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善书:泼妇与社会底层的妇女维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85 次 更新时间:2023-12-24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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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善书  

一提到泼妇,许多人的脑海也许立马会浮现出孙二娘、包租婆、芙蓉姐姐等一类人物的形象。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边,泼妇给人的刻板印象是凶悍、泼辣、蛮横、脸皮厚。大凡道貌岸然者,或自诩知书达礼之辈,均张大嘴巴,敬而远之,惶恐躲闪不及。

我以前见过一个泼妇,因第三者插足,与丈夫闹得很不开心。某天,冤家路窄,当她到农贸市场买菜,刚好与之相遇,当场便捉住对骂起来。好家伙,妇人盖头便是几句不堪入耳的粗话: #^%&$@&#*^(%……唾沫吐得对方睁不开眼。那话脏得,十句听下来,有九句是带生殖器的,一万桶水都洗不干净,连五十岁的阿婆在旁听了都一脸臊热。可怜那个当了人家第三者的女人,本来就理亏,遭遇对方这般架势,两只脚早就软了,腰板更是直不起来,拼死拼活想离开。那泼妇哪容她挪开半步,张牙舞爪地一只手就把她头发揪住,另一只手则粗野地从对方胸口伸了进去,一阵狂拉硬扯之后,硬生生地把人家的胸罩抽了出来,外边的衣服竟未脱未破。被缠住的女人又羞又怕,哪还有力气招架。接着城管闻讯赶来,制服穿得笔直,却没有一个敢越雷池一步。可怜的第三者痛苦流涕地,当着满街的人,就这样被羞辱缠打了一下午,弄得人头鬼面,竟无一人相劝。

如此出格的表现,让该妇一举成名,好比抗美援朝让中国解放军扬名天下一样,打那以后,反正我就再也没有听说过,还有谁敢因为任何事情跟这个泼妇过不去。

传统的泼妇,多见于某些熟人社区。在熟人的中间,人是最爱惜自己名声的。俗话说得好,树有皮,人要脸。对某些人来说,在熟人面前,面子远比法律重要。特别在农村,谁要是敢把一个人的丑事张扬出去,对方非得寻他拼命。反之,在农村,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他的丑事。这也是为什么,农村人吵架都要往人多的地方去的一个重要原因。泼妇有别于常人的一点是,她们恰恰是那种可以丢弃面子不要的人。对一个正常的泼妇来说,只要有必要,她可以随意撕去身上任何一块道德的遮羞布。话说到这,我们大概已经明白,事实上,泼妇的特质,就是敢于为了自己的利益,出让一些别人不愿意出让的道德代价。这种不受任何时空限制的非典型的勇气,反而能够经常性地让她们冲上舆论的致高点,让脚下的人望之胆寒。

不要脸,甚至让一些妇女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些男人无法企及的位置。换句话来说,这些妇女得已从传统的弱势群体,摇身一变,成了社会强势的一方。在底层社会里边,你找流氓的晦气都不要找泼妇的晦气,谁要是跟泼妇对着干,那简直是厕所里翻箱倒柜——找死(屎)。不过,在底层社会里边,耍泼尽管是妇女们扭转自身社会地位的一条捷径,但多数人还是不愿意跟风蜕变。毕竟,用传统人的道德眼光来看,一个有涵养的良家妇女,突然当街袒胸露乳、粗言烂语地叫骂,那简直是一种堕落。这样的事只要做一次,往后她的名声就坏了。这种代价无疑是超出了一般妇女所能承受的极限的。

既然泼妇在整个妇女群体里边,代表的是这样一支有着深刻负面影响的力量,那其她一些克己复礼、内秀温顺的女性,应以之为耻才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在我生活过的那条村里,乡亲们哪怕经常对一些泼妇谈虎色变,内心却极希望能够跟她们攀上些许关系。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边,只要跟泼妇结交,自然对谁都不用怕了。老虎再凶猛,也不会去伤害自己的朋友。不与泼妇交恶,实际是一种保护自己的策略。我认识的一些成名的泼妇,不但没被主流社会所孤立,反而为他们所依赖。最简单的例子是分田抢水,我从未听说过,有哪个跟在泼妇屁股后面,还会吃亏的。我甚至曾经认为,农村的治理有时候也要依靠泼妇的权威来实现。村委会干部挨家挨户做群众的工作,如果首先把几个泼妇的堡垒攻破了,剩下的肯定一路畅通。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村是缺少不了泼妇的。

在传统的社会里边,泼妇一直扮演着一支可以直接跟男系抗衡的强势力量。可惜,民众对泼妇的认识,多局限在其负面的形象,而大大忽略了其对社会发展的正面作用。实际上,泼妇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一方面是其它社会群体不敢或不愿意得罪的力量,但另一方面,也充当着妇女的代表,一直主动参与社会博奕,为维护妇女的集体权益而斗争。

为什么泼妇能够在平衡社会利益的过程中发挥正面的作用,这里有个深层的社会背景。我们知道,农村是一个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到了现代,高速发展的城镇化虽然拉近了城乡的距离,然而,类似的差距依然存在。缺乏强有力的制度干预,农村的治理只好依赖于本土资源。长期以来,农村是一个民间法大于国家法的社会。这些民间法是如何制定的,制定了又如何执行,往往又被一些强势的力量所左右。按照我们一般的理解,妇女作为农村最主要的弱势群体,自然要被排挤出去。但是,恰恰是在妇女中间,又存在着泼妇这样一支特殊的力量,使得她们能够以各种非正常的方式去跟男性争夺话语权。

每个社会群体都需要有自己的利益代表去为他们说话。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同样如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社会底层的妇女需要泼妇。在中国的底层社会里边,妇女是权利最常受到侵害的群体之一,也是最大的群体。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中国是报告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极少数国家之一。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透露,我国每年有15.7万女性死于自杀,150万自杀未遂。自杀已成为农村女青年的首要死因,约占总死亡的30%。全球每100个自杀死亡的女性当中, 55.8人就是我国女性。我国农村女性每年的平均自杀率达30.5/10万。这些妇女为什么要自杀?难道是因为她们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或者是闹着玩的?肯定不是。许多社会学者和法学者研究表明,选择自杀的妇女当中,多数是因为遭遇了不公平的对待。

我从小就在农村长大,亲眼目睹过许多自杀的妇女,对于她们自杀的原因,自然也非常清楚。在这些自杀的妇女当中,没有一个是村里成名的泼妇。为什么?我后来总结分析,第一,较之一般的妇女,泼妇遭遇不公的机会要小很多;第二,就算遭遇了不公,以泼妇的本质,也会毫不犹豫地揭竿而起,与对方大干一场,绝不会忍让屈服;第三,泼妇一般比较自信,自信的人往往对生活充满信心,在选择自由的情况下,她们绝不会走上绝路。

如此优越的后天优势及心理素质,泼妇怎么可能不成为那些软弱同胞的依靠?今天,改革开放已近三十年,由于大量优质的资源都集中在城市,使得农村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差距越拉越大。外部环境改变太慢,多数农村的社会模式事实上依然维持在原来状态。可见,对当代的社会学者来说,泼妇与社会底层的妇女维权,仍是值得他们研究和探索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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