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香港法律界的了解是从看 陈弘毅教授的论著开始的,很多内地学界的人差不多与我有相同的经历,因此说陈教授香港法律界的标志,很多内地人是没有异议的。过去是只读其书,不见其人。近年来由于机缘巧合,我与他有了较频繁的接触,在汉城、台北、香港我们多次交谈,他的为人为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为人善良、真诚,谦和敦厚,乐善好施;外在生活简单,内心世界却特别丰富。虽为知名教授,有着丰厚的物质待遇,却不在意物化的享受。据说他婚后多年,第一次携妻正式旅游,也只是去年到珠海。他有着虔诚的信仰,很小就受洗为基督教徒,但对其他信仰有着一份平和的宽容。我刚刚见他时,他饶有兴趣地谈到许多佛教问题,而且颇有独到的见解。
陈教授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两本书《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法理学的世界》,我从头至尾通读过。不象有些书买来仅成为书架上的点缀。书中的许多文章,比如《权利的兴起:对几种文明的比较研究》,《论立宪主义》等我更是看过多遍。我的印象是文笔优美,文字简明流畅。这对一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实属不易。香港法学院的许多同仁都戏称陈教授为“文学青年”,内地的梁治平教授也曾专门拜读过陈教授大学时代的散文集《我思·我再》,这证明我对陈教授的评价并非溢美之词。
我对陈教授的特别尊敬,来自于他对内地法治发展的气定神闲的观察、客观中立的态度和精辟的洞见。这可从他多年来一以贯之的研究基本法的成果可以看出。近年来,两岸三地的法律人有了频度极高的交流。但很多台湾学者、香港学者对内地法制问题都有太过主观化的言说和评论。如果说台湾的学者有基于意识形态化的立场而有失偏颇,尚可值得理解的话,那么许多有着内地长期生活的经历,对内地近年来的社会变化十分谙熟的香港学者,动辄发表对内地苛责乃至不实的言论,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基于所从事专业的原因,我和陈教授对有些问题有着共同的关注,但也有不同的视角。比如,对最近台湾发生的“倒扁运动”,我们俩都是每天都会了解最新的进展。但他关注的是台湾民主生态的和平品质,我则特别关心媒体的角色和警察的中立地位问题。关于内地信用的缺失问题,陈教授认为是法制执行不严所致,我则认为要对执行法律必须考虑社会稳定要有同情似的态度关照……
孔子说:士不可不弘毅。我希望同仁们能同沐陈教授的长者之风,共享与他名字相称的人生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