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益飞:为什么党内批评的声音越来越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36 次 更新时间:2024-04-1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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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益飞  

笔者经常去基层讲学或调研,也常听到基层的许多党员对党内民主的状况、从严治党的困境以及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及特权问题等,直言不讳地表达自己的批评性意见。其实,本文标题中指明的所谓“党内批评的声音越来越少”,主要指的是放到“桌面”上的批评声音越来越少,即在正式的党的组织生活中(包括党的各种会议、党的组织活动、党报党刊、党的网络、党内学习培训、党内通信、党员向党组织及党的领导人汇报及反映等党内生活形态),党内批评的声音越来越少。

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重视党内批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从建党伊始,就认为共产党在本质上是民主的,党员是党的主人,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因此批评自由是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恩格斯晚年曾对党内出现的阻挠言论自由批评自由的做法深为不满,他因此愤然写下一句对共产党有警世之意的名言:“批评是工人运动生命的要素,工人运动本身怎么能避免批评,想要禁止争论呢?”毛泽东也曾大力倡导在党内“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并认为这“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党内批评就是党的生命。

现在出现党内批评声音越来越少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以下三个原因特别值得重视。

第一,一些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对党内批评的认识陷入了误区。他们错误地认为,党内批评多了,不利于党的稳定和团结、不利于党的形象和大局、不利于党内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甚至会给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攻击党的口实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他们就有意无意地限制、控制党内批评。例如,对党员在党报党刊上公开点名批评领导干部设置非常严格甚至苛刻的规定,从而使得这类批评少而又少;对来自党员的批评(包括公开批评、实名批评)漠然置之、不予回复,采取“冷处理”的做法,从而使得不少党员失去了批评的热情;在党的各种会议上(包括各级党代会上)不创设开展党内批评的条件,如大会发言稿要严格审查、不能有批评领导的内容,小会讨论会上的批评意见不写入大会简报以控制知晓批评的范围,对批评意识强烈的党员尽量“集中”、“平衡”不使其被选为党代表,对错误、失误及有争议的问题由领导率先定性引导、别人再难批评:甚至如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尖锐指出的:“一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要追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

第二,某些党的领导干部囿于自身利益而本能地排斥党内批评。无需讳言,有相当一些领导者是害怕党内批评的。这不仅仅是因为“面子”问题,即批评使得领导者盲目的优越感受损,使得个人感到某种难堪,更是因为担心由于批评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受损。例如,担心批评会揭露矛盾,影响自己的政绩,从而影响到上级对自己的评价;担心批评会影响自身形象,降低自己的威信;担心批评会激起民怨,甚至引发连锁反应,从而会冲击自己的权力、地位及种种既得利益。因此,一些领导者总是想方设法地打压党内批评,党内因此形成了若干有形无形的批评禁区。例如,对本地本部门领导不能批评,对仍在位的领导的决策失误不能批评,对领导干部搞歌功颂德及个人崇拜不能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特权问题不能批评,对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不能批评,对领导干部任人唯亲、用人失误不能批评,对领导者在利益问题上涉嫌暗箱操作不能批评,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在查处党内案件上有悖于从严治党要求的做法不能批评,对领导干部不能公开点名批评,等等。这些批评的禁区,虽然绝大多数都没有具体的党内文件规定,但在现实的党内生活中却早已形成一种习惯性的壁垒。若谁要去触碰这种壁垒,那么一定是“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禁区如此之多,党员开展党内批评的空间自然就很狭窄了。

第三,党员开展党内批评的权利还难以得到真实有效的保障。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而党员在党内批评自由正是党员主体地位及民主权利的一个基本体现。但从现实来看,由于官本位、等级制、家长制、特权现象这类封建主义残余在党内生活中还有明显的影响并经常地表现出来,由于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机制还很不完善,因此党员开展党内批评往往很难。至少有两个突出的问题常常困扰着我们:一是划不清党内党外的界限。从党内民主的理论形态上讲,党员在党内生活的范围里发表的任何批评意见,只要不是无中生有、人身攻击、诽谤谩骂,即使批评意见有错误或与事实有出入,也不得追究党员的纪律责任,相反,还应受到应有的保护。但这一点在现实的党内生活中往往比较模糊,不少时候很难真正做到。二是划不清行动一致与批评自由的界限。列宁的基本观点是:“行动一致,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的定义。只有这样的纪律才是无产阶级的民主政党所应有的纪律。”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行动一致”是党的纪律的基本要求和集中体现,是衡量党员是否违纪的准则;二是在“行动一致”的前提下,党员在党内有充分表达自己批评自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党内同志认识不尽一致,对“行动一致”还缺乏明晰的、制度化的界定,因此有时在党内还很难做到批评自由。

此外,由于“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在党内有着长期的消极影响,由于在党内生活中还缺乏讲真话的氛围,特别是在不少党内生活中一直突出地存在着“讲真话的遭殃,讲假话的吃糖”的不正常现象,这是一个现实的教员,它自然地、必然地引导着相当一部分党员的价值取向,从而反作用于党内生活。在这种氛围下,自然很难有像样的党内批评。这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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