、舍生忘死,为千千万万人的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们并不象我们想像的那样,一直生活在黑暗无比的专制高压之下,发着痛苦的呻吟;或长期被专制帝王所愚弄,不知道追求自己的性灵自由和精神不朽。一百多年来,对中国古代历史的过度消极评价和严重薄古倾向,是被早已被西方人自己唾弃的社会进化论忽悠的产物,是被一些脱离历史文化背景的抽象概念误导的结果。它的最大悲剧,就是使我们无法感知与自己祖先精神血脉上的相通处,忘记了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数千年来赖以立身的根本,更不知古人的精神世界一点不比我们愚昧落后。
2、民主政治与贤能政治在中国文化中的作用
虽然我不反对民主,但认为只有充分认识到在中国文化中实行民主之难,才能真正在中国建立民主。此其一;其二、中国文化需要贤能政治。原因在于,中国文化的习性决定了,中国社会最有效的整合方式是以伦理为本位、以贤能为主导和“礼大于法”,这与西方以个人为本位、以制度为主导、法治至上的社会整合方式形成鲜明对比(已有专论,此处略述)。所谓中国文化的习性,我指关系本位和群体主义(collectivism,又译为集体主义);这里的“关系”不是英文中的relationship,后者是功能性配合,而“关系”是以“人情”和“面子”等为整合机制的。借用李泽厚的术语,可称文化习性为一个民族经历数千年甚至更漫长岁月的积淀而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孙隆基将这个结构比作“坚固的河床”,不会因为制度和器物的变迁而轻易变动。
首先,群体主义与帮派主义、山头主义、裙带关系、地方主义等相连。在中国人的社会里,一切形式的党争,无论是古代朝廷里的党争,还是现代意义上的党争,都能造成严重恶果。当党争公开化、白热化后,大众被牢牢捆绑在若干大的利益集团上,为所在集团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正义而斗争;人与人的仇恨日益加深,军阀割据、诸侯称霸乃至国家分裂等均可能由此而起。我提到的“大众政治”,正是指建立在这种群体主义基础上的群众运动,近年来在台湾、泰国、菲律宾、韩国都能看到。由于绝大多数中国人不是在彼岸,而是在此岸人际关系世界中安身,族群撕裂将导致耗费极为庞大的社会资源,严重拖累甚至拖垮整个社会的发展。《尚书》中提出“君子无党,王道荡荡”,不是没有原因的。
有人可能说,现代民主竞选与古代党争不同,效果是正面的。这是对中国文化的逻辑不了解所致,历史将一次又一次无情地教训我们:中国文化适合走“礼让”而不是“斗争”之路(熊十力先生已认识到这一点)。《左传》襄公十三年记载晋国举行盛大阅兵,重定三军将帅,最有资格当中军将的范宣子主动让贤,传中赞曰:“范宣子让,其下皆让……晋国以平,数世赖之。”这里,《左传》将“让”与“争”相对,认为晋国数世之治源于公卿百官“不争”。权位竞争的不断升温可彻底撕裂中国人的人情世界,导致无止境的恶性循环,这是以党争为特色的民主政治难以适应中国文化的原因之一。
其次,关系本位导致社会风气成为中国文化中最强大的力量,比任何制度作用都大。在这种情况下,上行下效,“君子之德,小人之德草”;而一种行为一旦成为风气,就可能撕破任何制度的罗网。民主政治之所以不如贤能政治有效,还因为它易让巧言令色大行其道,严重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导致人心狡诈,社会根基被摧残。千百年来,儒家之所以一直倡导“立人极”,因为在关系本位的社会中,人与人的相互模仿、相互攀比、相比影响主宰了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古代儒家强调“以人治人”(《中庸》)而不是“以法治人”,主张“正人心而后正天下”(陈亮语),秘密也在于此。
应该认识到,现代西方民主实践的一个重要基础是与基督教有深刻联系的个人主义传统,个人主义与民主的必然联系在西方人看来是不言而喻的,亨廷顿则分析了基督教对民主的积极作用。尽管个人主义文化中也有党争,也有集团对立,但比起群体主义和关系本位文化来说,影响小得多。另外,并非所有的文化都要走个人主义道路。文化人类学家证明了人类文化模式的多样性和不可比性。关系本位和群体主义固然有自身的问题,但也有个人主义不可替代的优点,最近二十多年的文化心理学研究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文化需要贤能政治,是由其文化模式决定了的;有人却似乎认为民主政治可以超越古今、超越一切社会文化条件有效,这不是一种历史的、科学的态度。
君主制与贤能政治之间的重要区别在于:贤能政治是“公天下”,出自《礼运》;而君主制是“家天下”,二者有本质不同。在古代,儒家正是以贤能政治来制约君主制,才发挥了消解君主专制的积极功能;而在今天,它应当抑制民主政治带来的庸俗化、大众化、平均化倾向,引导人们自觉走出无止境的纷争;而从大局出发、从民族大义出发、从做人的良知和道义出发的“三纲精神”,是中国实现民主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也是我主张儒家不应当无条件拥抱民主的原因之一。但贤能政治与民主政治并不完全对立,狄百瑞就论证了儒家必然要求社会自治、政治透明和个人自由。我认为,贤能政治今日可以与民主政治相结合,具体途径之一是行业的自治与理性化,后者才是遏制极权和专制的最重要利器,其中包括(1)政治空间的自治与理性化,(2)社会空间的自治与理性化,其特点是以贤能为主导,通过为行业“正名”,引导行业和社会风气、抑制专制和腐败。至于贤能如何选拔,自古以来已有大量经验,不难操作。
3、如何看待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近代史?
最近一百多年的中国历史,是屈辱、痛苦的历史,也是民族文化之根被遗忘的历史;是向另一个强大的新型文明学习并确实学到了不少好处的历史,也是一个充满了误解和误区的历史。这是一个对外来优秀文化盲目崇拜以至于失去了自我的历史,一个对自己民族的伟大传统缺乏应有记忆的历史。诚然,西方文化有自身的优越性,但是我们时常在很多不该学习、无法学习或不值得学习的领域盲目追随,甘心被人忽悠;而有些值得我们学习的西方文化优秀传统,我们又不能从它们赖以发生的完整处境充分理解,而是一味以救中国为宗旨、从极端功利的角度来曲解。这种邯郸学步式的学习西方,已让我们付出沉重代价。
一百多年的血雨腥风,并不能真正改变中华民族的本性,中国人终究还是要做中国人。而那个我们曾千方百计想归附的“世界公民”却可能只是个假像,依旧是西方文化的产物。至于那些曾令我们无限神往的价值观,什么民主啊,自由啊,人权啊,法治啊,可能并不如一些中国人想象的美好,更不是什么“救中国”的灵丹妙药。一百多年来,我们忘记了什么才是真正推动中国文化不断进步的动力,什么是使中华儿女在苦难中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的真正力量,什么是使中华民族经过无数次被侵略、占领、瓜分、蹂躏却存活至今的内在秘密。为何今天我们再也感受不到古人身上的体温?为何古代英雄们的血不复在我们心头荡起激越的回声?为什么我们不再有古人那样壁立千仞的人格和坚如磐石的信念?
我不是什么民族主义者,更反对孤芳自赏、夜郎自大的国粹主义。我深信,如果我们有能力摆脱文化基因的束缚,如果“世界公民”一说真的成立,谁也没能力螳臂当车,阻挡历史洪流。但我热爱传统文化,主要不是因为它比西方文化好,而是因为作为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心灵不得不诉诸它来整合,人生的许多苦痛需要它来医治。就象一棵树上长了病虫害,只能用与这棵树的肌质相对应的杀虫剂来杀。我认为儒、道和释是中国文化土壤里生长出来或特别适应于中国文化土壤的治病良方,而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则是西方文化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对西方文化疾病较为有效的药方。这些西方药方并不是对中国全然无用,也不是在中国文化中完全缺乏,但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灵丹妙药。
4、什么是今日中国知识分子的神圣使命
综上所述,我认为今日中国知识分子的神圣使命是重铸中国文化的价值,重新理解中华文明的基本理念;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说明那些真正能推动中华民族不断进步的精神价值,这个文明在核心价值、制度模式、社会整合等方面的特征,它与其他伟大文明特别是西方文明之间的异同;要说明中国人在新世纪里如何建设一个真正伟大、进步、引领世界潮流的文明,一个充满无穷魅力的文明。这样做不是为了复古,不是出自民族主义,更不是人为地追求和西方相区别。
毫无疑问,今日中华文明的重建,包含着对自由、民主、法治及人权的追求。但是,若是把它们理解为促进中国文化进步的最高价值,中国人将自食恶果。试问:三千年来无数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动力是什么?难道是追求民主、个人自由和人权吗?显然不是!从中国文化的习性出发,就可以理解追求个人自由、人权和民主等难以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原因在于后者可能导致人与人关系的平衡被打破。当面子被撕破,当人情不复存在,中国人之间是不可能再相互妥协的,这时紧接发生的将是无止境的纷争、仇恨甚至杀戮。其中的逻辑十分简单,那就是我们无法逾越中国文化的习性。惟其如此,需要研究和认清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受制于它。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文化就不需要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而是说它们在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居于相对次要的位置。
我相信,未来中国社会进步的必由之路是以王道代替霸道,其核心内容之一是行业的自治与理性化;从社会整合上说,未来中国社会的整合之道仍将是伦理本位的、治人而不是治法的、贤能主导而不是制度主导的;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仍将是仁、义、礼、智、信、忠、孝等,但它将不是一个缺乏自由、民主、法治和人权的社会,也不会反对后者。
(原发于《中华读书报》2011年5月26日。此处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