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振明:论嫉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39 次 更新时间:2010-05-2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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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振明 (进入专栏)  

什么是嫉妒?以往的文人墨客思想者,有不少都谈论过嫉妒,但这并不妨碍后人继续谈,并谈出新意。

嫉妒是人的一种情绪,一种由他人的幸事(实际的或臆想的)而导致的对此同一他人感觉不快的对立情绪。

嫉妒之产生表明,一个人对自己幸福的渴望转化成了对他人不幸的渴望。

嫉妒首先是一种肯定,一种对某人所获得的东西的价值的肯定。如果一个人不小心掉臭水沟里,或踩了一脚臭狗屎,没有人会嫉妒他。设想一老外彼得学了一年中文,听到老马得了艾滋病的消息,跟着就说:“我嫉妒他”,你一定会觉得这彼得对“嫉妒”一词的含义搞错了,因为老马得的艾滋病总的来说其价值不可能是正面的,所以你不相信有人会真的妒嫉另外一个人得了艾滋病。彼得如果真以为得艾滋病是值得妒嫉的事情,估计他早就让自己得了,因为要故意得上艾滋病可能并不是难事儿。反过来,如果老马中了六合彩,彼得说嫉妒老马,我们不会以为彼得的用词有啥问题,因为把中彩看成一件好事儿,符合常理。

其次,嫉妒是一种否定,是对好事的去向的否定。如果没有这一否定性因素,嫉妒和羡慕就没啥区别了。好事发生,总得有人来享用好东西的价值,但这价值由谁来享用,就是嫉妒者关注的焦点了。同是六合彩,老马中了我就很嫉妒(因为以前好事儿也全让他捞了),老胡中了我就不那么嫉妒(因为他一直都比较倒霉)。如果我自己中了呢?我是绝对不会嫉妒我自己的,除非我犯了人格分裂症。老马中彩,我的情感要说不:“他不值”,就是一种否定。这种否定,和上边说的对好事中好东西的价值的肯定是基本成正比的。所以,如果某人是我嫉妒的对象,他得到的好处越多,我就越觉得他不该得,也就越嫉妒他。这里,如果去掉“他不该得”这一情绪,单单只有“我也想得”的诉求,就只是羡慕,而不是嫉妒了。

有趣的是,很有可能落别人身上的“好事”,假如落你身上就不是好事。碰到这种情况,你明知如此,但也不妨碍你生嫉妒之心。比如说,老马被某美女喜欢上了,并与她一起享受了欲仙欲死的缠绵和高潮;但要是那美女喜欢上你,你可得不到任何“性福”,因为你是一整个的阳痿。即使是这样,你也有可能会嫉妒老马,说不定比正常人嫉妒得还厉害。反过来,如果落你身上是好事儿的事落到别人身上了,而在他那里并不是好事儿,你就不太可能嫉妒他。所以,假如老马是阳痿还被某美女喜欢上,而你是一整个的金枪不倒王老五但那美女却不拿正眼瞅你一眼,你只会大喊“邪门”,却很难会对老马起强烈的嫉妒之心。

嫉妒常常涉及第三人,因为嫉妒关系格局中的正价值,很有可能不是承载在一般的事或物之上,而是承载在另一个活生生的人之上,上边例子中的美女就是这样的第三人。这样的嫉妒,中国人称其为“吃醋”。如果皮皮为媛媛吃鲁鲁的醋,媛媛这个第三人,在这同一格局中既不可能嫉妒皮皮,也不可能嫉妒鲁鲁;但她很可能对皮皮会同时怀有感激、怜悯、与厌烦之心。她对鲁鲁的感受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有怎样的可能性?

在两个按照某种尺度属于同类的人之间,嫉妒的情绪最容易产生。男人和男人之间、女人与女人之间,同龄人之间、同一社会阶层的人之间、同一民族的人之间、学历高低相同的人之间、等等,比相应的不同种类的人之间,更容易产生嫉妒之心。这是因为,嫉妒的基础是两者之间的可比性。周瑜很会嫉妒孔明,但张艺谋很难嫉妒比尔盖茨。人比人比死人,鬼比鬼比死鬼,但人很难嫉妒鬼,就不知鬼是否会嫉妒人?

此外,非常熟识非常亲近的地位对等的人之间,比一般的地位对等的人之间更容易产生嫉妒的情绪。朋友、同学、同事、兄弟、姐妹、妯娌之间,诸如此类,如有一方嫉火中烧,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知根知底,你不就那几根葱嘛,我哪里输给你了…… 你小子运气好,就目中无人了…… 别真以为自己本事大过天,哼,你走着瞧!瞧啥呀?谁都说不准,好瞧不好瞧,反正有你瞧的……

除非你是超凡脱俗的高人,当你知道自己被人家嫉妒时,你一方面是暗自得意,另一方面却是某种不安全的预感。此时,你还会想炫耀自己的成功,期待得到更多人的羡慕和瞩目,甚至期待对手的嫉妒,来达到“成就感”的外在印证,但你又加强了对自己的防护,唯恐从哪个角落随时飞来暗箭。一般说来,你会在微微的痛楚中偷偷地快乐着。

假如嫉妒者的性格不起变化的话,嫉妒一旦产生,消除嫉妒就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建设性的,一是破坏性的。建设性,就是努力使自己获得等于或高于对方获得的导致我嫉妒的价值。破坏性的,就是毁灭或夺走对方获得的使我妒嫉的那份价值。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嫉妒者忍受着这种不快的情绪,并不主动去消除它,只是让它随时间的流逝而淡化;或者,嫉妒者克服了否定性的情绪,“想开了”,嫉妒就转化成羡慕了。

更复杂一点来看,也许忽闪忽闪的嫉妒情绪的侵袭,还可以带来一个我们反思自己透视自己的契机,并让我们在这种反思和透视的过程中获得一种智性超越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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