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0年代初期开始,对农民集体上访、农村群体性事件等相关集体行动的研究便受到学界关注,总体而言,都是在基于利益表达的“维权”范式框架下进行分析。在代表性的研究中,李连江等首先将1990年代初期的中国农民维权活动归结为“依法抗争”的模式,而于建嵘认为,1998年以后的农民已经进入到了“有组织抗争”和“以法抗争”的阶段,是一种“以具有明确政治信仰的农民利益代言人为核心,动员组织其他农民,旨在确立农民这一群体抽象的‘合法权益’或‘公民权利’”的政治性抗争。于建嵘对中国农民维权与底层政治的一系列研究具有开创性价值,但是由于其强烈的政治热情使得他过早从经验中抽离出了结论与判断,遭致了多位学者的质疑。应星以“合法性困境”为基点,分析了农民群体利益表达中的“草根动员”在表达方式的选择上具有权宜性,在组织上具有双重性,在政治上具有模糊性的特征,批判了于建嵘对于草根行动者形象的理想化认识和对农民抗争的组织性尤其是政治性的过于夸大。吴毅则提出农民利益表达的困境,导因于各种既存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阻隔,兼而批判了“以法抗争”的抒情化想象。同时,他认为应星忽略了转型期中国政治之复杂性和过渡性的特点,不自觉地陷入“民主—极权”这一泛政治化思维陷阱。
以上对于集体上访的研究都处于“维权”范式的框架之内,过于强调权利、利益与理性,忽略了情感性的动因也可能成为农民集体行动的基点。同时,仅限于农民群体与基层政府对抗的案例,呈现出来的上访者就是天然的弱者形象,并赋上了道德化的内涵,最终目标都指向了现有体制对农民权益的忽视。这种视野囿于具体的上访事件,忽视了对村庄本身社会结构的观察,因而难以发现基于群体利益表达以外的上访类型,并对上访的性质做出恰切的判断。
上访的“虚”与“实”:维权还是出气?
上访者为什么会“挺身而出”,成为如此激烈的反对派呢?以下是笔者在Z省东部E村调查集体上访事件时,几名主要上访者的个人经历。
1. 胡勇,48岁,贫困户。四年前当他因儿子的婚事向村里提出要批地建房时,村干部告诉他新村规划已经出台,让他等小区建好后再来购房。胡认为那样时间太长,即便是造好了也买不起,况且,村里也没有权力阻止他建房,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胡勇的建房手续也没有得到审批。此后,胡勇曾多次动员村里一些对小康住宅计划有意见的村民上访,他说:“我们就是想自己建房,喜欢建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实用就行,我们也不想搬到P村去住,那样干农活不方便。”
2. 余丰,35岁,贫困户。曾向村里申请担保向信用社贷款5000元,但村干部认为其无偿还能力而不予担保。E村属信用村,如有担保农户可获贷款3万元。余丰认为此事极其不公,“凭什么穷人不能贷款?”康书记的回答是:“我们不能因为你而使村集体的信用受损。”两人发生激烈的争执。
3. 周其,40多岁。1998年建围墙时越过新村规划区 2米,当时还是村主任的康书记曾多次劝其拆掉,商讨无果后被村干部强行将其推倒。此时周其家庭条件尚属一般,而康书记已经开起了服装厂。2005年村里建篮球场要征用周其的土地,周其坚决不同意,但仍被村支书强行征下,周其与康书记发生了激烈争吵:
周:“如果我当书记,这块地我就白白让给村里。你当书记,我就不同意。”
康:“你要是能当书记,我从这里倒爬出去。”
周:“你不可能一辈子当书记的!”
康:“就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在,我偏偏就要当书记。”
2008年周其参加了村主任选举,康书记在选举前召开了一个全体村民大会,并当众指出:“有些人人品不行,需要先学做人再来参加竞选。”后来周其仅以数票之差落败。此前的言语冲突加上这次落选深深伤及了周其的自尊,因这些积怨而起的“气”成为他后来积极参与上访,并成为主要资助者的真实动力。
4. 余达,50多岁,党员,曾担任过组长,治保主任。2002年、2005年两次参加村委委员的竞选,皆落败。2007年村小水库工程由余达承包,预算11万元,决算时却花费了18万元。村里聘请的负责监理工作的退休干部老吴在最终验收的时候,认为他偷工减料,不肯多付超支的7万元,两人发生冲突。事后余达执意要求村里辞退老吴,结果遭到康书记严厉的公开斥责。
5. 陈秀,80岁,贫困户。2006年一期小康住宅征地时,他有牛棚两间,用于堆放柴禾。村里因开发需拆毁,遂以每间240元的价格征用。但陈认为,牛棚拆后柴火无处安置,要求村里另择空地加盖棚屋一间。几番交涉,村里同意帮忙搭建但费用由其自己承担,但后来由于邻居阻止,搭棚一事告吹,柴火也烂在地里。老人心头甚气,认为“把我的东西毁了就要给我补上,自己一把年纪三番五次跑到村里都无人搭理,这帮贪官完全是仗势欺人”。
6. 陈新,46岁,贫困户。2005年,D村自己集资在山上建了一个水沟,用水泥浇注,此事由当时的组长,同时也是村园林公司副经理的周中负责,但工程完工后质量有些问题。陈新发现后跑到周中家里指责他做事不地道,但周中说,“你有什么发言权?”陈新一气之下就用榔头把沟里的水泥给敲掉了。村委会得知后认为陈新的做法不妥,应该对毁坏进行赔偿。陈新不服,他认为自己为公事出气,却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村干部明显站在周中那边,双方发生激烈口角。
以上六位上访者基本上展示了上访者与富人村干部的冲突以及冲突的类型。我们可以归纳出他们上访的几个动因:村干部触及到了他们的利益问题,这一点每个上访者多少都有些涉及,比较明显的是胡勇、余达;在交锋互动中,村干部伤及了他们的自尊,如周其、余丰;在对公共事务中他们无法发出声音且受到不公正待遇,如陈新。这些上访者虽然不能通过上访获得自身的利益,但上访本身就是他们的目的,换句话说,上访“维权”是虚,“出气”是实,这也正是他们在上访中为何采用在不同时机向不同部门举报不同内容的原因。有如应星所言的,农民不是简单地将自身遭受的困境描述给国家就可以使问题得到解决,而是运用一系列“问题化”的技术,即农民想办法将自己的困境建构为国家本身真正重视的社会秩序问题(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三联书店2001年版)。通过这种策略得以构建问题以让不同部门下来调查,从而对村干部形成压力,这本身就是他们获取胜利的一种方式。
与此同时,我们的信访制度又恰恰给这些人提供了一个“出气”的口子。在当今交通方便,互联网、手机等信息传播技术发达,政府各部门均开通网页公布政务信息的背景下,上访者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更高级别的领导进行“诉怨”。而在中国乡村的具体语境中,只要接访的相关领导真的因此而下到村里进行调查,富人村干部就会大丢“面子”,威信受损。站在村干部的角度上,不论他们有多么廉洁奉公,只要有上级领导因举报而下村调查,他们一定会忐忑不安、诚惶诚恐,因为在这个急剧转型的时代,头脑灵活的精英们正是依靠在各种政策的灰色地带中突袭才可以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即使他们的动机是为了整个村庄的发展而非个人的私利,他们的许多违规行为也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可以说,行政化的信访处理过程更像是受欺凌的弟弟请父母来责骂霸道的兄长,它并不像法庭的庭审(信访制度是以农民认定既有权利格局为前提的,如萧楼所说,当代中国国家与农民之间排解矛盾往往是一种“开口子”与“上访”的互动,这与西方民主政体中反对派组党与政府“竞争”及专制政体中百姓的“反抗”与政府的“镇压”皆不相同)。正是信访制度的“官治化”特点,使得农民更为青睐这种“到上面借势,来村里出气”的政治参与方式。尽管上访并不在《村组法》所规制的村庄公共领域之内,但这种正式制度之外所开的口子却在无意中成了富人政治的弃民们争相运用的间接参与手段。
可以说,“上访”成为他们泄“气” 的一种途径,而他们以“上访”的形式“出气”则是想在利益受损或自尊受伤后获得的一种心理平衡。这些上访者并不天然就是道义者,现实更为复杂、多元,有些甚至并不占理,如余达、余丰等,只是这些上访精英总会寻求一些道德化的理由去占领道义制高点。如若缺乏对村庄的整体把握,仅仅限于上访者自身的言辞,就容易对草根精英有过多理想化与道德化的想象。
事实上,这已不是个人之“气”,而是一个群体性的情绪,村中想“出气”的村民不在少数。上访者借“上访”出气,底层沉默的大多数借“他们之上访”来出气。
分化的村庄与富人治村
村庄生活中不平的事总是有的,能忍则忍往往是大多数村民采取的策略,或者是采取“弱者的武器”(斯科特语)也就罢了,但上访者借上访来出气,底层的村民又借他们的上访来出气的现象,就意味着社区内的矛盾已经激化。那么,这个气场的由头在哪里?“气”从何累积?又如何引燃?
社会分化与社会分层的标准有韦伯意义上的三种分类模式,即财富——经济标准;权力——政治标准;声望——社会标准。但是这三类标准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主义的深化、拜金主义的盛行,实际上已经日趋集中与单一,经济标准占据了绝对主导,且经济对权力与声望的影响越来越大,转化能力也越来越强。在E村,由于其特殊的农业经济结构及其地理位置,富人也依然需要在村庄中生产、经营、生活。不像广大中西部的农村那样,富人阶层几乎全部外流于城市之中。也因此,在E村,老板随处可见。调研中,时常看到村中的富人开着轿车指挥着五六个村民进行挖苗、搬运。富人阶层在村里不仅仅是车子、房子、服饰这些消费上的呈现,还有着神态、表情充满优越感的身体呈现。而在社会生活中,富人的高消费也逐渐引导了村庄的消费,人情就是其中的一种。E村一般人家平均一桌酒席已达1500元有余,且几乎成了公共的标准,穷人为了达到档次,只好缩小人情圈的规模。此外,村庄的经济分化也影响着人们的交际模式,比如闲聊,以前村民们在一起互相挖苦以资取乐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大家不仅不会怪罪,反而感情更进一层,即使偶尔恼羞成怒,别人也一笑了之。但是,在收入急剧分化之后,闲聊时一句不经意的玩笑便可能是深深的伤害,在穷者眼里,这种玩笑是鄙视,是不尊重,是富人的显摆、高傲;而在富者眼里,这是穷人心理不平衡,故意出气和挑衅。又比如串门,以前大伙没事互相串门,端着饭碗去邻居家夹菜都十分常见,但现在几乎绝迹,因为人家家里装修得十分豪华、考究,“进门要脱鞋,出门要拖地”,人们变得“识趣”,不再轻易去别人家里,有了好吃的东西也是拿到村口的小卖部或是牌铺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分享。有趣的是,在串门极少之后,被人看见打开院墙门和防盗门接纳同村村民,反倒成了鬼鬼祟祟的秘密活动。
如E村这样的村庄,经济分化嵌入在社会分层与政治分层之中,村庄实际上重新走向等级化。这种等级化并不像传统农村社会乡绅治理模式那样有着厚实的文化支撑,因为经历过了毛泽东时代平等生活和平等话语洗礼的中国社会,从平等再度走向不平等,被甩出来的底层群众,“甚至已经不再是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在了社会结构之外”。分化的村庄实际上塑造了一个巨大的“气场”,常态下大家忙着赚钱还能各得其所。只是生活在同一个村庄中,怎么可能没有互动的结点?如若真的触发到他们底线的时候,很可能一发不可收拾。在村庄的政治场域中,富人兼为村干部,这就让贫富之间的区隔与公私之间的矛盾交错起来,成为他们不得不交汇的结点。E村的上访者直接针对的都是身为富人的村干部,上访起因于与他们的冲突,实际上,富人治村的治理方式与底层群体的期待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富人治村是当前村庄政治的趋势与模式。富人治村在主流话语中备受赞扬,各级政府也在大力推广,不仅把富人治村当作一种政治吸纳,同时也希望通过村庄中的富人实现“双带”:带头致富也能带领致富。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说,“老板参政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富人治村是不是历史必然趋势,暂且另当别论。作为一种既定模式的存在,富人的治理逻辑则有必要进行及时深入的研究。它的政治运作特点对乡村治理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底层群体,在两极互动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E村的农民集体上访案例就为我们呈现出了其中的一些冲突与困境。
第一,富人治村的“专断式”民主致使底层群体的声音无法表达。富人往往拥有非凡的经历,个人意志较强,在遇到阻力时也往往有更大的能量进行强力执行,有时候会更有效率,但是穷人的意见与声音却难以进入富人的视野。E村的旧村改造、建设小康住宅中,百姓有着不同的看法与议论,但显然无法撼动富人们的意志。虽然方案最终也是村三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可是三委会几乎就是富人组阁制,这样,村级一把手的决策执行力就有强有力的保证,身为党员兼村民代表的上访者余达曾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之类,会上的反对意见从来都很少,即便个别有不同意见的,书记也就会一脸的不高兴并找他谈话。这样,在决策层,少数服从多数的逻辑就让所有的方案畅通无阻。在关乎村庄未来宏图大计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上,村民并不清楚具体方案如何实施,如旧房拆迁补偿方案等甚至故意模糊化。那么,当他们不愿接受这种富人制定的规则的时候,底层群体的声音又如何表达并且奏效?胡勇因为建房不批产生的冲突导致了上访,典型表现出了对富人强加于他的规划与规则的反抗。同时,慑于富人的权威,村庄的公共性也在消弭,村民一般只会议论而不做评论也不敢评论。陈新在发现水沟质量有问题的时候,就反映无门,无处说理,直至冲突产生。
第二,富人治村讲求效益的逻辑与穷人生存讲求道义的逻辑产生冲突。在村中从政的富人往往用经营企业的理念经营村庄,但企业与村庄的不同在于企业的风险可以由个人决策与承担,而富人对村庄的决策风险则是嫁接到所有老百姓身上。相比而言,底层群体更是无力承担这种风险的。例如,在E村建设小产权房中,富人考虑的是其可能带来的效益,但其风险是:一旦国家查处,投入资金将全部冻结,村庄的正常运转就将陷入困境。此外,身为老板的富人往往更多从经济效益出发,而忽略了其他面向。建房征地中,虽然富人以高价征用农民的土地,觉得农民从中获得了好处,那些村庄中的钉子户在他们眼里就是可怜可恨又可气的人,是想从中多得好处占便宜的小人。但在穷人的思维里,他们在考虑这一次性的收益的同时,还必须从长远方面考虑他们的生计如何维持的问题。一次买卖土地获得的钱总是会用完的,而对于这些本身已为穷人的他们,少有特殊的技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就是温饱生活的基本保障。在真的无力抵抗,不得不出卖土地之时,成为钉子户已是他们无可奈何之后最后的筹码。但是主流的价值观是富人制定的,成为钉子户,在村庄的场域中意味着这是一种无赖的手段,是一种不合常规的逻辑。为了这最后一次利益博弈,他们要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面子、再度被村庄边缘化的可能。
第三,富人在村庄具体治理中强硬的态度、做法及其道德优越感,容易在交锋中形成激烈冲突并伤及对方的尊严感。富人治村往往目标性很强,且意志力很强。如若遇到阻碍,他们最终会采取强硬的态度及做法。尤其是在富人并非是为个人谋私利的时候,会更加表现出其道德优越感。周其与康书记的矛盾就在其围墙被强行推倒而结下的怨气,当然这有周其自身先行存在的问题,而矛盾进一步激发,则是在康书记与周其几次言语交锋中表现出来的明显的道德优越感,伤及了周其的自尊心和面子,从而才有了后面强烈的反扑。富人与富人的言语交锋尚且如此,那么富人与穷人之间呢?富人与穷人在矛盾发生时,富人有形无形的优越感则更加明显。在访谈中,为政的富人村干部在讲述钉子户时,总是用一种“图钱”的标准来衡量,而且他们在治理中也通常采用“用钱消灾”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村庄治理中的一些矛盾,比如在征地中书记、主任、主任助理私人掏钱高价补偿给钉子户,在阻止上访中用承包工程之类的利益作为诱饵。然而,这些富人村干部以全体村民的名义去征用他们的土地,而又用私人的钱来平息争端时,那种自尊严重受损,却又要为利益接受钱财的窘态使得他们的怨气不断膨胀。富人村干部忽略了金钱之外的面向——穷人要的还有尊严,他们期望的是一种平视的眼光,或者穷人认为他们应当有一种平等的权利。余丰等曾希望康书记向他们道歉,这是强硬的康书记所办不到的。然而僵持不下的冲突只能导致气的累积,只要有机会,迟早都会寻找一种发泄的方式,E村的集体上访就是他们抓到“小产权房”的把柄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出气”方式。
结语
从村庄的内部视角去看农民的集体上访行为,让我们更容易发现其日常化、生活化的社会心理层面。当前中国农村正在急剧转型,农民有着强烈的利益冲动,并在社区内部互做比较,而在村庄资源分布、权力结构和社会地位大规模重新洗牌的过程中,从平等重新走向等级化产生了焦虑、失衡的社会心理。村庄日常的互动与对抗形塑了一个无形的“气场”,富人村干部与有“气”的村民成为对立的两端,却无法通过良性的沟通、商议与辩论形成谅解。“贫”与“富”之间在日常的面子竞争、借贷等活动中积累的怨恨跟“公”与“私”的矛盾搅和在一起,让问题滑向“强者压制”与“弱者抗争”的对立。
富人治村在当前强调发展的话语下成为一种趋势,它的确有利于村庄的经济发展和公共品的供给。但是,富人村干部通过公共事务中“以私济公”的经济手段来树立权威的做法,一方面使村民得益,另一方面也排斥了普通阶层的参政,使得先富精英的参政具有了不可逆性。富人治村不但不能推动民主发展,反而可能导致基层民主走向萎缩。从市场中脱颖而出的富人多以强调效率优先、强力执行的经营企业的理念治理村庄,普通村民的话语权极其微弱。对富人村干部的优越感心怀怨气的少数村民选择逃出村民自治框架,求诸官治化的信访。村内层级间形成的派系,无法在民主化的制度中形成良性的秩序,村庄的公共性遭受严重的侵蚀。随着农村的社会分化愈趋明显,不同阶层的村民在村庄公共领域中的话语权、行动力等等将随着社会结构的层化而产生新的变化,它突出地表现为富人阶层随着经济实力的极大增长而在公共领域中获得更大的影响力,这种情况已经大大超出《村组法》等成文制度的设计框架。1980年代建立于均平化社会结构之上的村民自治制度如何在社会分化的形势下作出适应性调整值得我们深思。
此外,在当前既有的信访制度难以作出较大调整的情况下,行政部门无法对社会结构性心理紧张引发的“出气”式上访进行有效地辨认和区分。在学界和媒体普遍接受的“维权”分析框架下,底层群体容易被天然地想象为道德化的弱者,他们的上访是弱者的利益表达和权利伸张。然而问题在于,源于社会焦虑的“出气”式上访是无法在权益保障中得以平息的。他们所“举报”的内容在鼓励“创新性发展”的现实中处于政治生活的灰色地带,其证据是若隐若现的,这种类型的集体上访只会让政府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却不会导向问题的解决。相反,在上访引来的“下来调查”的领导走后,村庄社区内的气场将越发扩大,且强度愈烈,一旦遇有偶发事件,难以预测的群体性事件将会成为“泄愤”的手段。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