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讲,破除选主的迷信,超越选主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我在很长时间都是相信选举是实现民主最重要的途径。真正帮助我摆脱选主迷信的是在美国住了近二十年。在美国的时候,直觉上觉得美国不像想象的那么好,也不像她自己吹嘘得那么好。随着自己对民主的历史、理论看的东西更多一些,亲身体验得越多,反思也越来越深刻。西方宪政民主是否需要探索新的代表形式来推进民主的理念?不要选举是否也能实现民主?非选举的代表形式可以如何运作?新代表形式对民主核心观念如包容、平等、商议有什么影响?这是那些迷信竞争性选举的人想都不敢想的问题。真正关心民主质量的人会提出一大堆问题来对民主制度加以探讨,决不会抱残守缺,决不会像丘吉尔说“民主是最坏的政体,只不过其它政体更糟糕”那种类似自慰的话。这些问题非常值得所有关心民主的人深思。
选主就是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所谓民主制度。我把它称之为“选主”是因为它的实质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由人民选出主人来,或者选一个主人(如总统),或者选一群主人(如议员),由这些人来进行统治。这与原始的、理想的民主理念有天壤之别。
从历史根源上来讲,两者是不一样的。“民主”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直是指直接民主;实在需要代表的话,也应是随机抽签产生的。十九世纪以后才形成的“选主”则阉割了民主的直接参与成分,而代表是由十分容易被操纵的选举方式产生的。
从立场上来讲,民主的真正支持者和爱好者,会坚持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理念;哪怕这个目标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但一定要朝这个方向前进,永无止境地探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新模式、新途径。但是那些持选主立场的人认为历史已经终结了:民主只有选举这一种实现方式,此外没有更好的方式,他们满足于一种“最不坏”的选择。
从性质上来讲,真正的民主派认为,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即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而满足选主的人认为,所谓“民主”只是一种政权形式而已,把民主决策的范围局限在政治这个小小的领域里。
从目标上来讲,真正的民主派认为,民主适用范围是没有时空界限的,凡是涉及利益相关者的事物,都应该由利益相关者用民主的方式进行决策。而选主的主张者都偏好所谓“自由民主”、“宪政民主”、“有限政府”,这是一种“鸟笼民主”,即把民主决策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从过程上来讲,真正的民主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地参与,从而对决策有平等的影响力。而选主只能是不平等的,因为选举偏向拥有资源的人。
从结果上来讲,民主不仅要求所有人都能平等地挑选他人作为代表,还要求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机会成为决策者。选主只强调一人一票选别人,但不会设法增加普通人参政的机率。
最后,是从效果上讲,真正的民主强调所有人对决策有平等的影响,而选主的结果是,拥有资源多的社会群体对决策的影响比其他人大得多,完全不平等。
如果选主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我们真心拥护民主的原则,那我们就应努力探索如何超越选主,实现民主。
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探索超越选主的人是不少的,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与世界上流行的意识形态相违背,因此主流媒体对他们的探索不感兴趣,甚至相当排斥,但无论在中国在外国,这种实验都在进行。真正关心民主的人应该多花一些精力来了解这些实验,并加入到探索的行列中来。下面我简单介绍四方面的探索。
一是电子民主。现代电子技术,有利于打破空间、时间上的一些屏障,使得更多人的参与变为可能,使得加大政府的透明性变为可能,使得很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事情变为可能。这方面的尝试包括电子政务公开、电子投票、电子民意测验等。但电子民主还仅仅是对现有代表方式的一种补充,理念上没有太大的超越,只是使选主变得更加便捷。
二是商议式民主。以竞争性选举为特征的选主有个未加言明的基本假设:每个人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东西,每个人的想法、偏好是固定的。选举就是让你用投票的方式来表达、揭示你的偏好。如果你把票投给某个政客,就表明你偏向这个政客许诺给你的东西,投票的奥秘就在于此。商议式民主不同意这个基本假设;相反,商议式民主基本假设,人的想法是可以改变的;商议可以改变人们的想法,改变他们对自己利益、需求、偏好的认识。每时每刻,社会上都有很多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商议可以让人们认识到,看问题还有其它角度,这样有助于拉近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使他们的看法收敛、趋同。如果商议后,人们的看法完全趋于一致,就不需要投票了。如果商议后,人们的看法仍然不一致,但差距收窄,再用投票的方式解决也不迟。
三是抽签式民主。抽签式民主超越了选主,超越了选举,包括竞争式的选举,而是用抽签的方法来确定人民的代表。相比选举,抽签最大的好处是公平。选举充其量只赋予人们平等的选举权,而抽签赋予所有人平等的被选举权。选举的过程与结果很容易被操纵,而抽签是随机的,几乎不可能被操纵。
四是经济民主。经济民主就是要超越政治民主,在广度与深度上将民主进一步延伸。说到底,经济民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要争取经济民主是因为,权力不仅存在于政治制度中,也存在于经济制度中。只要求制约政治权力,不要求制约经济权力是毫无道理的。那些借口保护私有产权而反对将民主延伸至经济领域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民主派。罗伯特·达尔指出,凡是其决策会影响人们切身利益的团体都应该服从民主决策的原则。这个团体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家公司、一所学校、一个教会。但我们往往只看到有人要求政府决策民主化,有什么理由不要求公司、学校、教会决策民主化呢?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生活与这些组织息息相关,这些组织的决策凭什么不民主化呢?
为了实现真正的民主,还需要大批的人摆脱对选主的迷信,探索实现民主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