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卫视8月30日消息 广州东山区检察院近日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前南方都市报兼北京新京报总编辑程益中下达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贪污罪名被关押了5个多月的程益中已於27日获释,目前人在广州。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决定书可以看成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等於宣告了程益中是无罪的。
香港文汇报报导,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证实,程的获释是因为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故决定不予起诉。他说,程益中已於27日回到家里,身体状况良好,精神也不错。
消息人士称已回穗家中
该人士称程本人除在昨日参加了南方报业集团的一个小型内部会议外,今天还和太太一起看望了前南都总经理、副总编辑喻华峰的太太向丽,以表慰问。喻华峰因经济罪於今年6月15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囚8年。据悉,目前南方报业集团的员工大都已得知程获释一事。
程益中被指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0万元人民币,於今年3月19日在四川参加一个广告客户联谊会期间被广州市公安局派出的警务人员带回广州刑事拘留,4月1日被正式逮捕。但有报导称,他所得10万元为南方都市报2000年度提取的税后奖金总额605万元的一部分。
专家称此案将不再追究
至於检方下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内地著名刑辩律师、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分析指出,当检察机关发现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贪局(程案属检察院反贪局)移送的起诉材料存有疑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一般会作出两类处理。一是退卷补充侦查,即将案件发回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反贪局,要求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侦查,像去年广受关注的刘晓庆案就有这种情况;其二就是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张星水说,广州东山区检察院对程益中案的处置,属於第二种。这实际意味著检方认为此案尚不能构成刑事案件,且今后将对此不再追究,因此可以被看作是检察院认定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