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伟: 写给“李刚门”受害者亲属的一封回信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96 次 更新时间:2011-02-26 12:02

进入专题: 李刚  

周大伟 (进入专栏)  

尊敬的小跃先生:

感谢你的来信,也看到了你发来的网友的若干评论。我今天白天忙于工作,今晚才看到你的来信。因为你告诉我,你是“李刚门”受害人的亲属,所以,即便此时已经快晚上11点钟了,我觉得,无论如何,也应该给你写封回信。

如果我的感觉没有错的话,我觉得你和不少网友误解了我文章的本意。我并没有为李启铭开脱罪责,更没有对受害人失去同情(我在文字中特别提及这一点),当然,我更不是李刚家的亲朋好友,更不会去充当某个利益团体的所谓“廉价枪手”,同时我与周立波先生也无恩怨(我甚至喜欢他的很多脱口秀节目)。在我的其他文章中,你大概也不难看到我对专制权贵的批判、对司法腐败的痛恨以及对其他社会不公的声讨。李启铭的所作所为,理应获得法律的制裁。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也需要承担对儿子失教之责。在很多基本问题上,我们并不存在根本分歧。

一位我熟悉的学者看过我的文章后,也善意地给我指出,在没有通读全文的前提下,其中有个别文辞(比如文章开始部分“李刚一家人过年”等)可能会引起大众误读。假如此文引起你和其他受害人亲属的误解、不快和恼怒,我在此深表歉意。

关于犯罪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的人格权保护问题,在中国还是个新问题。或许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在中国还为时过早,因此我的文章注定要引起争议和误解。也许我自己真的像有些网友说的“有些天真和幼稚”,无论如何,对这个问题,我们仍需要更多的时间和耐心去思考和观察。对于网络评论的一些粗言秽语,我不太在意,也不会生气,这是网络虚拟空间里常有的现象。我欣赏小跃先生你这样的来信,也愿意继续和你交流和探讨。

我以为,“李刚门”这件事,其实只是中国复杂现状中的一个小小缩影。按照很多的网友的偏激情绪,中国似乎还应该来一次“重上井冈山”式的暴力革命或“十年文化大革命”才能解决各种社会不公的问题。我想,在中国人无力建筑起一个非暴力的法治大厦之时,当无法无天的失序之日真的到来的时候,受害的家庭就不只是一家两家人的事情了。真到了那一天,今天在网络上习惯用粗言秽语来“伸张正义”的人们,明天很可能就是街头或丛林中“横刀立马”的暴民。今天痛恨李启铭的人,可能明天就是另一类新的“李启铭”。如果大家不信,看看中国的千百年历史,答案都在里面。

我和我的法律界同事们,尽微薄之力,也只能做些简单的启蒙工作。看来,情况并不乐观。正像你说的,会让别人失望,自己也不免失望。

很高兴你曾分享过我的《北京往事》一书。此书最近将由出版社再版,会增加一些新的篇章(你不喜欢的这篇肯定不会列入),并附有彩色图片。如果你不拒绝,出版后我可以送给你一本,请你继续批评指正。

先写到这里,有空再聊。元宵佳节祝福!

周大伟

2011年2月16日深夜

附:“李刚门”受害者亲属的来信

你好,周先生,

事情不是发生在你身上,你想李刚怎么过年?有没有想我们这些受害者家属怎么过年?我是受害者的小舅,我们这个年过的有多痛苦,你何曾知道。对您这样的法律工作者能写出这样的评论我们很失望,亏我还读过你的《北京往事》。

你去看看网友对您的评论吧 有多少是支持你的,有多少是笑你无知的,你只学会了法律,却连基本的道德观都不具备吗?

真想当面和你论证。

小跃

“李刚门”受害者家属

进入 周大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李刚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时评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39045.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