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试图从公共领域的角度分析我国当前政治生活呈现出的总体特征。考虑到中国政治生活的特殊性,作者将公共领域定义为公共权力的活动领域;将对公共领域的考察放在我国现代化、信息化和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分六个方面尽其所能地对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特征进行了概括。作者认为这些特征的出现是我国社会变动的结果和标志,也预示着今后我国公共领域发展的趋向。文章最后强调了中国政治生活的某些顽固性,因而,我国公共领域现代性的实现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关键词]公共领域 公共权力 中国政治 特征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公共领域”的内涵界定与分析框架
应当承认,本人确定的文章标题,是受了哈贝马斯的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1]的启发。哈氏在该书中从公共舆论的角度阐述了西方民主制运作的社会基础的演变,这显然有别于传统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二分的分析模式,对现代社会也更具解释力。但在确定这一标题的同时,我也面临着一个困境:在中国有无哈氏所谈论的“公共领域”?亦即,如果我将公共领域界定为社会中独立的社会舆论力量的活动范围,那么中国有无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是很有疑问的。为防止片面而僵化地运用这一概念,更为了宏观而全面地解释当前中国的政治生活,我现将“公共领域”从最为字面的含义出发界定如下:一个社会中公共权力的活动领域。这是一个最为简洁明了的界说,但仔细分析却可以发现其内部结构的复杂性。就我理解,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一个社会的公共领域进行分析,亦可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对公共领域的分析框架。这五个方面,即公共领域的五个要素是:(1)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边界划分,即公共权力活动的限度;(2)在权力配置的基础上形成的公共权力结构;(3)公共权力的运行规则与制度化状况;(4)公共舆论与公共权力的互动关系;(5)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它与公共权力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考察以上五个方面各自的状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得到对公共领域的总体认识。从理论上讲,以上五个方面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而密切的关系: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边界的明确划分是建立起合理的公共权力结构的基础,也意味着公共权力运作的规则化;同时公共领域的正常循环也离不开公共舆论的监督和推动,它也需要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支持和合法性辩护。所以说,这五个方面是公共权力活动中必然涉及到的五个层面的问题,它们共同地构成了一个社会公共领域的内部结构并决定其总体面貌。因此,本文主要选取这五个方面对我国当前的公共领域作一尝试性的分析,试图对我国的政治生活作一个较为宏观的观照,也试图建立一个新的对中国公共权力的分析框架。
二,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背景分析:现代化,信息化与全球化
本文是对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特征分析,其中,“当前”、“特征”是关键词。既然是“当前”,就表明以下的分析是笔者对我国现行的公共权力生活的理解和感受。既然是“特征”,就隐含了一种比较,我将这种比较的时限划定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段;相应的比较也就是:改革开放前后我国公共领域的不同社会背景和时代特征;特别是,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诸多特征,它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变动和公共权力自身调整的结果。也就是说,当前我国公共领域之所以能表现出本文所论的诸多特征,是在特有的社会背景和时代特征中相应产生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共领域内部渐变的结果。
具体地讲,这一社会背景和时代特征可以从三个大方面来讲,那就是现代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当然,这三个方面也是相互纠结在一起的,不能截然分开;但为了分析的方便,可以分别从这三个方面来分析。
1,现代化背景。这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尽管西方诸发达国家都纷纷进入了“后工业时代”、“后现代社会”,但我国现在仍然处在现代化过程中。就现代化的判断指标来看,主要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世俗化,法治化、理性化。我国经过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的现代化努力,在以上诸多指标上已经有很明显的进展。进一步可以这样概括:(1)就我国的产业结构来看,农业是最为基础性的产业,但工业发展的速度也是非常快的,基本上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2)我国的城市扩张和城市建设的进程也是有目共睹的,目前就对人民生活影响最深入的因素来看,也莫过于城市的经济和文化。(3)市场化自最初的羞羞答答到今日的昂首阔步,并且作为我国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已经全面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和社会面目,对公共权力的影响自不待言;与市场化紧密相伴的是我们生活面貌和整个社会的日益世俗化,人们的各种活动都围绕着自身利益和实际问题展开,那种虚假的意识形态影像已渐成明日黄花。(4)而在现代化进程中,理性化是一个关键性的衡量尺度。我国社会的理性化程度因自身结构和文化传统的特殊性而不能尽如人意,但我们还是能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法治观念的提高上得到一些安慰。我国在各项法规的制定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执法上虽然仍有很多的困境,但普通公民的法治观念较之于以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而党和政府也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7页)作为我国政治发展的目标,也说明了公共权力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已经达到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2,信息化背景。我单独列出信息化的时代特征,是因为这一趋势对我国社会特别是今后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当今世界范围内正掀起一场以计算机技术和光纤通信技术为先导,以加速社会信息化为宗旨的全球性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热潮。我们置身的世界已经确确实实地进入了信息社会,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方式与速度已发生了巨变;人们的生活、社会的结构、政治运行的某些方面和国际交往的途径和深度,都有了深深的变动。特别是,Internet作为一种新的大众传播媒介和交往方式,它可以极大地满足信息资源共享,突破交流中时空的限制,更使对信息的封锁面临着极大的挑战[2]。置此信息化的浪潮中,我国公共领域所受的冲击和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这一点将在后文中继续谈到。
3, 全球化背景。全球化与现代化和信息化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因为当今世界信息传播和人口流动的便捷性,地球变得越来越小已经是大部分人的共同感受;全球的经济互相往来,强势资本日益向全球扩张,全球公司日益取代封闭的一国范围内的企业而占据着市场的最大份额;全球文化交流和互动也空前加强,地方文化和国别文化受到了国际强势话语的冲击,文化的一体化倾向伴随着各弱势文化多元化的努力和反抗而日益明显;而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共同危机,如环境污染,国际犯罪,人权保护,等等,也使各国政府的共识增多,合作和互相监督也得到了加强;同时,全球民主化也成为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国际背景。全球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事实,更是一个必然会强化的趋势。它已经对我国的公共领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它对今后我国社会特别是公共领域的进一步影响也是可以想见的。
三,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特征分析
我国公共领域所处的社会背景和时代特征,上文已从三个较为宏观的方面作了概括。按照本文最开头对公共领域所设定的分析框架,结合这三个方面的时代背景,可以对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特征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就我理解,我国当前公共权力的活动特征可以分以下几个方面论述:
1, 公域与私域的界限日渐明晰化,二者之间分开的可能性增强。
对中国的政治传统来说,最致命的缺陷就是从来没有公域与私域明确划分的实践和观念。就中国现当代的政治实践来看,其对人民生活、社会正常运行的摧残,等等弊病,都是因为没有二者范围的明确界定。但在一个现代性的政治生活中,这两个领域的明确区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一国公共领域现代性的标志,更是一国公共权力理性而科学地活动的基础。我国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分开的努力是一个非常缓慢非常不稳定的过程,时时受到权力不应有的冲击和阻隔;但社会大潮浩浩荡荡,社会中普通的公民也日渐认识到二者的明显不同及其划分的必要性。而市场化的自身需要及其发展正为人们认识公域与私域的不同提供现实的社会平台。
面对上述种种社会现实,我国的公共权力也在实践中逐渐注意到公域与私域的划分问题,而且有意识地在这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努力。这主要体现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向社会放权,提高社会的宽松度和扩大公民的自主活动空间上。宪法的完善及其对我国公共权力活动的规范和对公民权利予以明确保护的宣言性条款,配合这些条款的各具体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纷纷出台。尽管依然经常出现国家权力侵犯公民私人生活的现象,但较之于以前,公民私人生活的自由权利还是得到了很大的保障。而《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直接处理公共权力侵犯个体权利时二者间关系的法律的颁布和相应的司法实践,更鲜明而有力地说明了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进一步规范化。实际上,这亦是权力与权利、权威与自由间合理关系得以确立的开始。虽然我国离公域与私域科学而稳定的划分还很有距离,但毕竟已经走出了这一步;而且,社会特别是经过现在的知识精英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和宣传,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终将更加理性化。而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公域与私域的明确划分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公域出现与私域相区分的趋向是当前我国公共领域最为重要的一个特征,所以首先予以说明。当然,这一点与下文将要论及的诸多方面也是不可分割的。
2, 公共权力结构进一步分化重组。
这一点涉及到我国当前公共权力的内部构成状况,即其权力配置格局。众所周知,在我国,分析公共权力要充分考虑到其载体即我国公共权力组织的特殊性,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的党政体制上。我一直认为,在中国,与其将共产党界定为一般意义上的政党,还不如将其理解为一种公共权力组织(它有别于下文所论的公共权力机关),即将其视为公共权力的一种载体形式。这样的解释更能契合中国政治的实际运行机制。因为,共产党组织实际上已经作为我国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而事实存在,而且是国家意义上的公共权力机关的领导核心。因此,党政间关系是讨论我国公共权力结构时必须涉及到的。我国虽然至今仍未实现规范的党政分开,但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国曾作出过以党政分开为突破口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验,这一实验未能如愿,且导致了当前保守政治改革的结果,但它对我国党政关系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国现行的党政关系毕竟已大不同于往昔。党虽然仍然广泛地介入了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但其领导在提法上也就是在形式上偏重于政治领导(大政方针政策的决定)、思想领导(意识形态上的主导地位)和组织领导(向公共权力机关推荐领导干部)等三个方面[1](25页);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党章已经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有利于宪法规定和保障的国家公共权力机关正常职能的发挥。所以就这一点而言,我国的公共权力结构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分化和权力的重新定位。
当然,公共权力的结构分化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我国公共权力机关实现了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一定分化(由于我国军事机关仍实行党的绝对领导,未有实现国家化,所以本属于公共领域的军事权力机关不在本文的谈论之列。当然,我国的军队也广泛地参与了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重大的国家事业,但在其公共性上具有特殊性。本文不拟对此展开论述。),也实现了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权力上的分解。亦即横向分权和纵向分权共同造成了当前公共权力的新格局。横向分权,主要体现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职能的加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和法院检察院司法工作的一定独立性上。国家机关权力上的分配与其职能上的分工基本上实现了匹配,这相比于以前的权力一体化是一个新特征。纵向分权主要体现在中央几次向地方的放权上,中央给予地方相当的事权和其它自由权限;而分税制也为地方国家机关的自主活动提供了财政上的可能。虽然我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仍然存在很多有待商谈和完善的问题,但中央和地方在国家权力的分配上实现了分散化是一大进步,这是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另一特征。
3, 公共权力的活动受到了更多的制度化规约。
我国的公共权力一直受非常规的隐性社会关系的影响直至操纵,这是我国公共领域生活最不健康的根本原因。但作为一个现代化进程中国家,对公共权力的活动范围、行为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应当设定一个外在的约束机制,而不是传统的依靠权力执掌者个人的人格操守和道德修养来维系。虽然我国的人治传统依然很沉重,党和政府对“德”的政治效能一直很重视甚至到了依赖的地步(例如,前不久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方略”。),但谁也不能否认,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我国法治国家的趋势也是必然的。我国的公共领域,制度化建设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不管在实际的公共权力运行中这些规则得到了多大程度的遵循,但它们至少在形式上得到了认可;而且民众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也愈见冷静而理性,即公共领域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否则公民权利和社会经济生活将受到不应有的危害。从理论上讲,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共权力持续而稳定地运作,国家公共领域才能实现从人治、策治向法治的根本转变,国家的政治生活也才能实现长治久安。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公共领域的制度化建设主要体现在法治国家的建设上:就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来看,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法律体系;同时,一开始就注意到对立法权和立法过程的规范和限制,出台了《立法法》;随着政府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逐渐转变,传统的行政模式已经开始向科学行政、依法行政、责任行政和准透明行政模式转变;前文已经提到的《国家赔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更是将政府与公民放在了同一法律平台山予以治理;国家的改革也是伴随着法制化对改革经验的肯定和对改革成果的巩固而向前推进的。可以说,当前我国的公共领域正处在一个制度化的趋向中,虽然制度化程度尚不令人满意。(就法治建设而言,最大的难题在于司法未能独立。)
4, 舆论力量在现代传媒的推动下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影响空前明显,这标志着社会力量对公共领域压力的增强。
对一个社会的公共领域来说,它虽然意味着作为公共权力的活动空间它可以为公共权力相对独立而自由的活动划定边界,但这一边界显然不能脱离社会的监督和压力。这也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点。公共领域的主题产生于社会范围内普遍性需求决定的“大局”问题,而公共权力对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和解决方式就不仅仅是它自身的问题,而是在社会的关注下进行的。现代社会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从宪法上确定政府的合法性来源在于民众的意愿和利益,其具体的实现途径,就是社会舆论的勃兴及其实际力量的展现。众所周知,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共同体极为庞大、公共事务极其复杂的社会里,人民尚未实现对公共权力执掌者的自由选举,在民众与政府这样一种长线“委托-代理”关系中,因为公共权力特有的垄断性和信息不对称困境,民众很难对公共权力实施直接而有效的监督。加之,现代社会提供的生活方式极为多样,民众的价值实现也有很多种途径,民众对政治普遍淡漠;除非当公共权力切实触及其自身利益时,他们才会作出反应。因此,在日常情况下,保持社会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压力,从而保证公共领域的正常运行,只有依赖于社会舆论了。尽管中国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尚受到诸多的限制,但在现代传媒的技术支持下,任何力量对舆论产生和传播的限制都已经愈显困难。这一点,在当今的中国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社会中存在着什么急需公共权力解决的问题,公共权力兑现与否和兑现的方式如何,都不可能完全在暗箱中操作。“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公共权力的任何作为与不作为都很难长时间地让民众处于“无知”的状态中。我国近些年来因为媒体的爆光而得以迅速解决的难题比比皆是;而通过现代媒体,特别是电视、互联网的推波助澜,社会关注公共事务的趋向较之于以前又有所提高,实际效果也更为明显。可以想见,在民众对公共领域的事务都心知肚明的情况下,公共权力若只是听之任之,其合法性的汲取终将面临困境。而且,如果社会舆论难以对问题的解决发生作用,公民将直接采取非常规的政治参与方式来影响公共权力的活动(这在当前的我国表现得很明显。),这对公共领域来说,更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所以公共领域对社会舆论的重视是必然的。
5, 主流意识形态领域受社会世俗化影响日深,受多元化社会思潮冲击的程度加剧。
这里所论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指官方意识形态,在我国即是指党和政府所倡导的作为公共领域的价值目标及对其进行合法性论证的话语体系。任何社会里,当权者集团就会提出一定的目标,并为巩固其统治地位和增强自身的合法性予以理论上的表述。这其实是公共领域中最容易为人们所感知的方面,也是公共领域存在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因为一个社会的主流话语是公共领域公共性的直接体现。我国过去的意识形态主要强调了阶级斗争的核心地位和社会发展道路的狭隘意识形态之争,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变。虽然也有一个渐变的过程,但发展到今天,我国的意识形态已不可能像过去那样空泛而乌托邦,经济先导型的社会发展模式最为实际地解放并扩展着民众的各方面需求,现实中民众的追求目标也愈发具体而实际。当然,社会的这一趋势与市场化导致的世俗化是紧密相关的。就社会的文化特征而言,大众文化日益显示其无可比拟的强势地位和扩张势头,社会在各种文化生产的推动下日益走向以娱乐消费为主导的道路上,那种宏大的政治述事亦即主流意识形态虽然仍然影响着公众的日常生活,吸引着公众的注意力,但公众对这方面的关注度降低了,公众关注的目的也日益与自身的切身利益相结合在一起。面对着现代化带来的世俗化生活大潮,主流意识形态在仍然坚持着理想和“主旋律”的同时,日益注重对社会实际问题的表达和包容。对社会中日趋多样化的生活方式和需要,也给予了主流话语上的认可或宽容。例如从最近“三个代表”的主流话语中,我们就可以明显地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对自身的定位问题上也日趋实际,所代表的范围也愈加广泛。这说明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也在调整着自己的目标取向,对已经变化了的社会采取了宽容和理解的态度。江泽民对“主旋律”的概括就很能说明这一点,“一切有利于发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这些都是先进文化的集中体现。”[1](82页)这是对“先进文化”很宽泛的解说,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是我国意识形态话语日渐实际且更加具有包容性的体现。
另一不可忽视的方面是主流话语受到了多元化社会思潮的冲击,其在社会整体话语中的地位虽然在形式上仍然占据着优势,但对民众生活来说,他们的思想状况已日趋复杂而多样化,社会思潮中甚至存在着相当的对主流话语构成挑战的思想和信仰体系。当然,这一局面是与大众文化的流行和全球信息化导致的观念开放有关。前文已经表明,公域与私域理应划分明确;同样的,在话语领域,主流话语和社会话语、大众话语的范围也应划分明确,不能互相取代。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公众思想状况比较混乱,对主流思想和信仰的忠诚度偏低,这就构成了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实际挑战。
6,全球化对我国的公共领域产生了一定影响,我国公共领域的国际性关注度提高。
本文第二部分论述了全球化的背景,这一点对我国公共领域产生的影响也不应忽视。传统的民族国家的界限和对国民生活的国别约束在全球信息化(最主要的即是互联网的普及使各国事务在全球范围内很迅捷地传播因而受到国际性的关注。)和全球性公民流动的条件下已很是苍白。国际问题的范围日益扩展,也就是说原属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如人权保护、治理犯罪等问题,其国际化的特点也日渐明显;一国在处理内政问题时受到的国际关注直至国际压力(主要是国际舆论压力和国际组织的压力)也愈来愈大。在此背景下,公共领域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程度是前所未有的,而对国际性共通规则的认同也使我国的公共领域向国际延伸,其中主要是人权公约,军事外交方面的国际协定。当然,国际政治对我国公共权力运作的影响主要的还是限于外交这一特殊的公共领域;而就其对我国国内公共领域产生的直接影响来说,居第一位的仍然是其对经济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影响,其次才是国际舆论对我国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压力。因为,毕竟在当前的国际政治条件下,国际化的权力与各国的主权之间仍存在很多难以协调的冲突,而我国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相对稳妥而保守的立场,即对公共权力国内自主性的保护和强调。这就使得我们目前在讨论全球化对国内公共领域的影响时,应当持一种比较谨慎的态度。但尽管如此,当前世界的全球化程度和我国的全球化水平是空前的,而且这一点在不多久的未来将更为深远地影响到我国的公共领域,因而提出这一点作为我国公共领域的特征是有一定道理的。
以上我分六个方面就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特征进行了分析。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公共领域随着现代化的进程日益地向着本属于自己的领域回归,在其领域内其实际的公共性也在提高。但同时,随着我国社会自身结构的变动,要求公共领域予以解决的问题也日益增多。这样,原属公共权力解决的问题可能已经回归由社会自身负责。而在一些新的领域,公共权力与社会自身又进行了新的合作,公域与私域在界限日趋明晰化的同时又体现着重新合作的趋势。当然这种合作已经不再是以公共权力任意模糊二者的界限为前提了。而随着现代化、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发展,我国公共领域的内部结构也在发生着一场静悄悄的变革。这无疑昭示了我国公共领域日后的发展趋向。
四,中国政治的变与常[1]:应当补充的话
应当补充说明的是,前文的所有分析都有一定的限度,亦即它是对我国公共领域的某些层面和范围内特征的抽象和概括,超出这些层面和范围,它们就不再是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我国公共领域的某些性格是一贯的,并不是因为前文所述的现代化、信息化和全球化而出现的新特征。由于本文所论的是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特征,这就预设了一个前提,这些特征是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中出现的,它有别于我国公共领域过去的性格。在看到这些特征的同时,也不应盲目乐观,我们更应看到我国公共领域中惰性的沉重。这就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一成不变的“特色”和由中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公共领域的相对滞后性。这些问题也是相当复杂的,本文限于篇幅已无力对此详加论述了。在此,我只提以下四点:其一,中国现在虽然已经出现了公域与私域分化的趋向,但这更多的仍然是形式上的;熟悉中国实际“政治”过程和社会生活的人都知道,本来属于公共领域的事情,公共权力的运作却受到了私人关系的支配;任何一个不回避中国问题的人都会说,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仍未产生。所以前文所说的公共领域也是一个理想的分析模型,是有一定限度的。其二,在中国的政治传统和当今的政治实践中,公共权力入侵经济领域、社会自治(如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领域和公民私人生活领域的现象一直严重存在。如果说中国政治有很难改变的惰性的话,这就是最应当提到的一点。虽然现代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对这一点也构成了一定的挑战,但到目前来看,其影响程度依然有限。众所周知,这与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传统有着深厚的联系,中国的文化传统讲究私人关系的非理性规则,政治精英或知识精英或许有着强烈的理性化诉求和努力,但在强固的社会传统和社会化力量面前,其努力的成效仍然很有限。这就意味着我国公共领域若真正实现现代性,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其三,社会舆论中非理性化(如简单的二元化思维方式、情绪化,等等)特征,特别是泛道德化的倾向依然严重,阻碍着一个理性健康的社会舆论的形成;而在意识形态领域,虚假的意识形态泡沫依然如幽灵般在公共领域和社会上空徘徊,这同样阻碍了一个真实而健康的公共领域的形成和一个理性而健康的社会的建立。对这一点,我想已没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解释,因为这是很容易被感知的中国特色。其四,主要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性,城乡差别,东部与中西部的差别,个人之间、群体之间的巨大差别,都使得我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政治共同体内公共领域中目标的确定和实现有相当的难度。在此情况下,谈论我国的公共领域实际上有很大的风险,因为这样很容易忽视我国的发展差距而成为纯粹的“理论模型”了。本文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本文即使已将我国的公共领域界定为公共权力的活动领域,但因为我国公共权力的特殊性和其它的相关社会因素,我国的公共领域在体现出前文所述的诸多特征时,仍受着自身顽固性的羁绊或影响。而这些,本文在讨论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特征时将其先行设定为不变的背景;但若想对我国的公共领域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认识,提及这些也是必要的。
[作者简介]刘伟(1978-),男,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200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原理,主要学术成果有《浅析经济因素对村级民主建设的影响》(论文,载于《中国农村观察》1999年第4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