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诋毁民主自由为哪般?——读报随感之二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57 次 更新时间:2012-12-1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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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一个时期以来,对普世价值的批判甚嚣尘上,矛头主要指向民主自由。

10月22日的《北京晚报》发表了一篇署名“文峰”的文章,题目就很吓人:《拳头里的“民主”》!

文章以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在台南遭到民进党暴徒殴打为由头,借题发挥,说这件事“给台湾自我标榜的所谓‘民主’以致命一击,暴露出其虚伪和丑陋的面目。”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充分表露了作者歪曲事实、强词夺理的写作风格。

首先,民进党暴徒的暴行,怎么能同台湾的民主联系在一起呢?这种逻辑,连“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都够不上,因为,攻其一点,总算还有一点把柄可抓,而张铭清被打,同台湾民主一点关系都没有,作者却硬要把它们拉在一起。为什么要这样?说他不择手段地毁谤民主,大概不能说是冤枉吧。

其次,说台湾的民主是“自我标榜”的民主,完全是只手遮天的手法。谁都知道,台湾自从蒋经国开放党禁报禁后,就逐步走上了民主的轨道,虽然基本上还处在“婴儿学步”的阶段,但它的民主政治体制,已经被全世界所认同,我们从一些国外媒体的有关报道里,不难发现这个事实。只手是遮不了天的,把台湾民主说成是“自我标榜”的民主,不过是毛左派的自我陶醉罢了

再次,在作者的笔下,民进党暴徒的拳头,居然能够给台湾民主以“致命一击”!台湾的民主岂不太脆弱了?我国的成语有所谓“不堪一击”,一击就足以“致命”,台湾的民主也未免太“不堪”了。这样贬低台湾民主,既可笑,又可悲。

复次,作者还认为,台湾的民主既虚伪又丑陋。类似诋毁台湾民主的用语,在文中还有一些,:如:“极为劣质的民主”,“毫无道德理法的‘民主’”,“这种民主是一个‘大大的笑话’”,“成为反面教材”,“狰狞的面目”等等。作者把自己放在台湾民主的审判台上,肆意放言,不但是对台湾民主的毁谤,也是对台湾人民的侮辱。

又次,作者还“为台湾人民享有这种‘民主’感到不幸和悲哀”。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所谓“杞人忧天”,使人感到杞人的无知,而作者“忧台”,却让人们看到了这位反民主勇士的狂妄和虚伪。“感到不幸和悲哀”的,应该是这些既不知民主为何物,却又热中于对民主挥舞唐吉诃德式长矛的狂人。

最后,作者大言:民进党“这次的表演,不仅给台湾,也给大陆一些对西式民主抱有幻想的人上了一课”。把民主称之为“西式民主”,是一切反对民主的斗士的最重要的法宝。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7月26日就在社科院的一个座谈会上说:“不能将西方的价值观念尊奉为所谓的普世价值。”我不知道这些逢西必反的先生们究竟是真的无知,还是心怀偏见。凡是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一百多年来,中国反封建反专制的民主革命,一直是以西方的现代观念为范本的,从洋务派的“师夷长技”到“五四运动”的“德先生”、“赛先生”,再到当代的市场经济,都是学习西方的经验;连执政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也是西方启蒙思想的产物。这是因为,近代西方出现机器工业比我们早,机器工业带动了整个社会生产力,推进了资产阶级革命。民主、自由、平等、人权这些价值观念,正是资产阶级用来反封建反专制的强大武器。就因为这些价值观念的普适性,才能够推翻封建专制势力的政治统治。先进者的经验,当然值得我们这些后继者学习。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并不仅仅是适用于西方的价值观念。我们今天提倡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不仅因为这些价值观念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只有社会成员普遍实现这些权利,才能建立起真正和谐的文明的社会;而且,在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广泛存在的专制主义还表明,中国人民目前还面临着民主革命的历史任务,我们只有学习西方的民主革命前辈,高举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大旗,才能完成反封建反专制的历史任务。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学习西方的这些价值理念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西装、汽车、面包、电视机,原先都是从西方传进来的,为什么我们这些反西方斗士不因为它们是“西式”而加以拒绝,却对民主那么反感呢?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在8月29日的《北京晚报》上,我还曾经读到另一篇署名为“文锋”的文章(也许就是这位文峰,因为两者的观念和文风,有着奇异的类似),题目是《虚伪的“新闻自由”与媒体的社会责任》。作者自称在4月11日曾发表《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一文,指斥“国内一些以西方(又是西方!)新闻理念武装起来的人”,“用‘新闻自由’的标签遮盖住意识形态的私货。”在8月29日的文章里,作者抓住“德国之声”电台中文部副主任张丹红被停职一事,大做文章,对言论自由和普世价值,竭尽冷嘲热讽之能事。他把西方国家形容为“社会分裂,政治动荡,执政效率低下”,并且把这种现象归罪于新闻媒体;甚至泰国最近的动荡、韩国民众的抗争,也被他说成是“媒体所起的不良作用”;“台湾地区的‘新闻自由’更是族群撕裂的祸首”。“新闻自由”为什么如此可恶呢?因为在作者看来,“新闻媒体从出现之日起就是为意识形态服务的”,新闻自由则与此相悖。他还说:“中国的媒体肩负起凝聚民心、达成共识的社会责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也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新闻理念。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要做中国富强和发展的建设者和参与者,以积极的态度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而不是把自己放到所谓‘监督者、批评者’的角度,用负面新闻去造成社会的纷扰。”在这一段话里,“为意识形态服务”、“凝聚民心、达成共识”,似乎都不无道理。问题在于为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服务,是为专制主义,还是为民主主义?要达成怎么样的共识,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做“驯服工具”,还是达成对普世价值的共识?至于说新闻媒体不能充当“监督者、批评者”的角色,不能“用负面新闻去造成社会的纷扰”,就更暴露出作者的深刻用意。那就是:对于社会的丑恶现象,如官员的腐败、民众的苦难、官商勾结、社会不公等等,都不要揭露,不要批评。所以,不让新闻媒体充当“监督者、批评者”的角色,实际上是要掩盖社会上那些黑暗的落后的东西,以免民众起来抗争,“造成社会的纷扰”。

在这里,作者无意中透露了毛左派的理论秘密,他们反对民主自由,就因为民主自由是反对专制体制的强大武器。所以,批判普世价值也好,诋毁民主自由也好,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维护现行的专制体制。这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

200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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