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中,制度和思想是不可分的。西方民主政治发展在制度上经历了直接民主制、代议民主制、行政集权民主制及复合民主制的过程。在思想上,经历了对直接民主制的总结和反思,完成了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破”和“立”的任务,对国家权力的干预进行了反思,深入到了民主的规范性和经验性之中。反思其发展过程,我们发现:民主政治的发展从来不是直线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实现民主政治实践、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民主政治理论研究三者之间良好的互动,民主政治本身没有完全固化的、唯一的模式,民主政治发展核心的主题是处理好国家和个人、经济和政治的关系。
关键词:西方民主政治制度;西方民主政治思想;西方民主政治反思
迄今为止,对西方民主政治历史的考察很多是从单一层面进行的,或是制度或是思想,以及其他的角度。但是,我们知道,在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中,制度和思想是不可分的。政治制度直接影响政治实践,而政治思想往往指向政治制度的构建,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思想是关于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阶级或社会集团及其相互关系的观点的总和”,[①]政治思想通过政治制度的构建和实施这一中介影响政治实践,政治思想产生巨大的影响力最终是通过政治制度的设计实现的。
西方民主的发展首先体现在民主制度的发展,正如郑永年教授所说:“先有制度基础,后有民主政治”。[②]特别是近代以来,尤其如此。而民主政治制度建立的后面又矗立着一个民主政治思想的王国。“研究制度,必须明白在此制度之背后实有一套思想与理论之存在。”[③]民主政治的实践就是在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的融通互动中得到不断推进。本文试从影响民主政治实践的制度和思想两层面进行宏观的纵向考察和反思,希望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一点有益的启示。
一、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一种制度史的宏观考察
(一) 直接民主制:民主的原教旨
西方近现代民主制起源于古代希腊,而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则是古希腊的典范。雅典民主政治被恩格斯称为“最纯粹、最典型的国家形态”。雅典民主制的突出特点是直接民主,即公民直接参与城邦的治理。伯里克利对于雅典的民主政体的性质和特征作过经典的阐述:“我们的制度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里。”[④]
雅典政体中,民主集中体现于公民大会和民众法庭等两个方面。全体公民大会是雅典唯一的立法机关,同时具有人事、行政、执法、军事、财政以及宗教等多方面的决定权。这种公民大会具有至高无上、不受监督地位的直接民主形式,是雅典民主与其他民主形态的根本区别,并在后世鲜有实施。民众法庭是雅典民主的另一突出特征。民众法庭由来自各阶层的 6000公民组成,与公民大会日常出席人数相近,而且常年举行,构成全民审判的奇观,竟成了雅典城的象征。雅典民主还有一项独具特色的重要制度是开始于梭伦改革的抽签遴选,梭伦改革规定上至执政官的绝大多数官职要由初选后按一定比例抽签决定。这个制度对雅典民主产生了深远影响。概括起来说,雅典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全体公民直接参与城邦国家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一种实行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西方古代民主是人类民主的雏型,奠定了民主的基本思想,即民主是“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从此,民主意味着公民都可以直接参与政事,共同治理国家;民主就是多数人的统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
(二) 代议民主制:克服古典民主制的局限
中世纪是一个黑暗的世纪,不管是作为一种政府形式还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想,民主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记。在西欧,天主教、神圣罗马帝国和正在逐渐形成中的君主制度,建立的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结构,各种特权、等级和服从成为社会和政治的组织原则。可是,13 世纪之后的文艺复兴运动以及 17、18 世纪的启蒙运动,闪耀着理性精神的人本主义和民主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新的面目重放光彩,近代民主由此来临。由古代民主到近代民主,是对古代民主的超越。近代的民族国家,由于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加之商品经济日盛,古代城邦的简单民主制的外壳已不适用于民主国家;而且,其中“极端民主”的缺陷也是在创建近代新型民主制时应当力求克服的。这就是构建近代民主制的任务这是一个难题:既要贯彻人民主权的原则,使国家权力控制在人民手中,又要更新民主制的形式,克服古代民主制的局限,即更新古典民主的实践模式,因此要扬弃古典的民主观念。密尔面对近代民主制抛弃了人人治理的那种观念,提出了代议制政府的理论并被广泛接收,近代西方民主的发展就是代议民主制产生和实施。
对资产阶级来说,代议制是最好的统治形式。代议制政府用公民普选和候选人竞选这种形式上的民主和平等关系掩益了资产阶级政府专政的实质,它和资本家用资本和劳动力在市场上平等交换的关系掩盖其背后的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实质一样,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说代议制政府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理想王国所要达到的目标。另一方面,代议制民主对古代实行直接民主的城邦共和制是一次突破性的发展。我们完全可以确信如果没有代议制民主制的出现,仍然固守直接民主制那么就不可能有民主制,因为如此人口众多的民族统一国家,无论如何全体公民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志。继英国建立代议制政府以后,l776年宣告独立后的美国,经历了1789年大革命的法国,以及还有一系列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在革命或改良以后都效法“议会之母”的英国,建立了代议制民主政府。[⑤]
(三) 行政集权民主制:“议会主权”转向“行政集权”
19世纪末以来,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内部固有矛盾的不断尖锐,政府只管“法律和秩序”已经不能保证资本社会运动的正常运行。20世纪30年代,各国都面临严重的政治经济危机,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才能走出大萧条的低谷。这样,从只管“法律和稳序”的政府走向全面干预社会经济事务的政府,从“小政府”走向“大政府”是势在必行的了。政府作为总资本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它在保证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外部条件的同时,还要在社会再生产内部的一切领域,一切环节上发挥作用,政府干预和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的职能日益增加,权力的容量日益扩大,并且为适应这些新的需求,以议会为中心的代议制政府在内部的权力结构上不得不把议会的权力逐步转移到行政机关。由此现代西方民主政治从代议民主制走向了行政集权民主制,从代议制政府走向行政集权制政府。
现代西方行政集权民主制的突出特征表现在:“第一,行政集权民主制在各国仍然保留着代议民主制的普选制,议会制,内阁责任制等民主形式及其设施;第二,议会的权力已经大大削弱,传统的议会制已不复存在,行政集权民主制不是议会立法行政执行而是行政执行自己制定的法律,议会只是授权或起通过认可的作用;不是议会监督行政而是行政监督议会,行政可以指导议会活动,有的国家行政还为议会安排程序;第三,行政权力大大加强,行政首脑成为权力中心。”[⑥]这实际上是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为适应新的环境使民主制度向新的形式转变。美国在不修改宪法的条件下,实现了从代议民主制到行政集权民主制的转变;英国是在渐进的过程中,使首相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进行扩权和集权;法国通过制定1958年新宪法实现转变的,此后1962年经过公民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总统间接选举制改为公民直接普选产生,则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权力,特别是总统的权力,最终形成了行政集权民主制。
(四) 复合式民主制:走向间接民主制和直接民主制的复合
60年代以后,美国的代议制民主制作为国家表现形态的民主,历经一百多年已经发展成为行政集权民主制,行政高度集权,政府权力空前扩大,因此这就形成两大矛盾:“第一,行政高度集权和公民要求更多民主权利自相矛盾……公民自参政要求和行政高度集权的矛盾显得非常尖锐。第二,政府空前扩大的权力与人民权益的矛盾。政府干预和管理社会经济公共事务越广泛,与公民现实利益的矛盾就越多。”[⑦]
“参与民主制”正是为缓和矛盾和解脱困境而提出来的所谓“新的民主工具”,试图用“公民创制权”、“公民复决”和“公民罢免权”来使公民政治参预的要求在形式上得到某种满足。参与民主制的主要特征是:“公民直接参与对于包括工区和地方社区的社会中关键制度的管理;重新组织政党体系,使政党官员直接对政党成员负责;参与性政党在议会或立宪制内运作;保持一种开放的制度体系,以确保试验政治形式的可能性。”[⑧]但是,“参与民主制”只是一种直接民主制的形式,它并无法代替之前的民主制度形式,西方国家把它用于对代议民主制的补充或者用于缓和行政集权民主制在体制上难以解决的矛盾。所以,在我们看来,当代民主制是用古典的直接民主制来弥补现代代议民主制和行政集权民主制的不足,表明看来有着某种形式的复归,但是不是简单的复归。在行政集权民主制发展的趋势下形成的一种包含代议民主制、行政集权民主制、参与民主制在内的民主制——“复合式民主制”。
二、西方民主政治思想的发展:一种思想史的宏观考察
(一) 古典民主政治思想:对直接民主制的总结和反思
古代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实践,孕育了古代政治思想家一代宗师。他们的研究形成了西方最早的民主理论,奠定了后世民主理论的基石。柏拉图最早阐述了民主政体的制度特征:一是自由,在这种政体下“如果你有资格掌权,你也完全可以不去掌权;如果你不愿意服从命令,你也完全可以不服从,没有什么勉强你的。”[⑨]二是宽容,在这种城邦中,不管你原来是干什么的,品行如何,只要你从政是声称自己对人民一片好心,就能得到尊敬和荣誉。三是平等,这种政体“不加区别地把平等给予一切人,不管他们是不是平等者。”[⑩]柏拉图对民主政体是持激烈批评的,认为在这种政体下,平等自由发展到极端,会带来极端的奴役,变成无政府状态,必然演变成僭主政体。他的思想反应了城邦直接民主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对后人启示很大。
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民主政体只是共和政体的一种变态类型。民主政体以穷人的利益为依归,同样不顾及城邦的公共利益。让既无财产又无值得一提的德性,但人数占优的平民大众出任城邦最高职位,显然是不合适的,他们的不公正和愚昧必然导致罪行和错误。他真正欣赏的是一种“混合政体”。他的学说旨在寻求“一个人的统治”(王权或君主政体)、“少数人的统治”(贵族政体)和“多数人的统治”(共和政体)的最佳平衡。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民主思想深刻地反思了雅典典型的城邦民主——直接民主制的内在不足,反应了古代城邦民主制走向衰落的消极一面。民主制度的发展必须需要寻求新的形式,此后,继承了古希腊政治哲学的智慧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的“混合政体”思想就反应了这一趋势。
(二) 近代民主政治思想:完成 “破”和“立”的理论任务
在古代,政治家的民主实践在先,思想家对民主的描述、分析和总结在后,梭伦要早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几百年。在号称理性时代的近代,则是理论指导实践,在民主思想和学说的长期酝酿准备基础上,才出现了民主运动的突破和政治制度的民主化转型。学者通常把近代思想的直接源头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其后是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在我们看来,西方近代民主政治思想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的一种反应。近代民主政治理论家的主要任务是两个:
第一个是“破”的问题,即打破宗教神权和封建专制王权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限制。围绕这个任务形成的思想可以说是“民主权利”政治思想。我们知道,中世纪经济从属于伦理,伦理又从属于神学,经济自治不可能实现。而之后的封建专制,导致国家四分五裂,关卡林立。所以“破”的任务完成:(1)打破神学的统治,使政教分离。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倡导“人的价值”,人的教养和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形成了一种“市民人文主义”。宗教改革领袖路德、加尔文等使政治和宗教彻底分离,其结果是政治不再由宗教而增强,它把来自宗教的顽固和宗教式的凶狠都丢掉了。(2)破除封建王权专制。民主政治思想家的理论武器是天赋人权、社会契约、主权在民、有限政府,其根本目的是限制王权,发展资本主义经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民主思想家完成了对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政府建立在人民同意之上等一系列的理论论证,完成了限制专制政治权力的理论任务。这些思想都是民主政治建立的理论前提。
第二个任务是“立”的问题,即打破了专制政治,如何才能建立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民主政治体制问题。围绕这个任务形成的政治思想是“民主政制”政治思想。这涉及到两个层面的问题: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以及政府自身内部权力结构的设计问题。前一个层面的问题是第一个关于“破”的问题的理论延续,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的思想体系。密尔在理论上完成了这一任务,他面对近代民主制,抛弃了人人治理的那种观念,从理论上解决了在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情况下,保证主权仍然来自与人民的难题。后一个问题则更加实在,具体的制度设计直接与政治实际联系起来了。孟德斯鸠承接洛克的权力分立思想,比较圆满地完成以权力分立、互相制衡来防止权力专制出现的理论任务。而美国的富兰克林、潘恩、汉密尔顿、麦迪逊则将理论直接运用到了制度设计中,构建民主政治国家的制度框架,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繁荣,也推动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
(三) 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思想:民主和自由的内在张力与平衡
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主题是对极权主义的反思。二战之中,大众民主与法西斯专制的因果关系构成整整一代政治思想家思考的方向,形成了这一时期民主政治思想的核心主题。同时这一思考与西方主导的自由民主思想有着更深远的渊源。最早对自由与民主之间张力和平衡的艰难探索,是十九世纪的三位思想家:贡斯当、托克维尔和密尔,在后来的自由主义者看来,他们所论述的问题在二十世纪不同程度发作了。正如哈耶克所说,自由和民主是两个全然不同的概念,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主义。自由主义关注的核心是限制政府强制权力的管辖范围,从而为个人提供较大的活动空间;而民主主义强调的重点是由大众或大众的多数控制乃至行使政府的强制权力。前者涉及政府权限的范围,后者则涉及谁来行使政府权力的问题。[11]自由主义关心的是谁来行使权力,特别是,它把权力归于公民中的多数。民主的对立面是威权政府,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是全权主义。民主完全可能是极权主义,而威权政府也可能允许人们享有一定的自由。[12]当大众民主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面对它,西方民主思想家则以一种慎思和警惕的眼光看待。
他们强调在自由优先的前提下追求自由与民主的和谐统一,基本构成了自由主义民主的本质内涵,也构成了与其他民主理论的根本区别:第一,自由民主理论的基础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核心是个人主义。个人权利是至高无上的,政府仅仅是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的手段。个人必须保留某种公共权威不得干预的私人活动空间。自由主义强调对所有权力,包括对民主权力的限制,这种限制一是法治,二是分权。第二,自由民主是间接民主,包括大众参与和精英统治两个原则。前者表现为大众选举以及自由表达意见对政治事务的参与,后者表现为现代官僚制以及代议制制度。阿伦特对现代世界中“人”的孤独与极权倾向,哈耶克对大陆理性主义所包含的极权主义成分,塔尔蒙强调极权主义民主与当代极权主义的渊源的关系,柏林宣扬的积极自由追求可能导致对自由的否定以及对某种超越个人的集体性权威的崇拜,等等,都是对民主和自由张力及其平衡这一核心问题的深刻反思。
(四) 当代西方民主政治思想:经验的民主抑或理想的民主?
当西方民主政治思想还继续在为民主政治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问题争吵不休,没有结果时,当代民主政治本身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那就是:如何克服行政集权制民主所导致的人民主权的实际虚化,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主的愤懑与不满?围绕这个问题的回答,当代分析民主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方面从考察政治实践开始着手(经验主义的路径)这会使人们根据制度和程序来界定民主;另一方面,从表达民主的理想(理想主义的路径),这会使人们思考民主的实际含义是什么。前者形成了经验的民主理论,后者形成了规范的民主理论:
1、经验的民主政治理论。 这一流派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是论证现实西方民主政治的合理性,。他们的逻辑前提是“现实就是合理的”,一方面批判早期民主理论的不可实现性,另一方面运用政治学占主导的行为主义和实证主义的方法,在对现实政治生活的分析上论证一种现实主义和工具主义的民主理论,然后告诉民众:“我们的民主现实就是这样而且只能这样,真正的人民主权只是一种乌托邦,所以你们的抗议是不合理的,只是一种对民主的幻想。”这一流派目前在西方是占主导地位的,它符合现代科学发展的实证主义思维倾向,说服力很强。代表性的多元民主理论、精英民主理论、技术民主理论等都属于这一流派。当代精英民主理论中,约瑟夫·熊彼特的理论颇有权威性、代表性。熊彼特从否定古典民主理论出发,否定公民的统治能力。认为主张人人当家作主的民主学说仅仅是一种空想,与事实完全脱节。民主仅是产生治理者的过程。“选民大众除了属于一群乌合之众以外,是根本没有能力采取任何行动的。”[13]
2、规范的民主政治理论。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民主理论的另一重要流派——参与民主理论从另一角度进行了回答,即主张既肯定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又尊重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界限,力图通过完善民主程序、扩大参与范围、强调自由平等的对话来消除冲突,修正代议制民主制的不足。参与民主政治理论具有很强的规范倾向,因为在民主理想的古典传统中,参与一直居于核心的地位,参与民主复活了古典民主理想中合理要素。参与式民主理论强调:民主理论不完全是经验的,它也应该是规范的,有着特定的规范要求和取向。佩特曼就认为“当代主流民主理论(经验民主理论)过于受制于经验主义的分析而失去了将理论用于指导政治生活的价值,对民主的参与能够促进人类的发展,提高人们的政治效能感。”[14]参与式民主通过谋求扩大基层或地方的参与活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自由主义民主所遇到的困难和危机。更重要的是,参与式民主改变了二战以来民主理论过分依赖经验取向的分析,重新肯定了参与在民主建构中的规范意义。
三、西方民主政治发展:反思与启示
反思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包括制度史和思想史,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结论和启示:
(一) 民主政治的发展从来不是直线的,西方对民主政治的探索和建设同样经历曲折反复。
一方面,从对民主的认识来看,西方经历了曲折的过程。“民主”这一概念早在公元前15世纪的古希腊就出现了。但在人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民主政治并非像现在那样是人们追求的美好政治制度。民主在古代希腊并不受到明显的推崇。政权的直接民主只是在少数公民中得到推行,而大多数的人群包括奴隶、妇女等被排除在公民权外,无法进入政治生活,也就谈不上平等参与政治的问题。因此,一些伟大的古希腊思想家对民主表示了深深的忧虑,并明确反对这一政治形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把它视为理想的政治状态,直到欧洲的启蒙思想兴起后,民主才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但理论上也没有取得统一的认识。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同样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在古希腊雅典就确立了人民主权的直接民主制,但是随后的中世纪,不管是作为一种政府形式还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想,民主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记。在西欧,天主教、神圣罗马帝国和正在逐渐形成中的君主制度,建立的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结构,各种特权、等级和服从成为社会和政治的组织原则。直到晚期,在一些城市共和国中,自治力量逐渐兴起并培育出了市民社会、私人领域、公共领域等一系列与民主密切相关的活动领域,但从严格意义上讲,这还不是政治民主的发展。另外,在近代西方民主制的建立过程中,专制的复辟在西方许多国家都没有停止过。事实上,目前西方学术界也不再把民主化视为一个直线的,而是视为一个曲折、复杂的历史进程。所以,对民主政治建设的曲折性和复杂性,我们应该有正确的认识。
(二) 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实现民主政治实践、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民主政治理论研究三者之间良好的互动,尤其要重视民主政治理论的研究。
民主政治发展是否成功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包括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而制度的设计必须符合民主实践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离不开民主思想的引导和确证。民主政治实践、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民主政治理论研究三者之间互相相互促进。这其中尤其要重视民主理论的研究,因为,好的民主政治理论必然是在民主政治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研究而提出有益于制度建设的理论,可以避免制度建设的失误。“现实是制度的血液营养,理论是制度的精神生命。”[15]在古代西方,民主制度建设先行于民主思想的。而到了近代,民主思想对民主制度的建设则有非常大的指导意义。近代欧美思想家曾经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人类社会要建立一个好的政府,是靠机遇还是靠深思熟虑的选择?政治制度是合理选择的结果还是预先设计的结果?[16]西方民主政治制度所蕴含的人类智慧的含量越来越高。近代以来的西方政治思想家就是经过深思熟虑,根据主权在民、法治国家、分权制衡等原理,精心设计了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而现代和当代的西方政治思想家同样经过深思熟虑,为西方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解决西方民主制度的危机做了突出的贡献。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发展民主政治,要实现复兴和强盛,只有加强对民主政治本身的理论研究,才能完善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才能使民主政治实践少走弯路。
(三) 民主政治发展本身没有完全固化的、唯一的模式,它本身处在不断丰富、永不停歇的不断发展中。
西方民主政治发展,从古代的直接民主制,到代议制民主制,在发展到行政集权民主制和参与式民主制,民主本身处在不断的发展中,而且以后也不会停止。民主本身不是完美无缺的,它的发展其实也是也是克服民主自身缺陷的过程。代议制民主是对古代民主缺陷的克服,而后的民主制度都是对前面民主发展缺陷的克服。现代的行政集权民主制同样暴露了许多的缺陷,参与制民主就是对其不足的克服。但是参与制民主本身是不是可以解决民主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呢?很明显,它也是不能的。丘吉尔说,民主是坏体制中的最好政体。其实不仅如此,民主本身还可以更好,还需要升级换代,需要“与时俱进”,使民主在复杂的社会形态中多样化,民主是一个不断进展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蓝图或最终的状态。民主的形式可以是多样的,而民主的后来者,甚至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找到适合自身的民主政治发展模式,实现“后发优势”。西方民主政治本身还没有达到所谓的完善的程度,也永远不会达到完善的程度,民主政治发展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所以,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模式不可能成为整个世界的唯一模式。也许,格拉底斯的结论是最中肯的,“一种民主模式的相对优缺点,完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历史、文化多元性、种族分化程度和社会经济生活方式”。[17]
(四) 民主政治发展核心的主题是处理好国家和个人、经济和政治的关系。
西方民主政治发展演变的核心主题就是处理好经济和政治、国家和个人的关系,而这两个主题就是交错融合在一起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贯穿社会发展始终的最基本的人类社会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政治领域内主要通过国家来处理。”[18]而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个人(具有劳动能力的个人)本身是生产力的最活跃因素和生产关系的主体,所以个人是经济和政治关系的核心环节。古希腊罗马占主导的经济形式是奴隶制经济,占人口多数的奴隶根本没有人格权利,国家通过介入商业政策的三个活跃因素:交通、资金流通和食物供给而控制着经济,同时也控制着个人,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上国家是占主导的,所以雅典民主制只是少数公民的权利,而且也不能长久存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思想都对此有体现。中世纪封建的自然经济同样如此。近代开始,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开始打破国家的专制控制, 民主政治发展才有了基础。经济的发展使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政府控制的放松首先是对生产力中最活跃因素:劳动力的放松,这就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即开始从国家主义走向个人主义。现代意义上的人民主权实现才有了经济基础,而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又发现过度的经济自由和个人主义又会给人套上新的枷锁,所以民主政治同样还是在经济和政治、个人与国家之间寻求平衡。民主政治的目标是彻底实现个人自由——实际上就是经济自由和财富自由,思想家们认为这必须摆脱国家的限制,国家是一种恶的存在,可是国家又是一种必要的恶,舍却它,基本的自由都没有保障。民主政治赋予希望赋予人民最大的自主权,可是人民自主权太大有容易导致多数的暴政——现代民主必须防止的重大问题。所以国家和个人、经济和政治本身是一个悖论,不存在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这也是民主政治本身悖论的源泉,未来任何民主政治体制的发展核心主题仍然是在国家和个人、经济和政治之间寻求某种平衡,这也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恒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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