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治:革命正义道德的轮回及其消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81 次 更新时间:2010-05-09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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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治  

其实“革命正义”不是源于中共,中共只是延续了中国传统的革命正义道德,这种传统的革命正义道德最早是由孟子开启的。据《孟子》第八章记载: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当孟子所言的“君”如成“独夫民贼”,那“诛一夫”,即非“弑君”。君权并非绝对性的存在,仁义与民心向背才是更高的合法性来源。到了汉代的董仲舒,他将民心与天理做了“天人感应”式的整合,认为“天”在儒学中是至高无上的,竭力宣扬天是有意志的,能与人相感应,而王者只是“承天意以从事”,这为制约君权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后世革命者留下了行为诠释的空间。而到宋明理学的“理”,从根本意义上言是试图建构为超越皇权的绝对力量,从而保证士大夫集团与皇权相抗衡。它的弱点在于,由于过分强调理的绝对性,但“理”一旦被诠释为“三纲五常”而奴才似的将道德献给君主时,“理”反而打造了皇权的绝对性而成为君主的驯服工具,因此阳明“心学”作出“心即理”的论断后,理的所有权就从皇权那里被夺回到了个人手中。于是,中国历史上就不断充斥着天理与皇权的内在张力,这种持续性的张力又为轮番上阵的起义英雄如陈胜、吴广、刘邦、项羽、李自成、洪秀全等人的武力抗争提供了道德正义导向。一般而言,成功的反叛者所建立的时间长短不一的王朝又被后来者推翻,这种参杂内在紧张、模糊评判标准而引起的清晰的轮回革命正义道德,虽与日本天皇万世一系性延续的政治样态大有不同,却体现了中国式某种革命历史哲学。

中共革命,承续了中国传统的革命正义道德。暴力革命来源于阶级利益,同时也促进阶级利益,努力实践此岸与彼岸不分的乌托邦理想社会。于是,暴力仪式的潘多拉魔盒敞开无遗,暴力革命就如宗教般通过预言与布道不断深入人心,所谓不革命、改良即“反革命”,这样,在暴力性伤害互动面前,血雨腥风即在所难免。

应该说,整个中共革命运动中,那些站在道德理想制高点的高调人及乌托邦病患者不断鼓吹伪民族主义,充分利用颇多民粹式反帝、反封建、反修正主义标签,以强制性话语操控所谓人民公意来确定反对、弹压、消灭的对象,造成了无以复加的反资、反智、反传统及人道主义危机。

而随着中共革命的发生、发展与胜利,革命习性已铭刻于事物、扎根于思维,且在革命中不断锤炼、固化,后革命时代又经革命胜利者不断装扮、精致化,日久弥新为单一话语结构及体系,因此革命正义道德在国人心目中,已经享有至高无上、至爱无双的崇高地位,铺天盖地都是革命的正当性宣传。任何人似乎只要扯上革命的大旗,就占据了道德召唤的制高点。但这种剧场效应,它的负面遗患及左稚路径依赖也不能忽视,同时靠隐藏、阉割甚至陷害历史而换来的所谓现代“历史传统”也无力支撑起一个像模象样的革命正义道德权威。

当然,如黄宗智所言,中国践行改革,又必须尊重这个革命正义道德权威衍生的“现代传统”。中国现今现实的“现代传统”不是政教分离,而是政教合一,即使此“教”已成“皇帝的新衣”。但相当数量文革时期意识形态与固化伪道德培养、型塑出来的技术官僚,一方面看似极具绩效,另一方面又极为腐败,这与意识形态的道德权威内化或褪色其实关系不大。他们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再一次突破人生的底线,这是任何“公天下”社会维持不了而向“家天下”社会转变过程附带的必然结果,如果上层建筑没有处理好制衡关系,也没有搞好制度化抗争或干脆制度化抗争失效,那么传统的革命正义道德又会进一步延续,好像一种历史宿命在不断轮回。

因此,不管是间隔期短的小循环,还是长时段周期的大循环,随着“历史事件”的过去及意识形态魔力的消散,组织系统内骨干分子与民众分离、游移都将无可避免性地愈发突出,并导致组织体系及其凝聚力的瓦解、销蚀,直到新的“历史事件”再度来临。中国现今好像又在渐逐进入这个一以贯之性的传统革命正义道德轮回机制的漩涡之中。

而谈到革命及大规模社会运动,如托克维尔言法国革命,其初追求的都是自由、平等、博爱等正义,但革命后的社会只会更加专制,这是历史的传统在延续,因为革命本身是国家极权的结果,但极其吊诡的是,革命及后革命年代则又加剧了集权的程度。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中共革命无不体现这一逻辑。现今,如因相对剥夺感及官民矛盾引起的怨恨累积无法消解至突破临界点的话,底层人们将再一次爆发反体制的叛乱或革命,那其破坏性将是无以复加的,而且这一历史的周期也不会比前一段时间短。这就显示了自觉理性的改良比暴力仪式性的革命更重要。

因此,如何打破上述革命正义道德轮回机制,建国初毛泽东回答黄炎培提问时,只笼统地说我们找到了“民主”,其实也只是“历史先声”的后发余音,并未发展成中国式的民主架构。其实,按照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核心观点来阐释,社会变迁本身不会产生革命及大规模社会运动,只有当一个社会的社会变化不能及时调节或者说制度化时,社会变迁才会成为大规模集体行动甚至革命的温床。因此笔者认为,制度性制衡及制度化抗争是消解这种轮回机制的关键因素。

中国当前公平正义机制普遍缺失,又因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中央政府无形中已进入仲裁角色,地方政府反而被扔到最前沿,因此颇多没有大型话语和意识形态支撑的集体行动,都是直接针对地方政府的,它们离大规模社会运动及革命还有不少距离,很多也只停留在争取世俗利益层面上。

原因很多:一、中国未有强大的宗教意识形态话语传统;二、无强大的外援及其突发事件作铺垫;三、新左派及毛左派,解构通透,建构能力极为薄弱,外加历史原因及自由派的消解,中国应该不会再出现强大的左派意识形态话语。另外,政府的政治控制力及公信力依然存活,且知识分子已普遍与体制合作,得到实惠的农民也变的极为温顺等诸于此类原因,中国社会矛盾将趋向世俗化及地方化将是不可回转的趋势,而政府面临的危机门槛同时也是一种难得的训练机遇门,所以,如将这种危机转化为契机的话,考验政府应对社会变化的时效性及制度化能力就成为必然,换言之,就看政府能否处理好社会参与与社会控制意识及能力的平衡。

20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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