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深入阐释、系统布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涵和任务,具有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里程碑意义。其中,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体制机制条件,居于突出位置。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并继续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是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重要特点,以经济改革带动全局是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讲话中指出,未来五年重大改革举措摆布上重要的特点在于:“注重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明确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上,明确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上,明确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全面深化改革更加注重系统集成的同时,更加注重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改革的重点和全面改革的内在逻辑。
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拨乱反正实现历史性伟大转折时期,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推动全党的中心工作向“经济方面和技术革命方面”转变,推动“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转变。为实现这一历史性伟大转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着重指出,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且首先主要在农村展开以土地承包制为核心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党的十二大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有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移到城市,要求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明确提出,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并指出“如同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实行拨乱反正,提出改革任务,推动农村改革方面起了伟大的历史作用那样,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制订全面改革蓝图,加快改革步伐,推动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方面,也必将起到伟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划时代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启了改革开放全新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着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明确了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目标和任务、举措,尤其是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遵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条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各方面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
改革历史进程表明,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到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将改革重点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之后,中国始终坚持以经济改革体制为重点。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全面深化改革。在这一过程中,重要特点在于继续强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并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其他各方面改革,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重点,系统统筹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体制等各方面改革,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特别是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部署各方面改革,以重点带动全局,实现重点牵引和全面推进相统一,体现全面深化改革进程逻辑的鲜明特点。
之所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仍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一是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上看,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变革从根本上来说要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社会经济基础在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矛盾运动中居决定性地位。经济体制改革说到底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完善,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经济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发展和完善中具有基础性意义。经济制度和体制在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中是基本制度,经济体制改革对于生产力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进社会发展进步内在逻辑的制度要求。二是从基本国情的特点上看,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落后的根本在于发展不够。因此,发展是硬道理,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发展首先是生产力发展,高质量发展关键是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基础在于经济发展现代化。这就需要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所要求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因此,破除阻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和引领作用。因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就在于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三是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上看,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主要矛盾,这一主要矛盾的变化体现在各个方面,尤其是一系列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更显突出,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根本在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是更好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总之,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注重各方面改革的系统集成,同时突出重点,才能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二、经济体制改革是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那么,怎样理解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是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探索实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特征提出并展开的。从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优势日益显现,是对现代化等于西方化迷思的重要突破。党的二十大根据新发展阶段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出并系统阐释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更加清晰地明确了未来五年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和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表。
第一,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培育高水平的市场主体制度。市场竞争主体制度回答的是“谁在竞争”?而“谁在竞争”是市场竞争质量的决定性基础性因素,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劣,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重要的基础在于,在市场经济中展开竞争的企业是否在企业制度上能够真正接受市场规则硬约束。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统一性,重要的前提在于,进入市场展开竞争的主体在制度上是否具有同样的权、责、利。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强调,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国企各方面体制机制,明确国资国企的核心功能、重点领域和方向等均作出了系统安排,从而在体制机制和相应的功能定位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相一致。同时,明确提出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提出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从而在经济和法治制度上保障其运用市场公平竞争的权利,同时在企业制度上能够真正接受市场竞争规则硬约束。形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格局。作为相互有机统一的整体,推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实现形式的不断完善,推动其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进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各类企业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第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设高标准的市场体系。要形成高水平的市场竞争制度,即等价交易公平竞争条件,核心是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市场竞争制度回答“怎样竞争”,竞争的公平性集中体现在市场交易实现条件(首要是价格)决定是否公正,是否体现机会均等和等价交换,交易条件的公平公正性是决定市场竞争质量、市场竞争效率高低的基本前提。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重要的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健全市场竞争体系,另一方面完善市场竞争秩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就是要求从这两方面的统一上来建设高水平的市场竞争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这两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五年的改革任务,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等构建市场体系的改革重点,同时对推动市场制度规则统一、监管公平统一,加强公平竞争刚性约束等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第三,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设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市场经济内在竞争制度(包括市场主体制度、市场竞争制度)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持和保护,主要是对市场内在竞争机制所需要的法治秩序、诚信契约、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贯彻法权原则,需要弘扬法治精神,要求完善法制。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贯彻契约刚性,需要恪守道德诚信,要求健全信用制度。党的二十大特别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从完善产权制度、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等方面,明确了未来五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历史任务。
第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必须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便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重要的就是要构建以多元平衡、安全高效为特征的全面开放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需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另一方面,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必须是包括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在内的制度型开放。所谓高水平的市场体制,重要的要求和标准在于在国际经济竞争中,具有比国际市场更充分的竞争性、公平性,具有更高竞争效率、更低的运用市场的交易成本,从而对全球生产要素更具吸引力。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了进一步部署,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主要任务。改革与开放是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只有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创造体制机制条件,只有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在国际竞争和对外开放中形成制度优势并赢得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上的战略主动;同时,只有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才能切实有效推进经济制度型开放,才能真正在国际竞争中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竞争性和先进性。
第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实践表明,由于种种原因,市场经济体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总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存在“市场失灵”。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过程中,必须努力在制度上克服和弥补市场失灵,因而需要引入政府对经济的调节,特别是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对市场秩序的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造了基本经济制度前提。如何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难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处理好这一核心问题。中国在经济改革理论和实践的长期艰苦探索中,形成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本共识。党的二十大报告在阐释和部署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和任务时,特别指出要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并且从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深化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并且,进一步重点强调四个方面的相关改革:一是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四是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明确提出了近五年为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在上述四个方面改革的具体任务和要求。
刘 伟,中国人民大学原校长,一级教授,经济学博士
原文刊发 《中国工业经济》2024年第7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笔谈》专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