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除了觊觎神器的野心家、权柄在握的独裁者以及充当虎伥的权臣谋士之外,恐怕没有谁会为专制与集权请命招魂。这个想法到底错了。尽管权力的扩张性质及其祸害已不断得到验证,人们也普遍信奉自由民主的价值,崇尚民主宪政的制度,然而,总是有人认为专制与集权可以带来福祉,并苦心孤诣去论证专制统治的制度优势,为专制、集权的实行找寻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不能不承认,专制体制原来亦有其眩目的魅力。如果专制一无是处的话,这种体制的所谓“制度优势”也就无从说起了,而事实上,一部分人可不是出于私欲而是基于公心才为专制体制所吸引,这是耐人寻味的。我琢磨过了,专制体制有其眩目的魅力,乃是因为专制具备某种蛊惑人心的“正当性”,这个“正当性”,源于专制体制所代表和实现的整体主义利益及目的。目标的正当性证明了手段(专制与集权)的正当性。你可以发现,正如民主宪政着眼于保障公民私权,专制集权则旨在凸显集体意志。任何一个成熟的专制、集权政制,其背后必有一番漂亮的说辞、高调的旗号,高明的统治者总是将“天道”、“历史使命”、“人民”、“国家”、“民族”、“阶级”等集体意志和整体利益纳为独揽大权的依据和理由,从而建立一套完整、自洽互证的伪逻辑。按照这套逻辑,作为逻辑前提的集体意志与整体利益毫无疑问是正当的,那么由此所产生的专制统治无可否认也是正当的。推论下去:否定或肯定专制,就是否定或肯定“天道”、“历史使命”、“人民”、“国家”、“民族”、“阶级”的意志与利益。反之亦然。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中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内部发生了一场民主与专制的论争,挑起争端的不是政客,也不是政客的帮闲帮凶,而是一群标榜独立论政的自由主义者,这批原来笃信英美民主制度的知识分子,突然一改常态,力主在中国实行“新式独裁”。不难想见专制的魅力让一部分自由主义者也为之心折。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1933年至1934年间,丁文江、蒋廷黻、钱端升等人连续在自由主义刊物《独立评论》上发表文章,鼓吹专制与集权,反对英美民主政制。他们认为,“西洋政治制度和政治思想,当作学术来研究是很有兴趣而且是很有价值的,当作实际的政治主张未免太无聊了”(蒋廷黻语),因此他们主张独裁统治,“因为独裁是一种强有力的制度”,“对内可以消除各种职业及各阶级无谓的纷扰及自相抵制”,“对外则可以举全国的力量以应对国际间的经济斗争”(钱端升语),为此,他们不惜支持个人独裁:“我以为唯一的过渡方法是个人专制”,“个人的专制来统一中国的可能比任何其它方式可能性较高”(蒋廷黻语)。与此同时,针对蒋廷黻等人的观点,以胡适为首的另一部分自由主义者也著文加以反驳,为民主政治辩护。双方针锋相对的笔争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
注意一下这场论争的时代背景,在三十年代中期,虽然国家形式上已经统一,然而国力软弱,加之军阀混战,日本虎视眈眈,可谓内忧外患,形势令每一个民族主义者都忧心如焚。而在同一时代,墨索里尼的法西斯独裁结束了意大利长年的混乱,斯大林的集权统治使苏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希特勒的上台执政也确乎给德国民族复兴带来希望。现实似乎确凿地证实了专制具有民主体制所无法比拟的制度优势。从这一时代背景去理解丁文江等人的具体见解及主张,可以肯定,当年力主专制的自由主义者恰是被专制的制度优势所吸引了,他们不是为了满足个人权欲而是从“一心为公”的整体利益出发,才得出“民主政治是非放弃不可”、“国家的权力一定是无所不包的--即极权国家”的惊人结论。在当时,这个集体利益是指国家的统一和强大,民族的独立和复兴,它当然是正当的,根据专制政治的伪逻辑,它顺理成章赋予了专制统治几乎不受置疑的正当性。至于个体的意志、一己之权利,却被鼓吹专制的民族主义者们有意无意地忽略和割舍了。
那么,专制(不管名之为“旧式专制”还是“新式独裁”)真的可以带来福音?从意德法西斯政权的垮台,到国民党“党治”的溃败,再到苏东地区的剧变,历史最终证明,专制的制度优势只不过是一个逞一时之强的神话,神话破灭,便无可避免暴露出烂推子的本相。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专制在“其兴也勃”之时,往往能够维持廉洁而高效的运转,显示出令人振奋的力量,甚至楔合了整体主义思潮的某种良好愿望,以至被一部分人(包括自由主义者)寄以厚望,亦是事出有因。即使是当年坚决反对“新式独裁”的胡适,也曾经一度对集权体制深抱好感。1926年他游历欧洲,在莫斯科逗留三天,深受苏俄“意志专笃”的社会实验所鼓舞,认为“苏俄虽是狄克维多(‘专政’的音译),但他们却是用力办新教育……将来可以由狄克维多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民治制度。”相比之下,“我们这个醉生梦死的民族怎么配批评苏俄!”在这里,胡适似乎要给苏联体制抹上不容批驳的“正当性”油彩了。然而,恰如哈耶克所言:苏俄模式的集权实验只能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胡适后来也逐渐修正了他在二十年代的理想化观点,认同哈耶克的冷静判断:“一切计划经济都是与自由不两立的,都是反自由的”。
专制自有其运转的真实逻辑,任何专制体制一经确立、运作,必然启动它的逻辑:权力不受限制,就天然地步步扩张,每一步的扩张,总是以公民私权的丧失为踏板,直至权力完成了对每一个私权领域的血淋淋的侵占为止。在这个意义上,专制是毫无“正当性”可言的。尽管历史阴差阳错,往往选择了专制与集权的统治方式,但这决不应该成为在价值上为专制与集权辩护的依据。胡适曾经说过两段话:“我可以断断的预言: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决不会是新式的独裁,那一定是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如果有人说,放弃你们的人格自由为国家争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我想,这两段话,足以剥下一切披在专制体制身上的令人眩目的“优越性”与“正当性”外衣。也足以提醒每一个深受专制荼毒的人,对形形色色的专制主义论调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和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