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是指不确定性对目标的影响。对一般风险而言,通常认为风险是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所谓腐败风险,就是指官员腐败的不确定性对党和政府行政目标的影响,即在行政行为中,由于各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使得官员产生腐败行为,使党和政府的实际目标与预期目标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有蒙受经济和政治等损失的可能性。腐败风险强调风险的主体是腐败活动的参与者——官员,其损失是官员违背行为规范给党和政府所造成的损失。
一、腐败发生的原因分析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与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官员一步步走向腐败,不是偶然发生的,也是内外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
(一)腐败内因分析
腐败的实质就是公共权力的私利化。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而设立,理应服务于公共利益,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着大量的公共权力为私利服务的现象。公共权力为什么会私利化?可以从“经济人”假设剖析。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最早阐述了“经济人”思想——“各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固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经济学家帕累托首先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认为“经济人”总是考虑怎样才能使自己获益最大。权力是一种主动性的支配力量,可以运用各种资源和条件而实现预期的目的。人人都有的私利心决定了个体一旦掌握和行使权力,受其私利心的自然驱动,其运用手中公共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便有可能发生。在缺乏约束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为100%。所以,权力一旦没有约束,“经济人”就可能钻制度、政策的漏洞,甚至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铤而走险,损公肥私;权力没有约束,天使也会变成魔鬼。[1]
从权力运行的角度分析,腐败是权力的滥用。因此,腐败问题是权力的运行出了问题。那么,权力运行为什么会产生问题? 对人类行为的规律研究发现:人类的社会行为过程就是在各自价值观指导下的具体行为方式选择的实践过程,当内在的价值观和外在的权力运行规范出现问题,腐败现象也就自然产生。历览所有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这些人不论官阶高低、年龄大小、经历繁简、出身贫富、男女性别、权力轻重、学识深浅,在腐败原因上却有一点完全相同,那就是腐败发生的首要原因是他们的价值观扭曲,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因此,可以说价值观扭曲是腐败发生的主观依据。
(二)腐败外因分析
从行为规范的客观角度看,腐败的具体表现是权力失范。因为,行为规范是引导和规范行为的客观条件。行为规范无法有效实现,行为必然失范。我国目前在一些权力运行中,还大量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腐败产生的客观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也就不可避免。权力最容易使人膨胀,在唯唯诺诺的奉承声中,一些官员不知不觉就开始把自己看成一方诸侯,把辖区当“封地”,把公检法当家丁,而权力带来的 财富更是一本万利,权力意味着财富不是什么秘密。由于监督乏力,用权力换财富还不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甚至比那些企业家所赚的辛苦钱更安全。
目前市场经济与原来计划经济形成的强烈反差加剧了腐败的产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激励、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扼杀了正常的“经济人”动机,使中国人的“经济人”行为意识长期受到压抑而发生畸变,人们对经济利益唯恐避之不及。随着市场经济改革进程的推进,公共利益向个人利益倾斜,以及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带来的强烈反差,使一些官员“经济人”的意识严重错位,从大公无私走向唯利是图的极端。例如,目前官员的报酬不太合理,我国官员的报酬包括两部分:货币收入和在职消费。官员的货币收入严重偏低,不仅与企业老板无法相比,就是与企业的“白领”相比,也相形见绌,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官员在职消费的居高不下,如私人用车、公款招待等。由于在职消费的违法性难以界定,降低了被监督和查处的概率,因而助长了官员的腐败堕落。[2]
3.腐败风险的内外因相互作用分析
价值观和权力运行规范交互作用的情形,决定着腐败发生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因此,围绕价值观、权力运行规范这两个基本要素和腐败问题产生与发展的特点,我们可以进一步揭示腐败产生和发展的规律,如图1所示。
一是价值观正确、反腐败法制水平低的情况下,廉洁程度仍然比较高(图中②)。这个规律反映出价值观建设的特殊作用,与以德治国理论具有一致性。
二是反腐败法制水平高、价值观错误的情况下,廉洁可以达到较高水平(图中③)。这个规律反映出反腐法制建设的根本作用,与依法治国理论具有一致性。
三是在同时考虑价值观和反腐败法制水平的情况下,二者具有协同效应,即价值观正确、反腐败法制水平高的情况下,廉洁程度最高(图中①);反之,效果最差(图中④)。这个规律表明,价值观和反腐败法制建设二者紧密联系,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紧紧抓住价值观和权力运行规范这两条主线,我们就抓住了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就把握了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主流价值观的塑造靠倡廉,廉洁法制建设靠反腐,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因此,在反腐败战略问题上要“倡廉反腐,标本兼治”。
二、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范体系
2009年国际标准组织发布的ISO 31000 风险管理标准,规范了风险管理的原则、框架和程序,以这一国际标准为基础,结合我国腐败风险管理的背景,可以建立适合于我国腐败风险管理的原则、框架和程序。
ISO31000标准最大特征是将“创建背景”作为风险管理程序的开始,这样可以使该标准满足多样性的需要。依据此标准建立的腐败风险管理程序包括:了解腐败风险背景、腐败风险评估、腐败风险应对、腐败风险信息与沟通、腐败风险监控与评估五个方面,五个环节存在内在的联系,其管理程序如图2所示。[3]
(一)了解腐败风险背景
通过了解腐败风险背景,在管理腐败风险、制订腐败风险范围和标准时,能够充分考虑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
1.腐败风险管理程序的背景将根据党和政府的需要而发生改变,主要包括:熟悉当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明确腐败风险管理的责任;明确被实施腐败风险管理活动的范围、深度、宽度等。
2.制订腐败风险标准——党和政府应当制订评估腐败风险重要性的标准。该标准应反映党和政府的方针和目标,与党和政府的腐败风险管理政策相一致。
(二)腐败风险评估
腐败风险评估就是指腐败风险识别、腐败风险分析、腐败风险评价及决策的全过程。
1.腐败风险识别
腐败风险识别是指纪检和监察人员通过对大量来源可靠的腐败信息资料进行系统了解和分析,认清党和政府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风险因素,进而确定党和政府所面临的腐败风险及其性质,并把握其发展趋势。纪检和监察人员应当识别腐败风险的根源、影响的范围、潜在性的后果等。应当根据目标和能力、面临的腐败风险,运用风险辨识工具和技术。
识别腐败风险,一方面可通过感性认识和历史经验来判断;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各种客观的廉政档案资料(如家庭资产申报、群众举报反映、信访接待记录等)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以及必要时的调查访谈,从而发现各种腐败风险及其损失情况,寻找其规律。因此,腐败风险应实现信息化。
应当指出,腐败风险识别是一项具有持续性和系统性的工作。由于各种条件在不断变化之中,党和政府所面临的腐败风险也会经常变化:原有的风险消失了,另一新的风险却出现了;此风险减小了,彼风险则增大了;还有一些风险性质改变了……这就要求纪检和监察人员持续不断地去识别,密切注意原有腐败风险的变化,随时发现出现的新的腐败风险。因此,腐败风险识别必须制度化。
2.腐败风险分析
腐败风险分析即对腐败风险的理解,决定腐败风险是否需要被处置,以及最合适的腐败风险处置战略和方法。腐败风险分析包括考虑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其积极与消极结果,这些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等。腐败风险分析通常包括:一是分析腐败官员和其社会活动中所存在的腐败风险因素,判断发生腐败风险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分析党和政府所面临腐败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形态。此外,需要鉴定腐败风险的性质,以便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
3.腐败风险评价与决策
腐败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帮助在腐败风险识别与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哪些腐败风险需要被优先采取处置措施。腐败风险评价主要是通过对腐败风险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得到关于损失发生概率及其程度的有关信息,为选择腐败风险处理方法,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腐败风险决策是指针对经过腐败风险分析评价之后的腐败风险问题,采取行动或不采取行动,它是腐败风险管理过程的一个关键性阶段。
(三)腐败风险应对处理
腐败风险管理人员对于党和政府所面临的风险,在弄清了腐败风险的性质和大小(或等级)之后,必须进行科学的决策,并运用合理而有效的方法对风险加以应对处理。这一阶段的核心是腐败风险处理手段的选择与实施。
腐败风险处理手段是损失形成前防止和减轻风险损失的技术性措施,它通过避免、消除和减少腐败风险事件发生的机会以及限制已发生损失继续扩大,达到减少损失概率、降低损失程度,使腐败风险损失达到最小之目的。这种手段的重点在于改变引起腐败风险事件和扩大损失的条件。
需要提出的是,腐败风险处理手段的选择是一种综合性的科学决策。决策时,既要针对腐败风险的实际状况,又要注意各种腐败风险处理手段的可行性与效用。一般说来,是将几种手段组合使用。
一是让人不愿:进行情感教化,加强官员的党性教育和事业热情培养,并提高其待遇,以高薪养廉,让人不愿腐败;二是让人不该:进行思想引导,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廉洁奉公,执政为民,让人感觉不该腐败;三是让人不能:建立良好的廉政机制,引导控制,利用多种方法,互相制约监督,让人不能腐败;四是让人不敢:严厉的处罚制度和法律制裁,通过严惩腐败,提高法律的威慑力,让人不敢腐败。
(四)腐败风险信息与沟通
在腐败风险管理程序的每一个阶段,与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协商是十分必要的。有效的外部和内部沟通协商可以明确地解释实施的腐败风险管理程序,使利益相关者了解做出相关决定的依据,采取特殊措施的原因。
党和政府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腐败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腐败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预警控制系统各环节的腐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腐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实时反映重大风险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提示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五)腐败风险监控与评估
监控与评估应当成为腐败风险管理程序的计划部分,应当明确地规定监控与评估的责任。
腐败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适时地进行腐败风险的跟踪评估、预警和监视,为风险决策提供依据。这一过程是在综合利用腐败风险评估、腐败风险应对处理的资料基础上,并根据所可能采取的腐败风 险应对处理手段的综合评价系统,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可以借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但关键仍在纪检和监察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
同时要进行腐败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即对腐败风险处理手段的适用性和效果进行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以适应新的情况并努力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腐败风险管理过程的五个阶段,是一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我们也可称其为腐败风险管理周期。
参考文献
[1](美) 加里•S•贝克尔. 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3.
[2]胡鞍钢, 过勇. 公务员腐败成本—收益的经济学分析[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7,(5 ).
[3][澳]吉姆•怀廷文,王光远、宁丙文译,安全风险管理标准ISO 31000,劳动保护,2009,(2).
(作者系北京教育学院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