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报道说,湖南溆浦县环保局编制20人,实际有人110人,其中竟然有多人是吃干饭的。
湖南溆浦县环保局为何有这么多人呢?主要是因为当地一家大型化工企业的排污费划归当地管理,环保局的钱袋子鼓了起来。 有源源不断的排污费开工资,人员当然会膨胀,110人肯定不是峰值。
其实,环保局的人员严重超编,是《环保法》惹的祸。
因为有了《环保法》,所以有了环保局;因为有了环保局,所以有了执法队;因为有了执法队,所以有了排污费;因为有了排污费,所以有了超编人员;因为有了超编人员,所以要收更多的排污费;因为有更多的排污费,所以需要更多的执法者。
为什么要《环保法》?因为要环保。但《环保法》真正起到的作用是什么呢?很明显,《环保法》在溆浦县仅仅只是保护超编人吃排污费的法律,是保护环保局小集团利益的法律。
无独有偶,笔者80年代是洪湖渔民渔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洪湖渔民渔业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半官方半民间的组织,主要的职责是每年召开渔民代表大会,确定捕鱼工具、休渔期、渔业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征收办法以及渔业资源补偿费的用途等重大事项,并授权渔业管理站执行。80年代的洪湖渔业捕捞非常有序,每年都组织大规模的鱼苗投放,渔业资源保护非常好。但自从有了《渔业法》,就有了洪湖渔业管理局,局下面有分局,分局下面有分站。人员数十倍增长,要车子、房子、文凭……渔业管理委员会非法了,渔民代表大会取消了,渔业资源保护费不够渔业局、分局、分站的人员开销了,投放鱼苗没钱了。渔业资源越来越枯竭,渔民负担越来越重,渔民开始使用有害渔具捕捞(最多的是电捕鱼和迷魂阵),渔业管理部门就收取违章捕捞的罚款。发展到最后,是对违章捕捞明码实价,电鱼一天多少钱,迷魂阵一年多少钱。2000年前后的洪湖,渔业捕捞产量不足80年代的四分之一。
在过去的洪湖,《渔业法》是做什么的?没有保护洪湖渔业资源,实际已经异化为一部保护执法人员依法破坏渔业资源的法律。
《环保法》是保护执法者依法破坏环境的,《渔业法》是保护执法者依法破坏渔业资源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立法者很勤奋,立了很多法。特别是部门法,立一部法律,多一个依法自利的利益集团。保护了执法者,害了国民!
溆浦政府部门严重超编在中国不是个别现象,是普遍现象,也是“正常现象”;没有超编的,才是不正常现象。
中国的法制很完备了,法治实在不敢恭维!因为没有公民参与。为何没有公民参与,因为《渔业法》取缔了洪湖渔民渔业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