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愈晓 吴晓刚:城镇的职业性别隔离与收入分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66 次 更新时间:2009-09-06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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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愈晓   吴晓刚  

提要:利用200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以及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最详细的职业信息,本文研究了职业的性别隔离对当前中国城镇在职人员收入性别差异的影响及其在不同部门的差异。我们的分析结果表明,职业的性别隔离确实是当前中国城镇职工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决定因素,但其作用仅限于国有部门;在非国有部门,职业性别隔离的作用并不显著。我们的研究揭示了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性别分层机制在体制内外的重要区别:在国有部门,男女收入差异来源于结构性的因素——职业的性别隔离,它以职业的性别构成为依据拉开职业间的收入差距,从而导致了收入的性别不平等;而在非国有部门,决定收入差异的主要因素是男女个体人力资本方面的差异。基于这些发现,我们认为非国有部门的性别歧视程度高于国有部门的观点以及市场化会增加性别歧视的观点均值得商榷。

关键词:收入差异;人力资本;职业的性别隔离;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

*本论文使用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3项目)。该项目由香港特区政府研究资助局资助(CA03P04.HSS01),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与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执行,项目主持人为李路路教授、边燕杰教授。本研究得到了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基金(项目编号:HKUST6424PP05H)和香港科技大学学术副校长办公室博士后配对研究基金的资助。作者在此感谢以上机构提供的数据协助和资助,本论文内容由作者自行负责。

一、引言

作为劳动力市场中性别关系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性别收入差异是社会分层研究和劳动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已有的关于中国性别收入不平等的研究基本都是围绕着“市场转型与性别平等”这个命题展开的(Entwisle Henderson ,2000;Gustafsson Li,2000;Liu et al .,2000;Shu Bian,2003;张丹丹,2004;Shu,2005;王天夫等,2008;李春玲、李实,2008),而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是市场化与性别平等之间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目前存在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市场化会增加性别歧视,因为女性在再分配体制中得到的保护逐渐消失;另一种观点刚好相反,认为市场化会减少性别歧视,因为市场带来竞争机制,性别等先赋因素的作用在减弱;而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市场化与性别平等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关于性别收入差异程度的测量和比较,已有的研究通常使用三种指标:一是直接观测到的总体性别收入差异,即女性平均工资与男性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二是控制了其他变量之后的性别效应,即估计收入模型里的性别系数;三是不能被统计模型所解释的性别收入差异部分的比例,即经济学文献所说的工资歧视(Oaxaca,1973)。我们清楚,这三种指标的计算结果对数据来源和具体统计模型的选择非常敏感。在中国,由于全国性的抽样调查数据的搜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研究同一个问题的学者通常使用完全不同的数据资料;另外,研究者在样本界定、核心变量的测量以及具体的方法模型的使用方面也大相径庭。这或许是导致已有研究结论比较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甚至出现过使用相同的数据却得出不同结论的情况)。

除此之外,我们认为导致目前不同经验发现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已有的研究忽略了一个影响性别收入分层的重要作用机制———职业,更准确地说,是性别—职业之间的联系。现代社会的人们大多是通过职业来获取收入的,而男女之间从事的职业有相当程度的不同,这就是社会学中说的职业的性别隔离(occupationalgender segregation)。已有的社会学文献表明,职业的性别隔离是导致男女工资差异的最主要来源之一,因为大量的女性集中在低收入的“女性职业”(即女性员工占大多数的职业)中;职业的性别隔离被认为是劳动力市场中的一种结构性的性别歧视因素,它对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在西方社会学界得到非常广泛的关注(Marini,1989;Reskin Roos,1990;England ,1992;Peterson Morgan,1995;Anker,1998;Charles Grusky ,2004)。关于中国劳动力市场性别隔离、趋势及其对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开拓(参见吴愈晓、吴晓刚,2008)。我们认为,研究性别收入差异及其来源,不考虑职业、特别是职业性别隔离这一重要机制,可能会导致理论概括上的偏差和经验解释上的混乱。

本文的研究试图填补这个研究空白。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1)职业的性别隔离是不是决定中国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因素?如果是,它在多大程度上解释了收入的性别差异?(2)我国的市场化进程是如何通过职业的性别隔离来影响性别收入分层的?是不是市场化程度越高,职业性别隔离的作用越明显?引入职业的性别隔离因素,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性别分层变化机制的理解,并嫠清关于市场转型与性别歧视的理论争论。

关于第二个研究问题,比较理想的研究设计应当是历时性的,即比较改革前和改革后不同历史阶段的情况,然而遗憾的是,可以进行历史比较的数据本身就不容易得到,特别是关于职业性别隔离的数据。这是因为改革后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急速转型,职业的分类体系是变化的。我们在本文中采用了另外一种比较研究方案——跨所有制部门(国有与非国有部门)的比较。由于中国市场转型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同经济部门在市场化程度上的不均衡——非国有部门(体制外)的市场化程度比国有部门(体制内)高。我们假定这种部门的差异性特征反映的是市场化水平的差异。因此,对比职业的性别隔离的影响在国有与非国有部门之间(或体制内外)的差异将有助于我们理解市场化与性别歧视之间的关联。

二、文献综述:职业的性别隔离对收入性别差异的影响

西方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中,解释性别收入差异的理论主要有两种:一是从劳动力供给方(受雇者)角度出发的人力资本理论,另一是从劳动力需求方(雇主)角度出发的职业性别隔离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强调劳动者的个人特征,认为女性在人力资本(如教育、技能或经验等)的投入比男性少,因而性别的收入差异正是体现了对不同人力资本投入所支付成本的补偿(Becker,1993P1964;Mincer ,1974)。职业的性别隔离理论则着眼于结构性因素(职业的性别构成),并进一步认为劳动力市场存在性别歧视。根据这种观点,劳动力市场中女性收入低于男性主要是因为职业的性别隔离(Reskin Roos ,1990;England,1992;Anker ,1998;Blau Kahn ,2000;Charles Grusky,2004)。虽然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女性选择低收入的职业是一种为了平衡家庭责任与职业发展的理性行为,而不是一种性别歧视(Polachek,1979,1981),但这种观点已经被一系列研究所否定(England ,1982,1984,1992)。经验研究进一步发现,即使控制了个体的人力资本因素以及职业的特征之后,职业的女性比例与职业的平均工资之间仍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一个职业的女性比例越高,其平均工资则越低(England,1992)。基于这些发现,研究人员认为女性为主的职业是受到歧视的,它们工资水平低不是因为它们所需的知识、技术和经验比较低,而是因为它们的“女性职业”标签(Treiman Hartmann,1981)。

关于职业的性别隔离对性别收入差异的作用机制,目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以“拥挤理论”(Bergmann,1974)或“贬值理论”(England,1992;Sorensen ,1994)为代表,认为当一个职业女性比例增加即女性劳动力供给增加的时候,雇主认为这个职业的价值在下降,因而降低这个职业的工资水平。这种机制,也即是彼得森和摩根所说的“价值性歧视”

(Peterson,1995)。另一种观点是以雷斯金和卢斯的“排队理论”(queueingtheory)为代表,认为理性的劳动者,不论男女,都会追求高收入的工作,但是雇主在雇佣或劳动力配置的过程中偏好男性,从而导致高收入的工作被男性占据(Reskin,1990)。这也是彼得森和摩根所说的属于“分配性歧视”,即女性被动地被安排或分配到低收入的工作中(Peterson,1995)。虽然研究者关于这两种机制存在一定的争议(见England et al .,2007),但似乎都同意因职业性别隔离而导致的性别收入差异实质上是劳动力市场在雇佣和分配的过程中存在的一种性别歧视形式。这是一种间接的性别歧视,它并不违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或法律,而是通过拉开职业间的收入差异来实现。

基于人口普查数据的最近一项研究显示,在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中,职业性别隔离现象也很明显。在2000年,职业性别隔离指数(index of dissimilarity ,即邓肯指数)为01407,意味着超过40%的男性或女性在职人员需要转换他们的工作以达到职业的性别整合(吴愈晓、吴晓刚,2008)。那么,这种隔离现象是否也是我国城镇地区性别收入不平等的来源?女性为主的职业是否受到歧视?关心中国性别分层的学者已经认识到职业性别隔离的重要性并尝试分析其对中国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例如,白威廉和布思观察到,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我国的销售和服务行业同时存在女性化和收入下降的趋势;同时他们还发现企业的女性比例与其员工的平均工资成反比(Parish ,2000)。舒晓灵等基于1988和1995年全国城镇居民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职业的性别隔离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解释力有逐渐增加的趋势——从1988年的12%增加到1995年的19%(Shu ,2003)。利用1989、1991、1993和1997的“中国营养健康调查”数据,张丹丹的研究也发现,职业分布的性别差异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解释力从1993年到1997年增加了20%(张丹丹,2004:40)。舒晓灵在最近的一个研究中还发现,在我国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市中,女性比例提高的职业的工作人员(无论男女)的收入比较低,她由此认为,我国的市场化进程加剧了性别隔离对收入的负面影响(Shu ,2005)。另外,利用1999年中国城镇居民收入调查数据并结合严谨的计量方法,李实和马欣欣的研究也表明职业对中国城市男女工资差异有显著的影响,但是他们发现职业内的性别歧视比职业间的性别歧视更为严重(李实、马欣欣,2006)。

尽管上述研究探讨了职业性别隔离对中国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并提出了这个因素随着中国市场化进程影响逐渐增加的观点。但是,这些研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首先是职业性别隔离的测量问题:这些研究只是将职业分成非常笼统的几大类,而国内外的研究经验证明,职业类别的详细程度对测量职业的性别隔离是至关重要的,职业的类别越详细,其反映的隔离水平越真实可靠(Jacobs,2001;Cotter et al .,2004;吴愈晓、吴晓刚,2008);其次,他们运用的统计模型只是将这几大类职业变成虚拟变量,这样估计出来的回归系数并不一定是直接的性别隔离效应,而有可能是这些职业其他的未被观察到的特征本身造成的;第三,这些研究在分析职业性别隔离对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的时候,忽略了不同所有制部门之间的差异。由于国有与非国有部门在市场化程度以及性别分层结构及特征的显著差异,职业性别隔离对男女收入差异的影响力和作用模式在这两个部门可能也有明显的差别。

本研究试图弥补这些不足。我们使用目前可以获得的最详细的职业类别——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职业分类”体系(第五次人口普查使用的三位数的职业分类体系)(国家统计局,2000),并从人口普查的微观数据中计算这些职业的女性比例,以此作为职业性别隔离的操作化指标(具体的计算方法在后面的数据部分介绍)。利用这个更直接且更准确的测量指标,我们检验职业的性别隔离因素对当前中国城镇从业人员性别间收入差异的影响。通过进一步比较职业性别隔离的影响力在国有部门和非国有部门的差别,我们可以检验市场化程度与职业性别隔离作用之间的关联及其对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从而重新检视关于市场化与性别歧视的理论观点。

三、研究假设:市场转型、性别隔离与收入不平等

1978年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中国城镇地区逐渐出现了一个以所有制形式为基础的分割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在讨论市场转型的相关文献中,这种分割主要体现为“再分配”(即国有部门)与“市场”(即非国有部门)的二元划分(或称为体制内与体制外)。国有与非国有部门之间最直接的区别是后者的市场化程度高于前者,因此研究人员通常将它们之间的区分作为市场化程度的测量指标。关于这两个部门的主要特征以及对它们进行区分对研究中国社会结构变迁和社会分层的重要性,在有关市场转型的文献中已经有非常充分的讨论(见边燕杰主编,2002;刘精明,2006a ,2006b ),本文不再赘述,而只就这种部门分割对性别分层的影响进行讨论。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鼓励女性就业,并将性别平等意识形态化,同时以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或法律作为制度保证。随着改革的深入,虽然国有部门也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变化,然而与非国有部门相比,它们仍然被置于国家的直接监控和管理之下,在劳动力配置、工资制度以及利益分配方面仍然保留着许多再分配体制的特征。在经济转型期间逐渐兴起的市场部门,平均主义的意识形态逐渐被效率优先的原则所取代。雇主在劳动力配置和工资分配方面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国家对女性的保护也由此失去效力。因此,有研究者认为性别平等观念在国有部门仍有价值空间和制度约束力,而在非国有部门,性别歧视则逐渐盛行(张展新,2004;边燕杰等,2006)。王天夫等人也认为,与国有部门相比,非国有部门离再分配中心更远,因此非国有部门的性别歧视更严重(王天夫等,2008)。一系列经验研究揭示,非国有部门男女收入不平等程度高于国有部门,成为这种观点的佐证(如:边燕杰等,2006;王天夫等,2008;李春玲、李实,2008)。

在文献综述部分我们提到,职业的性别隔离及其导致的性别收入差异,是劳动力市场中雇佣和分配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一种性别歧视。

那么,职业的性别隔离对收入的负面效应以及对男女收入差异的影响力,应该与其所处的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歧视程度有直接的关系:性别歧视程度越严重的劳动力市场,职业性别隔离的负面效应越大,而且对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力也越大,反之亦然。因此,如果非国有部门比国有部门性别歧视严重这种观点成立的话,我们预期非国有部门的职业性别隔离效应及其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贡献率将会高于国有部门。基于此,我们提出这样的假设:

假设1a:职业的性别隔离是非国有部门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决定因素;

假设1b:在非国有部门,职业性别隔离影响收入的负面效应比国有部门更加明显,而其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贡献率也高于国有部门。

但是,根据“市场转型理论”(Nee ,1989),市场化过程带来竞争机制,从而提高对人力资本因素的回报,而像性别等先赋性因素的影响将减少。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是会逐渐消除的。如果这种观点成立,那么在市场化程度高的非国有部门,其以性别隔离形式表现出来的性别歧视应该小,性别收入差异更多取决于劳动者的个人特征(主要是人力资本因素)。由此推论,职业性别隔离对男女收入差异的影响,国有与非国有部门可能没有显著的不同,前者是因为国家对女性的保护,后者是因为市场机制。对此我们提出另外一组竞争性假设:

假设2a:无论是国有部门还是非国有部门,职业的性别隔离都不是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决定因素;

假设2b:职业性别隔离对收入的负面效应及其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贡献率,没有部门差异。

然而,现实也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即职业性别隔离是国有部门男女收入差异的主要来源。这种推测有一定的现实基础。已有的研究揭示,即使在性别平等意识形态盛行的计划经济时期,性别收入差异依然存在(Stacey,1983;Honig ,2000;Parish,2000);而在改革后的国有部门内部,性别收入差异显著存在也同样是没有争议的经验事实(边燕杰等,2006;王天夫等,2008;李春玲、李实,2008)。这种情况使我们相信在性别平等意识形态的背后,存在着某种不容易被觉察的不利于女性的结构性因素或制度安排。这种歧视因素很可能就是职业的性别隔离。如前所述,职业性别隔离并不是一种直接而是间接或隐性的歧视方式,它是通过改变职业间的工资差距来实现的,并没有直接违背性别平等的原则和抵触“男女同工同酬”的法律。也即是说,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在劳动力配置和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可能有意或无意地将女性安排在工资较低的“女性职业”中,或根据职业的女性比例来制定工资标准(这种方式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男女收入不平等的原因是因为多数女性集中在低收入的职业中。改革之后,国有部门的单位或企业逐渐获得独立的人事权,逐渐演变成为强调效率的理性行动者。但正如前面所述,它们在劳动力配置和收入分配方面仍受到国家的监管,而且性别平等的意识形态仍有价值空间和约束力,因而改革前的劳动力配置和收入分配机制得以延续。简而言之,国有部门的收入性别差异同样来源于职业性别隔离这种隐性的性别歧视方式。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第三组研究假设:

假设3a:职业的性别隔离是国有部门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决定因素;

假设3b:职业性别隔离对收入的负面效应及其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贡献率,国有部门大于非国有部门。

四、数据、变量与方法(略,请下载原文)

六、结论与讨论

职业的性别隔离是影响社会性别收入不平等的一个重要结构性因素,它已经引起了西方社会学界的广泛关注。然而,这个因素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男女收入不平等的影响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试图填补这方面的研究空白。结合CGSS2003数据和2000年中国人口普查的详细的职业数据,我们探讨了职业性别隔离对中国城镇不同所有制部门职工的性别收入差异的影响。我们发现:

第一,与西方社会一样,当前中国城镇劳动力市场也存在明显的性别隔离现象,主要表现为女性集中在以女性占多数的职业类型中。这种情况,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是一致的。

第二,职业的性别隔离是中国城镇体制内劳动力市场收入分配和性别收入差异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职业的性别隔离对国有部门收入分配有显著的负面效应:控制了人力资本和政治资本等个体特征以及城市级别、地区和行业等结构性因素之后,职业的女性比例越高,其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越低;另外,职业的性别隔离是国有部门最主要的性别不平等来源,它解释了国有部门46%的性别收入差异;而且,加入了职业的性别隔离因素之后,性别差异统计学上并不显著。

第三,职业的性别隔离因素对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收入分配以及性别的收入差异没有影响。虽然在非国有部门职业的性别隔离对收入的效应是负面的,但是影响甚微,也没有统计显著性;另外,它对性别收入差异的贡献率也非常低(约为6%)。非国有部门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来源是人力资本因素,它解释了超过15%的性别收入差异。

回应第一部分提出的研究问题,我们的答案是:(1)职业性别隔离确实影响中国劳动力市场的性别收入差异,但这只适用于国有部门;(2)如果我们以国有与非国有部门的分割作为市场化的指标,那么市场化的深入并不会增加职业性别隔离的作用,相反,它在某种程度上消除性别隔离这种结构因素的影响。因此,如果接受一些西方社会学者的观点,将职业的性别隔离看作是一种劳动力市场的歧视因素(Reskin Roos ,1990;England ,1992),那么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市场转型和劳动力市场的变迁会减少某种形式的性别歧视。

另外,本文的分析结果揭示了当前中国性别收入差异的主要来源以及国有部门与非国有部门在性别分层机制上的重要区别:在国有部门,导致男女收入差异的因素是职业的性别隔离,这是一种结构性因素,它以职业的性别构成为依据拉开职业间的收入差距从而导致了收入的性别不平等;而在非国有部门,决定收入性别差异的主要因素是男女个体在人力资本方面的差异,这是一种市场竞争因素或自致机制。

由此看来,当前学界被普遍接受的一种观点——即认为非国有部门的性别歧视程度比国有部门严重(如:张展新,2004;边燕杰等,2006;王天夫等,2008;李春玲、李实,2008)——是值得商榷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仅以表面上总体的性别收入差异程度作为依据,而忽略了隐藏在背后的性别分层机制。正如我们的研究结果所反映的,非国有部门的性别收入差异程度大于国有部门,主要是因为个体在人力资本方面的性别差距,另一方面是非国有部门整体收入不平等程度高于国有部门,而并不能直接归因于性别歧视。

总之,我们的研究表明,职业的性别隔离因素对研究我国劳动力市场(特别是国有部门)的性别差异是至关重要的。引入这个因素之后,我们不仅找到了国有部门性别收入差异的来源,而且为“市场化与性别歧视”争论提供了新的实证依据,并丰富了已有的理论。而且,它可能有助于回答一个学界比较感兴趣但仍没有一致答案的问题:为什么在性别平等意识形态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性别收入差异仍然存在?我们认为很有可能就是职业性别隔离的机制在起作用。这表明,即使是在社会主义阶段,性别歧视也是存在的,只不过它是以间接的形式存在,并没有违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因此它不容易被觉察到。或者,即使它被觉察到,作为一种结构性的问题也是难以在短的时间内得到改善的。正如在美国,学者们早在上世纪50、60年代就开始意识到了职业性别隔离的问题,然而直至今天,它仍是性别收入不平等的一个重要来源。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吴愈晓)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上海高校社会学E -研究院(吴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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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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