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携手应对核安全挑战 共同促进和平与发展

——2010年4月13日在核安全峰会上的讲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20 次 更新时间:2010-04-1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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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  

尊敬的奥巴马总统,

各位同事:

核安全问题事关核能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宁。

核能开发利用是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科技成就之一,促进了人类社会进步,给广大民众带来了福祉。步入21世纪,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核能需求大幅增长,核工业发展势头强劲,核能与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更为紧密。

同时,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多变,核安全问题日益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主要是非传统安全问题凸显、核恐怖主义潜在威胁不容忽视、核材料流失和非法贩运风险上升。妥善应对核安全挑战,保障核能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际安全稳定,成为各国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加强核安全符合各国共同利益,需要我们携手努力。借此机会,我愿提出5点主张。

第一,切实履行核安全的国家承诺和责任。各国应该更加重视核安全问题,履行相关国际义务,加强国内相关立法和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本国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培育核安全文化,强化出口管制,提高核安全能力。

第二,切实巩固现有核安全国际法框架。我们应该推动《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尽早生效,促进《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的普遍性。应该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有效打击核材料非法贩运,防范非国家行为者获取核材料。

第三,切实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各国应该充分利用现有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和渠道,分享核安全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应该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安全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利用机构平台,支持各国核安全努力。各国还可以探讨合作开发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的核技术。

第四,切实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核安全能力。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发达国家应该尊重发展中国家意愿,根据其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在经济、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大援助力度,促进实现普遍核安全。

第五,切实处理好核安全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核安全措施应该有利于为各国和平利用核能营造有利环境,促进该领域国际合作。

各位同事!

中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高度重视核安全,坚决反对核扩散和核恐怖主义,为此作出了一系列积极努力。

——全面加强核安全能力。中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核安全法规和监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注重在核工业界培育核安全文化,实施严格的出口管制,依法防范核材料非法贩运,保持着良好核安全纪录。

——严格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中国支持并严格履行现有核安全国际公约及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2008年,中国批准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中国已启动《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国内批约程序,将积极推动这一进程。

——重视并积极参与国际核安全合作。中国积极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安全工作,是“打击核恐怖主义全球倡议”的创始伙伴国,同许多国家保持双边交流。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同国际原子能机构及有关国家在核安全领域开展了良好合作。上海世博会即将举行,中国将继续就此同有关方面开展合作。中方愿同各国分享做好重大活动核安全工作的经验。

——积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核安全援助。近年来,中国通过技术演示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向本地区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中国正积极考虑同有关国家合作,在华建立核安全示范中心,在地区核安全合作方面进一步发挥作用。

各位同事!

实现核能完全和平利用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望。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始终恪守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明确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坚决反对核武器扩散,积极支持加强国际核安全努力,坚定支持各国平等享有和平利用核能权利。

核能是清洁的,也必须是安全的。我相信,只要我们进一步凝聚共识,本着互利共赢的精神,普遍参与,密切合作,就一定能够有效应对核安全挑战,全面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世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作出贡献。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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