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欧洲时报》20日刊出评论说,卡恩性侵案引起的法美冲突,不仅仅体现于司法、执法程序中对人权、无罪推定等等观念的理解与执行差异,更表现出两国在对待诸如社会问题的文化差异。中国先哲讲“中庸”,讲“过犹不及”,用以奉劝此案争执双方,极为恰当。
文章摘编如下:
卡恩案沸沸扬扬发展至今,除了事主命运外,最为抢眼的话题,要算美国人与法国人,美国媒体与法国媒体,美国精英与法国精英之间相互呛声,互不理解。这将两种不同文化在司法领域的延伸,再度呈现在公众面前。
从表面上看,冲突围绕于美国司法当局对待卡恩的态度,而背后却是两种不同文化在对待诸多两性话题上的不同态度。而由于这两种态度,几乎处于两个极端,也就必然在突出了各自的优势的同时,也暴露了各自的致命弱点。我们“各打五十大板”,也就在所难免了。
有无必要让尚未定罪的卡恩带着手铐出现在全世界人民面前?第一次庭审是否应该直播?在等待第二次庭审的几天卡恩的保释请求是否应该被满足?确实在回答这些问题上,法国人先得一分。首先,法国法律不允许未被定罪的嫌疑人戴手铐的照片或镜头公之于众。这一规定似乎更接近各国法律中共同的“无罪推定”原则。再则,美国法律既然有相关保释规定,法官仅以“怕其逃回法国”而拒绝,理由也略显牵强。因为众所周知,如果仅仅防止逃逸,办法还是不少的。收缴护照、戴电子手铐、派警员监护等等。料62岁、已为全世界人民所熟悉的卡恩,插翅难飞。因而庭审直播与拒绝交保的结果,使法国人有理由相信,这是要最大限度的羞辱一下卡恩,因此也就羞辱了法国人。
而可圈可点的是,检方在庭上,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方式,道出了如此对待卡恩的原因:就是“并非由于波兰斯基案”。因此,多多少少,卡恩此次被拒保释,既吃了波兰斯基因逃出美国而不受追究的亏,也吃了法国人一贯对待波兰斯基之包庇态度的亏。在这一点上,法国人又失了一分。
波兰斯基虽是法国名导,但却也是美国司法多年追缉的“强奸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嫌犯”。30年前,他在面临美国有罪判决的当口成功出逃,从此定居巴黎,开始他的欧洲名导生涯。从此不敢踏上美国土地。其间,他以自己出色的电影艺术才华征服了法国人的心。作为一位代表法兰西文化精华的名人,无论法国当局还是一般民众,似乎都无意追究其历史上可能的污点。因此,当2009年瑞士当局宣布应美国通缉令要求逮捕波兰斯基时,法国朝野一边倒地力挺他们的文化精英。法国的这一态度,不缺浪漫、人性化,充满对艺术家的尊重,唯独缺少了一点必须的正义感与是非观念。
难怪美国纽约时报在回应法国媒体对卡恩“戴手铐游街”照片的愤怒时说:这在美国就是“罪犯的步子”,而你们法国式的“罪犯的步子”,就是走戛纳的红地毯!这显然指的就是波兰斯基。他30年逍遥法外,到处领奖,最为抢眼的就是戛纳红地毯。
此次卡恩案引起的法美冲突,不仅仅体现于司法、执法程序中对人权、无罪推定等等观念的理解与执行差异,更表现出两国在对待诸如“公众人物的私生活”、“婚外两性关系”等社会问题的文化差异。法国人同情克林顿在莱温斯基案的遭遇,认为美国司法缺乏人情味,在小小私生活插曲上小题大做。美国则对法国总统可以有两个家和私生女且无人讨伐,大为不解。美国人称如果法国好好管教前科累累的卡恩,媒体尽责报道公众人物性丑闻,也就不会使卡恩今天跌入万劫不复之深渊。法国人则认为能清楚地分开公众人物的私生活与公权力,是文明社会的象征。
其实,这两种文化,如果不走向极端,人们会发现各有各的好处。一旦走向极端,如同今天的卡恩案,就表现出各有各的坏处。本来最为强调人权的两个国度,却出现一方不尊重被告,而另一方不尊重原告的怪事。
众所周知,任何国家的司法体系都不是完美无缺,在执行过程中,均不可能有完全的公平与正义,也不存在百分百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则,美国监狱“死刑通道”里就不会接二连三走出无辜者了;否则,法国的社会上也就不会常常流窜屡教不改的渎童惯犯了。所以,在某种文化外衣下走极端,仍然具有极大的破坏力。
随着卡恩案的进一步明朗化,相信英美与欧陆文化之争还会有新的增长点。我们拭目以待。中国先哲讲“中庸”,讲“过犹不及”,用以奉劝此案争执双方,极为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