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成:惊闻汉城改首尔——谈语言文字法规的政治正确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03 次 更新时间:2009-06-1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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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成 (进入专栏)  

今日上网,发现了来自新华网的一条简短消息:“中国近日将开始启用韩国首都汉城市的中文新译名“首尔””。急忙查询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网站,暂时并无正式消息。但是,既然为新华网这一官方新闻机构编发,想来不会是向壁臆造。看来,负责规范、统一汉语普通话和汉字的“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的确是屈服于“韩国”——不——应该是可瑞压共和国首都(其实应该是京畿)的要求,要对我们中国使用了几百年的一个词语进行修改了。

中国在语言文字上屈服于外力,在我的印象中还是第一次。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实看,汉语在吸收外来词语的同时,一直都在独立发展着。哪怕在文字狱盛行和少数民族统治时期,汉语、汉字都受到尊重,除了避讳改名之外,没有过以权力来改变语言的先例。即便是不同民族、种族之间的歧视性语言,也只有随着历史的进程而淘汰的事实,无以权力封人口的律例。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例如,前不久播出的电视剧《汉武大帝》中,汉朝高官固然满口“匈奴”,匈人自己岂有满怀豪情自称“我匈奴”的道理?原因在于,没有任何种族会把自己称为“奴”族。而作为匈人后裔的匈牙利人,固然可能因为消息闭塞,而不知其祖先被称为匈奴,但即便是在汉匈和亲之时,也未见有单于就匈奴之称而抗议者。这是因为,即便以当时汉、匈文化之落后,也知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断无要求别人必须怎么说的道理。可以对照一下,即便是在封建专制之汉和奴隶集权之匈,亦无以行政权力改“正”一个名词的荒谬之举,当今的语言文字管理机构该当何为呢?

语言作为沟通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能够使使用这种语言的人通过已经获得的共识来进行交流。当然,这种共识可能是变动的,但这种变动必须尊重使用这种语言的人。而且,经验的事实表明,不尊重使用这种语言的人,或许表面可以获得一时的效果,但最终这样的语言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例如古代历史中对皇权的避讳。现代人已经可以放开胆子,只呼始皇帝为赢政。如果当今谁自称为朕或者寡人,也只能是图增笑柄。而对于皇帝这一尊称的历史的事实是:水浒传中李逵言曰: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这个“鸟”字才是老百姓对皇帝的真正称呼。贵为皇帝者,奈何?

现代国家固然与古代不同。从全球化的趋势看,语言文字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交融已经成为正常现象。各个国家之间的语言相互交流、融合,形成新的共识,语言文字发生改变,遂改变了原来的说法的事实也不鲜见。例如,西方原来多称北京为“PEKING”,但现在随着中国的语言、文化和其他影响波及世界,PEKING逐渐销声匿迹,逐步为BEIJING所取代。但是,象北京大学的英文译名仍然以PEKING UNIVERSITY为主。中国又何曾向使用罗马拼音的西方人发出照会,要求改“正”过呢?没有。

语言文字的问题也许不能上升到主权、民族自尊心的层面,但不可否认,这样的小问题却是语言文字使用者自主权的体现。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其存在和法理基础就是:理当维护汉语使用者的这一权利。我们的语言文字当然要尊重世界各国、其他民族,但是,对于非歧视性的习惯名词,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没有权力擅自更改。基于维护汉语使用者权利的法理,语言文字委员会的职权在于并仅在于:规范汉语普通话。所谓“规范”指的是当某种新生事物或者非新生事物所导致的语言问题已经影响了交流的时候,予以确定化。而且,这种确定化也不应该是绝对的,由于现实的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因此,这样的规范就应该是允许选择的。对于规范而言,可以看因特网的例子。对于INTERNET该如何翻译这样的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使用,采取为多数人认可的、雅致的说法,以促进汉语的发展。对于选择而言,那么,北方人说“啥”可,南方人说“什么”亦可。它的职权不是对已经约定俗成的、非歧视性的、规范的、雅致的语言文字予以改“正”。它既没这个权力,也不可能行使这样的权力,非要施行,图伤其权威,并导致汉语普通话使用者对其权威性、认同感的降低,最终使汉语普通话的规范成为不可能。这也就是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政治正确问题——为规范而设,设之为规范。

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别国改用别国自己语言文字里非歧视性的文字的,首尔可算是第一例。而更奇怪的是,作为规范汉语普通话的权威机构,竟然就接受了这一请求。我不知道,如果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再接到日本人要求改变“日本鬼子”的称呼时,会不会也要于“近日启用”“日本曾进入中国者”的称呼呢?因为:第一,日语无相应名词,不利于交流;第二,按照睦邻友好的原则,这样的称呼不符合外交政策;第三,这应该是一个历史上的名词了;第四,即便是按照音译,也应该称为“你帮”,或者“立帮”,怎能称为日本?还带“鬼子”呢?

我们所谓保留历史,保留文化,保留传统,树立民族自尊心这些表面看来高高在上、无法触摸的东西,难道不需要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这样的机构一步步、脚踏实地地做出来吗?我不敢以小人之心揣测“大”韩民国的意图,但如果按照所谓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规定的办法,那么,韩国应该叫做克瑞雅共和国,当然,这是雅称,给的是好词,或者叫做苛蚋鸭共和国?汉江固然可以改为韩江,但是,他却不能否认连韩国这样的名词也是来自中国:齐楚燕韩赵魏秦,他总不能逢人便说此韩国非彼韩国吧?现代看,在国际上,韩国已经做了不少混淆视听的坏事。例如火了一把的大长今就把针灸、蜂疗等中国医学都称为韩国发明,以致于有关国际组织都认为所谓传统医学有五种:中国中医学、高丽医学等等。我们不否认韩国的发展,朝鲜族的勤奋,当然,还有美国的保护和支持。但是,我们对韩国的尊重是建立在韩国对我国人民和文化的尊重之上的。如果没有这个基础,想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那我们应该坚决予以拒绝。

几百年来,中韩(包括北韩)一直友好相处,虽然古代曾有过藩主名分,但那毕竟是历史。50年代以来,韩国大有发展,但是,除了GDP之外,一个人、一个民族建立自尊心、自信心是需要时间的。50年的时间对于一个家族都不算长,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当然更短。当然难以建立别人对自我的尊重。韩国人已经意识到了西方文化圈对其的尊重:民族独立、民主自由、经济发达。但是,对于中华文化圈,想要取得认同和尊重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你需要更多的东西:传统、文化、伦理规范的儒家化、生活方式的中国化。因此,急于求成之心是可以体味的。其实,只要勤奋,小民族也能为世界做出大贡献,也不一定急于洗白自己,脱开中国文化圈。通过这样为人所不齿的小伎俩来给自己穿金戴银,只能让其最终跌入日本人的境况:西方人认为其是东方人,东方人不认为其是东方人,自己不知道是什么人。而丧失了认同的民族,到底是什么民族呢?是不是有点可怕呢?在历史上,韩国使用汉语,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财富,包括汉语诗歌、汉语书法等等,也为韩汉交流提供了条件,今天,如果韩国继续保留这种谦虚、尊重的态度对待世界其他国家,对待自己的历史和传统,恐怕在今后会大有可为。而如果采取这样自绝于世界、割裂自己历史的态度,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呢?

我本人是个守法的人,平时只要是与汉语言文字有关的正式文件,我总是尽心尽力使之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的规定。大到语法,小到“因特网”这样的词,不惜余力地校对、改“正”,以图以绵薄之力气来维护汉语普通话的严肃性。但是,如果这样荒唐的所谓建议为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采纳,那么,对不起,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不会再遵守该机构的规定,也不会再尊重该机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机构是为规范汉语服务的,而不是为了纠正我们的“错误”的,它没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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