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科学、深刻、精辟地概括了中国共产党在90年里完成和推进的三件大事,在改革开放中创造的三大成就。这三件大事,就是建立了新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大成就,就是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和领会这一论述,对于我们深化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个亮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胡锦涛总书记论述的这三大成就中,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新的概括。党的十七大提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旗帜”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次讲“高举旗帜”,不仅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而且包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胡锦涛总书记说:“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从理论上讲,制度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具有实践形态和理论形态,而且具有制度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其实践形态就是党带领人民开辟的“道路”;其理论形态就是党在实践中总结的“理论体系”;其制度形态就是党领导人民建立的“制度”。而且,制度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在实体、程序和法律规则上逐步规范化了。
从实践上讲,强调我们已经建立了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味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有了根本制度保障。回顾历史,从中国人民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起,到我们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已经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五大优越性: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三个层次的制度和法规构成的制度体系。三个层次的“制度”:一是根本的或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构成的基本政治制度;也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就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三是确认和保护这些制度体制的法律体系。这就是我们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与此同时,他指出我们的制度“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具有五大优越性。这就是胡锦涛总书记概括的五个“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这五大优越性,简单地说,就是活力、发展、公正、抗风险、团结和谐。辩证地说,就是既有活力又能团结和谐,既能发展又有公正,还能抗风险。
指出这五大优越性,就是要求我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既要按照这样的要求去深化体制变革,又要在改革中坚持这样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最抢眼之点: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
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回答和澄清了一个大问题,即过去30多年里我们有没有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他说,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明确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们坚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我们废除了实际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确保了国家政权机关和领导人员有序更替。二是我们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实现了内容广泛的当家作主。三是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四是我们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五是我们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方面优秀人才建功立业开辟了广阔渠道。六是我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们党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七是我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应该讲,这些都是事实。因此,胡锦涛总书记的结论是:“事实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
同时,胡锦涛总书记阐述了我国政治体制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进一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构想。
不足主要表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因此,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持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需要也必然会继续向前推进。
构想主要是: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二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三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四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这五点十分重要。如果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角度来解读。第一点讲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原则;第二点讲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第三点讲的是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规范党的领导行为;第四点讲的是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规范国家政权的运行行为;第五点讲的是要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规范司法机关和公民的法律行为。因此,这是一个具有深刻内涵的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构想。
需要澄清的一点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们必须同步推进并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但是,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同的是,经济体制改革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去取代计划经济体制,而政治体制改革不是要用别的制度去取代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完善和发展这些制度。因为,这些政治制度主要是在1949年和1954年建立的。建立时中国的经济并非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计划经济体制,而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市场经济体制,而且当时的社会结构并非单一的社会,而是多元的社会,是存在着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大阶级的多元社会。事实上,我们这一套政治制度正是根据多元社会的经济结构、阶级结构和社会结构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束缚了政治体制的发展,而不是相反。这套政治制度的优越性长期没有发挥出来,主要是因为它们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受到很多限制,以及封建主义家长制、官僚主义等影响在长期存在。因此,我们今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不是要用别的什么制度去取代这些制度,而是要按照人民民主的本质去完善和发展这些制度。
我们的目标,就是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把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出来,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