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36 次 更新时间:2009-01-16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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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  

我认为,目前许多关于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争论,都源于对社会问题的本质的误解,而这种误解又源于我们把处埋自然现象时养成的思维习惯,错误地转用于社会现象。

知识在社会中的利用

F.A.哈耶克

当我们试图建立一个合理的经济秩序时想要解决什么问题呢?根据某些常见的假设,答案十分简单。即,假如我们具有一切有关的信息;假如我们能从一个已知的偏好体系出发;假如我们掌握现有方式的全部知识,所剩下的就纯粹是一个逻辑问题了。换言之,什么是现有方式的最好利用这一向题的答案,已隐含在上述假设中了。

解决这个最优化问题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已全部列出,它们能用数学形式得到最好的说明。最简单他说,这就是:任何两个商品或两个要素间的边际替换率在所有不同的用途中必须相同。

然而,这根本不是社会所面临的经济问题。而且我们为解决这个逻辑问题所发展起来的经济运算,也并末为它提供答案,尽管这种经济运算是朝解决社会经济问题方向所迈出的重要一步。其原因是,经济运算所依赖的“数据”从未为了整个社会而“赋予”一个能由其得出结论的单一头脑,而且也绝不可能象这样来赋予。

合理的经济秩序问题之所以有这么一个独特的性质,是因为我们所必须利用的关于各种具体情况的知识,从末以集中的或完整的形式存在,而只是以不全面而且时常矛盾的形式为各自独立的个人所掌握。

这样,如果“赋予”在此指赋予一个能有意识地解决这些“数据”所构成的问题的单一头脑,社会的经济问题就不只是如何分配所“赋予”的资源,而是如何确保充分利用每个社会成员所知道的资源,因为其相对重要性只有这些个人才知道。简而言之,它是一个如何利用并非整体地赋予任何人的知识的问题。   

上述基本问题的这一特点,恐怕非但没有为经济理论中的许多新方法——尤其是许多利用数学的新方法——所澄清,它反而被搞混了。虽然我在本文中主要想阐述合理的经济体制问题,但在阐述时我将多次涉及它与某些方法论问题的密切联系。我想说明的许多论点,其余是各不相同的推理途径不期而遇地汇集所得出的结论,但就我现在对这些问题的理解,这决不是偶然的。

我认为,目前许多关于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的争论,都源于对社会问题的本质的误解,而这种误解又源于我们把处埋自然现象时养成的思维习惯,错误地转用于社会现象。

在普通语言中,我们把关于分配现有资源的相互关联的决策的综合称作“计划”。在此意义上,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计划,在任何许多人共处的社会中,这种计划不管由谁制订,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依据起初是计划者以外的其他人所知,然后又以某种方式传递给计划者的那种知识。人们赖以制订计划的知识传递给他们的各种途径,对任何解释经济过程的理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利用起先分散在全体人民中的知识的最好途径,至少是经济政策——或设计一个高效的经济体制——的主要问题之一。

这个问题的答案与此处所提出的另一个问题——谁来制订计划——的答案密切相关,而这正是所有关于“经济计划”的争论所围绕的中心。”存有争议的并不是要不要计划,而是应该怎样制订计划:是由一个权威机构为整个经济体系集中地制订?还是由许多个人分散地制订?在当前的争论中所使用的特定意义上的计划一词,毫无例外地指中央计划,即根据一个统一的计划管理整个经济体系。而竞争则指由许多单独的个人所制订的分散的计划。居于这两者之间的是代表有组织的工业的计划,这种计划许多人谈及但一旦看到便很少有人喜欢,它就是垄断。

在这三种制度中哪一种效率更高,主要取决于我们可望在哪一种制度下能够更为充分地利用现有的知识,而知识的充分利用又取决于我们怎样做才更有可能取得成功;是将所有应被利用的但原来分散在许多不同的个人间的知识交由一个单一的中央权威机构来处理呢,还是把每个人所需要的附加的知识都灌输给他们,以便他们的计划能与别人的计划相吻合?

在这一点上,不同种类的知识,其他位显然是不同的。所以一回答我们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不同种类知识的相对重要性:是那些更可能为特定个人所支配的知识重要呢?还是那些我们认为更会被经适当挑选的专家所组成的权威机构所掌握的知识重要?

如果当前人们广泛地认为后者更为重要,那只是因为一种叫科学知识的知识在公众的想像中占据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以致我们几乎忘了这种知识并非绝无仅有。也许可以承认,就科学知识而言,一群经适当挑选的专家也许最能掌握现在全部最好的知识。尽管这样做只不过是把困难转嫁到了挑选专家这一问题。我想指出的是,即使假定这个问题能很容易地解决,它也只是这个范围更广的问题中的一小部分。

今天,谁要是认为科学知识不是全部知识的概括,简直就是异端邪说。但是稍加思索就会知道,当然还存在许多非常重要但未组织起来的知识,即有关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知识,它们在一般意义上甚至不可能称为科学的知识,但正是在这方面,每个人实际上都对所有其他人来说具有某种优势,因为每个人都掌握可以利用的独一无二的信息,而基于这种信息的决策只有由每个个人作出,或由他积极参与作出,这种信息才能被利用。

我们只要想一下,我们无论从事任何职业,在完成了理论上的培训后还必须学那么多的东西,学习各种特别工作占了我们工作生涯的多么大的一部份,在各行各业中,对人们的了解,对当地环境的了解、对特殊情况的了解是多么宝贵的财富。知道并使用末充分利用的机器或懂得能被更好地利用的某人的技能,或了解供应中断时能提取的储备,对社会来讲与了解更好的可选择的技术同样有用。

一个靠不定期货艇的空程或半空程运货谋生的人,或者其全部知识几乎就在于知道一种即时机会的地产掮客,或从不同地方商品价格的差价获利的套利人,他们都是以不为他人所知的对一瞬即逝的情况的专门了解,在社会中起重大作用的。

奇怪的是,这种知识今天一般遭到蔑视,掌握这种知识的人如果胜过掌握更好的理论或技术知识的人,他几乎会被认为是行为不端。以更了解通讯或运输设施而获益,有时几乎被认为不诚实,虽然在这方面利用最好的机会与利用最新科学发现对社会同样重要。这种偏见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人们重生产轻商业的态度。即使那些自视为完全摆脱过去的赤裸裸的唯物质谬论的经济学家,在导致获得这种实用知识的行为问题上,也屡犯同样的错误,这显然是因为在他们的事物体系中,所有这类知识都是“给定”的。

普遍的看法是,所有这类知识应该理所当然地很容易为每个人掌握,而这种知识难以获得的事实,往往是指责现存经济秩序不合理的基础。这种观点忽视了我们所必须解决的问题正是如何能使这种知识尽可能容易地获得这样一个事实。

如果当前贬低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知识的重要性是一种时尚,那只是因为变化本身的重要性更被贬低了。事实上,在使生产计划必须作重大修改的变化的重要性和频率方面,“计划者”所作的假设与其对手所作的假设相差无几。当然,如果详尽的生产计划能提前好长一段时间制订并被彻底贯彻,以致不再需要作重大的经济决策,则支配一切经济活动的全面计划的制订任务就会轻松得多。

也许,值得强调一下,经济问题总是由变化所引起的,而且只有变化才能引起经济问题。如果事情一成不变,或至少完全按预期的那样发展,则不会产生新的需要决策的问题,也不需要制订新计划。要是认为变化或至少日常的调整在现代已经变得不重要,其实就等于认为经济问题已变得不重要。由于这个原因,相信变化的重要性在日益缩小的人,一般也认为经济考虑的重要性已让位于已益增长的技术知识的重要性。

如果有了现代生产的精细结构,是否就真的像建立新工厂或引进新工序那样只是间或才需要经济决策呢?果真一旦工厂建成,其余方面就依据工厂特点而几乎全是机械的了,而不需作什么变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况了吗?

人们普遍相信,上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看法据我查证, 并非产生于经营者的实现经验。 在任何竞争的行业中——单单这种行业就能作为标准——保持成本不上升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仅仅这个任务就要消耗掉很大一部分精力。一个不称职的管理者浪费掉作为获利基础的成本差额,真是太容易了,而且从事经营管理的人们都知道,即使技术设施相同,但生产成本可能各不相同。

经济学家对这一点似乎并非如此了解。生产者和工程师们常常强烈地渴望能不被货币成本的考虑扰乱进程,这雄辩地证明,这些因素已进入了他们的日常工作。

经济学家们越来越容易忘记组成整个经济体系的经常不断的小变化,其原因之一也许是他们越来越耽于统计总数,这种统计总数比具体细节的运动表现出更大的稳定性。

然而, 这种统计总数的相对稳定性并不能像统计学家时常想做的那样以“大数定律”即随机变化的相互补偿来解释。我们必须处理的因素,其数量并非大得足以便这些偶然力量产生稳定性。货物和服务的不间断流动得以维持, 是由于持续不断的精心调节,由于每天要根据前一天所不知的情况作出新的安排,由于一旦A不能交付就马上由B代替。

即使是高度机械化的大工厂,其之所以能保持持续运转,也主要是因为它们能依靠外界环境满足各种始料不及的需要:如盖屋项的瓦,文具及表格纸,各种工厂不能自备的和根据工厂运营计划所需的能够很快在市场上买到的设备。

或许我还应该简单地提及,上述那种知识,由于其性质是无法进入统计数字的,因此也就无法以统计数字的形式传递给任何中央权威机构。这种中央权威机构所必须利用的统计数字,应该是严格地通过分析事物的细小差别,通过将不同地点、品质和其他特点等项目作为同一类资源综合,以可能对具体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方法得出。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根据统计资料制订的中央计划,由其本质决定,是无法直接考虑这些具体时间和地点的情况的, 因而中央计划者必须找出一种方法。 让“在现场者”来作这种基于具体情况的决策。

如果我们可以同意社会经济问题主要是适应具体时间和地点情况的变化问题,那么我们似乎就由此推断出,最终的决策必须要由那些熟悉这些具体情况并直接了解有关变化以及立即可以弄到的应付这些变化的资源的人来作出。

我们不能指望通过让此人首先把所有这些知识都传递给某一中央机构,然后该中央机构综合了全部知识再发出命令这样一种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只能以非集权化的方法来解决它,因为只有后者才能保证及时利用有关特定时间合地点之具体情况的知识, 但是,“在现场者”又不能光依据他有限然而又直接的对周围环境的了解来作出决策。所以,仍然存在如何向他传递他所需要的信息以便其决策符合更大范围经济体系的整个变化模式这样一个问题。

一个管理者需要多少知识才能成功地做出决策?哪些事件是他不能直接了解,而又与他的决策有关?他到底需要了解其中的多少呢?

世界上所发生的任何一件事几乎都可能对一个管理者应作的决策产生影响,但他却并不需要了解这些事件本身,也不需要了解这些事件的全部影响。他完全不必要知道为什么在特定时间内某种尺寸的螺钉需要量更大;为什么纸袋子比帆布袋更易搞到;为什么熟练工人或某些机床暂时难以弄到,因为这些事与他全无关系。

对他有意义的只是,弄到这些东西与弄到其它他也关心的东西相比的难易程度,或者他所生产或使用的替代品是否更为急需。所以,这总是一个与他有关的特定事物的相对重要性问题,他对改变这些事物的相对重要性的原因不会感兴趣,除非它对他周围的具体事物有影响。

正是在这方面,我前面所称的“经济运算”(即纯粹的选择逻辑)至少能通过类推来帮助我们认识价格体系如何能够解决(事实上正在解决)这个问题。即使是掌握了某一下“规模的自给自足经济体系之全部数据的单个管理者,仍不能彻底弄清楚每次在资源的分配必须作某些小的调整时可能会受影响的目的与方法间的全部关系。纯粹的选择逻辑的伟大贡献,的确在于它清楚地表明,即使是这样一种单个的头脑,也只有通过作出并不断使用等值比率(或“值”或“边际替换率”)的方法,才能解决这种问题。

即他要给每一种稀有资源标上数字指标,这种指标不可能从这种特定的物品所拥有的任何特征中得出,但它却可以反映,或者在它身上某中了它在整个方法目的结构中的重要性,在任何小变化中,这个管理者必须考虑这些集中了所有有关信息的数量指标(或“值”,通过逐个调整数量,他就能恰当地重新作出安排,而不必从头解决整个问题,也不必同时检查其所有的分支部分。

从根本上说,在一个关于相关事实的知识掌握在分散的许多人手中的体系中,价格能协调不同个人的单独行为,就象主观价值观念帮助个人协调其计划的各部分那样。下面,我们有必要来看一个简单而常见的例子,以弄清楚价格体系的作用。

假设在世界某地有了一种利用某种原料——例如锡——的新途径,或者有一处锡的供应源已枯竭,至于其中哪一种原因造成锡的紧缺,于我们关系不大——这一点非常重要。锡的用户需要知道的只是,他们以前一直使用的锡中的一部分,现在在另外一个地方利用起来更能盈利,因此他们必须节约用锡。

对于其中大部分用户来说,甚至不必知道这个更需要锡的地方或用途。只要其中有些人直接了解到这种新需求,并把资源转用到这种新需要上,只要了解到由此产生的新缺口的人转而寻求其他来源来填朴这个缺口,则其影响就会迅速扩及整个经济体系;而且,这不仅仅影响到所有锡的使用,它还影响到锡的替代品的使用,以及替代品的替代品的使用,还要影响所有锡制品的供应,其替代品,替代品的替代品的供应等等,而那些有助于提供替代品的绝大部分人,一点也不知道这些变化的最初原因。所有这些构成了一个市场,并非因为任一市场成员都须对市场整体全部了解,而是因为他们每个有限的视野合在一起足以覆盖整个市场。

所以,通过许多中介,有关的信息就能传递到全体成员。一个掌握所有信息的单一管理者本来可以通过下面这个事实得出解决办法,即任何商品都只有一个价格,或更确切地说,各地的价格是相互关联的,其差别取决于运输费用等等。但是事实上,没有一个人能掌握全部信息,因为它们全分散在所有有关的人手里。

如果我们想了解价格的真正作用,就必须把价格体系看作一种交流信息的机制。当然,价格越僵硬这种作用就发挥得越不理想。(不过,即使在牌价相当僵硬时,价格变化的力量仍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合同的其它条款起作用。)价格体系的最重要的特点是,其运转所需的知识很经济,就是说,参与这个体系的个人只需要掌握很少信息便能采取正确的行动。

最关键的信息只是以最简短的形式,通过某种符号来传递的,而且只传递给有关的人。把价格体系描绘成一种记录变化的工具或一种通讯系统不仅仅是一种隐喻,这种通讯系统能使单个生产者象工程师观察一些仪表的指针那样,仅观察一些指标的运动便可调整其活动从而适应变化,然而,只有反映在价格运动上的变化才能为他们所了解。

当然,这种调整在经济学家的均衡分析中也许从来不是“完全”的。但是,我担心我们那种以几乎每个人的知识都几乎是完全的假设来处理问题的推理习惯,使我们看不清价格机制的真正作用,并使我们以错误的标准来判断其效力。令人惊奇的是,在上述一种原料短缺的情况下,没有命令发出,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其原由,就使许许多多的人——他们的身份花几个月时间也无法调查清梵——更节约地利用这种原料或其产品。

也就是,他们的方向正确。即使并非每个人都能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中相处得如此融洽,以致他们的利润率总是保持相等或同样的“正常“水平,这仍不失为一个奇迹。

我故意使用“奇迹”一词,以消除读者把价格机制看作理所当然的自得心理。我相信,如果这种机制是人类精心设计的结果,如果人们在价格变化的引导下懂得他们的决策之意义远远超出其直接目的的范围,则这种机制早已会被誉为人类智慧的一个最伟大的功绩了。但不幸的是,它既不是人类设计的产物,受其引导的人们通常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此行事。

不过,那些嚷嚷要“自觉指引”,以及不相信任何末经设计而自发形成(甚至我们不理解)的事物能解决我们无法有意识地解决的问题的人应该记住:问题恰恰是如何把我们利用资源的范围扩展到任何单一头脑所控制的范围以外,因而这也是一个如何摆脱有意识的控制以及如何促使个人不用别人吩咐就能令人满意地行事的问题。

我们在此遇到的问题决不是经济学所特有的,它与几乎所有的社会现象,与语言以及大多数文化遗产都有关系,它真正构成了一切社会科学的中心理论问题。正象艾尔弗雷德·怀特黑德在另一场合所说的,“所有的习字帖和大人物演说时反复引用的说法——我们应该养成思考我们在做什么的习惯,是一个大错特错的陈词滥调。

事实恰恰相反,文明是功过增加那些些我们不加考虑就能实施的行为的数目而进步的。”这在社会领域极为重要,我们不断地利用我们不理解的公式、符号和规则,并通过这种利用,使我们能够得到那些我们个人所未掌握的知识之帮助。

我们已经通过建立起在其各自领域证明为成功的习惯与惯例,并反过来使之成为我们已建起的文明的基石的方法,发展起了这样的实践和制度。

价格体系正是一种人类偶然发现的,未经理解而学会利用的体系(虽然人类远非已经学会充分地利用它)。通过价格体系的作用,不但劳动分工成为可能,而且也有可能在平均分配知识的基础之上协调地利用资源。喜欢嘲弄这类主张的人,通常歪曲其论点,暗示这种论点断言,这个最适于现代文明的体系是通过某个奇迹自发形成的。

事实正好相反,人类能够发展起劳动分工这一现代文明的基础,是因为人类碰巧发现了一种使其成为可能的方法。如果人类没有发现这种方法,他们可能仍会发展起另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文明,象“白蚁国”,或其它完全无法想象的类型。我们所能说的一切是,至今还未有人成功地设计出一种替代体系,在这种替代体系中,现存价格体系的某些特点仍能继续保留;因为即使是最激烈地攻击这个体系的人,对这些特点也甚为钟爱,尤其欣赏它达到能使个人选择其职业,并因而能自由地利用其知识和技能的程度。

当前,关于在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中,价格体系是否必不可少的争论已不再是完全在两个不同政治观点的阵营间的争论,这从许多方面说都是一件大好事。二十五年前,当冯·米塞斯首先提出没有价格体系我们就无法维持一个建立在象我们这样广泛的劳动分工基础上的社会这一论点时,遭到了一阵阵嘲弄。

今天,仍有些人不愿接受这种论点,但其主要原因已不再是政治上的了。这就创造了一种更有助于合理讨论的气氛。当我们看到托洛斯基的论述“没有市场关系,经济核算就是不可想象的”时;当奥斯卡·兰格教授允诺在未来的中央计划局大理石厅为冯·米塞斯教授建一尊雕像时,当阿巴·勒纳教授重新发现亚当·斯密并强调价格体系的主要作用包括促使个人在寻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做符合普遍利益的事时,分歧就确实不能再归于政治偏见了。现在的不同意见,看来主要是由于纯粹理智上的,尤其是方法论上的分歧。

最近,约瑟夫·熊彼特在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清楚地叙述了一个方法论上的分歧。能彼特是根据一种实在主义的分枝研究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家中的杰出人物,在他看来,经济现象是已知商品量的客观相互直接影响,而几乎不受人类意志的干涉。

只有根据这个背景,我才能解释下列令我惊奇的论点。 熊彼特教授认为,在缺少生产要素的市场时,仍然可能根据理论家的这一基本主张,即“消费者估价(‘需要’)消费物这个事实本身、也是对生产这些消费物的生产方式的估价”,来进行合理计算。

确切他说,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消费者所做的根本不是那回事。熊彼特所说的“这个事实本身”大概是指对生产要素的估价隐含在对消费物的估价中,或前者是后者的必然结果,但这也不正确。隐含是一种逻辑关系,而它只有在所有建议同时为同一人所知时,才能被富有意义地确定。

但是,生产要素的价值显然并不单单取决于消费物的估价,它也取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供应情况。只有所有这些事实同时为一个人所了解,才会必然地从这些事实中得出答案。但正是由于这些事实不会同时为一个人所了解,实际问题就产生了,而解决这个实际问题必须利用分散在许多人中间知识。

所以, 即使我们能证明, 所有的事实如果为一个人所了解(我们假设所有的事实都为观察力敏锐的经济学家所了解),会由他独自决定解决方法,问题也丝毫未得到解决。相反,我们必须表明,如何通过只掌握部分知识的个人的相互作用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以为所有的知识都应由一个人所获得——同样假设这些知识都归我们这样的经济学家,那就是以为不存在问题而无视现实世界中重要而意义重大的一切事物。

像熊彼特这样一个经济学家的立场,会由此而跌入由“数据”一词的含糊意义给冒失鬼造成的陷阱,这很难解释成一个简单的失误。这说明,这样一种方法有根本性的错误,这种方法习惯性地忽视我们所必须应付的一个重要现象类的知识不可能是完全的,因此需要一种不断交流和获得知识的途径。

任何实际上以人们的知识与客观事实是一致的这一假设为出发点的法,诸如许多有联立方程式的数理经济学的方法,都完全忘掉了我们所要解释的主要任务。我决不否认, 在我们的体系中,均衡分析可起有益的作用,但立刻使我们的一些主要思想家误以为它所叙述的情形与解决实际问题直接有关。所以我们应该记住,均衡分析与社会过程根本无关,而仅能作为研究主要问题前的有益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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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1991,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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