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複雜的民族問題解決過程中,信任不必是前提,"確信對方真誠\"不應是必要考量。在中方和達賴相互不信任的前提下,重啟談判和平解決西藏問題,靠得住的是有現實可操作性的做法
西藏问题在上个月以特殊方式浮上表面,震动了中国和世界。此后,对西藏问题的民众立场、媒体表述和政府表态大多走极端,走得黑白两分。这种状态其实已经存在几十年。这次,因中国政府以影像公布了汉族平民的被殴和死亡,互联网使得中国民众集体介入西藏问题的讨论,才显得特别轰动。这也推动国际社会对双方表述的真相作出进一步探求,至今没有停止。
当今社会的一个基本共识是:区域冲突应以和平谈判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抑或武力。中国境外存在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西藏流亡群体,达赖又是中国境内外藏民共同的宗教领袖。因此,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西藏问题必须通过中国政府和达赖之间的和平谈判来解决。非常幸运的是,这个观点也是当事双方的共识。以前双方代表有过多次商谈,只是这样的接触中断已久。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再次进入具体操作。
落实到具体,中方有个谈判前提。1970年,邓小平针对西藏问题提出,"只要不独立,什么都可以谈"。温家宝总理最近宣布,这一点原则从来没有被改变。在达赖一方,他曾长期持有西藏独立主张,可是达赖宣称,他改变立场已久,现在坚持"不采用暴力、不放弃谈判、不独立、只要充分自治的中间路线"。 两头立场放在一起推论,似乎"不独立"前提已经满足,步入谈判应不成问题。可是,大家仍然没有看到重开谈判的曙光。
再深入下去可以发现,中方要求的谈判前提,并不是达赖放弃独立的"口头立场",而必须是一个"真诚立场"。那么,达赖的"不独立"态度是否真诚?支持中方的认为,达赖表态是不真诚的,证据是达赖过去主张独立,转变诉求后,他周围仍有人公开表示,自治只是步向独立的第一步。同时,一些主张甚至从事西藏独立活动的人,和达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支持达赖一方,依据达赖无数次表态、也依据他们对达赖的了解、信任甚至信仰,认为达赖有诚实的佛教精神,人格高尚,劝说甚至指责对方没有任何理由不信任达赖今日宣言之真诚。其实,不必细究即可看出,这类争论假如被引入政治领域,是非常荒唐的,不仅永远都不可能相互说服,更不会引向任何具有政治可操作性的结果。因为一个人的内心"真诚"与否,常常无法检测。在疑虑重重、互不信任的政治对立双方之间,讨论不可证伪的命题,尤其没有意义。那么,是不是没有互信基础就不能谈判解决问题?
首先,要解决问题,最忌情绪化地纠缠历史旧账、绝对站在自己立场上看待对方。站在中间可以看到,作为政治诉求来说,今天双方诉求都有其合理一面,关键是如何通过商谈、妥协、协调,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达赖曾把独立作为自己的政治诉求,站在他的立场,并没有什么奇怪,问题是,在对方拒不接受的情况下,几十年下来,他无法得到他要求的结果。作为政治人物,他转而宣布不再寻求独立,而是希望通过谈判寻求自治,实质是他的政治诉求退了一步。论证达赖退一步的表态是否"真诚",没有意义,也无法精确论证。很简单,在一个不稳定地区,作为有号召力的精神领袖,他哪怕只是表面的和平宣言,都是值得欢迎的事情,总比他冲出去宣布号召暴力为好;对方有个宣称愿意和平谈判的首领,总比面对一群恐怖组织好,这是常识。同时,也至少说明谈判一方的台面起点在落低,于谈判本身当是一件有利的事情。
同样,面对今天,西藏进入中国版图已经半个世纪也是一个事实。由于民族、宗教的差异和历史、现在的种种问题,形成这个地区不稳定。既然今天"不独立"是双方认可的前提、是中方守护的底线,那么,捧着一个看上去好象跃跃欲试的鸽子,担心一松手就飞掉,中方会感到紧张、越紧张越可能处理不当,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问题是每走一步,若出现双输局面,双方是否都有反省能力,争取下一步走得更好些。对中方来说,如何理解宗教、如何妥善处理自己的政治对手恰是民众宗教领袖等问题;对达赖来说,如何进一步预防自己一方失控走向暴力等等,双方都应还有检讨的空间。
民族地区不稳定、冲突的情况在许多国家都出现过,各有复杂和难处。一开始不谈判的都是因相互敌对、绝对没有互信;不谈判的后果都是引发大规模暴力冲突;最后走向谈判桌,都不是因为某方开始信任对方"宣言真诚",只是双方都厌倦了太多流血,终于看到暴力不是出路,最没有希望的谈判最后也达到双赢。最典型的就是英国的北爱尔兰问题。
12世纪中英国入侵爱尔兰。1801年爱尔兰正式进入英国版图,分属不同宗教的两个民族不断暴力对抗,此间英国人大量移民北爱,北爱族人大量外迁,在北爱成少数民族。1949年爱尔兰独立,北爱因英国人占多数而留在英国。北爱尔兰问题由此产生。虽然英国对北爱尔兰从1921年就实行地方自治,但国防、外交、财政、邮电和部分税收权归英国政府。爱尔兰民族派坚决要求加入爱尔兰共和国。爱尔兰政府对北爱有领土要求。1960年代至1990年代,北爱暴力冲突不断升级,1972年自治权被取消。国际间曾无人看好北爱问题和平解决。可是,事实证明暴力打不开出路,虽然对立双方没有互信只有仇恨,却还是坐到谈判桌前,使得和平解决之路一小步一小步往前走。
1985年11月,经谈判英爱两国达成协议:爱尔兰政府有权就北爱事务提建议。1993年,两国"联合宣言":实现和平为第一步目标;所有政党只要停止暴力均可参加谈判;以协议合作方式结束爱尔兰南北分裂局面。1994年,在25年暴力活动后,爱尔兰共和军声明"无条件无限期"停火。1995年,英爱两国政府协议:建立有限权力的北爱议会,英国从北爱撤出驻军八百人。1997年,爱尔兰共和军正式停火。1998年,北爱各方终于达成结束长达30年流血冲突的和平协议:北爱尔兰继续留在英国,但将与爱尔兰建立更加紧密关系,英国北爱地区和爱尔兰共和国举行全民公决,高票通过北爱和平协议。1999年,北爱自治政府开始运作;当日,爱尔兰议会修宪,正式放弃对北爱尔兰长达几十年的领土要求。
西藏谈判也经历漫长过程。从1959年至1979年中国政府与达赖一方没有任何接触。1979年1月,香港新华社社长李菊生与达赖的哥哥嘉乐顿珠会晤。1979年2月,嘉乐顿珠前往北京与邓小平等中国政府高层领导人会晤。1979年开始,达赖一方先后有三批参观团参观西藏,到1980年中止。1984年1月达赖一方的三人代表团到北京,谈判没有达成协议。1988年,双方曾试图开始谈判,却没有成功。1992年6月,嘉乐顿珠再次前往北京,谈判没有结果。2002年至今,双方秘密会谈六次,最后一次是2007年6、7月间,但是谈判均无结果。
从北爱问题可以看到,谈判的对立双方能够互信固然是好事,可是不论谈判前,还是今后谈判中,"是否确信对方真诚"都不应成为一个必要考量。这对双方都是一样,中方不必信任达赖,同样也不必期待和要求达赖一方"信任"对方今天和未来的宣言。在相互不信任的前提下,靠得住的是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做法,第一,要谈,谈判中重视看得见摸得着放在台面上的声明、宣言、条约,不追究对方看不见摸不着的内心活动。第二,要能够妥协,走的步子要小,第三,取得的结果要务实,具有可操作性;第四,结果透明,具有可监督性。
在互信尚未建立时,对每一步条约执行的监督,以及协调的中间平衡力量就极其重要。英爱两国政府曾共同組成独立监督委员会,观察监督共和军活动,定期提出报告。假如双方自身没有建立独立监督机构能力,国际社会就是唯一可以借助的力量。而任何想要在西藏和平上有所作为的国际力量,最起码要做到的就是建立维护自己的公信力、公正维护双方的合理利益。拉偏架的结果必定是失去裁判位置,也必定会反过来伤害自己所要帮助的对象。任何道义目标必定要通过双方协调的漫长程序来完成,假如伤害程序与公正,道义目标也无法达到。这也是一个简单常识。
惟有谈判、形成协议、条约逐步履行,互信才可能慢慢建立。这只是期待中的可能结果,而不应是进入谈判的要求。而谈判能取得怎样的结果,不是取决于聪明计谋而是取决于双方智慧。今天很多人对解决西藏问题感到悲观,因为人总是希望在有生之年看到历史成果。可是,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历史难题,明白个人生命长度乃是历史长河之一瞬,可能是众人先要修得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