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面对群体性事件,政府该如何反思和应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55 次 更新时间:2015-12-01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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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玉凯 (进入专栏)  


近年来我国的群体性事件一直呈频发和上升的趋势。对于这一现象,除了一般的分析外,我认为还要更多地从地方政府自身找原因。实际上,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背后,几乎都与政府的政策制定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公共治理有关。


如何判断目前的态势


目前整个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态势,可用四个“上升”来概括。

一是数量在快速上升。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披露,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约307万。10多年的时间里,群体性事件的数量比过去已经翻了八九倍。1995和1996年增长速度在10%左右,但1997年后迅速加快,1997至2004年期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25.5%。特别是去年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把藏独和疆独势力显现化了,加上传统的社会矛盾重重激化,使我们面临非常严峻的局面。

二是严重性在上升。上世纪90年代,骚乱的事情很少,大多数还是和平诉求的上访、静坐,但从去年以来,贵州瓮安“6·28”事件、陕西府谷“7·3”事件、云南孟连“7·19”事件、深圳宝安“11·7”事件、甘肃陇南“11·17”事件、广东东莞“11·25”事件, 2008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规模之大、影响之广是前所未有的。再到今年的 “石首事件”等,结果的严重性一步步在上升,有大量无辜群众也卷入其中。

三是影响力在上升。一些大的群体性事件在海内外产生的影响力在上升,给老百姓很多的负面影响。

四是维稳的成本也在大幅度上升。我们的公安干警在全国已经上升到将近190万人,但一些地方政府还感觉严重不够,说明我们维持稳定的成本在大幅度上升。


群体性事件高发的深层原因


首先,来看时代的大背景。中国处在一个社会转型的发展时期,社会快速地由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乃至信息社会,计划体制转向市场体制,这个时期容易积累很多社会矛盾、社会冲突。按照西方学者对现代化过程的研究,我国目前这个阶段,社会容易高度骚动不安,公众争取利益成了最重要的目标;有些官员为了发展致富,为了率先走向现代化,滥用权力,所有这些都可能加深社会矛盾的激化。同时,老百姓维护权利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加。

其次,利益分配关系明显失衡。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明显,这是目前引发群体性事件很直接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天平发生了倾斜,弱势群体的发言权越来越小、声音越来越微弱。吉林通化钢铁事件就是这样,建龙重组了通钢以后,把大量的人员派进去,占领了通钢很多重要领导岗位,通钢有30年工龄的老工人全部下岗回家,回家了以后给他们的工资很低,然后建龙又从外面招来五六百年轻的工人,年轻的工人没技术,又让这些老工人回来教这些年轻人,教人的老工人工资400块钱,被教的人3000到4000块钱,这气能受吗?矛盾就从这儿开始的,最后激化了。这明显违反了职工的利益,没有征求职工的意见,职工大会没有投票,上层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政策的不公平,引发了职工非常大的怒火,事件就爆发了,以致总经理被围殴至死。

第三,一些政府部门与民争利。现在拆迁和农村征地发生群体性事件比较多,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卖地,从老百姓手里低价拿地,反手一卖几十倍的高价,老百姓当然不服气。所以政府大量地与民争利,垄断行业背靠政府与民争利,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瓮安事件”的背后是当地干部经商办企业现象的普遍化,是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国企改制中侵犯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长期积累沉淀。

第四,腐败和权力被滥用,导致公众对政府的巨大不信任。群体性事件破坏性升级,不是因为老百姓的诉求多了,而是由于一些干部的责任心少了。为什么干部的责任心少了?因为他们的利益不是与群众,而是与投资者和官场联系在一起的。看到了这一点,也就看到了矛盾的症结。最近的“重庆打黑”,有700多个官员涉黑,原来的公安局长就是黑社会的保护伞,这很令人触目惊心,官商勾结的情况下,好多的黑暗势力都戴着“红帽子”,这个社会能安定吗?

第五,政府处置不当。当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后,我们的基本思路就是想办法从表面上维持稳定,不顾人力、物力,没想到要从政策上、机制上解决问题,最后问题不单解决不了,矛盾还在激化。比如孟连胶农事件,胶农公司向胶农收胶,价格一直偏低,胶农一直上访、告状都没有说法,最后县长说黑恶势力在中间捣乱,然后违反规定,没有经过上级的批准,动用了警力把大学生打死了,从而引发更大的矛盾。明明是胶农和橡胶公司的利益纷争,政府还判断是黑恶势力,调集了800多武警去,去年7月份初的事儿,到今年3月份还没有平息。

第六,我们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是很健全。比如说劳资矛盾比较尖锐,工人、农民没有正常的组织来诉求他们的利益,当怒火积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释放出来。当民众的一些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甚至被一些官员误判或者处置不当,事态就会向更严重的地步发展。我们的社会救助组织发育不健全,集体诉求表达的机制还不畅通,利益冲突发生以后,就容易出现群体性事件。


如何处置和应对


应对一,要加大党政机构自身改革的力度,给公众信心。现在老百姓对政府缺乏信心,政府在自身改革上严重失衡,对社会、老百姓的改得很快,对政府自己的几乎是寸步难行,比如说官员财产公开制,多年都改不动;公车消费、公款消费,大家都认为有问题,但公车改革的结果也不理想。再说房子,许多官员不是一套、两套房子,而是有好多套房子,所以老百姓把这种现象称之为“摆在马路边的腐败”。国家能不能在某些领导职位上实行官邸制?要通过加快自身改革的力度,给民众以信心。

应对二,要调整我们的政策,从公共政策的公平、正义的角度来解决中国社会长期积累的问题。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群体性事件,就要真正关注弱势群体,让大多数人都能够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要给老百姓以希望。

应对三,建立利益协商机制,探寻事前化解矛盾的机制。观察众多的群体性事件,都存在老百姓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政府与民间沟通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地方处理问题的时候动不动就出现“不法分子”、“敌我矛盾”等阶级斗争词汇,对自己工作态度、工作方式的反思不够。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发生3天后,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邀请出租车司机和市民代表交流、座谈,听取了出租车行业的诉求和市民代表的意见,座谈还在当地电视台、电台和新闻网站进行全程直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重庆采取的方式告诉地方官员,应该学会协商和对话的方式,这样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谅解,这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也体现着新时期“以人为本”理念的要求。

应对四,加强政府官员的问责。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说得很清楚,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今年6月25日,湖北石首市委书记因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力而被免去职务。从“瓮安事件”到“石首事件”,包括“通钢事件”都要有人承担责任。要加大对一些官僚主义、判断问题失误、处置不当的问责。

应对五,加强政府官员应急技能的培训。应急管理最终要通过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来实现,他们素质的高低,理念是不是新颖,有没有技能,对整个国家的应急管理水平,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损失关系重大。所以,要加强官员应急技能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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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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