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坚定不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3 次 更新时间:2010-04-02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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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高度评价了近年来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科学界定了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地位,深刻阐述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这一重要讲话是指导我们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的指导方针,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紧迫性和坚定性

改革开放以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国家财政实力显著增强,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保持和稳定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有效遏止经济增速下滑势头、率先实现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财税体制还存在一些需要认真对待并抓紧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制度不够完善,财力与事权不尽匹配,政府预算制度还不够完整,财政管理的法治性和绩效尚需提高,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所有这些,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以解决。

按照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要求,财税体制改革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深化改革,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加快完善税收制度,规范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秩序

加快完善税收制度,要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逐步提高我国直接税的比重,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大力推动结合户籍管理的收入申报、财产登记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积极运用税收手段,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是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度,健全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税收导向。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促进城市建设和教育发展。在做好增值税转型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引导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巩固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在统一税政前提下,研究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培育地方支柱财源,从而尽可能通过增加地方本级收入,增强各地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编制预算的完整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同时,要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分类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按照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原则,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边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受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原则,界定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设置、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分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减少财政管理层次,在注意处理好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管理效率。

  

四、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预算反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形成法治、完整、透明的预算制度体系,既是保持财权统一、统筹安排财力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在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要突出预算保障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合理界定支出范围,把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地区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财政收支统计数据,以及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主动公开财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财政政策、发展规划等,增强预算透明度。

五、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财政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效果和财政资金绩效。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要按照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切实提高做好财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推进修订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推动增值税法、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等财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提前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完善评价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推进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建立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继续开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专项检查调研,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继续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研究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要积极发挥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作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突出财政政策实施重点,着力实施有利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的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特别是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注重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的协调配合。同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制定实施财政政策、开展财政工作中,要更加注重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定点调控的优势,增加“三农”投入,加大推动自主创新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力度,抓紧落实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扶持突破关键技术,支持发展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力度,促进小城镇协调发展,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要更加注重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促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同时完善引导消费的财税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切实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财政资源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特别是要支持解决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有力地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制度保障。

(作者: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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