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国特色问题

——在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学术午餐上的讲演综述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33 次 更新时间:2017-10-1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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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成 (进入专栏)  


张志成博士先对中国特色进行了说明,建设中国特色法律体系这一说法,首先是在1997年的十五大上提出,到今天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但在知识产权方面是否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还需要继续思考。张志成博士从知识产权的理论、制度、学科、文化四个方面就这一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

中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强于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近两年更呈现出跨越式增长的态势。同时,中国知识产权成果的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也比较突出。在此背景下,张志成博士提出了关于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需要面对的问题。从宏观上看,经济的全球化与中国模式初步形成;从历史上看,法律存在移植性与异质性,法律的国际化与中国的独特性方面有许多问题;从现实上看,法律的固定性与现实生活的丰富多彩性,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关系的变动性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这说明了中国的利益无法在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中得到充分满足,中国的现实无法在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内得到充分反映,中国的理念也无法在现有知识产权哲学中得到体现。

要理解中国特色,首先要理解模式或特色未必意味着制度符合理性或者具有合理性,可能只是特定区域、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在制度变迁上的映射。建构特色理论体系则需要通过理性思考,使制度的建构和运转能够兼顾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并推动制度从移植转为内生。特色还能够从更深层次上体现主体的独特价值,实现情感的满足。特色是客观现象发展的必然,但建构特色理论则需要系统化的理论总结,从而实现从实践理性到理论理性的跨越。

张志成博士首先讲到的是知识产权理论和理念的中国特色,张博士认为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是激励论基础上的共同利益论,同时也是价值论基础上的目的论,并赋予共同利益的合理性。其具有国内国际的双重价值,即利用公共利益理念实现共同利益。张志成博士接下来谈到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国特色,在制度上,法律驱动与政策驱动相结合,间接利益与直接利益激励相结合体现了激励论。市场主体投入与政府公共投入相结合,知识产权制度与科技计划制度相结合,这两方面体现了共同利益。张博士还提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在制定法律是应该是知识产权基本法、知识产权促进法还是优势资源客体的保护法。政策应该把重点放在人才、平台还是企业上等等。张博士还谈了知识产权的学科的中国特色问题,知识产权学科究竟属于什么门类,张博士认为知识产权是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的交叉学科。而知识产权涉及到的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从教育技术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学科的组成又包括:知识产权制度史,知识产权哲学,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管理学;知识产权信息学,知识产权战略学,知识产权外语以及其他相关交叉学科。张志成博士最后谈到知识产权文化的中国特色,中国要注重从尊重知识的传统道德向尊重创新创造的现代观念转变,从尊重知识分子的传统道德向尊重创新者权益的现代观念转变;从“信”的伦理文化向“诚信守法”的现代法治文化转变,从对精神道德权利的尊重习惯向精神到权利和物质权利并重的习惯转变。要特别重视文化的发展,因为只有文化的发展才能使工具性制度实现向内生性制度的变迁。


点评人易继明教授观点综述:

易继明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是一个政策工具,不能单纯的谈权力。易继明教授还提出当代中国法学不是移植西方的法律样本而是要使西方的理念、制度、价值构造适应中国的法律环境。中国特色的出现是不能避免的,问题就在于知识产权制度如何与我们的历史文化和固有思想契合。在中国,知识产权还没有一个独立的学科背景,现有的培养制度培养出来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不能与实际需要接轨,知识产权学科的架构需要调整。易继明教授认为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有进步之处也有不足的地方,听了张博士的讲座后得到许多启示,引人深思。


点评人杜颖教授观点综述:

杜颖教授谈到了张志成博士在知识产权学科的中国特色问题,认为张博士的观点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杜颖教授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作了分析,认为我院具备进行知识产权教育的实力。杜颖教授结合最近举行的讲座,提出了一个问题: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条约有冲突,国际条约不具备普适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特色还有没有空间进行操作?这一矛盾如何解决?


张志成回应:

张志成博士认为,对于国际条约的刚性规定,我国应该在产业界定,交易成本和市场干预手段上做工作,这和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追求灵活性不是一个概念,应该发挥我国的制度上的优势,有所创新,使制度运转符合中国的特点,有更多的适应性。


学生一提问:

盗版无罪理论是不是中国特色?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将如何应对?


回应:

张志成博士认为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反对者,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盗版,这并不是中国特色。对于这一问题,我国要解决知识产权理念在中国的适应问题,才能使人们对这一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学生二提问:

知识产权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限制,中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认为知识产权没有存在的必要,请问张志成博士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回应:

贸易产生效益,产生效益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市场中需要规则,否则市场不能继续。要参与全球经济竞争,就需要遵守游戏规则,中国应该逐步的把自己的意志反映到规则之中。


裴丽萍教授提问:

在发言中,张志成博士认为知识产权是公共品而不是私人品,更应该由政府进行主导,会不会成为一种计划模式?我国的专利增长很快,这说明我国政府将知识产权作为私权制度建设的成功反映,而并不是问题,不知道理解是否正确。


回应:

张志成博士表示政府主导不能与计划模式等同,政府只是在其中扮演一个角色,多数知识产权学者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或产权属性,所以有必要强调一下知识产权的公共产品属性。裴丽萍教授理解很正确,我们将政府干预作为一种制度成功的利用,理念的发展的同时也要对制度进行调整,使其更适应中国的发展。


李扬教授观点概述:

李扬教授在讲座的最后提出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保持中国特色,包括行政执法,政府的激励制度等方面,张志成博士的发言对学院进行学科建设很有帮助。李扬教授在基本面上还是坚持知识产权的私权观念,不过可以在公共政策,公平正义上对其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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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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