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以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实践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实践的改变必然要求理论的改变,我国的经济理论研究,在这十几年中事实上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正如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体制的制约一样,我们的经济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还在受着"传统范式"的束缚。人们一方面试图"改造"原有的范式使之能适应于对新问题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又试图学习、利用、吸收新的理论和方法,但自己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方法却还未能完全摆脱旧范式的局限,往往还是在旧的"范式"中探讨新问题。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有必要对我们旧的理论范式进行一番反思、清理与批判,以便更好地发展我们的经济学研究。
本文将通过过去十几年理论界争论过的一些问题,来分析旧"范式"的一些特点及其影响。我们将对旧的范式进行一些批判,但对抛弃旧范式之后应采取怎样的新范式的问题,却无法在本文中多作论述(笔者在其他一些文章中对此作过一些分析)。但这也许更有利于读者自己作深入的思考。
一、"范式"与我们的"原有范式"
1.1"范式"的概念
"范式"(Paradigm)在方法论的意义上,指的是在某一学科内被一批理论家和应用者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共同工具的一套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在库恩(T.S.Kuhn)的"科学危机"与"科学革命"理论中,范式的"危机"、破裂与演变,是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与集中体现(库恩,1962)。在一个学科中,更具体地说,在一个国家的某一学科中,可能存在着两种以上的"范式",分别被不同的学者所遵从、所使用,并因而表现出"学派之争"(指理论学派,而不是"对策"学派)。但一般地,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总会存在着某种可以称为"主流范式"或"主导范式"的东西(不一定是"官方范式",但也很可能获得"官方"的认可),代表着多数学者所使用的概念与方法。"主流"与"非主流"在一定时期之后是可能"换位"的;而在另些特殊时期,可能根本不存在"非主流",而只是某一范式的一统天下(当然,在某一特殊的"诸子百家"时期,可能不存在什么可以称得上"主流"的东西)。我们不妨就将一种"主流范式"称作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一个学科所使用的主要理论范式。比如,我们可以把一种范式称为一定时期内"中国经济学的范式"。当我们使用这一概念时,我们丝毫不否认这期间在中国经济学界内还有一些人(哪怕只是个别人)在使用或倾向于使用另外的范式。
中国经济学在1979年以前"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主流范式,应该说就是50年代初在斯大林主持下写成的苏联版《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社会主义部分)》的那个范式。人们后来把这一范式称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但实际上,这套东西究竟与马克思、恩格斯等人当年构造的经典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不是一个东西,是很值得怀疑的,对此我们这里不作详细讨论,但无论如何,这本"教科书"所提供的体系,在当时可以说是唯一被普遍接受的、被大家所使用、所讨论的可以称作理论范式的东西,我们就称之为"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范式",并简称为"苏联范式"。这样一个概念,我想至少可以使我们在谈论"范式"的时候,有了一个特定的所指。
中国经济学界改革开放以来所感觉到的理论与现实的冲突,其实主要就是苏联版政治经济学与经济现实问题的冲突;所力图"改造"、突破或放弃的"范式",就是所谓的"苏联范式"。
1.2如何对待旧的范式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理论界,应该说是发生了一场"科学危机",其表现就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感到了原有"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范式存在着严重的缺陷,认识到新的实践要求有新的理论与之相适应,而这样的理论是原有的范式所没有或不能提供的。于是人们开始思考如何重建中国经济学、发展起新的理论"范式"的问题。在大量的论著与争论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期间大致上存在着以下三种理论主张或理论倾向:
第一,认为原有"苏联范式"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正确体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原意",在于加进了许多斯大林的不正确的观点。因此,在一些人看来,改造原有范式的办法就是"回到马克思",在于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重新解释一些基本理论问题。因此,我们看到,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现在仍然有人在做此努力),大量的论文都把功夫用在对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经济学著作引经据典上,试图用经典马克思经济学来批判"苏联范式"(很少再像以前那样对苏联版"教科书"或斯大林的理论进行引经据典,而是相反,一般都把苏联教科书当作批判对象或隐含的批判对象),就说明了这一点。
第二,认为原有的"苏联范式"的主要问题是"教条主义",在于过份地拘泥于经典作家的现成公式和现成"提法",而没有创新与发展,从而使理论僵化,不能反映变化了的现实。按照这样一种思路,人们认为应该作的就是在原有的范式中加进一些"创新"的东西,一些能够反映实践新发展的东西,以这种方式使原有的范式得到改造与更新,适应新的需要。这种倾向反映在一部分一般地或在具体理论问题上批判教条主义的论文当中,反映在那些试图构造"新的理论"、包括引入其他理论体系中的一些方法和内容来对旧的范式进行"补充"的论文当中,也反映在那些认为可以不要基础理论、只要分析现实问题、进行对策研究,使理论更好的联系实际就可以改造中国经济学研究的倾向当中。
以上两种倾向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认为原有的范式基本上还是可用的,但存在着缺陷或严重的缺陷,因此需要的只是修改或补充,无论是用哪种方式进行修改和补充(在很多情况下以上两种主张可以同时出现在一篇论文当中,反映出这两种观点的共同之处)。这种共同的观点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是学术界的"主流",是经济学界大多数人所持的观点。这也反映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经济学界的一个基本现状,即绝大多数人从知识结构上说还都是"属于"原有范式的,人们所熟悉、所掌握、所运用的还是原有范式中的概念和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多数人已经认识到了原有范式的缺陷,但要使多数人从根本上放弃原有的范式,立即实行方法论意义上的"科学革命",也就是"转换范式",是不可能的。这也表明,在很长时期内中国经济理论界总的来说还没有超越原有的范式的眼界。
与此同时,在一小部分较早学习和接受了所谓"西方经济学"的青年学者中间,产生了另一种倾向,即:第三,认为原有的理论范式基本上是"过时的",已无法面对经济现实,因此应采用新的范式,也就是运用一套新的概念、术语和分析方法,运用100多年来人类发展起来的现代经济学的各种理论和方法,来分析我们遇到的现实经济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这种观点在最初并没有广泛的市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由于最初人们对现代经济学本身不了解、掌握的还不够多、不够全面,特别是还不能正确娴熟地运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来分析中国的实际问题、得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因此,在很长时期中,这种理论观点即使产生了,也不会得到广泛的支持和深入的探讨。
1.3"基本理论问题"
象任何学科一样,经济学也有它自己的"基础理论",而且,正是这些基础理论,构成了作为"范式"的概念体系的基本内容;不同的理论范式的特征,正在于它有自己特殊的基础理论。所谓基础理论,由那些作为逻辑出发点的理论内容和概念体系构成,这些内容的变化,将引起其他许多具体理论分析方法和分析结论的改变,并引起经济学面貌的根本性改变。在一个经济学理论研究面临着改?quot;范式"(无论人们是否明确地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人们必然会不断地"回到"基础理论问题上去加以探讨,就说明了这一点。
正因如此,中国经济学界在1979年以来,特别是1979-1989年期间,人们并没有停止对很多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这些研究的特点是:第一,它们是在人们对现实经济问题的深刻反思当中,而被逐步"追溯到"的,因此具有明确的实践意义。第二,它们是在理论结论与实践结果之间的矛盾被认识到之后被提出来加以讨论的,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对原有理论的挑战,因而具有明显的论战性质。第三,由于当时人们对实践问题与理论问题的思考,仍然是在原有的理论范式中进行的,因此,这里的所谓"基本理论问题",或多或少都是原有理论范式中的"基本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些问题对于任何理论范式来说都是"问题",但在这里,这些问题是用原有范式中的特殊术语、以原有理论的特殊方式提出的,具体地说,就是用"苏联范?quot;中的语言和方式提出的。
有关的理论问题包括:"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与此相关的是"生产关系几个方面",的问题和"生产力经济学"问题);"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按劳分配"问题;"商品生产与市场经济"问题(与上述三个问题相关的是"劳动力所有制"问题);"价值决定"问题;"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与'基本规律'",等等。
本文试图就以上这些问题,作一些简单的分析,由此来探讨一下"苏联范式"所存在的根深蒂固的缺陷,并试图说明理论界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讨论,本身就表明中国经济学界正处在一种"科学革命"的过渡时期。
二、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在"苏联范式"的政治经济学里面,历来有一导论性质的章节,专门论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以及相应的研究范围①。其出发点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的一段话:"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根据苏联教科书的定义,所谓"生产关系"这里特指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关系"。
这样一种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定义,显然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排斥了生产过程中"人与物"的关系,二是排斥了"交换"。第二个特征事实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本身排斥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相互直接交换的现实。而第一个特征应该说是很"奇怪"的,因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人与人、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人们可以"同志式地相互协作",从而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来说,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似乎已不重要,最重要的问题已变为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用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的方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整个经济活动的任务都已变成了结成"共同体"的人们如何与"物"--一方面是作为手段的"科学技术",另一方面是作为目的的"物质需?quot;--打交道,而不再是人与人打交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年布哈林曾认为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就不再需要存在以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为任务的政治经济学本身),而"苏联范式"却将对人与物的关系的研究排斥于"研究对象"之外。对此似乎只能有一种解释:"苏联范式"的根本任务是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如何"优越",如何不再是"阶级压迫"的关系和如何地"和谐",而不是如何解决经济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经济问题。
关于"对象"定义的这两方面特征,很自然地决定了"苏联范式"的以下特点:第一,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是"很没用"的,无助于许多现实经济问题的解决,无助于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实际需要;第二,无法论证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对商品交换或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现实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现实与理论的矛盾冲突,自然引起人们对理论定义的怀疑与批判。中国经济学界在70年代末以后关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讨论,正是在现实矛盾的推动下进行的。首先,当人们深深地感到不能再空谈"阶级斗争",以政治斗争、意识形态斗争为中心而置发展经济的问题于不顾,要把注意力、把"工作的重心"放到发展生产上来,就必然要更多地涉及如何提高经济效率、合理利用资源、加速经济发展等"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其次,当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的缺陷和旧体制排斥商品生产、市场交换的弊病,认识到了需要"利用市场",就自然要求更多地研究"交换"问题。
但是,对旧范式的怀疑与批判在很长时期内仍然是在旧范式内部展开的,基本的倾向是在旧的概念体系下进行"修补":这一方面表现为试图将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引入经济学的研究,或是使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生产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的概念体系当中,生产力体现的就是人与物的关系),或是干脆另外开辟"生产力经济学";另一方面则是要求在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中"加进"交换关系,从而能使政治经济学研究"社会主义商品交换问?quot;。
这种在旧范式内部进行的"修正",一方面,具有很强的"考据"的味道,大量的精力花费在从经典作家那里找到理论依据上面,另一方面却由于力图把一些概念定义的适用范围一般化,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一种理论或一种范式形成的历史条件与制度条件。比如,马克思当年研究经济学的特殊社会目的是批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而不是如何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改善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又比如,斯大林把"交换"排斥于"对象"的定义,有他的"时代背景":他认为在公有制条件下,至少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因为它们在易手过程中,只有"形式上的交换"而没有改变所有者,这从逻辑上说其实是正确的,符合经济学(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商品的定义和商品交换的定义;而在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下,由于一切经济活动都可以而且事实上也的确是在通过"分配"来实现,因此把交换归结为"分配"("资源配置"也是一种分配),不仅是当时的经济现实在理论上的一种反应,而且这在逻辑上也是说得通的。为了论证实行商品交换和"引入"市场因素的必要性(当时人们就是这样提出问题的)而把交换单独列出虽然无可非议(这其实只是一个定义问题),但这仍然不能论证公有制内部也可以存在商品交换或事实上存在着商品交换(只要想想我们在没有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时候,不管如何叫喊要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仍然发展不起来的事实,就足以说明这一问题了);相反,如果进行"同一所有制内部的交换也是商品交换"的论证,在逻辑上反倒是成问题的,因为这已经违反了经济学(无论是那一派的经济学)历来对"商品交换"(物品所有权的转换)的定义。(当然,在此我们不否认在当时,在"苏联范式"仍然居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将"交换"引入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定义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论证发展商品交换的必要性,在实践上有着积极的意义和历史功绩。)
其实,作为实证性的公有制经济理论,真正需要论证的是:在公有制这个大前提下,人们实际上会有什么样的经济行为,相互之间必然具有怎样的利益关系,这种利益关系在事实上如何影响着资源的配置和收入(无论是货币形态的收入还是归结为实际物品的收入)的分配。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讨论"应该怎样"的问题。
三、所有制问题
"苏联范式"在所有制理论上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虽然它表面上也承认所有制关系在整个生产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其他各方面的关系的"基础",在经济运行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在这一理论体系中,上述命题只有在解释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与问题的时候才是适用的;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来说,则只被用来证明其优越性,却丝毫看不出它怎么被用来解释经济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这一理论体系中,社会主义经济中如果出现了问题,一定不是所有制的问题,而是"管理"的问题,"认识"的问题,"素质"的问题,或者,"旧社会残余"的问题--这些问题当然也会存在并也需要解决,但是,既然承认所有制关系是基础、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又怎么能一遇到问题却都与所有制无关,并旦总是试图在不改变所有制的前提下来解决各种问题?在面对社会主义经济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时,宣称"所有制是不重要的",表现出了"苏联范式"的非马克思主义特征。
苏联范式在所有制问题上的另一个特征是:从公有制条件下人人都是所有者这一前提出发,推论出人们具有共同的利益,能够"同志式地协作"(不好好协作是"旧社会残余"),同时由此轻易地假定(推导出)每个人都能够关心资产(生产资料)的效率与资产的增殖,都能从对资产的占有中获得利益,而且能对其负起所有者的责任(而不仅仅是人们作为经营者和劳动者所自然要负的一份非所有者责任),因而在这一范式中不存在围绕资本而展开的利益冲突,不存在经理、工人的特殊利益与资本(所有者)利益的冲突。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导致至今许多人在进行"体制设计"时,都不懂得需要"防备"生产资料的使用者(包括劳动者和管理者)利用各种机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一厢情愿地以为人们在不负所有者的责任的情况下会积极地防止资本亏损和促进资本增殖,从而相信只要"放权"就能解决经济中的问题,而不考虑如何"监督"资本的使用、保障所有者的权益,和这当中"监督机制"和"监督成本"又具有怎样重要的意义。实际上,这是继续把如何实现所有者的特殊经济职能的问题,排除于理论视野之外。
中国经济学界对所有制问题的讨论,同样是由理论与实践的对立冲突引起的。人们在实践中发现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过程并不是象苏联教科书中所说的那样和谐,发现人们并不象理论上假定的那么关心资本的效率,于是所有制的问题便逐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人们开始向原有的理论命题挑战。无论怎样有人认为"所有制是不重要的"或反对在所有制的问题上作文章,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学界谈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仍是所有制问题。开始认识到我们经济中的各种问题与所有制相关,开始突破"苏联范式"在此问题上的教条,这应该说是1979年以来中国经济学界在这方面的最具有积极意义的成就之一。
促进这一讨论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人们试图解决在公有制条件下如何能够"引入市场因素"、发展市场经济?或者说,解决市场能否与公有制相兼容这一难题。显然,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上一小节中我们已从另一个角度涉及到了这个问题)。论证社会主义社会中可以存在商品交换与市场机制并不难,因为这只要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不是("不应该是"--这是人们经常用的一个词)大一统的全民所有制或国有制,而是还存在着或可以存在着各自独立的集体所有制(现实中是否独立,是一个是否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的问题),存在着其他所有制成分,就可以了。正因如此,那些要求通过实现所有制多元化、通过发展非国有经济来发展市场经济的论述,在逻辑上不会遇到什么困难。真正的难题在于如何论证全民所有制"内部"也是或也"能够是"商品交换关系,论证"国有企业"也能够真的象市场行为主体那样"自负盈亏"(不仅要负盈,更重要的还在于要能真的"负亏")?最初当我们经济中价格扭曲的问题十分严重的时候,人们以为只要企业能有自主权、实现自主生产与自主交换,为市场而生产,然后由它们之间的交换形成一套市场价格就行了,就算是"引入市场因素"了;但到了后来,当价格管制初步取消了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们才发现:市场经济原来不是有了一套价格就行了,而是还要有"主体",有了"市场主体",才能在真正的交换中"议出"一套反映真实经济关系的价格,而没有"主体",或者只有一些"假的"市场主体,不仅价格(既包括产品价格,也包括各种要素价格)仍会以另外的方式被"扭曲",而且价格机制的作用事实上是会非常有限的,仍不能真正起到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关于所有制问题的讨论中,有相当多的人把目光引向了所谓的"劳动力所有权"问题。这方面的讨论当然首先是为了研究如何改革传统的劳动工资制度或分配制度,研究如何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为人们提供更大的"激励"。但从有关的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出,对这一讨论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一个"潜在的"理论考虑是:由于要论证公有制基础上存在商品交换,在逻辑上很难不违反经济学包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关于商品经济的定义,于是有人就想通过"理论创新"出一个"劳动力所有权",用劳动力所有权的交换和劳动力是商品,来论证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只要在产品的交换当中体现着"劳动力所有权的交换",由于也有"所有权"的交换,那么就可以说这种交换是商品交换。这是一个典型的对旧范式进行修补的作法。但是,首先,任何经济学中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否定个人拥有"劳动力的所有权(对奴隶社会的情况有不同的解释),只是在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条件下,劳动力是否是商品、是否会发生"劳动力商品的买卖",人们的论述有所不同罢了,并不是什么新的理论因素;其次,用劳动力所有权的交换来论证的"商品交换",仍然无法推翻经济学中用物品或财产所有权的交换来定义的商品交换的理论,而只不过是用另一个定义来取代("偷换")一个已有的定义(此外,有些人还用"等量劳动交换"来论证商品经济,但是,在这种"价值的交换"中,双方既无所失也无所得,因此还是要回到物的交换、回到物的所有权的交换,才能说明商品交换)。
劳动力所有权理论的另一个"潜在的功用"是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提供理论依据,从而试图通过论证这种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形式之一是某种形式的股份制)本质上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制的办法,来打破社会主义必须实行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并由此论证公有制可以与市场经济相兼容。劳动者个人所有制是历来存在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是否就等同于"公有制"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可能并不十分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实践中可能更不重要。重要的仍然在于:无论是劳动者个人所有,还是劳动者共同所有,还是劳动者与所有者相分离,经济中终究还是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经济利益和两种经济职能:即作为劳动者的特殊利益与职能和作为资本所有者的特殊利益与职能。如果经济学家关心的真是效率的话,那么,理论和实践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仍然是如何使这两种利益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又如何使两种职能得以有效地发挥,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对于我们来说,特别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促进资本效率的提高,真正实现所谓的"内涵式发展")。所以问题在于:"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理论和"建议",是否有利于这些"真正的问题"的解决?
四、价值--价格理论
价值理论是任何经济学理论中最基础的理论内容之一。在这个问题上,"苏联范式"的根本缺陷在于忽视和排斥现代经济理论多年发展的一些重要科学成果,日益成为一种"封闭的"、不接受新思想新观点的理论体系,从而越来越难以发展、越来越脱离现实、无法解释现实经济问题的理论。
马克思当年对经济学的发展所作出的一项贡献是他从古典经济学的"价值"概念中,明确区分了"价值"与"使用价值",然后明确地用"劳动",也就是人类在生产一切有用物时所付出的成本代价(一切人类付出的代价,最终都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而转换为人类劳动,无论这种劳动是历史上发生的还是刚刚发生的,也无论这种劳动是"低效的"还是因技术进步而变得十分"高效的"),来解释"价值",而将"有用物"对于人所提供的"有用性",定义为"使用价值"。同时,他把"交换价值",或者说用货币单位表示的交换价值?quot;价格",理解为"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统一"。后来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包括"苏联范式"的倡导者,注意到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却忽视了他的"交换价值理论",并因此而忽视了作为"交换价值"这一矛盾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之一的"使用价值"在决定"交换价值"(价格)中的重要作用。
"苏联范式"的教条主义和封闭性在于,它非马克思主义地认为经济理论完成于(停止于)马克思。事实当然不会是这样,即使在基础理论层次上经济学也没有停止进一步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发展是,在19世纪晚期,一些"西方经济学家"(马克思也是"西方经济学?quot;)以"效用价值论"的形式,进一步拓展了"使用价值"的理论。这一理论在最初形成时的缺陷在于把"效用"(utility,也可译作"有用性")作为决定价格的唯一因素,但是,在这种"极端的"形式下,"效用价值论者"事实上发展了关于使用价值的理论。这种理论中的所谓"效用",实际上是对马克思所说的多种多样的具体的使用价值的抽象与概括,它事实上相当于马克思体系中的"抽象使用价值"(当然,马克思当时并未使用这样的概念);正是这种"抽象使用价值"概念的抽象性、统一性,使得人们可以对使用价值的量的大小,进行理论上的分析,而这是在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理论中都没有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它从各种具体劳动中概括出了"抽象劳动"的概念,而效用价值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它从各种具体的使用价值中概括出了"效用"即"抽象使用价值"的概念;古典经济学中的混沌的"价值"(交换价值),在19世纪中叶以后"分裂"为"价值"与"使用价值",并分别归结为"抽象劳动"与"效用"。无论当时人们在发展不同理论的时候具有怎样不同的社会实践动机或"伦理动机",科学理论在这种"分裂"与"革命"的过程中得到了拓展,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西方经济学"并没有停止于"效用价值论",因为后人发现单纯用效用解释价格是不够的。于是出现了"新古典经济学",这一理论事实上是要把它所定义的"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与"效用论"中的一些"新"因素综合起来,共同解释价格;不过这时的理论家们已不提"价值论",而只提"价格论",也就是所谓的"综合价格论"或"均衡价格论",认为"成本"(劳动)与"效用"从两个方面共同决定价格(请注意这里不是"价值")。从本质上说,这种理论实际上就是马克思的"交换价值"理论,即价值与使用价值共同决定交换价值即价格的理论("苏联范式"连这一点也否认)。只不过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由于缺乏完整的使用价值理论,特别是缺乏对使用价值的量的分析(对价值的量的分析也不完整),因而还只限于"二者对立统一"这样一种概念的提出,没有获得充分的发展。从另一方面讲,均衡价格理论所具有的"现代的形式"似乎很难使人想到与马克思的"交换价值"理论有什么共同之处--毕竟,古典经济学中将一切"成本"(包括资本的耗费和技术的发明)归结为人类劳动的深刻思考,在一个资本与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的时代,已经被一种更为实用主义的处理方法所取代。
"苏联范式"形成于本世纪40-50年代,但却完全忽视了上述的理论进展,于是不可避免地导致在理论上总也不能从基本理论出发,从使用价值的概念出发,为"需求"确立起一个合法的地位,不能全面地解释价格运动,甚至也不能在基本理论层次上?quot;计划"提供完整的理论基础;所谓"按比例发展的规律"中的那个"比例",一直没有得到科学的论证;用这样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其结果自然是忽视多样性的消费需求,忽视对复杂的社会需求结构研究,以至在制定经济计划或构造"投入产出表"时,都不知道要首先研究那个起重要的决定作用的"最终需求单"。在这样的理论和"计划"指导下的经济,必然是生产的结构严重脱离需求的结构,结构性的的短缺与过剩并存。
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自然引起人们对理论的怀疑。于是人们努力去进行修补。这种努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是不可否定的。但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中国经济学界的努力,从总体上说并没有突?quot;苏联范式"的框架。这表现在:在基础理论层次上,多数人仍在继续从事着"苏联范式"下人们长期从事的一种努力,即试图通过对"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的研究,将需求因素引入"价值决定"或"价值实现"(请注意这里人们是在试图用需求决定"价值",而不是决定"价格")。
"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确是马克思自己提出的一个概念,这表现出他自己在研究过程中认识到了社会需求的重要作用,但却没有意识到"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概念本身在他的理论体系内遇到了一个严重的逻辑上的矛盾,这就是:他在建立劳动价值论的时候,坚决地排?quot;需求决定价值"的观点,而当他需要将"需求"引入理论来解释"社会生产的比例关系"问题的时候,他实际上是在通过"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的概念,又回到了"需求也决定价值"(而不是决定"价格")。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这样做,因为他已经有了自己的"交换价值理论",从这一理论出发,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使用价值,而价值与使用价值二者一起决定的是"价格"即交换价值,而不是决定价值本身--劳动价值论本身根本不需要混同于"需求决定价值"的理论,同时劳动价值论也完全可以?quot;价格也由需求决定"的价格理论并行不悖。因为"价值"不等于"价格",价值是为生产一物所付出的劳动,而价格只是一种物的交换比例,在它当中包括着劳动的交换比例;当劳动的配置缺乏效率的时候,花在一种物品上的较多时间的劳动只能与花在其他商品上的较少时间的劳动相交换,这正是价值与价格的区别所在,并且正是由于使用价值在价格的决定上起到了作用(在理论上人们经常忽视的一个问题是:"短期"的差异并不否定"长期"调整后趋于一致)。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需求本来不决定价值,而只决定价格;硬要在这一体系当中让需求"从后门进来"也决定价值,一定会发生不可解的逻辑矛盾。因此,?quot;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的讨论,"天生地"是难以获得真正的理论进展。
问题与马克思自己的论述有关,但只要我们不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不能归罪于一个世纪前的任何经典作家身上,而只是出在我们后人自己身上,因为经典作家并没有说他已经终极了真理,并没有要求我们停留在他的理论上裹足不前。如果"苏联范式"也能象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那样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能够向马克思学习,吸收前人的一切科学成果来发展自己的理论,就不会在那么长的时间里,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有关需求与价值理论关系的问题上发生如此严重的逻辑矛盾,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出现这么长时间成果不多的理论争论。马克思正是在吸收了他之前100多年的人类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才构造了自己的理论,而号称"马克思主义"的"苏联范式",把100年前马克思的理论当成教条,而把100年以来其他人的一切研究成果都视为谬误一概排斥,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 100年的时间,即使现实世界没有什么变化,人们对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的认识也总是有所深化的。无视他人科学成果的人,自己一定陷入绝境。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经济学界80年代有关需求与价值理论的讨论,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事实上,只是通过这一时期的深入争论,人们才在一方面进一步认识到了"使用价值"和需求在经济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逐步认识到了继续沿着"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思路进行思考,是没有出路的,必需另辟途径。
五、生产的"目的"和经济的"基本规律"
从理论本身的内容上说,"生产目的"与经济的"基本规律",本质上是"苏联范式"的一个特有的问题。
关于一个经济或一种经济制度(生产方式)的"生产目的"以及"基本规律"的概念本身,应该说是斯大林提出来的(事实上是斯大林在总结苏联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说过一句话:追求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①。但是,马克思本人和后来的一些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都没有把这个问题当作一个基本理论问题来加以讨论,没有把它当作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提出来加以论述和"定义"。直到苏联的一些经济学家把这个问题提出来,并成为"苏联范式"的一个基本概念,并围绕这一概念作出了许多文章。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目的"这个命题的实际涵义在于:国家计划者在安排社会生产中,究竟以什么为"目标函数"。对比一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经济行为的目标函数是"个人效用",企业以"利润"为目标;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论模型当中,"社会计划者"的目标函数是"社会福利",即由无数个人的效用函数组合而成的一种"社会偏好"。在"苏联范式"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实际上是在理论上从"公有制"、人与人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中,推论出社会主义"应该"以"整个社会的…需要"为有计划地安排社会经济活动的目标。由于出发点是"利益一致",因此,这种理论事实上假定:第一,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个人与个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偏好"("目标"或"目标体系")没有重大的差别,没有利益冲突,因此可以没有任何困难地构造出"整个社?quot;的共同目标(我们知道,若假定人与人之间的偏好是有差别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构造"社会福利函数"就会面临许多的困难,就象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所表明的新古典主义福利经济学所面临的困难那样);第二,计划者(或政府,国家)也没有特殊的目标和偏好(包括决定积累与消费关系的"时间偏好"),它自然地应该以"大家"的需要为目标。
70年代末以后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大讨论,事实上是由人们在现实中所感到的矛盾所引起的,这个矛盾就是:虽然理论上说国家的生产计划应该并且"只能够"(从利益一致的大前提出发,逻辑上不可能有其他的结论)按照人民的各种需要来安排生产,但是在现实中,由计划安排生产出来的东西却常常不符合人们的需要。首先是在生活中存在着一些物品大量地严重积压,而另一些物品却严重短缺;其次--这一点在引起论战的过程中起到更大的作用--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急待提高,但生产发展的重点却总是放在"积累"上,放在"重工业"上,放在"建设"上,结果人们的生活消费长期被"人为地"压在较低的水平上。总之,人们开始感觉到了理论上的"和谐"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存在,事实上可能存在着不同的"目标"、不同的"偏好"、不同的利益。因此,真正有意义的讨论是分析人们的需求偏好的显示方式、公有制条件下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政府行为与资源配置的关系、社会目标的确定与"公共选择"的程序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改革我们的体制。
不过,很长时期内,人们在讨论中却并没有以这种方式提出问题,而是有着十分具体、十分实践性的性质和目的。讨论的各方,其实谁都没有想从根本上否定或修改"苏联范式"中关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理论和逻辑;除了个别文字表述之外,事实上也没有人对"基本规律"的定义或提法提出根本性的修改。在理论讨论的背后,人们实质上关心的问题在于:我们应该如何"贯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在实践中而不仅仅是在口头上根据人民的需要来安排生产;而更具体的问题,则在于究竟应该如何"安排"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如何在计划中确定每一年的"积累率",以及相应地如何具体"安排"农、轻、重的比例,等等。
就思想方法而论,"苏联范式"中关于"生产目的"与"基本经济规律"的理论问题不仅在于简单地否定公有制的利益矛盾,而且在于它将一切"应该"的、希望看到的事情,当作"规律"来论证。在这种"范式"的引导下,人们以"基本经济规律"为核心,提出了有几十个"规律"构成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规律体系",其中包括"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规律"、"按劳分配的规律"、"消费不断增长的规律"、"以农业为基础的规?quot;……等等。这一"体系"中"规律"个数增长的过程,事实上也就是"苏联范式"的"庸俗性"进一步暴露的过程,只是人们发现经济体制中存在着大量按照理论范式"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却不断发生、从而想进一步强调"应该"怎么样才"符合理论"的过程,却没有真正改变基本的思维方式。
六、小结
"苏联"已经不复存在了,而经济学当中的"苏联范式"仍然存在。苏联的"教科书"中的一些个别理论、提法、论断已经被我们放弃了,但是作为一个"范式",它仍然在我们的经济学教学当中、在我们的研究论文中,被延用着,或者被"改头换面"的地延用着。
苏联范式不等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或"马克思范式",尽管许多概念是从马克思的著作中抄来的。"苏联范式"的这种非马克思主义性质,可以从苏联教科书中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些最基本的命题的"背叛"中看出,比如"利益矛盾"("阶级斗争"只是广义利益矛盾中的一种形式),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石,但苏联范式却否定"利益矛盾"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普遍存在并应在解释各种经济问题中起决定的作用;又如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决定一切的,但苏联范式却一方面承认"所有制是基础",另一方面又否认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各种问题与所有制相关,等等。
这不是说苏联范式的问题与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中存在的缺陷不无关系。作为上一世纪的学术成果,我们不能要求马克思当时所构造的经济理论已经十全十美(这样做本身是反马克思的),但最主要的差别在于,马克思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这点不仅我们承认,世界上一切严肃的学者也都承认),其理论第一是批判性的,而不是"辩护性"的;第二总是力求从现实出发的,能解释现实问题的,而不是从先验的理念出发的,不是教条主义的,不要求我们后人用对待"圣经"的态度来对待它,相反,同样要求我们用批判的精神、用发展的态度来对待它(否则还奢谈什么科学?);第三是不断发展的,既随着现实的发展而不断的修正、发展,也不断地通过吸收一些人类的思想成果而发展的,而不象"苏联范式"那样,是僵死的、封闭的、排斥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成果的。
我们的确到了批判和抛弃"苏联范式"的时候了!
1993年10月初稿
1995年8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