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世于中国记者节这一天的资深记者李普,出生于1918年阴历八月初一,比我四哥大四岁,比三哥小一岁,所以我对他敬如兄长。抗战开始不久的1938年,他才20岁,就是湖南长沙文抗会的一名会员。1938年春天长沙大火时,他转入重庆《新华日报》成为一名记者。
抗战胜利后,他跟随美国马歇尔和国共两党军调部采访。后来由于国民党磨刀霍霍,军调部解散,他就成为刘邓大军所在区域的新华社前线分社负责人。1949年8月,他被调进北平新华总社。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开国大典时,他在天安门城楼上毛泽东的侧后进行采访,开国大典的首发新闻就出于他的手笔。
随后不久,他成为新华总社特派记者站站长。后来被调去中宣部担任宣传处副处长;1958年又被调去北京大学,先后担任革命史教研室主任和政治系主任;1960年冬,被调赴广东工作;1973年,被调回新华社担任北京分社社长;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第二天李普就回到新华总社,参与清查“四人帮”的余党活动,然后留在新华总社,从国内新闻编辑部主任到副社长,直到1982年全国实行离退休制度,他以64岁的年龄离休。
李普在自己的新闻学著作中写道:“独立观察、独立思考,更是一个记者的命根子。”他做记者是如此,离休后也是如此。
晚年他不停地操劳写作,撰写了很多具有彻底反思性质的文章,正如他于1947年出版的一部书的书名——《光荣归于民主》。因为建国后的种种“运动”伤透了他的心。特别是“三年自然灾害”,全国死了几千万人,使他永生难忘。1962年初的“七千人大会”之后,他痛切地感悟到名义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就是个人独裁专制,必然导致官场腐朽堕落和社会道德沦丧。
正因为如此,晚年的他,对于独裁专制、官场腐败等仇恨至极,对批揭腐恶黑暗的种种举动,积极支持。
这里仅举其中一例。河南省郑州市西韩砦自然村,被上级领导委任的村民组长曹新豹,将全村70多亩地转让后获取的2490多万元挥霍浪费殆尽。一些村民纷纷向上举报,但都石沉大海。
1995年4月11日,西韩砦民主选举新的村民组领导班子。曹海鑫被选为村民组长,而曹新豹的三弟曹新春彻底败北。曹海鑫上任后,积极配合金水区纪检委和监督局及区纪委,清查曹新豹的经济烂账。曹新春在许多公众场合发狠:“我一定要收拾掉曹海鑫。”
9月28日夜晚,曹海鑫送客人出门,一拉开院门,曹新春一帮人边骂边冲进来,围着曹海鑫猛打。曹海鑫和妻子逃到二楼。他们持铁锨和木棒子追到二楼。曹海鑫被迫抄起室内猎枪,意欲赶走他们。他们围上去夺取猎枪,好几只手乱夺乱抓而导致枪响走火,击中夺着枪管的曹新春腹部。曹海鑫立即报警抢救。在医院,曹新春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1998年9月25日,郑州市法院决定对不同案情中的九人执行死刑,但不公布曹海鑫的名字,在刑场上由中级法院院长在早就打印好的那份《宣判词》之外临时补上他的名字。9时许,曹海鑫与八名死刑犯,一一被结束生命。
李普从我口中知悉这一详情,像以往一样非常义愤,在自家客厅里召开了多次研讨会。我介绍情况后,出席者也非常气愤,一致议决严控郑州市与河南省公检法的善恶颠倒行为,极其严重地破坏了刚刚兴起的农村民主选举运动。
文章共有一万多字,标题是《我们愤怒控诉这蓄意善恶颠倒的公检法》,作者共计十人,有:《人民日报》漫画家方成、李普、《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杜导正、大律师张思之、中纪委副部级离休老同志张黎群、诗人与作家邵燕祥、原《红旗》杂志离休作家牧惠、抗战前在李宗仁与白崇禧身边做地下工作的离休老革命谢和赓、《人民日报》政治编辑部主任蓝翎,以及本人。
不久,武汉的《今日名流》,广西的《南方文学》和内蒙古的一个刊物都发表了这篇长文,上海的《报刊文摘》立即摘载了大半版。虽然这些杂志发行到郑州时,郑州司法人员便到各个销售点强操没收,但长文仍然在全国发挥了强烈影响。
曾任新华社高级记者、现任《炎黄春秋》杂志主编的杨继绳形容李普,“为人正直,敢于讲真话。”他对1982年宪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情有独钟,多次主张制定新闻法。
上世纪80年代,中央就批准成立新闻法起草小组,后来因为政治风波,新闻立法工作停了下来。之后虽然多次听闻新闻法在起草中,但一直不见出台。李普和当年曾主持新闻法起草工作的胡绩伟等都先后公开呼吁保障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知情权和人身权,认为“制定新闻出版法当其时”。■
作者为新华社记者,著有《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