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景坛:《周礼》的作者、写作年代及历史意义新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55 次 更新时间:2008-07-2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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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景坛  

提要:本文认为,《周礼》是西周后期的一部改革文献;是官方典籍;是由一人主编,多人完成的。而且,它还是一部残草稿;未得到实施;春秋战国时人对其都讳而不言。《周礼》应是“厉始革典”所拟颁行的新政典,“厉始革典”的失败,导致了其夭折。《周礼》标志中国已进入封建社会,标志春秋的开端。它能使我们能搞清“厉始革典”的全貌,及失败的原因。同时,它还是我们重新评价周厉王的依据。

关键词:周官 周礼 周厉王 刘歆 厉始革典 共伯和行王政 春秋时期

《周礼》是中国上古唯一一部关于政治、经济制度的文献,对汉、唐以来的制度建设有重要影响,后被列入儒家经典。但是,关于《周礼》一书的作者、写作年代及历史意义,理论界一直争议很大。本文想对此谈点新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一、关于《周礼》研究的历史回顾

《周礼》原名《周官》。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说:“王莽时,刘歆为国师,始建《周官经》以为《周礼》。”班固《汉书·艺文志》之《周官经》的自注说:“王莽时,刘歆置博士。”《周礼》据《汉书·河间献王刘德传》说,是河间献王得自民间。可是《后汉书》却说是孔安国所献,不确。因为《史记·封禅书》载:汉儒曾“采封禅《尚书》、《周官》、《王制》之望祀射牛事”。《汉书·艺文志·乐家》亦载:孝文时,乐人窦公曾献《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周礼》虽面世于西汉初年,但真正得到官方的倡导却是西汉末年,对此马融曾解释说:《周礼》“既出于山岩屋壁,复入于秘府,五家之儒莫得见焉。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著于《录》、《略》”。(1)其说也不确。西汉经学内部,向来有今古文之争。西汉中前期,思想界一直是今文经学占主导地位,古文经学受排斥,《周礼》属古文经,自然得不到重视。但有些古文经,既有古文本,又有今文本,还可以与今文经抗衡。而《周礼》由于无今文本,所以倍受冷落。刘向父子属古文经学家,直到他们掌握了实权之后,《周礼》才一度得到表彰,与此相类似的还有《左传》。《周礼》缺《冬官》补《考工记》。《汉书》说是河间献王所为,马融说出自刘歆校书,此亦应以《汉书》为准,因为其记载更原始可靠。

《周礼》研究,争议最大的是作者和写作年代。对此,传统的说法有二:一是出自周公;二是战国伪书。前说源于刘歆。过去有人认为:“刘歆因为《尚书·周书》有《周官》篇,为了避免混淆,遂采《左传》之文,更名为《周礼》。”(2)其实,刘歆就是认为《周官》乃周公所制的《周礼》,更名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避免混淆,而是要突出它在儒家经典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来朱熹进一步认为:《周礼》“盛水不漏,非周公不能作”(3)。后说源于汉今文经学家,如临硕说:《周礼》是“末世渎乱不验之书”(4);何休认为是“六国阴谋书”(5);宋苏轼等亦认为是“战国所增之文”(6)。近人康有为又提出第三种说法,认为《周礼》是西汉末年的伪书,其作伪者就是当时的古文经学家刘歆。(7)应当指出,以上三说均缺乏科学依据,多属臆测,其中康氏的臆测最明显,他连《周礼》面世于西汉初期的事实也否认了,对此理论界颇有微词。

《周礼》的研究到现代才走上科学的轨道。第一个对此做出较大贡献的是郭沫若先生,他在《周官质疑》一文中,以金文为依据,对“出自周公”说作了有力的驳斥:“......上述共二十项乃彝铭中言周代官制之卓著者,同于周官者虽亦稍稍有之,然其骨干则大相违背,如是铁证断难斥为向壁虚造。又所举诸器之年代,大率起于周初,而逮于春秋中叶,其说之详,具见《大系》,亦断非前代异制或传闻异词等说之所能规避。如是而尤又可谓《周官》必为周公致太平之迹,直可谓之迂诞而已。”(8)郭先生的这一批评是致命的。但在批评“出自周公”说的同时,他力主“战国伪书”说,甚至认为:这个作伪者就是荀子弟子。

针对“战国伪书”说,朱谦之先生从文字学和官制的角度,亦考证说:“此书中所用古体文字,不见其他古籍,而独与甲骨文、金文相同,又其所载官制与《诗经·大雅·小雅》相合,可见非在西周文化发达的时代不能作。”“成书最晚不在东周惠王后。”(9)洪诚先生在《读〈周礼〉正义》中,则从语法学的角度研究说:“从语法上看,文献中,凡春秋以前之文,千数与零数之间,扰用有字连之,战国中期之即不用。《尚书》、《春秋经》、《论语》、《仪礼》经文、《易·系辞传》皆必用。《穆天子传》以用为常。《山海经》中之《五藏山经》不用。《孟子》除论述与《尚书》有关之事而外,亦不用。《周礼》之经记全部用,此种语法与《尚书》、《春秋经》同,故非战国时人之作。”(10)张亚初、刘雨二先生又以金文为据,在《两周金文官制研究》一书中考证道:“总计《周礼》三百五十六官有九十六官与西周金文相同或相近,这说明《周礼》中有四分之一以上的职官在西周金文中可找到根据。”“《周礼》六官的体系与西周中晚期金文中的官制体系是相近的,二者虽有名称及层次的不同,但其内在的联系则是很鲜明的。《周礼》的作者在编书时一定是借鉴或参照了西周中晚期的官制系统,并吸取了其中对他有用的东西。”(11)这些看法对“战国伪书”说亦是致命的。由此可见,《周礼》既非出自周公,也不是战国伪书,事实上,应是东、西周之交前后的作品。

后来,金景芳、尹黎云二先生又分别对以上四先生的真知卓见进行了演绎。金先生认为,作者可能是东周初期一得见王室档案者;(12)尹先生则认为,“极有可能是管理档案材料的官员”(13)。应当说,这也属臆测,没科学根据。

关于《周礼》的历史意义,向来是围绕《周礼》的产生年代及作者而展开的,如凡认为《周礼》出于周公者,都大谈周公“致太平” ;“战国伪书”说,则都在“六国阴谋”上作文章;“刘歆伪书”说则重在宣扬保存西周旧制等。应当说,这些说法均是对《周礼》历史意义的附会,亦不确。

二、《周礼》的作者、成书年代之我见

如果从“《周礼》产生的科学时代当在东西、周之交的前后”出发,要想解决其作者、成书年代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要对《周礼》本身进行深入研究。第一,《周礼》是一部什么性质的著作?过去,理论界有两种主要看法:一是历史文献,二是思想著作。前种看法,如金景芳先生认为:《周礼》“讲古制极为纤悉具体。但其中也增入作者自己的设想”。(14)尹黎云先生则说:“书中所反映的周制,当是西周初期尚未改制,也就是沿用殷制的周制,同时又有不少内容是作者的设想。”(15)金、尹二先生都认为,《周礼》保存旧制是主要的,作者的设想是次要的。后种看法,如顾颉刚先生认为:《周礼》是为统一天下,成就帝王事业而设计的一套制度。(16)李普国先生进一步说:“该书是作者为了‘成就王业’而设计出来的一个方案,并非历史实录”;“它主要是一部思想史性质的著作。”(17)顾、李二先生都认为,《周礼》的改革方案是主要的,保存旧制是次要的。二说孰是孰非?笔者认为,后种见解有道理。如前所述,《周礼》一书,言旧制只占该书内容的四分之一强,绝大部分是谈新的改制方案,因此改革是该书的主旋律。传统上,理论界也多是从改制的角度来看待《周礼》的。胡寄窗先生说:“从西汉起,即不时有人把它作为改革某种政治或经济的理论依据。两宋以来,《周礼》更成了封建士大夫心目中的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准则。”(18)李普国先生更具体地指出:“刘歆佐王莽,苏绰佐北周宇文氏,皆托《周礼》以改制。唐玄宗又依傍《周礼》而修《唐六典》。宋王安石师法《周礼》的理财制度,创立‘新法’;王安石自撰《周礼新义》,并以《周礼》取士。近代太平天国制订的《天朝田亩制度》,也从《周礼》吸取思想养料。”(19)这些看法都是正确的。因此《周礼》不是历史文献,而是思想著作,是改革的法典。

第二,《周礼》是私人著述,还是官方典籍?这个问题,传统的看法有二:一是官方典籍,二是私人著述。前说源于刘歆,后说源于“战国伪书”说,后说也是当前理论界最流行的说法。不过,应当指出:理论界包括金景芳、尹黎云先生,既已接受了朱谦之等先生对《周礼》所作的科学考证,即它应产生于东、西周之交的前后,那么,“私人著述”说无论如何都难成立。1、在东、西、周之交的前后,中国学术尚未下移,百家争鸣亦未兴起,私人著述绝无可能。即使到了春秋后期的孔子时代,尽管他是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但仍是“述而不作”。至少早于孔子一百多年的《周礼》,怎么会出于私人之手呢?2、无论是在西周后期,还是东周初期,周天子都基本上还相当有实力,自己都能制定改革方案,决不可能由私人去“操心”。3、像《周礼》这样重要的改革文献,既高屋建翎,又纤密细微,一般私人是作不出来的。该人至少要相当后世的实权宰辅,如王安石、张居正之类,亦或就是周天子。因此《周礼》应为官方典籍。

第三,《周礼》是多人杂著;还是一人原著,多人补订;或一人主编,多人合著而成?关于《周礼》的成书,清杨椿曾认为:“疑其先出于文种、李悝、吴起、申不害之徒,......后人网罗摭拾,汇成词书。......且以周、秦后事附入者在在有之。”(20)顾颉刚先生进一步认为:现在所见的《周礼》,是散亡之余,为汉代儒家所获得,并加以增损而成。其成书过程,上可联系到齐宣王立稷下之学,下可联系到王莽托古改制,既不成于一人之手,也不作于一时。就是说《周礼》是多人杂著。(21)对此,胡寄窗先生曾批评说:“新故有名考据学家顾颉刚给《周礼》一书作了一点极明确的论断,肯定其为‘不成于一人,也不作出一时’。这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斟酌的问题。在先秦诸子的著作中,如《管子》、《老子》之类,其内容各篇章常是相对独立的,特别是在其组织上体系上并无必然的联系,有的甚至与前后各篇章毫无关联可言。象这样的古籍,说它们不成于一人和不作于一时,是很有可能的。《周礼》这部书就不是这样,它系统地记载了一个封建大国的中央各部门和每一部门的各级行政机构的周密编制体系。不论这些记载系来自直接、间接知识,或系来自主观虚构,仅凭这一点而言,即足以断定《周礼》不可能是若干人非一时之作。理由很简单,假如《周礼》真是不成于一人和不作于一时,试问:这些生活在不同时代的伪造者们怎会不谋而合地甲作《天官》、乙成《春官》、丙续《秋官》,而最后竟组成一部体系完密的《周礼》?天下哪有这种巧事!又假如这些伪造者们均生活在同一时代,除非他们彼此相识,蓄意共同伪造,才可能编成这样一部《周礼》。果真如此,倒成了古代的一个伪造‘小集团’,可谓千古罕有的伪造方式。所以,《周礼》的主要轮廓应以成于一人之手才较为合理,他人只能做些无关大体的小的增补改订。”(22)二说孰是孰非?应当说,都有一定道理,又都有弊端。《周礼》各篇风格不一,矛盾甚多,若非多人撰写,实难说通;而其整体结构严谨,思想细密,若非出于一人,也不可理喻。这就产生一个矛盾:《周礼》到底是多人合著还是出于一人?笔者认为:《周礼》的产生当如战国末期的《吕氏春秋》。《吕氏春秋》的总体设计出于吕不韦,成书是由其众多门客合撰。《吕氏春秋》就有这种总体结构严谨细密,而各篇风格迥异、内容混杂的矛盾。《周礼》的这一现象不正与《吕氏春秋》相同吗?它也应是由一人总体设计,多人分头撰写而成。只有这样,才可能出现上述问题,否则费解。另外,后世对《周礼》有无增补?二说对此虽都不同程度地予肯定,但根据并不充分。因为这些所谓的增补,很难从《周礼》正文中找到实据,几乎都出于注疏。如李普国先生就曾从《周礼·夏官·职方氏》豫州条一疏出发,认为:此处所载是东周事迹。(23)然而《周礼》注疏是个极难确定的问题,胡寄窗先生曾说:“历代注疏家几乎对《周礼》中一字一句均有各种不同的歧见,有不少条仅一、二十个字的原经文,其注疏竟多达一万余字。足征其意见之纷歧。”(24)怎么能仅凭《周礼》注疏来断定其有后世增补的内容呢?

第四,《周礼》是否是残草稿?蒋伯潜先生在十三经概论中曾指出:《周礼》是一部未完成稿。《周礼》中所缺的《冬官》不是佚亡,而是作者在草完前五官之后,未来得及赶写,也未来得及修改前五官,便“遽尔溘逝”了。(25)众所周知:《周礼》在先秦是最粗糙的文献,其粗糙程度令人难以置信,和绝无仅有。如何解释这一现象?笔者用官方统编,虽能为其做很大开脱,但远远不够,还是蒋先生的看法极有见识,即《周礼》还是一部残草稿。据此,笔者还认为:《周礼》中其他五官的缺文,可能有些亦非佚失,而是撰写者当时就未考虑好怎样写,属暂缺待定,但蒋先生用作者“遽尔溘逝”来说明《周礼》残草稿的成因欠妥。前面讲过,《周礼》非一般私人著述,而是官方的改革文献。笔者认为,《周礼》之所以是残草稿,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改革者放弃了其改革理想;另一是他受客观条件制约、无法继续改革,极有可能已在政治上失败。前种可能性较小,一个改革者既已大张旗鼓地编撰了改革文献,又中途骤止,不啻政治自杀;后种可能性居大:他的改革,没有得到大多数人,或对具改革具有决定意义的人的支持与理解,最后导致失败。因此,只有用改革者已在政治上失败,才能说清《周礼》的夭折——以残草稿传世的原因。

第五,为什么《周礼》没有实施?《周礼》是一部改革文献,但在当时并未实施过。对此,史学界以往的解释,主要是说其理想成份太浓,无法实施。如顾颉刚先生认为:《周礼》的改革,多属“纸上的玩意儿,和现实联系不起来”(26)还有人直斥其为中国上古的“乌托邦”。其实欠妥。《周礼》的改革理想成份确很浓,但这并不妨碍对它进行尝试,欧洲历史上也有过类似的乌托邦,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就对其进行过尝试吗?这里关键在于作者是否有尝试的条件。笔者认为,《周礼》之未实施,可能仍与前面所讲的其改革者既已在政治上失败有关。制定《周礼》的改革者已在政治上失败了,它还怎么能被付诸实施呢?

第六,为什么先秦无人提及《周礼》?《周礼》从产生之日起,上至东、西周之交,下迄秦统一,其中包括春秋的改革家、战国的变法者、百家争鸣的先驱孔子和百家争鸣的中心——稷下诸学派、以及广采百家之长来编写《吕氏春秋》的吕不韦的门客,均无人提及。对此,马融曾解释说:“秦自孝公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与周官相反。故始皇禁挟书,特疾恶,欲绝灭之,搜求焚烧之独悉,是以隐藏百年。”(27)此说不妥。试想:若秦真的“特疾恶”《周礼》,那么“焚书坑儒”时,它应首当其冲,秦始皇何以对其一字不提?前引杨椿、顾颉刚先生说,从东周到战国不仅有众多知名学者在研读《周礼》,而且参与了对其作伪。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的另一原因是:若先秦有这么多人参与对其作伪,又无一人提及,岂不怪哉?笔者认为,先秦无人提及《周礼》,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人们都讳言《周礼》。先秦人不是不知道《周礼》,而是知而不言,知而不言肯定就是忌讳。先秦人忌讳《周礼》也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其制作者已在政治上失败,而且失败得极惨,被扫进了“不耻人类的狗屎堆”。中国古代向来有“人存政存,人亡政息”的偏见,一个遭历史唾弃的失败者所制的《周礼》,还会有谁愿去提它呢!(汉人重提《周礼》时已遗忘了这段历史。)

由此可见,《周礼》是一部改革文献,由官方编写,总体设计出于一人,多人分头起草而成,但由于改革者在政治上的失败,《周礼》胎死腹中,未能完稿,也未付诸实施,因此先秦人对其都讳莫如深。

其次,要把对《周礼》本身的研究同当时的历史背景结合起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其作者及产生年代的问题。第一,从“《周礼》是改革文献,由官方编写”出发,我们一定要从探索周的改革入手来研究。众所周知:周在东、西周之交确曾进行过政治改革,但这些改革都集中在西周后期,不在东周初期。据此,可以肯定《周礼》的成书应在西周后期,不在东周初期。过去,金景芳先生曾认为,“《周礼》一书是东迁后某氏所作”,其“封国之制、畿服之制”一类设想,“具有时代特点,但西周不能为此方案,即春秋战国时人也不会为此方案。原因是春秋战国时,周室衰微已甚,降为二、三等小国,当时不会幻想它会复兴。而在西周的历史条件下,则不可能产生这样的设想。”(28)应当说,金先生认为“春秋战国时人不会有此设想”有道理,但认为“西周后期人也不会有此设想”欠妥。我们知道:周正是在西周后期,一直受诸侯纷争和自身的社会积弊所困扰,曾极力改革,试图重振雄威,怎么能说其不会有此设想呢?周在西周后期的改革分两个时期,一是厉王时期,另一是宣王时期。宣王的改革向来为史家所称道,号称“中兴”;厉王的改革,除翦伯赞先生在《中国通史》(29)和笔者在拙作《中国古史分期新探》(30)有所提及外,从司马迁开始,便一直被忽视。宣王的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不籍千亩”,二是“料民于太原”,总的来说是零打碎敲。应当说,《周礼》不可能产生在宣王时期,因为宣王的改革与《周礼》的总体规划迥异,况且《周礼》若出于宣王,它不会被埋没,早成了改革经验。厉王的改革,历史记载虽不详,但博学多才的太子晋却明确提“厉始革典”。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得出三个结论:一是厉王确曾进行过改革;二是厉王的改革是周在西周后期的首次改革;三是厉王的改革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从各项典章制度入手的通盘改革;据此,笔者认为,《周礼》应出于“厉始革典”,是厉王在革除旧典的同时,所拟颁行的新政典。第二,从“《周礼》是一人总体设计,多人分撰”出发,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总设计者就是周厉王,分撰者是其下属各部门负责官员。第三,从“《周礼》是残草稿,未曾实施,先秦人都讳言”来看,这与厉王的失败是吻合的。因为“厉始革典”没成功,厉王本人被流于彘,代之者是“共和行政“。所以,《周礼》既未完稿,也未偿试,后来知情人对此都讳而不言。另外,《周礼》的残草稿,很可能是做为厉王革典的罪恶证而保留下来的。只有将其当做“厉始革典“所拟颁行的新政典,才能完全满足上述《周礼》产生的六个条件,否则这个问题就是千古之谜。

最后,《周礼》到底产生于哪一年呢?笔者从其未完成来看,认为当在流王于彘的当年,即厉王十七年,公元前841年,亦即“共和行政”元年,这一年也就是“厉始革典“之年。

三、如何正确理解《周礼》的历史意义

如果把《周礼》定为西周后期“厉始革典”所夭折了的新政典,那么,它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第一,它不仅使我们,了解到了“厉始革典”的全貌,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其失败的深层原因。过去,我们只知道厉王曾进行过改革,但不得其详。通过《周礼》,我们才知道厉王的改革是西周后期一次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的涉及政治法律思想、文化教育及社会生活在内的全面改革。过去,我们只知道“厉始革典”的失败是“厉王虐,国人谤王”。通过《周礼》,我们才认识到其深层原因:一是改革方案过于理想化。凡研究《周礼》的人都觉得其改革蓝图近似乌托邦,甚至有人断言它永无实现的可能。改革不切合实际,不脚踏实地,难免失败;二是急躁冒进。厉王试图把他的改革在周邦和其他诸侯国一齐推进,这是不策略的。西周是分封制,各诸侯国与宗主国具有相对独立性。由此,整个中国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周是当时最发达的国,改革应由周最先展开,其他诸侯国没有改革要求,不应全面铺开。后来,各诸侯国类似厉王的改革发生的时间均很迟。如较早的齐,是在东周公元前685年;晚于周一百多年。其他诸侯国就更迟了,如秦的改革是战国公元前408年,迟于周几百年!厉王当时就想把改革推向整个中国,是冒进。而周自身的改革,也应讲究策略,分步进行,让国人在改革中得到实惠。可是厉王却没这样做,改革失败是必然的;三是触动了当时最有权力的社会阶层——诸侯的利益。在分封制占主导地位的古代,诸侯实力最强,是整个社会支柱。尤其周代的诸侯,多为亲戚、同姓,他们的责任是“以藩屏周”,尽管西周后期有些诸侯已有异志,互相纷争,不服周政权统治,由始封时的小国扩展成了大国,但若要缩小他国的封地已不可能。可是《周礼·夏官》却设想:“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十一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似此,哪个诸个肯俯首就范?若以武力解决,无疑是等于向所有诸侯宣战,不招来诸侯的“八国联军“才怪呢?这样的改革不失败是不可能的。

第二,史学界已定论的“国人暴动,流王于彘” 应改为“诸侯发难,流王于彘”。传统上,史学界对周厉的探讨都本于司马迁,然而司马迁对周厉的记载却很成问题,如他完全忽视了“厉始革典”这一事实;把“共和行政”曲解成了“周公、召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31)这里他的“国人暴动,流王于彘”也值得商榷。应当指出,笔者并不否认“国人暴动”的真实性,因为《左传》和《国语》对此均有记载。问题在于,国人是否是该暴动的主体?是否是流王于的主导力量?前些年,当代著名史学家田昌五先生在《古代史断代新论》一书中,曾以金文为据,考证出了“国人暴动”除国人外,还有周上层贵族参加。(32)这是独具慧眼的。对此,笔者进一步认为:“国人暴动”除国人和周上层贵族外,诸侯也参加了。为什么这样说呢?根据是暴动后,建起的新政权——“共和行政”,是一共伯名和的诸侯行王政。诸侯未参加,怎么会出现“共伯和行王政”呢?接下来的问题是,在“流王于彘”的事件中,国人、周上层贵族和诸侯哪股力量起主导作用?按司马迁的说法,是国人,故称“国人暴动”。但这有个矛盾,若国人是主导力量,为什么建立起来的新政权不是类似“巴黎公社”的“镐京公社”,而是“共和行政”呢?对此,司马迁也似有察觉,所以他才将“共和行政”说成是“周召共和”,然后又渲染“国人暴动”的气氛——国人要杀厉王之子宣王,再由召公以己子代宣王死,为“周召共和”做铺垫。其实,从“共和行政”反推,“流王于彘”的主导力量应是诸侯,只有诸侯才会按传统“刑不上大夫”或像欧洲贵族的“流放”方式,“流王于彘”,若国人是主导力量,他们肯定会像法国大革命绞死路易十四那样,除掉厉王。试想,国人连宣王都要杀,怎么会放过厉王呢?可见,国人在这一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只相当法国大革命中的第三等级。司马迁那样写,显然是受了后世农民起义的影响。最后,诸侯为什么会介入?《周礼》已为我们作了明确的回答,厉王的改革,触动最大的是诸侯,诸侯能不联合起来流王吗?因此,“国人暴动,流王于彘”应改为“诸侯发难,流王于彘”。

第三,它再次证明,“厉始革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早在1990年,笔者在拙作《中国古史分期新探》中,就提出“厉始革典”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33)那时笔者就断言:“厉始革典”是封建改革,《周礼》再次清楚地向我们展示这一结论是对的。关于《周礼》的封建性质,理论界早有定论,如李普国先生曾说:“《周礼》所描绘的社会经济制度是封建领主制。全国的最高土地所有权属于王——天子。千里王畿为王直辖之地,王畿内的土地有由王直接占有的王田,有分封给王直属的公、卿大夫、士的采邑,而以王田为数最多。王畿外的土地,天子则分封给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如王畿一样,除直接占有者外,又将土地分给其所属的卿、大夫、士等等。如此,形成的政治上的等级从属关系。这是封建社会的特征。”(34)过去,“西周初期封建”说曾以此说明西周初期是封建社会,不确。因为他们无法证明《周礼》所讲的制度产生于周初。另外,西周末期“周宣王不籍千亩封建”说忽视了“厉始革典”及《周礼》,将周的封建改革定在“宣王中兴”,也欠妥。还有,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战国封建”说,虽不否认周在西周后期即已进入封建社会,但却硬要人为地将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定在战国。这种封建说的主要缺陷是,它不把周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作为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标志,而是要用周和多个诸侯国都进入封建社会来说明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一把各诸侯国纳入考察对象,问题材就被弄混了。首先,选几个诸侯国好呢?所有的“战国封建”说均说不清;其次,诸侯国是地方政权,按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形态变革的理论,探讨社会形态的变革,只能以国家政权性质的转变为准,地方政权不在考察之列。“战国封建”说在古史分期中不着眼于中国当时国家政权的代表者——周,而着眼于周的诸侯国,欠妥。笔者认为:既然“厉始革典”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封建改革,而厉之所在的周又是中国当时国家政权的唯一合法代表,那么,这一改革无疑就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这里需要补充的是,过去由于笔者对《周礼》缺乏研究,曾将厉始革典误定在厉王14年,不确。(35)如前所述,“厉始革典”的准确时间应为厉王十七年,公元前841年。因此,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亦应修正为厉王十七年,公元前841年。

第四,它告诉我们,“厉始革典”还是中国古代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春秋的开端。春秋作为一个历史时期,据说源于经孔子修订过的《鲁春秋》,但这一时期应从哪年开始,以什么为标志,传统上史学界就有分歧。最早划分春秋的是司马迁,他将其定在“共和行政”元年,公元前841年。另有人严格按《鲁春秋》的起始年代划分,将其定在公元前722年。还有人认为,前说起始年代太早,后说嫌迟,应取东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为妥。后来,东周春秋说成了史学界最流行的说法。笔者认为,这一看法值得商榷。这里关键是要研究春秋一词的历史内涵,内涵不清,外延就难以把握。传统上划分春秋的主要根据是什么?《孟子·离娄下》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宋代的蒙学读物《三字经》说得更清楚:“周辙东,王纲坠,逞干戈,尚游说,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以上概括起来是两点:一是“王室衰微”,二是“诸侯纷争”。应当说,这两点确是春秋的历史内涵。但还有一重要内涵被忽略了,就是改革。改革是春秋时期的主线,无论是王室衰微,还是诸侯纷争,都与改革有关。当时周与各诸侯国,谁不改革,或改革不当,或不能持之以恒,就会衰微,甚至灭亡;谁坚持改革,改革得当,不断上新台阶,就兴旺发达,离开改革,就谈不清春秋史。在西周后期至东周的所有改革中,周的改革,尤其是“厉始革典”最重要,它是中国古代第一声封建春雷,对后来其他诸侯国的改革具有决定作用。可是,东周初期春秋说却将周的改革排斥在了春秋之外,这是不应该的。笔者认为,春秋的开端还是以司马迁的公元前841年为准才科学,但其政治标志不能用“共和行政”,而应用厉始革典。只有这样,才能既将周的改革划在春秋之内,又突出了周的改革在春秋时期的历史地位。事实上,早在两千年前,周太子晋亦有类似的看法。他在回顾周史时,曾说:“自后稷以来宁乱,及文、武、成、康而仅克安民。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其难也如是。厉始革典,十四王矣,基德十五而始平,基祸十五其不济乎!”(36)即他将后稷至季历划为一个历史时期,文、武至夷王为一个时期,厉王以后又为一个时期。这一看法是正确的。由此可见,厉王十七年,公元前841,中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该年既发生了“厉始革典”、“诸侯发难”、“流王于彘”、“共和行政”等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同时也是周进入封建社会从而是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标志,还是春秋时期的起始年代。

第五,它是我们重新评价周厉王的根据。传统上,史学界一谈到周厉王,除了将其当做一个暴虐的君王以外,根本不提“革典”之事。前面讲过,这是不对的。厉王至少还是个改革者,而且《周礼》还告诉我们:这一改革是封建性的,对中国后来社会影响很大。可能有人会说,既然厉王进行的是一场进步的改革,为什么会失败呢?在中国历史上,进行进步的改革而失败的不止周厉王,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吴起,直到清末的光绪皇帝,不都有失败的记录吗?因为有些改革一下子很难为众人理解,如迟于周厉王二百多年的郑子产“作封洫”(37)时,国人对此最初的反映是:“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于产,吾其与之。”(38)三年后,国人的看法便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39)若子产在改革后的三年之内被杀,那他无疑就是周厉第二,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而周厉被流放了。笔者早在拙作《中国古史新探》中就曾指出:“厉始革典”的失败只是其个人的失败,周和整个中国的封建进程并未逆转。所以,不管“厉始革典”成功与否,它的历史进步性和厉王本人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都不能忽视,都要给予正确的和客观的评价。传统上,“胜者为王,败者为贼”的历史偏见是不对的。孔子的高足子贡早就对此进行过批评:“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40)重新评价周厉王,是我们清除传统史学偏见的开始,只有科学地对待历史,才能走出历史怪圈,坚定地迈向未来。

注:

(1)(27)《十三经注疏》:《〈周礼〉正义·序》

(2)(4)(5)(6)(16)(20)(21)(26)转引自李普国:《〈周礼〉的经济制度与经济思想·前言》,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12月。

(3)(9)(10)(12)(14)(25)(28)转引自《评析本白话十三经》:《〈周礼〉评析》(尹黎云),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3年2月。

(7)康有为:《新学伪经考》。

(8)(11)张亚初、刘雨:《两周金文官制研究》一书,第页第页。

(13)(15)尹黎云:《〈周礼〉评析》(《评析本白话十三经》,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3年2月。) 。

(17)(19)(23)(34)李普国:《〈周礼〉的经济制度与经济思想》,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12月,第3页;第4页;第6页;第87页。

(18)(22)(24)胡寄窗:《〈周礼〉的经济制度与经济思想·序》(李普国),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12月。

(29)翦伯赞:《中国通史》第一册。

(30)(33)(35)拙作:《中国古史分期新探》,载《南京社会科学》1990年第一期。

(31)《史记》:《周本纪》。

(32)田昌五:《古代史断代新论》。

(36)《国语》:《周语》。

(37)(38)(39)《左传》:襄三十一年。

(40)《论语》:《子张》。

原载:《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10期

(说明:此处对个别文句略有修改。于南京“困 陋 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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