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安徽省砀山县唐寨镇套南村,当年全村分成三个生产队。我们队只有二十来户人家,多是逃荒漂泊最后定居在此的穷苦外来户。欧四奶奶家算是我们队最富有的,她和她的四个儿子住着一座大院,房子是瓦顶和浑砖到顶的墙。土改的时候,四个儿子刚分家不久,每家平均分得的土地并不多,被划成“上中农”,是我们队里最高的成分,其余的都是贫农、下中农。
大饥荒刚过去,社员们才吃了两年饱饭,过了两年安生日子,1964年“四清运动”又在我们家乡开始了。于是乎,平静的农村又掀起了阶级斗争的波澜。
这时,我们生产队并没有一个“阶级敌人”,成分最高的欧四奶奶也只是上中农,并不是专政对象。但工作队一进村便看上了欧四奶奶家的浑砖到顶的瓦房,七算八算欧四奶奶家够上了“地主”的杠,便认定她们家是“漏划地主”,遂把她们家的成分改化成地主,欧四奶奶和她的三个儿子(大儿子已死)、四个儿媳妇全部戴上了“地主分子”的帽子,变成了无产阶级的专政对象,她的十几个孙子、孙女也都成了“地主羔子”。这样,我们生产队便一次“挖出”了七个“阶级敌人”。欧四奶奶被赶出她的院子,工作队住进了她的瓦房,外间是工作队办公室。这时,欧四奶奶最大的孙子欧林广刚刚结婚。新婚媳妇看到一大家都成了“黑五类”和“黑五类子女”,料定一生没有好日子过,在婚后第九天拿起包袱回了娘家。以后也再没有人愿意嫁给这个“地主羔子”。待到后来取消了阶级成分,欧林广已是三十开外的人了,错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所以,直到今天欧林广仍然是光棍条子一个,在村里享受着“五保户”待遇。
工作队在我们第四生产队另外还挖出一个“阶级敌人”毛传明。虽然毛传明家是贫农,但据说他有历史问题,生活困难时期,他偷过队里的南瓜,又搞“投机倒把”,把家织布弄到外地去换粮食,所以被定成“坏分子”,成了我们生产队第八个“阶级敌人”。毛传明有点不服,工作队便组织开会斗争他。有一次斗争毛传明的时候,有人别出心裁地把一个大碓头(北方农村用来舂谷类皮壳的石具)套在毛传明的脖子上,绳子勒进他的肉里。
为了批臭毛传明,工作队组织青年人写大字报揭发他的问题。只有初小文化程度的王作军算是队里的小知识分子,被安排在大字报组。他们挖空心思回忆毛传明的问题,经常熬到深夜,弄得头脑昏昏沉沉。一天深夜,王作军写完了大字报,想以“打倒毛传明,保卫毛主席”的口号作结,却神使鬼差地写成了“打倒毛主席,保卫毛传明”!王作军立时被打成了“现行反革命分子”,由积极分子变成了革命对象,于是乎,我们第四生产队又多出了一个“阶级敌人”。王作军当晚就被扭送到公社,关进专政机构。
但,王作军毕竟是贫农出身,也没有其他问题,挖不出他更多的“罪行”。此时,欧四奶奶的二儿媳妇李瑞莲一直对工作队把他们家补划成地主有意见,常发牢骚。李瑞莲有文化,能说会道,工作队对她很感头疼。于是,工作队便引导王作军,动员王作军说是受李瑞莲指使写的,把责任转嫁给李瑞莲,借此整服她。王作军不愿意做昧良心的事,工作队的意图始终没能实现。结果,王作军被关了一个多月。在那些日子里,三婶子(王作军的母亲)每天一天三顿给儿子送饭,一只手提着一个盛着稀饭或南瓜菜的小饭罐,另一只手拿着用家织布做的毛手巾包的两个锅饼。虽然最后没有给王作军带上什么帽子,但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有人拿这一档子事来压他,等于半个“阶级敌人”。受这件事的影响,王作军也没有娶上媳妇,也在吃着“五保”。
到了“四清”结束文革开始的时候,我们小小的生产队已经有了八个半“阶级敌人”,除王作军外,他们都戴帽子受管制,经常挨批斗,还要随时被叫去干义务劳动。
(作者为徐州师范大学附中退休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