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优化经济结构,已经成为经济工作最突出的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2月3日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他一连50次使用“加快”的字眼来强调问题的迫切性。说明旧的发展方式所带来的弊端已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在我看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和基础,是摈弃靠自然资源和资本投入支撑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采用靠效率提高驱动的发展模式。
旧发展模式的主要弊端,在宏观经济层面上,主要体现为内外两方面的失衡。所谓内部失衡,主要是指投资与消费之间的失衡。我国这些年的投资率不断攀升,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已经大大高于多数国家的平均水平。在投资率畸高的同时,我国居民消费的比重却在下降,仅为一般国家的一半左右。这种状况会造成最终消费不足,劳动者生活水平提高过慢,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消费品市场销售疲软,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等消极后果。所谓外部失衡,主要是指由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形成的高额国际贸易顺差和高额国际收支盈余,以及国家外汇储备的大量积累,由此造成中国对外经济溢利下降、人民币升值压力增加,与国际贸易伙伴的贸易摩擦加剧。
内外失衡的交织,会导致货币的过度供应和流动性泛滥。而货币的过量供应必然导致资产泡沫或者通货膨胀,或者二者兼而有之。最值得警惕的是:这些状况的出现会使整个金融系统变得脆弱,当出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这样的冲击的时候,就会出现严重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已经取得了相当成就的中国经济来说,要长久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解决“两个失衡”问题,避免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就必须改弦易辙,把经济发展引导到更多地依靠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各类创新活动上来,实现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到现代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实际上,从这次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们从各地的调查看,哪一个地区,哪一个行业,哪一个企业,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在提升产业上做得好,哪个地方受到的冲击就小。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于中国来说,并不是一个新问题。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发展国民经济的十条方针。“九五”(1996—2000)计划时期,中央就已经明确提出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十五”(2001—2005)计划又把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升级规定为五年经济发展的“主线”;“十一五”(2006—2010)规划更是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这一时期的战略重点。但从转变的效果来看,收效并不明显。
为什么发生这样的问题?基本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与旧的经济发展方式相配套的体制基础还顽固地在起作用。比如,各级政府仍然掌握着信贷、土地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仍然将产值的增长速度作为各级官员政绩优劣的主要标志;在财税体制中,各级政府的收入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产值直接挂钩;大部分生产要素仍然由行政定价并采取低价政策,导致价格信号的严重扭曲。第二,还没有能够建立起有利于创新和创业的经济和社会、文化、政治环境。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创新能力已经大大增强,许多技术发明已经进入世界前沿。但是由于创新和创业的环境不够完善,这些技术发明往往由于受到制度的压抑而难以顺利地实现产业化。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能否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型,关键在于能否真正推进改革;没有体制与机制上的重大突破,发展方式的转变依然会举步维艰,更谈不上加快根本性的转变。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是当前的迫切任务,也是极其复杂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依据现阶段中国的国情,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通过改革开放,建立起一个规范的法治化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以改革来推动转型,同时以转型来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彻底走出危机的阴影和进一步实现经济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