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昨日公布《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白皮书称,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发展网络新闻传播,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中国管理互联网的目标是,促进互联网普遍、无障碍接入,主张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遏制违法信息传播;依法开放中国互联网市场,欢迎各国企业依据规定进入中国,保护外资在华合法权益。
根据白皮书提供的数据,中国称得上是互联网大国。截至2009年底,中国网民达到3.8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28.9%,境内网站323万个,拥有上百万个论坛、2.2亿个博客用户,互联网产业规模在两年前为6500亿元。不过,互联网大国并不必然等于互联网强国。白皮书也承认,互联网在东西部和城乡等区域间发展失衡,国民在互联网的应用上面临着巨大的数字鸿沟。
虽然数字鸿沟带来了互联网共享的遗憾,可未尝不蕴含着中国式的互联网潜力。白皮书透露,政府将致力于推动互联网的普及,希望在未来5年使全国互联网普及率上升到45%,使更多人受益。随着网民数量的增长,网络均享的边界会随之拓展,帮助人们实现新的生活方式和更多设想。从1994年4月20日中国正式接入世界互联网至今,这一进程就与信息技术变革紧密互动。
互联网推动的改变是全方位和基础性的,这不仅体现在网购、网游等消费娱乐方面,更体现在政府、公民以及其他社会角色的重新调整上。网民聚啸来去,群起围观公共事件或人祸灾难,网络实现了对诸如周久耕这样的贪腐官员的弹劾,网络成为敦促行政透明的现实力量,让最狡黠的暗箱操作都会露出马脚。倚靠网络的公民不可轻侮,这类原则想必不会被漠视。
也要看到,政府和网民对互联网的想象会有差异。对同一个互联网,极容易衍生出各自表述和分头阐释的现象。浙江省人大上个月审议本省的信息化促进草案,明显倾向于用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舆论反弹,民间强烈不满和不安,实因立法动议模糊了为公益而使用网络手段的正当性,或可成为庇护贪腐官员的专用条款。可见,缺乏互联网共识是常态,在网络的价值取向上也常有冲突。
不必对冲突谈虎色变,其实互联网的革新提供了化解共识危机的技术。例如,肇始于T W IT -TER (即推特)的微博客目前成为国内互联网的新宠,门户网站都拟照推特的模式提供微博客服务,包括广州、肇庆等地在内的广东警方都设立了账号,与网民即时互动。在最近发生的京溪枪案中,广州公安利用微博全程直播,澄清大众疑惑,消除了市民对处置不力的抵触心理。
众多案例都能证明网络在舆论监督方面越来越有优势,政府最好因应网络舆论作出调整,努力朝向能够达成有效沟通的方向。显然,像推特这样的网络新技术,提高了人际联系的效率,使得信息的获取、传播同步于事件的发生和发展,遮盖或删除信息都变得没有意义。与其无视网络新技术对网络公义的肯定,政府不如顺应网络,在沟通中谋求共识,如此才能稳妥地开掘互联网的潜能。
白皮书重申,政府将坚定不移地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确实,互联网上真假并存,离不开必要的管理,但只要互联网仍然联系着大众百姓,真相和谎言自然不难分辨。正因为如此,互联网在现今中国意义非凡。即使有普及的盲区或人群的隔离也是暂时的,它将帮助人们更好地联系与沟通。而保育社会核心价值,也是以互联网为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