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为下流社会辩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01 次 更新时间:2009-07-29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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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 (进入专栏)  

我的研究领域常常会使我陷于内心矛盾的境地:有时不得不为下流社会辩护。

最近看到报上就浏览黄色网站应不应罚款的事情辩论:有一个人因为浏览和下载了黄色网站上的一段色情内容被警察发现罚了款。有人说罚的对,有人说罚的不对。说不该罚款的人还引用了陕西黄碟案,当时,那个案子也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辩论,结果是警方赔礼道歉,结论是公民有权在家里看黄碟。

对这个案子多数人的意见也是不该罚款,也就是说,公民有权浏览黄色网站。网上黄色网站多如牛毛,全世界几十亿网民天天都在浏览,都在下载,如果每人都要罚款,一个是罚不过来——全世界所有的警察都不用干别的了,就这一项工作就超过他们365天的工作量;二是每人罚一块钱就是几十亿,此案罚了1000多块,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国家仅此一项罚款收入应当超过国民生产总值数倍。由此可见这项处置措施的不当和荒谬绝伦。

我的痛苦在于,我总是不得不为下流社会的一些基本权利辩护,内心很是厌恶。

在一个社会中,下流社会的人们比较重物质,重肉体;上流社会的人则比较重精神,重灵魂。下流社会的人们的基本追求不外食与色这两种东西,而上流社会比较节制,比较温文尔雅,比较禁欲,至少不那么直露。就拿淫秽品的消费和卖淫嫖娼来说,它基本上是一个下流社会的消费方式,当然在古代也许不是这样,那时的青楼文化高雅得很,琴棋书画,吟诗作赋的,下流社会还弄不来。现在不同,卖淫基本上是一个贫困问题,性工作者大多来自社会底层,性病艾滋病,又脏又危险,上流社会避之唯恐不及。

当然,性倾向问题另当别论,同性恋的阶层特征还不明显(但是也是越往社会上层走接纳程度越高),虐恋从全世界范围看都是一个上流社会中的娱乐方式,至少也是中产阶层,很少有工人阶层和底层社会的人喜欢这玩意儿的。国内一个虐恋俱乐部(男性受虐)的老总邀我去参加他们的年会,他告诉我,他们的团体中不是有钱有权就是有闲的,还有不少海归。

话说回来,下流社会的人也是人,他想满足他那点可怜的欲望,就像那个从网上下载黄色录像的人,国家凭什么去罚他款?关键的问题是:他有权利。宪法是保证他自由阅读各色图书和浏览各色网站的权利的,这就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公民的性权利。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我不能不为他辩护。按照宪法精神,一个现代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之下满足个人各种感官欲望的权利。这个事件的性质说极端一点就像一个男人走在大街上偷偷欣赏一个漂亮姑娘一样,如果这也要罚款,我建议不如把所有爱偷看的人的眼睛都挖了更直接有效一些。

我提倡上流社会的格调,重精神,节制欲望,八荣八耻,五讲四美三热爱;但是我有时不得不为下流社会的人们的爱好辩护,因为他们也是人,也有他们的权利。希望大家不要因此误解我,以为我在提倡那些下流的爱好,也不要用骂我来标榜自己的高尚。尤其是不少骂我的人内心也有这些下流的欲望,只不过比较善于掩饰或者压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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