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刚:政府无信无以推动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95 次 更新时间:2011-11-2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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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刚 (进入专栏)  

近日,官德与政务诚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政府不信不立,只有取信于民,才能立于不败。政府讲诚信,获得民众的信用,才能令行禁止。

在社会急剧变动的改革时代,诚信尤更重要,所谓“万善之首必曰信”。为政者若连起码的信用都没有,则其改革事业必败。《论语•为政》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为政者若不讲诚信,则民众将无所适从,政治会因失信而紊乱。所以我国自古立政就讲究诚信,《左传》有云:“失信不立”,“民保于信”。秦朝商鞅变法伊始,便着手取信于民,从而获得成功。

诚信是文明社会秩序建构的根本,古今中外许多政治家都对此有所论述。现代法治社会对诚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社会要诚信,则首先要求当政者讲诚信。我国改革三十多年特别是开放市场经济以来,人们首先关注的是商业诚信,面对众多的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王海打假”一度大受国人关注。然而商业打假未济,毒奶粉、学术剽窃、司法不公、官员贪腐等恶性事故也层出不穷,社会道德大面积滑坡,政府的诚信也大打折扣。诚信缺失成了我国改革进程中的突出问题!

政务诚信缺失、道德滑坡的源头在权利追逐,古今都一样,这就是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社会一旦开放,追逐利禄之徒就会不择手段,不讲廉耻,只求私利,不讲公德,以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不足为怪。然而,为政者如果随波逐流,毫不自律,社会就将陆沉,所以孔子提出“为政以德”,要求治人者自制。我国因改革而开放,今后还将更加开放,改革开放虽然问题多多,利弊互现,但改革既是兴利除弊之举,政府就不能寻租逐利,不能追求自身最大化利益,而要“权为民所用”,否则改革就不会成功。

大变革时代是利益重组的时代,改革必然触及并切割各方利益,必然要向既得利益特权开刀,改革的对象其实首先就是政府自身。执政当局如果搞特权,讲部门利益,不能以身作则,又何以服众。庄子曰:“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如今“三公消费”居高不下,民脂民膏被蛮横无理地挥霍,中央三令五申硬是减不下来,其实就典型地反映了政府的诚信缺失。官员财产公示搞了二十多年推行不了,也是政府诚信缺失的突出表现。如果说改革只改别人不改自己,又如何能“推诚心,布公道”?这样的改革还有成功的希望吗?

所以说建构诚信社会首先要求政府当政者诚信,兴利除弊首先要向当政者开刀,因为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前提。我国政府诚信欠缺的表现还有多种形式,如政务信息不公开,人事行政的暗箱操作,存在“跑官要官”;政策朝令夕改,中央定的惠农政策,有些地方基层干部阴奉阳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不到实处;前任领导定的事后任领导不认账,县官不如现管,承诺办事却又不去兑现,干部渎职不作为;政府采购工程投标透明度不高,拉关系吃回扣,腐败丛生,等等。而越在地方基层诚信越差,以威权和诈术来推行政务。“无信患作”,使行政成本大为增加,效率低下,麻烦不断。高官贪污则是最大的不讲诚信,近年亿元大案频有揭露。如果贪污犯太多,那么政府还有何威信?

如何使各级政府和官员在政务活动中恪守诚信,循规蹈矩,不谋私利呢?光以道德自律是不够的,还须以法律来约束。政府官员和普通百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百度皆准于法”,失信违约贪赃枉法就要问责追究。而政府官员更要做表率,遵约重诺、守规合矩,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此外,政府要取信于民,必须实行阳光政治、透明政治,做到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民众放心。有宋朝人言:“诚信所感,触处皆通。”政府的公信力是社会和谐的保证,政务诚信能为民众接受,改革事业才能步步推进,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来源: 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总第3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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