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实力通过劝说和吸引力来影响人民,提升他们独立思想和判断的能力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哈佛大学约瑟夫•奈(Joseph Nye)提出的“软实力”概念在中国受到了重视,约瑟夫•奈认为,“‘软实力’就是通过劝说和吸引力,而不是通过压制和惩罚来达到你的目的的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并不能只靠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来实现。软实力要起到劝说和吸引人的作用,一个关键的条件便是它包含与倡导的价值观。
作为一个关于影响力的概念,软实力不仅适用于国际政治中一个国家对他国人民的影响,而且也同样适用于一个国家内权力的种种影响力,尤其是国家对社会、政府对人民的影响力。一种可以称之为“软”的影响力,同样必须通过劝说和吸引力,而不是通过压制和惩罚来达到它的目的。
并不是所有的政治制度都借助软实力来维持或起到统治的作用,那些重视和借助软实力的不同政治制度,对软实力的理解和运用也是不同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根据当时的不同政治制度区分了三种政体:共和制、君主制和专制,治理力量分别是美德、荣誉和恐惧。以我们今天所熟悉的政体来理解,共和制接近于民主共和,君主制是立宪的而不是一人独裁的君主制,而专制则是不受宪法约束的个人或别的样式的专制独裁。
专制是不需要软实力的。软实力通过劝说和吸引力来影响人民,其前提是,人民是能够自由思想和独立判断的理性个体。一个人是否被说服或吸引,这必须由他自己来决定,也必须由他自己来表明。如果他既不能自己决定,又不敢公开表明,那么说服或吸引事实上也就是压制和惩罚的结果。
软实力的说服和吸引是一种针对自由人的影响方式,它必须重视对广大公民的自由和理性的教育,提升他们独立思想和判断的能力,而专制的教育则是与此背道而驰的。共和政体需要能够自己思考并具有理解能力的公民,而专制政体需要的则是知道害怕,并因此绝对服从的臣民和顺民。孟德斯鸠说,“专制国家的教育所追求的是降低人民的心志。这就注定专制国家的教育必然是奴隶性的。甚至对于身处高位的人们,奴隶性的教育也具有益处,因为在那里,没有只当暴君而不同时也做奴隶的。绝对的服从便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发出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丝毫不需要去思索、怀疑或者推理,他仅仅只需要表达一下自己的意愿就够了。”
在民主共和、宪政法治(包括君主立宪)的制度中,统治的手段要比在专制“软”得多,统治主要是靠软实力,而不是国家暴力(军队和警察)。这就不仅需要借助法律,让人民知道怎么做,而且还需要借助教育的说服和吸引,让人民知道为什么。
在软实力中起关键作用的是价值观。在18世纪的旧制度中,孟德斯鸠看重的是立宪而非专制的“君主制”,在这种制度中起关键作用的价值是“荣誉”,荣誉是贵族阶级的价值观,有荣誉感的贵族忠诚于君主,但并非无条件地听命于君主,他们的独立和自由行动形成了对君主权力的制衡和限制。然而,荣誉是一种自相矛盾的价值,“例如,在政治上施用谋略是无损荣誉的。当阿谀逢迎并不为贪图富贵时,荣誉并不禁止这样做。但是,如果在感情上自视卑贱,而去阿谀逢迎的话,那将是荣誉所不容许的。”
共和的价值观是“热爱法律和祖国”,“这种爱要求人们持续不断地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其实,公共利益中包含着所有的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不过是以公共利益为重罢了”。共和政体既摒弃专制的恐怖统治,也不采用君主政体的荣誉激励。作为一种软实力的国家治理,共和治理的两大因素是非暴权力和公民理性,因此,“共和政体需要教育的全部力量。而专制政体的恐怖则自然地产生于威吓与惩罚之中。君主政体的荣誉,受到情感的激励,也激励着感情本身。而共和政治品德则需要舍弃自我,这永远是一件极痛苦的事情”。
软实力是一个新概念,但不是一个新问题。它虽然是一个国际政治概念,但同样也适用于其他的政治领域。来源: 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