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天策 陈映:信息公开与传媒变局

——2008年我国新闻实践的突破与启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61 次 更新时间:2009-03-27 16:00

进入专题: 中国新闻实践   信息公开   传媒变局  

董天策   陈映  

【摘要】本文认为,2008年我国新闻实践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集中表现在信息公开与社会开放、新闻价值理念的提升与报道机制的创新、大传媒格局初步形成三个方面,进而分析了多元格局下传媒理念与体制变革的原因,最后阐明这种突破性进步带来三组关系的调整与变化,即:政府、媒体、公众三者关系的平衡;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区分的调整;危机传播与形象建构关系的重构。

2008年的中国,大喜与大悲交迭而至——雪灾、藏独、地震、手口足病、奥运、神七、三聚氰胺、娄烦矿难……在这一特殊的年份,无尽的荣耀,伴随着接踵而至的灾难与危机,国家与社会的安全、稳定与形象均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考验。荣耀与灾难背后,我国广大新闻工作者不仅以激扬的文字报道盛事,而且以无畏的勇气和令人称道的职业精神揭露事实真相,还民众以知情权,在报道空间和报道方式等方面都取得了若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与进步。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有必要思考:2008给我们留下了哪些经验与教训?其变革与突破的根源何在?我们又应该如何看待这一年传媒格局的变化?

一、变局:突破与进步

回顾2008年新闻界的步履,尽管还存在诸多问题以及不尽人意之处,但各媒体报道盛事的魄力,以及临大难不怯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已成为2008年留给历史的最宝贵的社会财富之一。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公开和规模空前的报道力度,中国的新闻媒体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与进步,并在国际上成功主导了新闻传播的话语权。

1、信息公开与社会开放

毫无疑问,“信息公开”是2008年留存我们记忆的第一大关键词。在这灾难频发的一年里,屏蔽事实和隐瞒真相的管制思维开始得到切实的改变。无论面对的是震灾,还是矿难,公开、开放、透明已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新的治理理念。从《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到汶川震灾背后知情权的满足,到给外国记者自由采访的承诺,再到官方新闻对各地此起彼伏的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及时报道,我们“闻到了信息自由的春天的气息”[1]。

如此新思维、新气象,呈现出一幅幅信息公开和社会开放的全新媒介景观,称得上是“中国新闻传播史上一个新纪元的开始”[2]。在这一片全新景观之中,有两个明显的变化与进步:

其一,从信息封锁、被动公开到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

过去,灾难新闻常被视为负面新闻而受到管制甚至封锁。但在汶川地震、广西百色那读矿“7•21”事故、深圳“9•20”火灾这些突发性灾难事件中,相关政府部门都不遮掩、不回避,第一时间公布灾情。这种信息公开的做法,虽然在2003年非典事件中已有先例可循,但非典报道其实还是在信息管制思维下的被迫公开。汶川地震“新闻报道与信息公开,不是因为遭受重大挫折而被迫施行的”[3],而是一种及时、主动的公开。其他突发性灾难事件的信息公开,也与汶川地震是同一性质。

其二,从“内外有别”到“一视同仁”。

长期以来,“内外有别”是指导我国对外传播的一条重要原则。这条原则不仅意味着基于接受对象特殊性的技术处理方法之别,而且主要是指对中外媒体在采访限制、报道控制等新闻管理方面的区别对待。如,1990年施行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便对境外媒体和记者在中国境内的采访活动进行了重重限制。2008年,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的实施,到境外记者在汶川地震和深圳“9•20”火灾等突发性灾难事件第一时间获准奔赴现场自由采访,媒体管理这种“内外有别”的限制已被打破。在信息公开方面,境内媒体和境外媒体获得了一视同仁的待遇。

2、新闻价值理念的提升与报道机制的创新

在短短的一年中,经历如此多重大新闻事件的磨砺,中国媒体的新闻价值理念获得提升,新闻报道运作的机制与方式也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形象获得空前提升。综观2008,我国新闻媒体在新闻理念和实践上主要实现了以下三大变革:

(1)突发事件报道模式的突破

在对汶川地震的报道中,众多国内媒体打破以往突发事件报道模式,在第一时间对灾情进行了全天侯、全景式的报道。在震灾发生后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包括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在内的众多媒体都展开了对灾情的报道,行动之快前所未有。其中,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和国际频道并机启动的连续24小时的直播,无论从直播时间、规模,还是社会影响等指标来衡量,都称得上是中国新闻史上一个开创性的报道。与此同时,我国媒体在灾难事件中长期以来奉行的单一舆论导向的报道思维获得较大的突破。各媒体几乎运用了全部的信息渠道,对震灾进行了一次全方位、全景式的报道,使事件真相得以全面、立体地展示出来。

(2)新闻价值取向的提升

片面强调抗灾救灾而忽略灾情本身,只见领导指示而不见受灾群众,我国这种长期以来形成的单向度的僵化报道模式,在汶川地震报道中也取得较大的突破。以人为本、以事为主成为主导性的新闻价值取向,灾情信息本身以及受灾群众成为报道关注的核心,而对抗灾政策和精神的宣传则被置于事件的延展过程之中去体现。敬礼的孩子、保护学生的老师、捐款的乞讨老人……众多普通灾民成为了抗震救灾报道中涌现出的典型英雄人物。普通民众开始在媒介叙事框架中占据了主要地位。最为人称道的是,四川电视台的直播从一开始就把镜头对准普通民众,不仅在报道中大量采用对居受灾群众的同期声,而且邀请普通灾民到演播室讲述他们在地灾中的经历和感受。

(3)新闻报道协调机制的完善与新闻资源的整合

大事与突发性事件频频发生,使新闻媒体单兵作战的报道机制以及封闭对立的市场思维受到挑战。如何建立与完善新闻报道协调机制,如何实现新闻资源的最优配置与整合,采用何种模式实现媒体间的合作与联动,这些问题成为各大媒体的重要议题。综观这一年主要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媒体报道协调机制与资源整合机制的建设,在以下四个方面上都取得了重大进步:

(1)媒体内部资源优化与整合机制的创新。汶川地震报道中,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等电视媒体内部频道长时间的并机同步直播,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均创造了中国电视直播史上的新纪录;奥运报道中,广州日报报业集团由8报2网及手机媒体组成的“富媒体”联合舰队,以前所未有的战略性前移创举,走出了一条“跨区域”、“跨媒体”和“跨部门”的资源整合之路。

(2)中央电视台与地方电视台联动的突破。在目前的电视体制下,各电视台之间缺乏一种资源整合的有效机制,而且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之间往往是一种对立竞争的尴尬关系。汶川地震和奥运报道期间,中央电视台和四川电视台等地方电视台之间在频道并机直播,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合作的规模和深度,可以说前所未有。据统计,5月12日至19日,地方电视台共为中央电视台提供直播信号49场、电话连线108次,送播新闻280条[4]。

(3)媒体联盟与合作的规模与力度前所未有。中央电台与全国140家广播电台组建的“全国奥运广播联盟”, 是中国广播界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联盟;搜狐网与湖南《潇湘晨报》、陕西《华商报》、深圳《晶报》等16家区域主流媒体联合组建的“奥运媒体联盟”,更是一次成功的跨媒体、跨地区的合作与共享。

(4)多渠道的立体传播平台趋于成熟。奥运期间中央电视台以电视频道资源为基础,以央视网为平台,将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媒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打造了一个奥运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转播平台。

3、冲破壁垒,大传媒格局初步形成

在媒体新闻报道机制发生变革的同时,传媒生态格局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首先,各种类型媒体的定位和发展走向获得新的构建:在众多大规模的现场直播中,电视新闻的价值得到回归和强化,电视媒体再一次证明了它暂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在北京奥运会中首次取得了作为独立转播机构的地位;网络媒体在3•14事件、抗议“藏独”分裂势力干扰破坏奥运火炬传递、汶川地震等事件中显示出的巨大舆论力量,则标志着网络媒体正式蜕去边缘的身份标记,跻身主流媒体方阵。

其次,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关系不再被放置在取代、对立的框架予以审视,它们之间的融合、互补成为最主要的议题。媒体间联盟与融合的加速趋势日趋明显,传统媒体之间、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无论是在新闻资源配置,还是在报道机制和方式方面,都已经实现了有机的整合与融合。“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之别”、“党报与非党报之别”、“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别”等长期以来存在的业务壁垒[5],在众多重大新闻事件,尤其是奥运报道和汶川地震的冲击下,开始走向消解,一个以“竞合、整合、融合”为标志的多元化大传媒格局初步形成。

二、探因:多元格局下理念与体制的变革

上述系列的变革与突破,恰好发生在年初雪灾以及3•14危机事件处理显露种种不足和问题之后,又适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不久。这是对先前教训深刻反思后的一种更正,还是条例实施作用使然?事实上,2008年的传媒变局并非朝夕之功。如果将在这一年实现的种种突破与进步,放到中国总体历史转型与变革的大背景下去审视,便可清晰地看到一条隐藏于背后的线索:经济、社会与政治发展、变革的进程与进步。2008年传媒领域发生的种种变化,正是诸多社会进步合而促成的结果,也是我国社会发展与变革长期积淀的一次节点突破。

首先,从政府角度看,是执政理念和新闻管制思维变化的结果。

进入21世纪以来,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要求,以及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科学发展逐渐上升为我国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在此基础上,建设透明政府和善治政府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政府对自身社会职能和执政方式的认知获得新的飞跃,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调整。

从广东、云南等多个省市政府明确表示欢迎媒体监督,到政务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以及《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再到胡锦涛在视察《人民日报》时提出的关于舆论引导新格局的论说,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些年来政府执政理念和新闻管制思维的一种变化:在历经了多年的磨合、碰撞之后,政府不再简单地将媒体视为自己的政治宣传工具。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以一种更加成熟和开放态度去看待媒体,日益突破封闭的新闻管制思维。过去那种将媒体视为异已约束力量的观点正在逐渐消解,媒体的社会使命被重新解读为实施善政、促进社会变革的有力助推器。在理念转变的同时,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机制的建设工作也在逐步地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务公开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较大发展。2007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正式实施。目前,中央政府各部委和许多地方政府部门都建立起了新闻发言人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这些都为2008年实现前所未有的信息公开,打下了非常坚实的思想和制度基础。

其次,从媒体角度看,是传媒生态环境多元化和媒体自主性增强的结果。

随着传媒商业化、产业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新闻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媒体的数量和种类迅猛增加,而都市类媒体和各类专业媒体的迅速崛起,更冲破了我国长期以来党报一统天下的传媒格局,形成了多种类媒体共生共存的多元化格局。处于市场生存压力下的媒体,为了争夺读者和广告收入,无不重视采集和发布“独家新闻”、“独家视点”,使新闻来源和报道框架日益多元。在日趋白热的市场竞争和日渐多元的话语环境中,媒体自主和自治的意识逐渐觉醒,它们不再将自己视为国家宣传工具的附庸,开展舆论监督和追求话语自主权成为一种自觉。在传统媒体日渐多元的同时,互联网、手机、博客等新型传播渠道不断涌现。这些新媒体开放、平等、互动以及低成本的特性,使信息的出口越来越多,获取成本也越来越低,不仅引发了新闻生产方式和传媒业自身格局调整,而且带来了整个信息和舆论传播生态的改变,进一步促进了传播渠道和媒介生态的多元化。在这种多元的媒体格局下,采取简单而粗暴的封锁手法对信息进行控制已经越来越困难,过往由政府主宰的信息及舆论控制模式必然受到挑战。

最后,从社会角度看,是社会性力量生长、成熟的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成长进步,无所不包的、家长式的全能政府开始转向公共服务型的有限政府,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限逐渐明晰起来,NGO(非政府组织)以及其它独立于国家体制之外的民间组织的自主性社会力量逐渐生长、成熟起来,公民意识也日渐觉醒。在这种背景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渐趋育成。因此,无论是在2003年的非典中,还是在今年的雪灾、汶川地震或者北京奥运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成千上万个NGO组织或者志愿者组织主动投入这些公共事务之中,并在推动事件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逐渐积累,他们对民主政治发展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与此同时,网络、手机等新媒体的普及,以及蓬勃生长的网络舆论,极大地鼓励了民间话语的表达,民意已经成为决策者在进行决策时不容忽视的一股力量。在这种社会语境下,信息封锁不仅难度越来越大,代价也越来越大。因此,信息公开和媒体开放成为了一种必然。

总之,2008年中国传媒变局中的突破与进步,是中国新闻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成果,同时也是中国政府和社会心态日趋成熟、开放和自信的表现,反映了中国政府对未来治理的信心与决心。对于变革的发生,虽然国外媒体舆论压力等外部因素有着直接的刺激和推动作用,但其根源和主要动力显然来自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内部。在历经30年改革与发展之后,中国社会结构和价值取向日趋多元,社会和政治改革的压力越来越大,传统的具有排他性质的封闭式社会治理思路已经难以为继,从而在根本上推动了信息公开和媒体变革。

三、总结:调整与重构

经历2008年激荡风云的洗砺,中国传媒业开始了新一轮的重构与整合。传媒业的未来将何去何从,对于这一问题的猜想与展望总是离不开对过去的总结与反思。在总结2008年经验的时候,以下三组关系的变化与调整值得我们注意:

1.政府与媒体、公众关系的变化与调整

政府、媒体以及公众作为大众传播系统中的三个主体,“在社会的常态下,三方的力量可以达到一种动态平衡”[6]——媒介作为中介,起着政府和公众沟通、互动桥梁的作用。在危机传播过程中,特别是政府与公众利益发生矛盾之时,这三者的关系经常面临着失衡的考验。这时候,媒体能否在政府与公众两端找准自己的位置和空间,被认为是检验媒体社会功能是否良性运转的一个考量。

就过去的经验而言,中国的新闻媒体由于其鲜明的政治属性,面对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事件时往往异化为党和政府单纯的传声筒,从而导致在公众一端信息满足功能的缺失。在2008年信息公开的语境下,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媒体—公众”三者由于危机来临而导致的关系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和弥补。媒体及时、公开的报道,在公众与政府之间构筑起一座和谐、畅通的信息桥梁,从而使政府、媒体以及公众三者得以在一种平等、信任的环境下实现对话与互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一种良性的互信、共振关系。

因此,新闻媒体在2008年的诸多优异表现,并不能简单地视为媒体的自我解放与自我提升,而是“一份涉及到政府、媒体和社会三者之间关系的经验”[7]——政府扮演的角色由社会资源的统治者和主宰者转向社会公共事务协调管理与服务者;媒体对政府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基于新闻专业主义的职业意识获得空前提升;而公众舆论在网络表达的鼓励与推动下,开始上升为左右政府决策和媒体报道的强大力量。

2.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区分的调整与变化

对于主流媒体,并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定义。习惯上,我们将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党报党刊以及电台、电视台视为主流,而将市场化生存的报刊以及新兴的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纳入非主流媒体之列。在新的形势下,这种主要基于政治考虑的主流/非主流的划分已不能适应媒体和舆论格局的发展和变化。都市报自2003年来主流化转型的努力已见成效,严肃新闻的增多以及时评的勃兴,让这些市场化的报纸成功抢占社会话语的制高点;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在舆论形成和引导方面的作用,已在非典以及厦门PX等事件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2008年,这种主流与非主流划分上的变化与调整,终于得到了清晰的体现:

——2008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彭波在新媒体高峰论坛上表示,对汶川地震的报道,标志着网络媒体正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媒体。

——同样是在2008年6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时强调指出:“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宣传资源,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8]

以上两个例子,一个是官方首次明确将互联网纳入主流媒体之列;一个是“官方最高层次首先将都市类报纸以及网络媒体这些新兴媒体与党报、党刊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主流媒体相提并论”,“而不仅仅是过去定义的对党报党刊的补充”。[9]这些不同于以往的论说足以说明:传统意义上的主流媒体的内涵和外延正在发生变化,对于主流和非主流的区分,政治考量将不再是唯一的标准,媒体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将成为新的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

3.危机传播、信息公开与形象建构的关系

突发性灾难事件、公共安全与事故等危机事件,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负面新闻,对内将有损于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对外则不利于国家形象,因而经常受到控制或封锁。然而,2008年诸多的经验与教训,让我们对危机传播、信息公开与政府、国家形象建构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汶川地震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公开,使谣言没有了生存空间,有效地稳定了局面,安定了人心,使政府和媒体的公信力获得极大提高,并首次赢得了西方媒体的敬意;而在雪灾、西藏3•14事件、三鹿奶粉等事件中,由于信息不畅,不仅社会稳定受到威胁,而且政府形象和国家形象也受到了损害。这些经验和教训表明,在危机传播中及时、客观、开放、透明的信息公开和报道,是最大程度消除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事件朝良性方向发展的重要依据;而对信息进行隐瞒或迟缓公布,则不仅可能导致虚假信息的流行,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也将损害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过往,对于外国媒体“妖魔化”的报道,我们总是过多地强调意识形态的差异。事实上,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问题纷繁复杂而且变动频繁,国际社会要了解中国本非易事。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信息封锁无异于加大国际社会了解真实中国的难度,甚至导致无根据的猜测报道。因此,积极、主动的信息公开,虽然会让一些社会问题暴露在国际社会的视野之下,但毫无疑问也将让一些无事实根据的“妖魔化”变得更加困难,从长远来看势将引导国际社会更加理性地看待中国。

因此,无论是对外传播还是对内传播,信息公开都是平息危机、最大程度减少危机负面影响的重要手段。而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和媒体危机传播的能力,将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政府“软实力”的重要指标。

2008年的传媒变局,标志着一个新的起点,但前路依然漫漫。山西霍宝干河煤矿瞒报事故中封口费的怪象,折射的不仅仅是媒体职业道德的沦陷;而山西娄烦事故在隐瞒50多天被记者揭露出来,这也不能被解读为媒体的胜利。贵州瓮安、山西娄烦、三鹿奶粉诸多事件真相展现的曲折经历,说明了信息公开道路之艰辛,也说明了媒体在权力管制和金钱侵蚀下的无奈与软弱。但愿以2008年为契机,中国新闻改革和社会政治体制改革走向进一步的深化!

[注释]

[1]长平:《封不住的口越来越多》,2008年12月5日,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23701.html;

[2]史安斌:《5•12四川大地震:中国对外传播的变局和转机》,《对外传播》,2008年第6期;

[3]杜骏飞:《通往公开之路:汶川地震的传播学遗产》,《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6期;

[4]数据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

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5/23/20080522174341890798.html

[5]杜骏飞:《汶川地震的新闻学启示录》,《视听界》,2008年第4期;

[6]张诗蒂:《政府、媒体和公众关系的动态平衡》,《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7]郑永年:《媒体自由与中共的领导权》,2008年12月10日,联合早报网:http://www.zaobao.com/special/forum/pages6/forum_zp080610.shtml

[8]胡锦涛于2008年6月20日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6/26/content_8442547.htm;

[9]庄慎之:《媒体变局2008年》,2008年12月2日,http://news.qq.com/a/20081114/002588.htm。

    进入专题: 中国新闻实践   信息公开   传媒变局  

本文责编:jiangxiangli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新闻学 > 实务新闻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25857.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