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道德诠释权都在统治阶级手里。尤其是在中国,道德诠释权是统治阶级统治国家,掌握政权的法宝。为了得到道德诠释权,历代统治者不惜高官厚禄的笼络圈养圣哲,为自己填充门面,“诱以官、禄、德”。因此,自古以来,都是为政者教化黎民百姓,没有黎民百姓教化官员的。所谓的父母官的概念,就是由政权对于社会的教化而来的。
然而,如今社会,无奇不有,经过三十年改革的今天,这种教化权产生了位移。目前,已经从为政者的道德诠释位置,挪移到了公民手里。如今社会,各行各业,很大程度上,是公民在教化官员,在指责官员。教化他们怎么行政,教化他们怎么爱民,尽管这种教化总是很苍白无力。
从不要文化开始,官员有官员的说教,民间就有了民间的律条。自从放弃文化以后,官员们就不讲什么礼法了。没有文化的行政行为,在民间横冲直撞起来,做出了很多无法无天的事情。由此,民众们也不拿官员当回事了。官员们自己没有了尊严,公民视官如疾,也就不那么听话了。官员指责公民不听话,公民指责文盲官员总是乱法。由此,就产生了道德、审美领域的位差。即:官员和公民看问题的角度产生了差异,对于黑、白辨别的标准不一样了。
几十年的贬斥文化政策,使得一大部分干部见文人就反感,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养成了生活习惯。视文人如异类,由此自己却在变异着,抛弃文化的同时,自己已经被文化抛弃。长时期的响马政策,使得在英雄和狗熊的认知上,与民众出现了争议,官与民之间出现了相反的审美准则。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经常是大相径庭。由此而来,就产生了官骂民为刁民;民骂官为赃官。于是就形成了事如水火的态势。
最让官接受不了的事情是:我们的为官者,付出了鲜血和生命的代价,本应该是全民公认的英雄,青史留名。如今,在公众舆论中,却变成了狗熊。本应该是全民公认的狗熊,怎么就成了全民追捧的英雄了呢?而且,有时候还是极其惨烈的刑事案件。如:上海的杨佳杀警察案,邓玉娇杀人案,以及最近的杀法官案,杀税官案,凶狠的杀人犯怎么就在民间都成了英雄了呢?
这一切都发生在顷刻间,几年时间,或许是十几年时间,就这么潜移默化的转变了。文化的丢失,使得一个政体失去了自我。但是,这个政体丢失文化的过程,可以说是非常惨烈的。是无数的百姓家庭,用他们的家庭幸福,以及血肉之躯的残害体验,验证出来的。是官逼民变的无数冤案,制造出来的。
在没有文化的行政中,老百姓受到了冤枉,官说进京上访是违法,要严厉打击。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有理无处讲,家里被搞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你能让他们再相信你吗?为官的把企业私自给卖了,老百姓下岗失业,你却过上了共产主义生活,老百姓能信你吗?于是,一种已经过去的文化,在他们之中又自然的复苏了,历史又回去了。
为政者不诠释道德,这是在人类历史上少有的事情。十几年,几十年的演变,使得老百姓的心中已经形成了为官没好人的概念。于是民间就有了自己的道德准则,自己的审美观。这不能怨老百姓枉法,是当官的自己主动放弃了掌握和诠释道德准则的权力,把自己放在了永远无理的一边。
不要文化,就等于放弃了道德诠释权。放弃了道德诠释权,就等以放弃了正义执法权。君不见多起司法判决案件,被公民否决吗?这就是说,你光有执法权,而失去了正义,那么这时候的法律是多么的苍白与无力,而且,没有尊严。
长时间的沉浸在没有文化的治理当中,失去了对于吏治的治理。如今的官员,已经没有了做善事的习惯;如今的官员已经没有了为官的准则;如今的官员已经没有了礼仪廉耻之心;如今的官员只知道为自己捞钱……还要什么党纪国法,自然不会要什么社会道德了,有的人干脆“裸体”了,其它就更不顾了。
所以,文化是道德的基础,没有文化怎么谈道德?不掌握文化,就要失去道德诠释权,失去了道德诠释权,就没有了正义之剑,在法律上也就站不住脚了。目前的执法犯法,有法不依,违法难究,就是典型例子。
是的,有人要说了:我们没有用文人,不要文化,不是也生活的很好吗?是呀,梁山好汉们大腕喝酒,大口吃肉是很好。可那是国家吗?我们不能总是过那种东偷西抢,劫掠百姓的日子。就算你愿意,可老百姓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好,必须建立在大家的日子都过得去的基础上,不然,就要有麻烦了。自古以来:文以治国,武以安邦,没有文化的政府,那是什么政府?所以,要树立文化发展观,以文治国,减少戾气,开辟祥和,降幅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